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时光流转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新的开始

作者 : dfhfghf

第一百五十三章新的开始

肖风仿佛陷入了一个久远的轮回中,跟蔡康还有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他就仿佛是做乐一个梦。似乎那过往的所有一切,都是一个轮回。此时梦醒了,他也该回归到真正的生活当中了。

肖风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到底在何方,正如他把握不住当下悄悄从他身边溜过的时光一样,肖风过去的日子就宛如那空中绽放的烟花,一瞬而逝。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只是在这样离别的时候,突然间感觉到了生命的无常。

很多人的生命进程中,或多或少的都会想到这样的一个念头,便是人死以后会怎么样,很多人,有很多答案,但却似乎都有一种相同的感觉,那便是恐惧。

那些深陷在烦恼中的人们,却是不在所说之列的,肖风此深深感到恐惧,虽然有人说,死后便会隋入无穷无尽当中,他却是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有人说世界上最残酷的刑罚,便是把人关到一个很很的的黑屋子里,什么也不给他,也不许任何人与他交谈,还要他见不到一丝光,那样会使人的精神很快便会崩溃。

肖风他此刻便陷在了这样的一种刑罚之中,确切的说,比这还要残酷一百倍,甚至无数倍,因为他连自己的存在都感知不到,有位哲人说过,存在即是合理,他此刻便是不存在的,但他却是还在思考,这是何等的矛盾,却偏偏发发生了。还有这样一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我在思考,所以我还活着,也许肖风此刻真的还是活着的。不知过了多久,也许真的很久。

时间这个慨念在肖风的脑海里早已模糊,因为他连一丝一毫的外物都无法感知。识海里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黑暗,不知过了多久,也许真的已经很久,肖风的脑海里,渐渐回荡着这样一个念头,也许我真的已经死了,现在只不过是一丝怨捻罢了,肖风在心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自己那短短的一段人生,便再也没有了,脑海中所有的记忆,潮水般涌上心头。

自己的家乡,便是在一个比较落后的山村,在那里,有着自己整个童年的记忆。那个时候,天总是很蓝,上面常常飘着朵朵白云,在那朵朵白云上面,有着自己单纯的梦想。云卷云疏,朝阳的曙光,夕阳的云彩,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那村旁的路旁,有着自己在春天里,在路旁践踏的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的罪证。那村旁的河,有着自己在炎炎夏日,向下奋力一跃而溅起的雪白浪花,在心中荡起层层涟漪。那种感觉美的仿佛是盛夏后的憩。

在各种各样的果树上,有着自己在丰收的季节见证,果树上的伤痕累累,以及过后主人的骂声,得到只是我们嚣张的笑声,以及一地狼迹的树叶和果皮。秋天是大地丰收的季节,也是我们丰收的季节,那是一个怎么想都会让人高兴的季节,不过在我们的笑声过后,跟来总是一片骂声,这便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吧。冬天能够让人想起的记忆,总是一片雪白。在雪地里走路时,总会发出吱吱声的伴奏。在雪地里踏出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脚印,在雪地里堆出一堆堆四不象雪堆时,发出那自以为是的兴奋。以及回家挨骂后的悻悻的样子。童年记忆总是有着太多快乐,但长大后却又不的不把他遗忘,因为童年里快乐的笑声,却是那么的单纯,但当人们长大后,能够体会到那份快乐的时候,人们却是早已不再单纯。

在那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人称做为青春期,那个时候的记忆,总是让人感到无趣,无法让人去深深的去回忆。在肖风的记忆里,在那时,让人深深的怀念的,便是那个中学旁的路,在那条路上,一个偶然的遇见,一段淡淡的怀念,很淡,很深,很远,很远,远到永远有多远。那样的一种感觉,被人叫做初恋的感觉,其实肖风那样其实不叫做初恋。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因为恋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经常做的,只是一旁,静静的看,默默的想。心中想说的话语,也只能自己默默的藏在心中。如果硬是要把那叫做恋的话,只能用一句在毕业以后看到的,把自己感动好久,好久的话来做接尾——一个人的天荒地老。因为从开始,到最后,有的都只有一个人。

仿佛觉得自己站在一个茫茫的原野上,周围一列列的火车从自己身旁呼啸而过。那火车却是透明的,那车箱可以一望就穿,那车内的人与事物,却是自己那往夕的记忆。心中仿佛升起了一种明悟,知道当那火车中的记忆与自己脑中最后的一画面重合的时候,便是自己生命的终结瞬间。然后却突然看见一辆纯黑颜色的火车朝自己迎面撞来,那车轮与地面剧烈的摩擦所发出的刺耳的尖锐的叫声,仿佛要把耳膜刺穿。

