水声哗哗,在西风中逐渐变成了一种悲鸣。
不知何时,天已经亮了许多,朦朦胧胧的晨光映着我苍白的手,我起身,已经换去了染血的白衣,身上只有一件浅色的单衣,遂拿了一件深蓝色的外衣披上,我轻声道:“此处是哪里了?”
“已经是三河滩了,再过不久就到千秋镇。离红枫渡还有一日半的路程,这水路可比陆路快多了。”
我点点头,神色有些倦淡:“没有追上来的船只吧?”
“多亏了殿下的提议,在岔口处停留了两个时辰,避开了梅十一的船只,果然他有后手。”
“他肯乖乖放我走,必然是留着后一手的,所谓顺藤模瓜,将主意打到我身上,我这一手也是在赌运气。”走了几步,船只不是很大,这三河滩又是激流,倒是有些不稳。
三河滩多怪石,要是没有老船手,怕是不好驾驭。
“那艄公可是由楼七盯着?”
“不曾出什么差错。”
终于不得不再次想起,道:“兰玄庭呢?”
“重伤昏迷中,殿下拿一刀下手重了些,流了好多血,发着热没有醒来的趋势。”
不知怎么地我却叹了一口气,脑海中浮现出之前兰玄庭说的一句话,自嘲:我的心到底要多坚硬,才可以没有暇思想那些个东西呢?别人的感情,别人的归属,别人的苦闷,又与我何干呢?
若我有一天问薛培,你真的等我三年?他又会如何回答我?他一定会笑的温柔,抚着我的肩道:“阿银,你不相信我?”
我相信。我相信的只有我自己。
我低着头看江水湍急,飞花四溅,如珠玉滚落,芙蓉碎碎,长天一色,风行烈处,怪石嶙峋。千古风流,这剩下的,又数谁?
我曾一遍一遍地问自己,又再次否定自己。晨曦渐浓,霞光破云,我蓝色的衣袂鼓起,指尖冰凉。
我手中掂量的,却仍旧是那把黑金折扇,想不得何时保留的这个习惯,就算是武器,也可顺手。那丹雅行身份神秘,如今已可确信大半,是出身于兰家了。他们兄弟,难道说还真有几分亲情?处在这个世道越久,我越是怀疑这个论断,本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现下却只能讽笑一记。
“这大好河山,真的有主人吗?”。
没有人回答,当然不会有人。我笑笑,转身回了船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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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这边两壶热茶和一笼包子。”靠近三河滩,楼七雇了一定轿子,在千秋镇落脚,由他看着重伤昏迷的兰玄庭,想来他也再搞不出什么花样。而秦晚和我,则坐在了三河滩口的一处茶棚。
这茶棚有点简陋,只是给过路的人歇歇脚,做生意的,也不过一对年迈的夫妇。十月天气,却是冷了,喝了一口热茶,塞了几口包子,身体也暖和许多。
我的思绪在到了崇州之后一直有些飘忽,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索魂香差点发作的缘故,精神也不怎么好。
“这里去红枫渡,还是要走水路?”
“水路安全一些。”我回过神,此时大中午地,有些困乏,连续几天的赶路,中途又遇见了梅十一,挡不住疲乏。
“既然快到了,我们可以歇一歇,顺便可以放饵了。”我心中却还有一层顾虑,只是不好说出口来,“只是这样一来,难免……”到此为止,再也说不下去。
一瞬间越过脑海的却是那年大典前夕,我说:给我三年。那个时候,他颔首称好。人的自私在于,明明知道自己的定位,却会去肖想一些力所不能及或不应及的东西。而欺骗与隐瞒,像是一个狠狠的大巴掌,火辣辣地甩在我的脸上,若是兰玄庭的计谋,这无疑是成功的。
因为倍感珍惜,想要努力呵护,不管是真是假,所以一旦将事实摆在眼前,才会处理愤怒。当然,我依旧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可以装作这与我何干?
