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妻藏福窝 第四章 父亲的责任

作者 : 千寻

阿书到村里买了只鸡,一瘸一拐地回到家中,收拾妥当后架柴烧火、烤了,香气诱人。

未秧被引人垂涎的香味给引来。

早该做饭了,但是工作起来,未秧常常忘记吃饭,更别说做饭了,是她的错,齐叔叔也经常为这个叨念她。

只是今天家里还有个伤兵呢,她能饿着自己,怎能饿坏救命恩人?

走进院子,天全黑了,今晚的星星特别亮,月亮特别圆,入秋的天,风迎面吹来,有几分寒冷,但是柴火堆旁,金黄火光映着他的脸,看起来分外温暖。

“过来吃饭。”他身边有一张高椅子,从厅里搬来的,孕妇坐不了矮凳。

阿书给她拆了只鸡腿,很肥,是母鸡,油滴在火里滋滋作响,火苗窜得更旺,他又从灰里扒出两颗地瓜,撕去外皮连同鸡腿放进盘子,递到她手边。

她不客气地接了,咬一口汁多肉鲜,浓浓的香味在唇舌间萦绕。“你会烤鸡?”

“在军营里练出来的。”

“你……”微怔,犹豫片刻后问:“是武官?”

“当过一阵子兵,跟着卓将军灭掉北狄之后就退下来了。”

卓将军?是卓离吧,以为再无交集,没想会从别人的嘴里听见他的姓名。

“你知道卓将军吗?”他问。

“不知道,没听说过。”她直觉反驳。

“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灭掉北狄之后,皇帝封他为护国公,赏赐黄金千两、白银万两、良田三千亩,还让他担任兵部尚书。”

“很厉害。”她回答敷衍,完全没有探听的意思。

但……是因为敬佩吧,阿书非要以此当话题。“大家都说卓将军容貌俊美,堪比兰陵王,还有人建议将军戴上狰狞面具、震慑敌军,可这手段还没用上,短短几个月战役就结束了,这是有史以来征战北狄死伤最少的战争。”

“不简单。”她依旧敷衍。

而他也依旧热爱卓将军话题,像个崇拜英雄的傻小子似的滔滔不绝。“确实不简单,卓将军用兵神出鬼没,气得北狄将领头顶冒火,直骂卓将军阴险恶毒,是个奸佞小人。哈哈哈……打仗谁跟你谈仁义?胜为王,败为寇,天经地义。

“有一回将军演戏,欺瞒敌军细作——我军将于夜半寅时进攻。这个消息很合理,趁众人熟睡打得敌军措手不及,是将军惯用手法。”

见他津津乐道、乐此不疲,未秧清浅笑开。“他打了,但不在寅时?”

“你怎么知道?”阿书讶异。

“实者虚之、虚者实之,兵不厌诈。”这是他教她的。

“没错,得到消息,敌军天未黑就升火煮饭,早早吃饱上床、养足精神,准备寅时大干一场,没想子时刚到,众人睡得正熟,却闻战鼓响起,连盔甲都来不及穿便迎来我军大肆进攻,最终掳获敌军五千、歼敌三千,我军大获全胜。

“我还记得北狄将领的胡子烧得乱七八糟,被捆成大粽子悬吊在城墙上,他不服气,嘴里骂骂咧咧,脏话一串一串往外丢,从那之后卓将军有了『恶狼』之衔。”

失笑,确实是卓离会做的事,演戏嘛,他的专长。

不想讨论卓离,她转移话题。“北方很冷吗?”

“又冷又干,许多地方寸草不生,风吹来台得皮肤生疼,再是细皮女敕肉的少年郎,在那里待上几个月都会变得皮粗肉厚。不过北方的夜空很美,夜幕低垂、星月灿烂,满天星子低挂,好像手伸长点就能抓下一大把。”

“我们常常苦中作乐,在夜空下烤肉,一群同袍围着篝火,想念远方家人,你知道羌笛这种乐器吗?”