突然见从远处刮来一股强风,飞沙走石,尘土飞扬。吹到人身上,只觉的一阵天旋地转,那尘土与尖锐的叫声夹杂在一起,直叫人精神错乱。然后只觉身上突然猛的一震,然后只觉整个天地突然转了起来,然后紧跟着精神也是一阵恍惚,然后越转越快,精神也越来越恍惚,突然只觉天与地仿佛归与了一处,再也分不出那里是天,那里是地,精神也越转越觉的空虚,最后归与虚无。

便让那尘归尘,土归土,让一切归与混沌。肖风已经在很久以前就放弃了思考,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在那一刻只觉生死的界限只有一线只阁,人是得生,还是得死,都变得似乎不再是那么重要。也许生与死真的是只有一线之阁,知要踏一步,就会知道结果,也许往前一步就是死,也许退后一步就是生,又或者往前一步却是生,退后一步就会死。有人知道答案吗?没有人知道吗?永恒的问题需要一个永恒的答案——生的后面是死,死的前面是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已经很久。肖风突然感觉到一丝光,然后只觉周围越来越亮,身边仿佛被光包围了。最后在那仿佛是永恒的光中,看到了一条淡淡的身影,那条身影在那万丈光芒之中,仿佛璀璨如星辰。

然后只觉自己漫漫的仿佛是被风吹走般的飘向了那道身影,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终于看清了,肖风只觉浑身一震,那散发着万丈光芒的身影竟跟自己长的一模一样。当肖风飘进那道身影的时候,却发现那道身影竟是透明,就仿佛是那清晨中玻璃上的一层水印一样状态。却就在那一瞬间,肖风仿佛有这样一种错觉,仿佛整个空间里光线在一步步收缩,那些光线越来越亮,但却偏偏让人觉的光线周围的黑暗越来越深。最后终于所有光线归于一点,那仿佛是所有的光的一种升华,灿烂已不足以形容他的万分之一。但间灿烂却只有一瞬间,犹如一场灿烂的烟花盛典,辉煌过后便是一片黑暗。在光亮的灿烂过后,接踵而来便是极至的黑暗。在一段极深的黑暗之后,突然出现了一点细的光亮,光线越来越亮,最后竟比以前见过所有的光亮还要亮上一万倍。接着却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亮至极至的光亮竟然仿佛炸裂四分五裂了,那光亮散落到空间各处,竟变成了一团团的超大火焰。那些火团有些又是被炸的四分五裂,有些火团就静静躺在那了。那些火团越炸越多,有些竟越炸越大。肖风真实的感觉到,这个空间在无穷无尽的扩张着,真实的让自己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广阔无垠。整个空间在那些火团的照耀下显的一片辉煌,这种辉煌一直延续了很远,很远。

终于在一处地方停顿了下来,那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黑暗,那片黑暗却也是在无穷无尽的扩张着,把周围的一切都吞噬。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那片黑暗终于曼延到了肖风的面前,但在那样的一种强大的力量面前,人的意志是显的多么的渺,那些无谓的抗争是显的多么的苍白无力,于是肖风又陷入了那无穷无尽的黑暗之中。

当很多年以后,肖风常常喜欢对身边的人说起这样的一个传说。天上每一颗星辰,都代表着地上的一个生命,当一颗星辰从天上坠落下来的时候,就代表这地面上的一个生命的消逝。

当肖风记忆中的他再次恢复知觉的时候,唯一的感觉便是痛,很痛。令他诧异的是自己竟然没有死,而且自己似乎还有能力站起来,没有人愿意把自己变成一个死人,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发现自己所站之处,是一个稻草只中,原来他先前竟是躺在稻草堆中。到底是谁把自己带到这里来的呢?出了屋,看到的是一废弃的庄园,从乞丐的记忆里知道这是扬州城东一个杂草蔓生的废弃庄圆中,大部分建筑物早因年久失修,风侵雨蚀。

在蚂蚁蛀虫齿下而颓败倾塌,唯只有一间石屋孤零零瑟缩一角,穿了洞的瓦顶被木板封着,勉强可做栖身之所。他以前便经常把这当作栖息之地,连那瓦顶的木板都是他自己一手钉好的。在屋旁的一块空地上,那里杂草丛生,有的草竟长的比人还高,从那里竟看到袅袅的青烟升起。

乞丐走到空地,穿过杂草,看到了火堆,也看到了一个人。那人竟也是一身葛布污衣穿着,衣服破了好几个洞,竟还沾满了泥印,那人竟也是一个乞丐。头发非常的散乱,如果仔细一看,甚至可以看到一些细的微生物。那个乞丐正在拨拢着那个火堆,动作非常的细致,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轻柔,仿佛对待情人的那般温柔。他刚想出声询问,却见那个乞丐伸出手来,作了个禁声的动作。他只好忍住,没有开口。

