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这么两种人,一种是疯子,另一种是天才。这两种人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难以区分,前者是患精神病而癫狂的人;后者是难以被常人理解的人,他们的举止言行与前者类似,因此也被称为‘疯子’。
要说艾普塔特森斯行为癫狂,却是还没达到这个程度,用现在的话来形容,“神经质”也许比较合适了。但他绝不是患有精神病的人!他的所作所为将足以证明他那超乎常人的天分,说他是天才一点也不过分。任何人如果忽略他的存在,那么,等待他的只能是——绝望。
面对艾普塔特森斯复杂多变的性格和令人费解的言语,斯巴达克斯感到眼前这个人似乎能洞察一切,好像自己心里想的他都知道。斯巴达克斯觉得自己在艾普塔特森斯面前极其弱小,就像一个待人宰割的羔羊,这种感觉曾一度引起了他强烈的不适。但是,想到这个人就是蕾妮亚的父亲,他又感到几分亲切,总之,斯巴达克斯自从见到艾普塔特森斯那一刻起,就没有停止过他的猜测。尽管满脑子的疑问冲击着他的思维,但出于对长辈的尊敬,斯巴达克斯一直很恭敬,没有一丝的唐突。既然,艾普塔特森斯请他饮酒,那么,就恭敬不如从命。
饮酒自然不是蕾妮亚的长项,她所做的只是凑个热闹罢了。虽然,色雷斯女子酒量不亚于男人,但毕竟,一个姑娘喝的烂醉如泥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情。更何况,心思细密的蕾妮亚对这次谈话的内容更感兴趣,也许父亲要透露一个连自己也不知道的秘密,这才是她最企盼的,而不是诱人的葡萄酒!
此刻,蕾妮亚也许是最幸福的人了,和自己最亲的人团聚在一起,想想都是那么地令人羡慕。她舍不得将这一短暂的幸福时刻耗费在酒精制造的幻觉中,因此她尽情地享受着这一快乐,不愿放弃每一秒。
小木屋里的气氛极其融洽,让人感觉到更多的是一次家人的团聚,而不是一次蕴含着巨大秘密的谈话。当然,这一切要归功于艾普塔特森斯善于营造气氛的能力。
“喝,敬戴澳尼索斯!”艾普塔特森斯一边举起酒杯,一边喊道。“要敬畏神明,斯巴达克斯,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