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性修仙 序章 0006 小孩子过家家

作者 : 郭夕绫

深夜,白夜在房里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口中哼着周杰轮的《白花瓷》,喜不自禁。

天亮了就要去天阙门了,那她又怎么可能睡得着?

她老早就想去学点法术之类的护身了,毕竟自己前世虽然打架很强,也都拜她的武术冠军父亲所赐,她前世的父亲从她刚会走路起就给她安排了许多的体能训练,想要把她训练成下一个武术高手,但逆反心理只让她去用武力作恶,过重的压力又导致了她十七岁却还没长到一米五。

矮子她当怕了,这一世的身体毕竟还太稚女敕,营养又跟不上,不能过度锻炼肉身,就连她一直练的拳法也没敢多练,若是能有办法学些法术就不会影响身体发育了。

说到底,当全能丫鬟刚开始她的确是不抵触,能学会各种生活技能也让她很有成就感,她甚至有一阵子没出息的立誓要做“天下第一丫鬟”。

但丫鬟做的再完美终究也是个强者的附属品,没什么出息。

说实话她就是个暴力爱好者,就算她真的当了“天下第一丫鬟”,那种天下第一也无法令她满足。

这个乱世虽然危险,却刚好有一个令她一直很向往的职业:屠匪者。

屠匪者就是那些受朝廷所雇的剿匪英雄,这是除了去当兵或侩子手等专门杀人的国家公务员之外,唯一一个杀人不犯法还能赚到大把银子的工作,但对实力的要求自然也是非常的大。她一直想当个屠匪者,这念头从来都只会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在前几天杀死那个偷袭自己的黑衣人之后。

她的暴力基因彻底被激活,觉醒了。

上辈子她就是因为被武侠小说所蛊惑,才会去做不良少年帮派头目。如今既生在乱世,不去快意恩仇岂不是浪费了大好资源?!

若是去了天阙门,学上几年本事下山,而后她应该就有能做屠匪者的资格了。

当然,最关键的是——若是真的得道成仙,那她就能改命重活了。

大侠怎能没有小弟?想在江湖上立足又怎能没有朋友?她对如何处理江湖上的人际关系很有自信,一切的前提都只是“改命”二字。

越想越高兴,白夜此时已然忘了自己那纠结无比的天煞孤星之命可能会给自己和门派带去的危险,完全陷入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

她的行李并不多,在啥也没有的小屋里收拾半天,也不过只有两套干净衣物能装进包袱里。

戳了戳那扁扁塌塌的可怜布包袱,白夜皱了皱眉头,钻进了床底下。

从床底爬出来的时候,她手上多了一柄红色的长剑、一本弟子诀、手弩与弩箭。

将这些从“黑衣人”身上掠夺过来的仙剑派中级弟子诀和弩箭手弩也塞进了包袱内,扁扁的包袱终于丰满了一些。

可是她想带走那柄长剑,却不知要如何拿着如此显眼又沉重的东西上天阙门,顿时犯起了愁。

此时,门外响起了由远至近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很轻,但能听得出应该是本事很强的人在强迫自己放轻脚步,像是在故意隐瞒什么一样,让白夜本能感觉到不对劲——那是偷袭才有的小心翼翼。

白夜连忙将长剑与包袱丢到床上用被子盖好,而后滚进了被窝中,模黑抖抖索索将包袱内的手弩取出套在了自己的胳膊上,并上好了箭,让箭尖自被子边沿的一条空隙探出去了一点。

那脚步轻巧地走到了白夜门口,而后停了下来,过了约莫有三分钟,那门才被轻轻推开。

这回,脚步声没有再接近床上的白夜,那人似乎只是打开门,然后停在了门口。

这种沉默的感觉更是令白夜觉得诡异无比!她强忍着自己不要因为恐惧和激动而颤抖,也强行控制住自己这具身体因为压力而变得急促粗重的呼吸,手指一直按在手弩的卡锁之上,随时待命。

白夜抱的心情更多是游戏的心情,她恐惧对方会对自己如何,但更好奇对方会以何种方法对自己如何,刺激和兴奋远超过恐惧。

要说为什么不是非常害怕,恐怕是因为她已经死过一次,见过地府的荒谬,和此生宿命的荒谬,死亡反倒不是她最惧怕的东西了。

“你杀不了我,放弃吧。”

门口的家伙开口,语气中满是笑意。

是那天阙门的邋遢中年大叔墨楚云的声音。

白夜并没有因此松口气,她的脑袋反倒更加快速的运转起来,语气也很不善的回敬道:“大半夜鬼鬼祟祟的闯进女孩子房间,你想做什么?!”