那个乞丐一直都没有转过身来,但却好象对周围的事情了如指掌。乞丐一直都在拨弄着他的火堆,那动作如水银泄地般的行云流水,看不到丝毫的作做,令人赏心悦目。那火堆在那乞丐妙至颠峰的控火技术之下,竟仿佛

生出了一朵朵火作的花朵,他站在乞丐的背后,看着那花朵一步步的绽放,一步步的熄灭,看着,看着,他竟仿佛历经千世万世劫难,将那一切世事尽数看穿,只觉自己的识海竟也开始绽放出一朵朵神秘的精神之火,一朵一朵精神之火的绽放,仿佛在对灵魂进行着一场洗礼。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已经很久。天空中突然聚集了一块乌云,那乌云之中却突然劈出了一道黑色闪电,那道闪电没做丝毫停留,直接向那个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那个他轰去,那道闪电没有丝毫阻挡便冲进了他的身体,但令人惊讶的是,竟然看不到那道闪电对他身体造成的伤害的痕迹。原来那道闪电竟是那个他破碎虚空所引动的精神天劫,只对精神有作用,也只对他个人起作用。其实这个天劫,也不是每个破碎虚空的人都要渡的,只有当心中产生了心魔的人,才会引来这样的精神天劫。只见那道闪电进入他的身体后,没有任何的反应。

可是当过了一阵子之后,突然只见他的眼睛,鼻子,耳朵,嘴巴,竟全部出血了,竟是七窍流血了。原来那识海中的精神之火,竟越燃越旺,最后竟在那识海里出现一尊淡淡的佛影,火越燃越旺,那尊拂影也越来越清晰,最后所有的火竟全朝那尊佛影聚集,当所有的精神之火都聚集在佛影之中那时,那道佛影发散出万道佛光,照亮了整个识海。也就是在那一刻,引来了天上的乌云,引来了天劫。那道精神闪电进入身体后,直接冲向了识海,径直冲向那尊佛影,在那隐含着天地之威的闪电面前,那道佛影竟显的不堪一击,在那闪电的不断轰击下,很快就崩溃了,那佛影被轰的四分五裂,最后变成一点点的淡淡金光。然后便发生了先前七窍流血的那一目。

记忆中的那个他,最后还是醒来了,他依稀记得自己在这之前,似乎还醒来过一次,迷迷糊糊之中仿佛有个人严肃的告诉他人生道理,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好,无论任何事情。还告诉他一定不能以真笑脸去对人,人要活的好,就一定要会伪装,而最好的伪装便是笑脸,无论做什么,都要一脸笑容。后又严肃的批评了他,偷不是那么做的。

一个成功的偷必备素质。眼要快,是因为,虽然东西有很多,但好东西却不是很多,所以只有眼快,才能抓的住机会,虽然是好东西,但更多的是好东西赝品,假货是万万不能要的,所以要看的准。手要快,是因为,虽然机会是有了,但却必须要有把握机会的手,所以手要稳,而往往机会是转瞬即逝的,所以手一定要快,很快。

第…腿要快,那是最重要的。在做一件事情之前,要先想它带来的后果,要想他的坏处,然后才想他的好处。不管你的技术有多好,总有失手的时候。而失手之后的唯一处理办法,便是撒开腿跑,有多快跑多快,有多远跑多远。不管有多大好处,如果没有了命,那便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命是最大的。而保命的方法便是快跑,所以腿快是最重要的。那人在教了理论只后,还教了一些实践技巧。在教了偷盗技巧之后,那人似乎长长的叹了口气,似乎经过了一阵犹豫,最后又教了他一招掌法,却是没有传授他的心法。

那个人走了,没有留一丝痕迹。有过时候他甚至感觉不到那些事情的丝毫真实性。他一直都觉那只是一场梦,梦醒了,便什么也没有了。可是当他吃完那只放在草堆旁的叫化鸡后,那是他很久以后才知道那只鸡的名字,那时他知道那道鸡的做法,知道了那只鸡是用一些特制的泥土包好,然后埋在地下,然后再在地面用火温烤而成的。当他拍出那一令人难已置信的一掌之后——他竟把一块石头拍碎了。那使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武功,那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

所以最后他选择了相信了那一切。可惜遗憾的是,他竟然记不的那个乞丐的样子,或许是从头至尾都没有看清楚,也许是从开始到结束,根本就没有看到。记住的只是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也许永远都不会清楚。

这就是一段回忆,肖风深陷在回忆与时光的挣扎中,不知所措,仿佛眼前的种种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唯有那梦中的过去才让他能感觉到真是自在,他知道这种感觉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一个不好,这种幻境就会把他给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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