“听过,没见过,不知道它的音色如何?”

“那是种特殊乐器,吹奏出来的乐音带给人凄凉悲壮感,也不知道是谁老把羌笛带在身边,月亮升起、篝火热烈,陡然乐声响起,勾起浓烈思念,将军白发征夫泪,引人悲怆。”

“怎会想到去当兵?”

“报仇,我的哥哥死在战场上。”

“哥哥?”

“我有两个哥哥,年纪与我相差一截。娘本没打算生我,但意外怀上,不得不生下来。怀我生我养我……娘为了保住我吃了许多苦头,哥哥心疼娘,打我一出生就讨厌我。”

“后来呢?”

“娘说长兄为父,我是好是坏,责任在于他们。为了把我变好,他们卯足全力,两岁时,天刚亮哥哥就把我挖起来蹲马步,三岁,成天拿着棍子逼我背兵书,渐渐地,长兄为父、次兄为母,我把哥哥当爹娘。”

“你娘很聪明。”

“怎么说?”

“人都是这样的,因为责任,必须付出;因为付出,得到成就、快乐与满足,感情于是生成。”

她也这样子的呀!娘说:卓肃是保家卫国的大将军,没有他戍守边境,我们岂得岁月静好?未秧不该嫉妒,应对卓离更好,他是为千万百姓失去亲人。

然后她同情他、在乎他、讨好他,他的快乐成了她的责任,她在持续的付出中,不知不觉间也把感情付出去。

“听起来很有道理。”他笑着点头。

未秧轻叹,当然有道理,那是她的亲身经历。

“我年纪小性子难免骄纵,哥哥们无条件包容,爹爹总说我反骨,棍子打断好几根也改不了我的性情,每次罚我跪祠堂,哥哥们都说:养不教,兄之过,坚持陪我祠堂跪一遭。于别人来讲,跪祠堂是糟糕的经历,于我,却是最美好的回忆。”

“你父亲肯定没想到你会爱上跪祠堂。”

“肯定没想到,要不他早就把跪祠堂换成打板子了。”说到这里,他哈哈大笑,火光照映在他眼底,添入几分光芒。

“打完仗后,你为什么不回家?”

“那个家没有别人,只剩下一个庶妹了,我不喜欢她,她也讨厌我,相见不如不见。”

爹娘都没了吗?突然觉得他很可怜。

他又给她掰了只鸡腿,她摇头,把鸡腿推给他,阿书张口咬下、油从嘴角流出来,她直觉递去帕子,直到他接手,她才发觉这个动作太亲昵,不适宜。

擦过嘴,他把帕子往怀里塞,没等未秧抗议,他指向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大哥曾经告诉我,人死了就会飞到天上,变成星星。于是哥哥死后,我经常躺在屋顶上对星星说话,说我好想哥哥,问他们在那边过得好不好?我告诉他们,我不闯祸了,我勤奋上进了,他们会不会觉得很骄傲?”

孤单啊,那是种无法医治的疾病,只能一个人躲着缩着、使劲全力躲避它的攻击,也许运气好,它放弃攻击,也许运气差,被它一辈子笼罩。

“魏阳。”他喊。

“嗯?”

“当我的妻子吧,不管是真的假的都没关系,至少这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有亲人,不是一个人踽踽独行。”

踽踽独行……四个字狠狠掐住未秧的心,因为,她何尝不是?

