魑魅魍魉修理屋,营业中 第六章 画中魂

作者 : 决明

那是一道年轻男人的嗓音,气急败坏。

画轴唰地摊开,自动自发,完全不用谁费力拉扯。

“既然画打开了,我打电话叫柏君意来取。”一点都不想留画过夜,麻烦。

“别!我不回去!就不回去!”画中人嚷嚷完,不等尿渍拭干,又想模仿蚌壳自闭,将画轴卷闭起来。

偏偏快不过欧阳修的手指,两端画杆被迫分开,小狐崽直接拿来当纸镇,往画中人一压,毛茸茸的小**正坐在那张俊脸上。

画中人震惊到发不出声音,满头满脸都是毛。

“我不负责夫妻吵架的调解,要吵,回家去吵。”欧阳修趁其反应不及,把画晾挂起来,下端绑在椅脚,教它卷不回去。

“谁跟他吵了……不,谁跟他是夫妻?!把我解开!”画轴卷不动,整幅画在抖动,仿佛被强风吹动,啪啪直往墙面撞。

杜清晓看着画中生动姿态,像看一部迪士尼动画片。

里头绘制的人物,当然无法像现在电绘精致逼真,那是纯工笔描绘,扎实的丹青底蕴,绘一尊翩然俊雅少年郎,笔触俐落不皆拖,笔锋细腻不呆板。

而少年郎此时正在气头上,赌气背对看画的两人,用沉默表达不满……

杜清晓越看越喜感,觉得这情景有些荒谬逗趣,但知道现在不是笑的时候,只能强憋。

又想到冯小狐刚做的失礼事,歉疚心一下子萌了芽,于是好声好气向画中少年郎表达关切:“吵架了?我看那位柏先生很在意你,来找欧阳修时,神情很担心。”

画中少年郎:“……”

“两人要是有误会,当面说开比较好,冷战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就在她以为少年郎根本不打算鸟她,自认讨了没趣时,他突然回答了:

“……没有误会,我只是厌倦了,厌倦这样的活着。”口气很闷。

她心里才刚疑惑想:画……算是生物吗?用“活着”两字,怪怪的。

便听见少年郎自嘲笑:“我这样,也有资格叫活着吗?”笑容十分苦涩。

杜清晓很有听故事的兴致,但欧阳修并不打算给她这样的机会,手里拎提冯小狐走来,塞进她怀中,将她往门口带,根本是半送半推半赶人了:

“很晚了,快回去,没事别再来我这里,乐透奖金我也不要,你自己花掉,不知道要买什么就全替它买狗粮。”好像担心她听不懂,他又重申了一次:“别再来了。”

这个逐客令,不轻不重,只是淡淡陈述,可是望向她的眼神,无比严肃,没有半分玩笑。

很迟钝的她,终于慢慢反应过来。

“我……打扰到你了吗?”

他停顿三秒,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嗯。”

杜清晓不知道该做何回应。

尴尬也不是、受伤也不是,人家话都说到这里了,脸皮再厚,也抵不住他那声“嗯”之后的死寂沉默。

“那……我先走了。”她出声,打破此时的静默窘况,本来下一句想接“再见”,声音突然鲠在喉间,委屈得无法吐出来。

他已经叫她别再来了,还跟人家再见什么啊,又不是耳聋,听不清人话吗?

她私自认定两人略有交情、共同经历几桩灵异事件,算得上是朋友,但显然地,全是自己一厢情愿。

遇过感情上的伤,她明白,单方面的付出,不会有好果子吃的,无论是爱情、亲情、友情,甚至是再简单不过的人际关系。

人与人,讲求的是对等。你当我是朋友,我也当你是,这段关系才能走得下去。

她离开修理屋前,默默回望一眼,突然觉得失落,却说不出具体理由。

闭合的门,两盏古灯,竟亮得有些刺痛了眼。

“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了呢……”她浅着声,跟怀中冯小狐说话。

冯小狐抬头看她,不知有没有听懂,小脑袋瓜往她胸口蹭蹭,她扯出笑,模模它,实际上心情一点也不美好,嘴角好沉重,维持不住笑容太久。

踩着夜色,路灯将她影子拉得好长,单人只影走在小街上。

他刚说着“别再来了”的声音,仿佛仍回荡耳边。

一遍一遍,心,就跟着抽痛一次……

杜清晓开始认真找工作,想让自己忙一些,没空去胡思乱想太多闲杂事。

人生要烦恼的事,又不是只有那一桩。

再说了……只是他不当她朋友,算什么鸟蛋大事呀?怎么把存折养肥、冯小狐养大、阿嬷健康养壮,才是她首要之务。

她一认真起来,连她自己都害怕。

当然,如此认真的结果——工作机会依旧如天边浮云,看得到,构不着。

不是工作时间不固定,就是须自备机车驾照(歧视脚踏车一族呀!〕,最可怕是服务业这个神之职业,她在手摇杯店短短工作半天,光去全糖半糖微糖去冰微冰少冰要珍珠不要椰果、各款品项的比例分配,她起码弄错一百杯,后来还是店长很婉转、很不忍心伤害她自尊,很不想砸了自家招牌,建议她去找其他工作好不好……

