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性修仙 第一卷 天阙门 0070 结契

作者 : 郭夕绫

怎么回事儿?!

白夜有些茫然的模着自己脖子上的通虚珏,青玉此时则适时踏光而现,出现在了她身后。

青玉语气恭敬的对她道:“主人,您不能离开,因葬戈剑与通虚珏乃是同一仙石所炼,二者之间又有铸造之人留下的仙咒,若葬戈剑尚无主,它便会被困于此中,无法带走,而带它来的主人您,也会被通虚珏视为盗贼,失了自由身。”

白夜傻眼:“……那我莫非要一辈子呆在这里?!”

“这里山清水美,灵气充沛,青玉以为,若是以主人的资质,在此潜心修炼不出三十年定能升仙。届时,您或许就有办法离开。”

青玉故意一本正经的逗了白夜一下,看到她慌乱的表情之后,他才心满意足似的一笑,吐出实话:“只要主人您与此剑结魂契,以示它属于主人您,通虚珏便可还您自由。”

白夜冷冷的瞪着青玉:“你不是说自己是通虚珏的元神么?那你岂不是本身就是通虚珏?!跟我装什么蒜,放我走。”

青玉摇头:“想必主人您还不懂,经人、仙、妖所造出的器物皆是死物,绝无可能自己修炼出元神,唯有神魔二者才有创世之力,而神魔所造之物甚为罕见,不可能落入您手中……”

青玉忽然停下了话,以眼神询问该不该继续说下去,白夜点头:“……继续解释,我的确不懂。”

青玉挥手,轻松在腰后幻化出一只碧玉榻,落膝而坐:“而后天注入的元神,仅仅算的上是该器物的管家,而不能完全支配该器物。青玉生前本是一真仙,后因一念之差作了恶,被这通虚珏第一代主人封入这青玉坛,将我仙身与通虚珏融为一体,方令通虚珏之品级从仙品下等升为仙品中等。而青玉得到的好处便是可以尽情在青玉坛之内静心修炼,坏处是……就算我再强,也始终无法解除自身上的咒法,无法离开这里。”

仙阶共七等——游仙、散仙、真人、天仙、真仙、金仙、上仙,仅此七等,再上统称为天人再下统称为修士,每一等的实力相差都不止一星半点,尤其是登仙之后,若青玉说的是真的,那他的确曾是个厉害角色。

身为修士,即便是在人间再有地位的修士,也绝大多数都没见过真正位列仙班的仙人,而她居然可以令一个曾经是真仙的家伙如此恭顺,实在让白夜有点受宠若惊:

“没想到你还有点背景。”

看到白夜那惊讶又有些佩服的神色,青玉微笑道:“主人不必如此惊讶,即便青玉曾是高高在上的真仙,如今失了仙身的青玉也不过只是一缕幽魂而已。”

白夜收起了她不慎露出的讶异神情,继续面无表情装酷:“既然你那么厉害,天阙门的法宝结契之法你可知道?”

白夜明白这魂契一定是要结的,但她总不能用那本仙剑弟子诀上写的法子吧?!

青玉摇头,唇边有一抹无奈的笑意:“青玉被困入通虚珏内之前,天阙门才刚建成,连本门法术都没有几种,更别提结契之法了。”

“那看来……”白夜叹息,轻轻抚摩着怀中的葬戈剑,“只能按仙剑派弟子诀上所书的方法结契了。”

见白夜决意结契,青玉面露放心之色,自青玉榻上站起,退向房外:“那青玉便先行告退,不叨扰主人了。”

白夜点头,转身爬上青玉方才幻化出的碧玉榻,坐在上面回想起结契之术的详细步骤……

在心中大致排练了一遍后,白夜以双手捧起葬戈,高举过顶,闭目诵道契前言:

“泱天浩地,万宗神灵,借目为证——今白夜与此葬戈剑缔结血契,吾生其荣,吾亡其得自由,不缚不困,好聚好散。”

咦……白夜读完这句她已经心中背的滚瓜烂熟的句子,怎么觉得这话那么像结婚宣誓?!而且还是那种随时有可能离婚的无用起誓……

白夜连忙将这一丝杂念抛去,免得因不专害她结契失败,她努力维持着让自己心中此时此刻只盛满这一柄葬戈剑,以示认真和尊敬。按照正常的步骤,在结契之时务必要将法宝悬于自身头顶的,她如今还没学会如何以灵气操纵法宝,只得将葬戈剑小心翼翼放在头顶顶起它,而后双手开始忙活开来,同时还要保持头顶葬戈的平衡。

白夜掏出了一柄匕首,在左手中指指月复划了一道,而后竖起中指放在鼻尖前,闭目诵道:

“今与葬戈结契,吾以吾血为引,吾心为誓——即日起视此剑为吾友,不以恶念污浊此剑,不以狂妄玷毁此剑,不以私欲伤损此剑!若不得,甘被三途之火灼烧三生三世……”

结血契之时所说的话,与其说是咒文,不如说是漫长无用的条款。只要结契之时主人足够诚心,便可成功结契,而结契之后,又有几个主人能够记得当时曾对一个无灵魂无意识的物什许下的诺言?毕竟选择血契的法宝一般都是不值得被珍视的。

但当白夜认认真真吐出那些句子的时候,她心中的感触是颇多的。

如果葬戈只是一柄普通的法宝,她自然也会与大多数人一般,对结契时的那些“废话”不屑一顾,但这柄剑,不但是天阙门流失多年重归的宝贝,几乎等于是天阙门的象征,再加上因为它,多少天阙门弟子丧命,多少人的人生因此遭受变故……它对她而言,已不再是一柄普通的法宝,它代表了太多的责任。

视剑如友……她心中暗下决定:努力不让这四字成为一句空话。

所以,她缔结的是血契,一种最简单的,也是对法宝来说最自由的契约。

青玉又没有说必须要结魂契才可,如若不行她再换就是。

魂契……太自私了,白夜觉得对双方都太不自由了。魂契过的法宝,只能一直跟随着主人,主人若死,它也会一同湮灭,除非主人临死之前解契,可生前解契也就等同于主人自杀——主人的一魂一魄会被困入法宝内,无法重入轮回。

若想得轮回,就要牺牲法宝,若想保存法宝,就要牺牲自己……很遗憾,大多数的主人们都选择了前者,这也就导致了许多惊世法宝最终也只落得一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白夜觉得这种契约对两者来说都是一种束缚,她也觉得自己或许并不是这种好剑的真正主人,不该用那种霸道的契约。

法宝这种东西也是要看缘分的,能守护的住它就是你的,守不住那就注定不属于你,何必非要硬绑在一起?

但白夜缔结血契不代表她怕担责任,因为即便是血契,她也会将葬戈当成魂契过一般珍视,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夺了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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