垂眉苦笑,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看着他的眸光更柔软了。

他也笑,但笑容里没有苦涩成分,因为她是个好女人,体贴善解已经烙进她的骨头、血脉里,她同情弱者、扶持卑微,她总是以己度人。

☆☆☆

太多次的失败让未秧几乎失去信心,她想,也许瓷簪根本不符合现实,可偏偏心底那点儿固执让她无法放手。

除簪子外,她还做了其他东西——禁步。

她用瓷土雕出许多可爱的小动物,猫狗兔子金鱼……一对一对、琳琅满目,打洞、上釉彩,已经烧出好几窑成品,闲来无事她就编织系带把它们串起来,收藏在匣子里。

拿起瓷土做簪,天生的固执让她一试再试,即使气馁,休息几日,她还是会卷土重来。其实未秧不喜欢这种性格,这样的人往往会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

比方她明知父亲不喜自己,却总爱往父亲身边靠,十次百次千次……无数次的冷漠与拒绝,让她的自尊碎成齎粉。

那个晚上她很伤心,把自己裹在棉被里不停啜泣,卓离连同棉被把她抱进怀里。

他问:“没有父亲就长不大吗?我连母亲都没有。”

是不是有人情况更糟就会被安慰到?她不知道,但她永远记得他拍在自己后背的掌心,宽宽大大的,驱逐了她的委屈。

未秧悉心搓揉瓷土,簪子的改造始终没有进展,她很沮丧,只是不想表现出来。

“有问题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她吓一跳,飞快回身,发现站在门口的阿书。

未秧摇头不语,有问题他也处理不了。

“不试试,你怎么晓得我不行?”

她半句话都没说,他却读出她的心思,搞得好像他很懂她似的,真当他们是多年夫妻?

被看穿让她不开心,皱皱鼻子带起两分恶意,未秧抓起几支没断裂的成品。

“这支太重,不实用,这支太细,无法引人注目。粗细轻重间的拿捏非常困难,并且在入窑烧制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烧裂,十支剩不到三支。”未秧一摊手,朝他挑挑眉,好啦,问题全出笼,看他多有本事解决。

“考虑过火候吗?”

“有,已经试过无数次,从火候、时间下手,簪子从开始的十取一到十取三之后,再无法更进一步,让人生气的是,烧制成功的完整品往往不是我最满意的。”

“有没有试过像茶壶那样做成中空的?这样的话簪子既不会太细,导致烧制失败,也有更多空间让你雕刻作画,并且大大减少重量?成品入窑,在烧制时多少会……”

他叨叨说个不停,未秧边听边想,好像有什么注入脑海,突然间豁然开朗。“你学过烧瓷?”

她毫无掩饰的敬佩让他志得意满。“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这么专业的部分?”

“不过是动动脑子。”他越发得意了。

她难道没动脑子?还是说她脑子静止……是死的?未秧没好气回答。“行,你擅长动脑,就请你多动几下,助我赚得钵满盆溢。”

这话纯粹是呕气,可是他认真了,从当中挑出一对禁步。“这对白猫圆润精致柔美,适合女子,倘若再做一对厚重、沉稳的黑猫呢?”

“黑猫?”

“对,烧好后,设计漂亮锦盒,两对为一组,七夕时专卖有情人,卖价至少能够提高一倍。”看着她暴张的圆眼睛,镶在不敢置信的脸庞里,他更乐了。“只是随口说说,信手拈来,不必太崇拜我。”

随口说说?信手拈来?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脑袋长坏了。

于是纯粹赌气的她也认真了。“你当真认为禁步能卖?眼下的禁步多为玉石雕刻……”

他明白她的意思,没等她说完就接下话,“虽说瓷土没有玉石珍贵,但你卖的是手艺,最贵的纸一张一两银,若名家在上头写几个字就能价值千金,人们买的不是纸,而是书法家的字艺。”

“玉石匠人的手艺也不差。”

“对,但在颜色上头玉石多有限制,而瓷制品可透过釉料展现丰富层次,再加上你精致的手艺,有机会抢占一部分生意。”

未秧明白,这跟簪子的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她答应凌掌柜,便把所有心思放在簪子上,她只是用捏制禁步来修补失败的自卑感,却没想过它也能拿来挣钱,她果然当不了生意人。

“可是会捏瓷塑物的人不少,我猜只要卖得好,很快就会有人仿效。”

“这就是手艺人本身的问题了,与其担心别人仿效不如精进手艺,做出更多旁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你只需要赚第一波高价,之后就留给别人去模仿。”

醍醐灌顶,几句话解开她的迷惘。可不是吗?只要她跑得够快,干么在乎后面有多少人跟?露出笑脸,连日的阴霾一扫而空。

见她开心,他便也惬意。“有没有觉得有我这个相公还不差?”