难怪每次舀面线时,客人吩咐不要香菜不要辣不要蒜泥不要蚵仔,她都反应不来,阿嬷最后只让她负责端面线或打包或是去旁边洗碗……

杜清晓深深体悟,从事服务业的,一定全是神。

那个神之领域,她技能值太低,没资格踏进去。

甫从另一间公司面试出来,她去超商买了一杯热拿铁,坐在店外露天座位区慢慢喝,温暖她屡受打击的小心脏。

刚看见超商店员应对一名喝醉酒的奥客,奥客种种无理要求,店员都能全程保持高EQ,面带微笑,让她心中暗暗赞叹,超商店员也是另一种神之职业……

就在她用钦佩的眼神,隔着超商玻璃窗,表达对该店员的满满敬服,窗面上,突然映照出另一道身影……

她抖了一下。不会每次她看见反光物品时,都来这一招吧?!

光天化日之下,鬼都不用躲一躲?!合理吗?!

她一点都不想有阴阳眼呀!

再说,找她也没用,要找,就找真正能帮上你们的那一位……不对,他也忙,冤有头债有主,你们应该直接找仇家吧!

幸好她定睛再看,那道身影的模样清晰了许多,还相当眼熟,是她几天前见过的——柏君意。

不是鬼。她松了口气,转头往他站的方向,礼貌性颔首一笑。

“好巧。”柏君意不知该如何称呼她,当日也没机会听她自我介绍,不过他脸上没有半点陌生疏远,笑容阳光,在她身旁空位落坐。“只有你一个?欧阳先生没跟你一起?”

突然听见那名字,她像被细针扎了一下,心窝口痛痛的。

“呃……事实上,我和他不太熟,连他姓欧阳,我也是从你口中才知道。”她干笑,试图尽是表现淡定。

柏君意很意外,挑挑眉:“那天看你们两人的相处,我还以为,你是欧阳先生的情人。”

“哈哈哈哈……连、连朋友都不是呢,对了,那幅画你拿回去了吗?”她转移话题。

“欧阳先生还没联系我,画轴成功打开了?”提及画,柏君意的口气都不一样了,变得很认真,微带急促。

我家孩子尿在画上,当晚就顺利打开了呢——这种话,杜清晓说不出口呀呀呀!

“呃,我不知道耶,他没联系你,大概是还没处理好吧……那幅画里,画了什么?”她会问这一句,纯属心虚,想掩盖自己已看过“内容物”的事实。

“是我心上之人。”柏君意回答时,眸光极柔软。

哦。她支持多元成家,不分性别……但人与画,还是太前卫了一点。

心里当然很想问柏君意,画为何会动、会说话、会独立思考,碍于“我没有看过画”的这项大原则,半个字也不能多嘴,问就露馅了。

“你在找工作?”

咦?她已经一脸“我是失业人口,急需工作糊口”的长相了吗?

“抱歉,我瞄到你手边的记事本。”摊开的页面上,写满了求职资料。

“哦……对呀,最近忙着物色新工作。”她汗颜合上记事本。

“要不要考虑到我酒吧试试?我正好想找个帮手,个人学经历不要紧,相处融洽比较重要。”

“酒吧?不是都要通宵……”越夜越热闹,生意越火烫。

柏君意明白她的顾虑:“你一个女孩子家,我不会让你太晚下班,时间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供晚餐,调酒随你喝。”

杜清晓没有立刻答应。

她本来想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但若上班时间是下午,早上她还能陪阿嬷去卖面线,这让她颇心动,可是又担心酒吧龙蛇混杂,环境不大单纯……

“不妨先去看看,真不喜欢,拒绝也没关系。”柏君意满脸诚恳,杜清晓又是个不擅长推拒的个性,于是同意去瞧瞧酒吧环境。

跟着柏君意走了一小段路,不远,很快抵达目的地,距离她住家更近。

酒吧位处一栋高级大厦二楼,名字不走西式风,倒很古雅,叫“留月轩”,妥妥更像茶艺馆的取名法,店内装潢也偏中式,古色古香。

上了楼梯,门侧长形木牌,以书法题着“酒为欢伯,除忧来乐”。

尚未到营业时间,里头自然没客人,柏君意拉开店门,按亮几盏灯,色调柔和温暖。

店里空间不算大,以长吧台为主,独立的双人座只有六席,一眼就算把全店环境看完了。

长吧台后,整片墙面砌成圆月形壁灯,外罩一层朦胧毛玻璃,仿造月亮阴影明暗,右上方草书题诗,不难想像,柏君意站在圆月壁灯前调酒,会是怎样的风雅光景。

“爱聊天的客人会选择吧台,陪聊当然是我的工作,挑独立席的客人,通常不喜欢被打扰,你若答应来上班,工作内容大概是处理配餐小菜、点点单、送送餐、整理环境这一类,把酒单上的品项中英文背熟就可以了。”

