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一直咄咄逼人,同我拼酒,我也是小孩性子,经不起激将,跟着连喝好几杯红酒。
脸绯红绯红,身上的皮肤起了一朵一朵的酒疹子。不痒,但是有点吓人。
我坐在席间,抓起身旁一个陌生男人的烟和打火机,神色自若地点火,吸一口,吐烟。
双喜烟,很重,比林抽的红双喜要浓烈很多。
我连续抽了三根才停下来。
一旦我开始抽烟,说明我的情绪不对了,要失控了。果然抽完烟,我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接受别人的挑衅,一杯跟着一杯地干下去,仿佛喝得是水。
我想我有点醉了,很想趴下去睡觉。可这些都是陌生人。
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在陌生人面前失态。
好不容易熬到李好把我送到家,一开门,我就飞快奔进自己的卧室,冲进浴室。
吐得昏天暗地。
一个人坐着浴室地板上,身上带着浓浓酒气的衣服被我月兑了丢在一旁,开着喷洒,一边淋水一边哭。
每次喝完酒,我就会情绪低落,前尘往事我仿佛都记不起来,可是它们又分明就在那里,一点一点侵蚀我的神经,只有一点酒精就可以催化它们。我很伤心,不知道为什么地伤心着。
我知道那个叫李好的叔叔喜欢我。不仅仅是对小女孩的疼爱,而是一个男人对女子的亲睐。
从第一次他带我出去吃饭,我就知道。
梁晨宝,你的情感之神为什么一直喝醉呢,出现在你身边的人都是有那么些不合适呢?
洗了一个漫长的澡,我裹着湿漉漉的头发窝在被窝里,蜷着膝盖,双手抱着自己,沉沉地睡过去。
梦里面,很多事,很多人。
而我醒来,头很沉,人很晕,一点都记不住。
心里暗暗说:以后再也不参与这样的酒肉饭局。
你是要过明媚的生活,不要再堕落了。梁晨宝。
那些昨日旧事,我们就且当算了。现在你是一个新生儿,扎着马尾,背着背包,每日走路去上班的女孩。
刷牙时,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纳闷地想:何以这个女子经历了那么多龌龊,还是一副不谙世事的神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