他下意识模上她的头,在手指触上头发那刻,两个人都愣住。

他太自然,而她……用力闭眼,躲避熟悉的感觉,她推开他的手,拉出距离。“你可别太入戏呀。”

他知道,他让彼此都尴尬了,不过他天生霸道呀,霸道的人怎会知道尴尬为何物。“既然要演,自然要演到淋漓尽致。”说着他弯腰对着她的肚子说话,“女儿,爹说得有没有道理?”

“谁说是女儿?”又是个重女轻男的?不开心。

“我希望是。”

“我就喜欢儿子。”女孩一辈子有太多身不由己,她不想孩子尝自己尝过的苦。

“行,依你,你喜欢儿子就儿子。”

“这种事能用讨论决定的吗?”

“当然,这胎不是就等下一胎,终究会让你心想事成。”

这、这……哪来的下一胎?跟谁啊?他故意的吗?想假戏真做啊?

看着未秧的抗拒,他不管不顾握住她的肩膀,满脸认真。“我不管你遇到什么破事,不管孩子是不是在期待中来临,我都认定他是我的孩子,我会竭尽全力当个好父亲。”

谁要他的竭尽全力?那是她一个人的儿子!

只是……他满脸的心疼是怎么回事?他眼底的宠溺又是怎么回事?他们只是不得不暂时凑合过日子的男女……

在片刻的混沌之后,她推开他,慌慌张张自言自语起来,假装方才的对话不存在。“中空吗?那么需要做一个轴心,再包裹瓷土,木头不行,需要质地细致、表面平滑,待瓷土干燥后可以轻易抽出来的,我需要……”

阿书看着她装忙,想笑却没笑,是他错了,他太急迫,该多给她一点时间的。

他们各占据工作台一角,她做簪子,他杀时间。

他的手是用来握刀的,粗糙、野蛮,做不了细致活儿,那团土在他手里搓圆搓扁,光用来发泄了。

天黑了,屋里点上灯,她在雕好的玉锥子上头包裹一层细薄瓷土,把雕成的玫瑰花一朵朵黏到上头,神奇手艺简直是鬼斧神工,他看得目不转睛。

“完成了。”她把簪子高举,左看右看看过千百次,但愿这次能够成功。

望向他桌前,他搓了一堆大大小小的丸子,没有造型,但是每一颗都很圆,像用模子印出来的。“你做的是什么?”

他没回答,把珠子排好,食指拇指一弹,那颗珠子向前方转动,撞到前面那颗,也不知道怎么使的巧劲儿,前面那颗居然掉进他挂在桌边的荷包里头。“想玩不?”

“是挺好玩的,不过我肯定打不进去。”

“没事,我教你。”

她摇摇头,敬谢不敏。

“行,等烧出来,我教儿子。”

这人还有完没完?真当宣示一百次儿子就会变成他的?

未秧不理他,找出两颗珍珠大小的弹丸,找来一根细针,在珠子中间戳出对穿的小洞,像玩不过瘾似的,又另外找了两对,除对穿的小洞之外,还拿粗签子在上头戳出深深浅浅的洞,之后再挑出三对搓成水滴状。

“你在做什么?”他护着剩下的珠子,怕让她又给祸害了。“这是给我儿子玩的。”

她无可奈何说:“小孩子抓到什么都会往嘴巴塞,给他珠子要是噎着怎么办?”

有道里,那就……阿书继续搓丸子,不过这次搓大颗的,大到女圭女圭嘴巴塞不进去。他边搓边问:“你没养过女圭女圭,怎会知道这个?”