她丰富的想象力已经将对方假定成了是与那日偷袭自己的人一伙的,而这墨楚云更是假借收二小姐为徒,其实真正的目标是她这个命运多舛的低调小丫鬟白夜。

不过她的确是猜错了,墨楚云只是对白夜伺候周二小姐时的态度感兴趣罢了。

他能看出来,这看起来有点阴沉不太爱说话的小丫鬟表面上百般恭顺,骨子里指不定模拟杀死周府全家多少回了。

她骨子里透露出的气质就好像是一只寄人篱下的小野猫,对主人的任何欺压都不会反抗,反抗之时,也就是她已经找到了另一个更好的主子的时候。

身为收徒师父,墨楚云阅人数万,如何从一个人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中看透对方的本性,正是他的专精专长。

他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身世能让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如此戒备,冷漠,宿命。

墨楚云脚下没动,他扭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轻叹一声:

“你的灵脉与灵根皆不错,若只瞎胡练的做个武夫,的确是可惜了。贫道来这里,想说的就只有这些,时候不早了,早些睡罢!”

说完,墨楚云就真的转身欲离开。

但刚迈出一步后,他像想到什么似的,猛地回身道:“对了,还有……”

一道寒光飞向墨楚云。

白夜以为墨楚云转身是耍阴谋加害自己,想都没想便按动了手弩上的卡锁,将箭射向墨楚云那张胡茬子遍布的脸。

看那箭飞向自己,墨楚云眼一眯,快速抬起手,轻松以拇指和食指捏住了那支弩箭。

墨楚云端详着指间那弩箭,摇头咂舌:“从这弩箭的模样来看,你的弩是猎鹰弩,一次最多可连发三箭,精准度高,但速度与杀伤力嘛……也就那么回事儿。且猎鹰弩的弩箭必须为百炼精钢,太亮了,一反月光,差点闪瞎我的眼睛。”

说话间,墨楚云指尖凝起寒霜之气,几句话的工夫,那锋利的钢制弩箭便化成了冰条,被其轻轻一捏,化作万点冰凌落在地上。

白夜一掀被子,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不甘心地瞪着墨楚云:“谢道长提醒,下次,我会在箭上涂上黑炭,免得伤了您的眼。”

看到床上的白夜,墨楚云的神情有些诧异,不过那一丝诧异只维持了一刹那,随后便消散于他和蔼的笑容间。

他摇了摇头,哈哈大笑着离开,临了丢给白夜一句:“炭会脏了手吧,包层蜡会不会好点?”

那道士说的每一句话,白夜都要在心中仔细盘算一番有没有什么玄机,那邋遢道士虽然邋遢,但他拥有一双聪明通透到极点的眸子,不可能是笨蛋。

他的这句话也就被白夜理解为了——“若是要杀人,便别在手上留下明显的痕迹,即便痕迹必须会留下,沾上透明的蜡与沾上漆黑的炭,也还是前者聪明一些。”

虽然事实是白夜又想太多了,墨楚云才没那么有内涵。

白夜歪头想了想,不语,冷静的坐在床上。

墨楚云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至听不见了,白夜忽然猛力一捶床框,懊恼地将臂上手弩丢在了地上。

不行,果然不行。

她的确是太女敕了。如果对方真的是要加害自己,他那实力恐怕连脚步声都不会让她听见,她只会在睡梦中莫名其妙见了阎王。而她如今这种因为放松了太久而紧张不起来的心态也实在是要命,在被青城阵法保护、下了各种禁咒、有各种暗道机关的周府日子过的习惯了,舒坦了,她都快忘了这个世界真正的模样到底多凶恶。

在这世界上,她的心眼和手段就像是小孩在玩过家家,前世的那些“叱咤校园”的记忆对她来说只会更加让她觉得自己此生没用,徒添挫败感。

也更让她觉得以前当什么少年帮派老大,天天对着一群小屁孩颐指气使那种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

她忽然想到了很久之前孟婆说的话——有时候比起外在的东西,记忆更加重要。

她开始怀疑,记忆这种东西,真的会比天生就拥有的财富、美貌、好运重要?

她怎么也没办法相信,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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