而事实上,我并不应该有这些情绪,我一挡颔首微笑,甚好甚好。
并不是不知道,而是可以没有去知道。人的心可以坚强如铁,也可以脆弱如残雪。
“殿下……”
秦晚的声音将我拉回来,我一怔,端着的茶杯洒落几滴水,我继而道:“暂时将兰玄庭丢给暗影吧,一时半刻也死不了,他若是能死,早就死了,他的命,可比石头还硬。”
这时候简陋的码头上却停了一艘不大却精致的船儿,船上下来一个温文儒雅的人儿,墨绿色的袍子随着江畔的风翻动,在这个并不富庶可以说是贫瘠的地头来了一辆这样的船,不由地让人眼前一亮。但是最为引起骚动的却不是那个先手下来的男子,而是出得船舱的一个女人。那女人一身浅葱色的宽袖,在十月天看起来太过单薄,而脸上却戴了一张精致的面具,用最好的色彩描摹,露出的一双眼睛有些狭长,微微上挑,而眸光中流转的神采,却让人不敢直视,明眼人一看就知晓,这可不是什么随意能搭话的人。
我亦被这一出所惑,这三河滩也不是必经之路,我也是寻了它简陋隐蔽的缘由而选择了此处,此时身上穿的也不过蓝袍布衣,就是普通的商户人家,刻意改去了妆容,想要尽量低调。
远远的,见那女子扫了一圈,笑了笑,又走进了船舱,我在脑海里搜索喜好戴着面具的名人,却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看秦晚,她也摇摇头,道:“不是出身大家的吧?”
“天下之大,有些人喜好名利,有些人却僻居,不为人得知吧?”
然随即思绪一转,半眯起眼睛,道:“只是,一件事情是巧合,这巧合多了,怕是……必然。”
秦晚面露不解,她循着那船的方向再次看去,道:“殿下是想到了什么吗?”。
“我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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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风大无月色,江畔水声颇大,将一些个系着的小船颠簸得厉害,豆大的烛火在一处在眼前飘忽,这农家之处,要说来去方便很多,那也确实。要是换了高墙院落,或是大的客栈居所,要干一些特别的事情,总有点后顾之忧。而眼下却是人迹鲜少的三河滩,周围也是一群农夫小贩,自然好办事情。
楼七回来,衣服有些凌乱,有过打斗的痕迹,他控制着呼吸,秦晚的面上却闪过一抹忧色。他受伤了,是内伤,动手的人功夫很高。
“是白日里走出船来的那个墨绿色袍子的男人?”我皱眉思索,“辛苦了,秦晚,伤得重不重?”
楼七道:“没事。”然而秦晚却抿紧嘴唇,我看着楼七微微有些颤抖的背脊,和苍白的嘴唇,叹气:“你陪着我这么多年风风雨雨,要是在这个时候倒下了,倒是让人对我寒心。”
楼七眸色一变,低头看不出情绪,点点头道:“我没事。”
我将房间留给他,吩咐秦晚好好照顾人,正要走,秦晚低声道:“殿下,我……”
我侧身,黑暗中看不见她的脸,却见她单薄瘦削的身子,跟在我身边三年,为人谨慎小心,从事变之后一直跟随我的三年,就算是不用刻意观察,也知道这个人唯一的牵挂。能让冰雪一样的人融化的,只有一样东西。
但是楼七是什么样的人,从第一次见他,低沉的嗓音,轮廓分明的五官,内敛的情绪,坚定不移地站在我的身后,做我的刀,做我的剑,我要让人流血,他都毫不迟疑。那样的男子的感情是什么样的?
曾见他在殷子叔的鞭子下,鲜血淋漓却依旧背脊挺直;曾见他在河畔恳切却偏执地让我反了刘环;我说这一辈子,至少,他和凤清平还在我身边吧?而凤清平已死。
一身黑衣的他,或许是出自于在暗影的习惯,也许是觉得这样更适合一个冷静的刺客和护卫,所以坚定地舍弃所有的感情。
暗夜里所有的感情都会变得微妙,我既希望将自己的猫圈养在自己的后院里,也希望一把锋利逼人的好刀永远不要遇见一把刀鞘。在这个昏暗的角落里,秦晚的后半句,就算没有出口,我亦能想到。
“……如果他点头。”
她的呼吸一滞,身体靠着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在我的耳朵里成倍放大。
我的脚步却已经不由自主地走出了那个角落,窗外树影婆娑,我问自己,我曾无比想要保护的东西,珍惜的东西,此刻剩下了什么?
楼七一直都是坚强地一塌糊涂的人,就算受了一刀,最多皱一下眉头,他的坚持,很多时候我都无法理解,或许是这个时代的特产,当他毫不犹疑地为我杀戮的时候,我总觉得有点嗓子里骤然一空的感觉,看着他大伤小伤,这段时间已经很少有受伤的经历了,今夜却受了严重的伤势,我不禁摇头:“只要我一句话,不是吗?”。一句话定人生死,我只要出口,他会去帮我办,就算是最亲密的爱人,也不会。
所以站得越高,肩上的胆子越重,可是有一天楼七也死了,我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