“你以为我跟村里的婶婶嫂子说话是光说人家的坏话吗,她们带娃可是很有经验的。”

原来可以这样做?他点点头,受教了。

“走吧,做晚饭去。”未秧往外走,到了门外却发现他没跟上,回眸一笑,她绕回屋里扶起腿伤未癒的他。

他轻笑。“总算有了当人媳妇的自觉。”

又来……这人还上瘾了。

“这是对救命恩人的服务。”她订正他的话。

今儿个晚了,未秧决定下两碗面条、拌上酱,再炒两个青菜将就吃了。

阿书手脚不俐落,却也没让自己闲着,打水、烧水,准备沐浴。洗过澡,两人不约而同走到院子里。

“不想睡?”阿书问。

“还早,这时候正是村里人串门的好时机。”

“你要去串门吗?”

“我怀孕后,齐叔叔就不让我晚上出门了。”

他不喜欢她喊齐叔叔的口气,甜甜的,像在撒娇,害得他有股说不出口的酸气在鼻间冲撞。“会有人来家里串门吗?”

“不会,都晓得薛爷爷这门手艺不能让别人偷学了去,为避嫌,除非必要没有人会轻易上门。”

“这门手艺有那么容易学?”

“是不容易,不过是人心良善。”

话音方落,就有人敲响门板。

“没有人会轻易上门?”他指指门口斜眼看人,见证她被打脸。

未秧皱鼻子,不理他,从他身边走过时恼怒地推了他一把,打开门,门外是邱大叔跟邱婶子。

“魏娘子,这是要给你的腊肉,我帮你挂到厨房?”邱大叔边说边往厨房走去。

看着那一大盆,她问:“都给我了,大家怎么够分?”

“够,那只猪有好几百斤呢,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那么肥的猪,也是你家那口子有本事给打了,要是换成旁人,躲都来不及。”邱婶子边说边瞄了未秧身后的阿书,凑近未秧耳边说:“你家那口子看起来挺忠厚老实。”

呵呵?忠厚老实,除了干笑,未秧不知道怎么回应。

他不忠厚老实吗?阿书提提眉毛,上前拱手为礼。“婶子好,我是阿书,上次到村里没见到您。”

“我知道,你去王家买鸡,被卖贵啦,那只鸡顶多五十文,你居然花了半两银子?下回想吃鸡,跟婶子说,我给你送来。”

“那行,能一天送一只不?我媳妇身子虚,得多补补。”

这么疼媳妇儿?好事,薛爷爷出门时还担心小俩口哪。

“那可不行,天天进补,孩子太大生不下来,可是会害惨魏娘子的,每隔五天吃一次吧,我让你邱大叔给送过来。”

“好,那就麻烦婶子了。”

自来熟的邱婶子拉起阿书,开始叨念起来。“虽说儿子不嫌父母丑,当孩子的就该孝顺爹娘,可这回你爹娘做得实在是过了。魏娘子受了不少委屈,你都不知道刚来时她都瘦得月兑形了。”

未秧干巴巴笑着,想说没那么严重。

但阿书没让她插话,直接回应。“我明白,以后再不让她受委屈。”

“对,男子汉就该为妻儿撑起一片天。你打算回去争家产吗?”

“争自然是要争的,当年分家爹爹把十几亩田地和房子全给了大哥,只给我二两银子,这家分得本就不公平,但父母说,将来大哥要给他们养老送终,多拿一点不为过。”

“这话没错,但也不能这么偏心眼啊,十几亩地和二两银子,你和净身出户有啥不同。”

“好汉不吃分家饭,我也不必非靠家里,起初那两年我心里有气,拿了银子往外跑,拼命做生意赚钱,好不容走南闯北挣下一点家业,没想大哥和父母竟然找上门。”

“就像婶子说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我同意每年给二十两孝亲费,就当他们生养我一场,其他的与他们再无关系,原本都好好的,两家不相干扰,我自己选媳妇、自己娶亲,不麻烦老家爹娘一丝半点,谁知我不过碰上一点状况,他们居然就敢来霸占家业,是可忍孰不可忍。”

听着他的剧本,未秧瞠目结舌,突然觉得自己编的……小巫见大巫哪,甘拜下风!

“虽说吃亏就是占便宜,可孩子马上就要生了,你得为老婆小孩想想,总不能一家子老在娘家住吧!”

“是,我已经着手安排了,不过铺子田契被改了名,已经转到我大哥名下,想要拿回来得花时间,所以还得在柳木村多待一段时日,以后要麻烦婶子多照顾。”

“哪儿的话,要不是薛爷爷,那场旱灾我们全村上下早都饿死了,没有流离失所、远离家园,还能过上现在的好生活,全靠薛爷爷施恩,照顾你们是我们的本分。”

两人一来一往,你夸我、我赞你,听得未秧后脑发麻,才第一次见面两人就熟悉得像多年邻居,还以为齐叔叔够会演,没想阿书的演技更胜一筹,听他这么说,她都要相信世间真有那么恶劣的一家人了。

邱大叔挂好腌腊肉,领着邱婶子往外走。

老夫老妻了,没有手牵手,但走一步聊一句,两人的感情都深隽在生活琐碎里。她调侃地朝他竖起大拇指。

“怎么了?”他问。

“以后找不到差事还可以当戏子,演得可真好啊。”

“那是因为有好角色,如果当『哥哥』,我肯定无法唱作俱佳。”

这人占便宜还占出心得了?觑他一眼,她快步回房间。

看着她急促的脚步,他知道,她的心乱了。

☆☆☆

阿书承担起父亲以及相公的责任,伤口痊癒后挑水劈柴、挣钱养家,连厨事都能上手。

当然,搓丸子的功力也日见增长。

未秧曾说孕妇需要走动,乡下妇人生产比高门贵妇容易,恰恰是因为她们日日劳作。

就因为这句话,每天清晨在院子里练拳的他,一看到她起床就给她塞饭,拉着她去爬山。

她找菌子、他打山鸡,有他在旁边,她时不时越过齐褚设下的封锁线,前天还猎着一只野兔。

有他在,整座山都变得安全。

看着沙漏静静等待,未秧是个好学生,加上有个倾囊相授的师父,几个月下来她已经能独立烧窑。

“开窑了。”呼……她喘口大气,看向身旁的阿书。

“会成功的。”轻拍她肩膀低声安慰,他走上前,不打算让她亲自动手。

“希望如此。”双手合十,她对着窑门拜了几拜。

阿书上前打开窑门,用铁制的平铲先将炭灰铲出,再托出铁盘。

未秧紧紧盯着,一瞬不瞬,直到确定里头的七支簪子都完完整整、没有断裂失败时,不争气的眼泪淌下。

“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她花好几个月都弄不好的事,居然经他指点一番就顺利完成,她感动地抓着阿书的手臂。“谢谢,都是你的功劳,太谢谢你。”

看着被抓住的手臂,那里温热温热的,让人……舒心,鬼使神差地又模上她的头,他问:“还想我走吗?”

这个动作让未秧愣住。

“我是大姑娘,卓哥哥别老模我的头。”仰着下巴,不知不觉间他长得那样高了,她也长啊,只是永远输他一大截。

“不模头模哪里?”说着,大掌心又贴上她头顶,不顾她的自尊心。

“模……这里。”她抓下他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她很喜欢呢,喜欢和他亲近。

他依旧笑着,但是把手从她的掌中抽离,未秧发现他的笑容变味:变得尴尬、变出讨厌神情。

她以为他讨厌她,殊不知他讨厌的是自己,讨厌喜欢大手被她包在掌心里的那个自己。

她后悔了,连忙拉住他的手贴在自己头顶,改口。“别人不许,我的头只有卓哥哥可以模。”

她总是为他让步,只要他的神情改变一点点,她就能敏锐察觉,她自以为了解卓离,并且认真相信自己的认定,直到他说出真心话……原来她不够灵敏,原来她自认为的了解不过是狂妄自大。

“想什么?”他弯,对上她的眼。

“没有,我没有想要你走,你别多心。”

阿书倾身向前,额头几乎贴到她额前,那么近的距离让她脸红心跳。

他问:“你知道自己说谎的时候会下意识抓裙礼吗?”

又愣住了,她看向自己的手,这话卓离也说过,所以她从不在他面前说谎,因为他说过——

“我最讨厌说谎的人。”

他最讨厌说谎呢,可却毫不犹豫地对她说了一辈子的谎,害她误会他喜欢她、珍视她,误会他乐意与她共结良缘。

被看穿的未秧恼羞成怒,跺脚。“对,我说谎,我确实不希望你留下。”

“为什么?”

“因为我不需要一个丈夫,我想要一个人过日子。”她迁怒了,明明对她说谎的不是阿书。

“一个人不寂寞吗?”

“不会,我的孩子很快就要出生。”她硬着脖子说话。

“孩子那么小,你会需要帮忙、需要支持、需要有人在身边,一个人生活很辛苦的。”

他温言软语试着说服她。

“但是一个人生活,情绪不会被轻易牵动。”

“所以我牵动你的情绪了吗?”

未秧噎住,怎么会……话追话,她被追到无路可退的角落?

但他不打算放过她,续道:“是的,我牵动了,否则你不会害怕,不会想我离开,对不?”

是啊,牵动了,说好的独立自主,因为他……她又开始想依赖上。真不愿意的,才从对卓离的依赖中月兑身,她不想重蹈覆彻,再不聪明,她也晓得一错再错很傻。

“我没有!”

“说谎,你又抓裙摆了。”

“对,我就是爱说谎,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要说谎,只要说谎能够让自己开心,我就要说谎说到底。”这其实是没有意义的话,她纯粹想要挑衅吵架,想要把他气离开自己身旁。

但是他一动不动,紧紧盯着她,眼看她的激动、眼看她抓紧裙摆的慌张,于是明白……又是说谎。

她不喜欢的,说谎不会让她开心。

退开两步,不再逼迫,他低声说:“你想说谎就说谎,我不介意。”

一句他不介意戳破她怒气,苦苦一笑,做啥呢?他又不是卓离,不是那个痛恨她说谎的男人。

她真是无理取闹啊!未秧低下头道歉,“对不起,我在闹情绪。”

“是我的错,是我挑的头。”

“以后……不要再模我的头了。”

他看着她,很久很久,又笑着模上她的头。“不要,我会继续模,直到你习惯。”

她反应过来,出声抗议,“喂,哪有这样的,你太霸道了。”

“对啊,我天生霸道。”

没理会她的抗议,他将铁盘端进屋里,放凉后将簪子、珠子和几对禁步一一取出,擦拭干净后取来木匣,里头垫上锦布,再将簪子放进去。

每支簪子后头都刻上“阳”字,一整排瓷制发簪,颜色造型无比讨喜,突如其来的信心让她昂首扬眉,满满自信。

“我要进城。”她开始想像凌掌柜的表情。

“好,我陪你。”她想反对,但话来不及出口,他抢快一步。“我可以替你谈到更好的价钱。”

呃,这句话有强烈的说服力,但……不太好吧,合作这种事,倘若一方太强势,会不会谈不成?

她轻声说:“就算价钱不好,但第一次交易,吃点亏无所谓吧。”

这句话她说得很软,没什么大问题,可他竟然为此冒火。

“谁说吃亏无所谓?当所有人都觉得你不介意吃亏,但凡他们闲来无事、想找人欺负,你就会是他们的不二人选,人性本恶,人永远会挑选不反抗的那一个进行攻击。”

真是因为这样吗?所以卓离选择她?父亲选择母亲也是因为她都不反抗?

低头沉默,她反思起人性本恶。

深吸气、压下怒火,阿书知道自己反应过度,但他就是不允许她吃亏、不允许她被欺负。“明天我陪你,我也要买点东西。”

“你怎能确定你在我就不会被踩?”

“因为谁敢踩你一脚,我就会还他十脚。”十脚是客气说法,正确的说词是——踩烂他的脚,让他的腿脚骨肉分离,再好的大夫都挽救不了。

这话十足霸气,很符合他的天性。

知道他是为她好,未秧一笑,弯起眉眼。“谢谢你为我做的。”

“说谢谢太单薄,我需要奖赏。”

“什么奖赏?”虽说条件有限,只要他不是狮子大开口,她都能应下。

“你说过要给我做糖。”

“这不能算奖赏,我早答应的。”

种了几天的麦苗已经长大,本就打算开窑后给他做糖的,收拾好簪子,再将大大小小的彩珠放到一旁,依依不舍多看过两眼后,她走进厨房。

打开屉子上的棉布,麦子已经长到三寸高,拔下来清洗干净,早上蒸的糯米已经熟了,将麦苗切碎拌入糯米中,利用余温慢慢发酵,几个时辰后滤出汤汁放在锅中搅拌熬煮,等水分烧干就会慢慢形成麦芽糖。

冰糖、麦芽糖、再加上酸橘汁,熬煮成黏糊状,拿出两天前用木头刻的模具,在上面刷上油,倒入糖汁,再放入干桂花或梅干,最后顺着凹槽处放入削好的竹签,等放凉凝固,她用裁好的油纸将糖果包起来,几十根棒棒糖堆了满满一篮。

一通操作下来,太阳已经下山,外头黑漆漆的,厨房里的火光照在两人脸上金黄金黄的,她在笑,他也笑,明明什么都没做,他们却都感到温馨安宁。

“我没想到做糖果这么麻烦。”阿书说。

“这哪算麻烦,以前我做过更麻烦的。”

“你爱吃糖?”

不对,是她曾经深爱的那个男人喜欢。

她笑而不语,说:“晚上吃简单的?我没有力气煮饭了。”

“不行,中午只吃一点面饼,晚上得补回来,吃好一点吧。”她才想反对,没想他接着道:“我用小炉子熬了鸡汤,再下点面线就行。”

她太专心做糖,居然没有发现他已经做好晚饭。“好,我下面。”

“你屋里有热水,先去洗澡,我来煮面。”

他学得那么快,连面都会煮了?“行,那就麻烦你。”

她回房去洗澡。

他哼着歌儿,心情愉快地煮着面条,不时瞄一眼糖果,心蠢蠢欲动,不是因为糖,而是因为做糖的那份心意……

把晚膳端进厅里,未秧没出房门,阿书把厨房里外打扫干净,连明天要用的面团都和着老面揉好。

这一通操作下来,时间过去得有点久,她还没洗好澡?

走到她屋前,轻敲两下房门,没有反应?

他走到窗边,轻轻推开窗,发现她睡着了,是太累了,还是簪子成功后心情放松?

谁说女人独立不辛苦,但再辛苦她都情愿独立,这是因为于她觉得……依赖的代价太高昂?

苦涩了唇舌、苦涩了心,虽说她绝口不提过去,但他为她的过去心疼。

转回厨房,把炭拨掉,只留余温,温着老母鸡熬的汤。

拿起一根棒棒糖,纵身飞到屋顶上,他看着月亮,吸吮带着橘子芳香的甜。

有一种女人,擅长替别人制造甜味,却把苦头留给自己独尝,明明苦得让人皱眉,却总是含着笑、永远都说无所谓。

伤心怎么可能会无所谓?痛苦怎么会无所谓?被欺负怎么会无所谓?不过是强撑着把委屈往肚子里吞。

不会了,他不会让她再说无所谓,她的快乐欢喜难过伤心,于他通通有所谓。

乌云从远方飘来,月亮被一点一点遮掩,今晚会下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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