酒吧不提供繁复餐食,只有几款下酒小菜,都是可以趁下午空档先弄妥,上菜时再盛盘就行。

杜清晓想,听起来好像没啥难度……然而求职一向都是先把人骗进公司再说,明明职前说不用加班,一上工,马上变成责任制。

但柏君意报给她的时薪很不错,杜清晓双眼亮了一下。

柏君意也没要她立刻作决定,与她闲聊几件酒吧趣事,想加深她对这一行的好感度。

柏君意的战略成功了。

后来她离开前,给他答复:“我想……也许我可以试看看。”

柏君意笑容灿烂,伸出友谊之手:“欢迎你加入。”

杜清晓打工三天的心得……这工作,她应该做不了太久。

倒不是工作内容太困难,或酒客常闹事,或她能力不足,而是——

酒吧生意太差了!

她三天里端出去的酒,一只手能数完,五杯,真的只有五杯!

五杯连付她一人薪水都不够,更别提房租水电、食材成本,柏君意能支撑多久?

杜清晓替柏君意捏了一把冷汗,领薪领得很心虚,因为这三天工作量,实在少得有点可怜……

接收到她同情的目光,正缓缓擦拭水晶杯的柏君意浅浅一笑:

“别替我担心,晚一点生意还不错啊。”他所谓的“晚一点”,是她十点下班过后的时段。

杜清晓嘴上不说,内心抱持强烈怀疑。

“还是我延到十二点再下班?”如果晚一点才忙,她没赶在那时帮忙,他一个人应付得来吗?

再说,哪有人像他这样逆向操作,应征新员工不摆在最忙时段出力,反倒让她提早下班?

“女孩子家晚归危险,你下午替我处理了配菜,让我省事不少。”他夸赞她,一边动手开始调起酒,没多久,一杯色泽渐层漂亮的Sunrise,轻轻推到她手边,给她奖励。

Sunrise,日出。

杜清晓酒单背得很熟,成分有龙舌兰、柳橙汁、红石榴糖浆。酒精浓度约10~15%,酸酸甜甜不辣口,重点是成品极美,一个杯子里,盛满日出时的云霞颜色,最适合拍照打卡。

杜清晓理所当然掏出手机拿拍完一轮才开喝。

营业时间都过了大半,酒吧里只有一个老板一个工读,好想写个“惨”字。

她边啜调酒,大眼边溜溜转,看着吧台右侧的空墙,一时有感:

“老板,你送去给欧阳修处理的画,原先是不是挂那里?”

“你怎么知道?确实是挂在那边没错。”柏君意盛了两盘下酒小菜给她。

“就是瞎猜嘛,感觉那面墙的古风设计,加上一幅画很合适。”应该说……很明显是为了摆画特别留的空间吧。现在空荡荡的,反而奇怪。

“我把它挂在随时能看见的地方,它陪着我,我陪着它,彼此都不孤单。”

所以画没拿回来这几天,老板心情应该不太好。

她不理解的是,画明明就打开了,欧阳修干么不通知柏君意去取?

感觉欧阳修是速战速决型的人,修好的东西还留在他家,不合理。

啊,会不会是画轴又合起来了?没有冯小狐的童子尿,欧阳修打不开固执的画轴了吗……

才一想起他,杜清晓情绪就低落。

自作多情把人家当战友,结果被人家扫地送客,谁会爽呀?!

她居然还替他担心画打不打得开的问题,哼哼,没节操!

决定转换心情,她大口喝掉半杯日出,问向柏君意:

“老板,你说画里是你最心爱的人,趁现在没客人,讲讲你的爱情故事嘛,怎么认识的?你们最后没有在一起,只留下画作纪念吗?”

实际上,她最想问的是……为什么画会动?

但这个问题,不合适问。

“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好,那是一段不短的故事,你会觉得很闷吧。”

“说嘛说嘛,想到什么说什么呀,先说说你们认识的过程。”杜清晓吃瓜听众魂上身,加上酒精催化,情绪有些高涨,右手掌在吧台上拍着,像个起哄的路人甲。

柏君意眼底泛起温柔笑意,氤氲得仿佛罩上一层春暖轻岚。

“好吧,就从我与他相识的那一天说起……”

那是一双仍处在恋爱中的眼,提及心上人时,所有软萌、蜜糖、甜美,全都汇聚在里头,浓稠不化——

从前从前,有一个活泼可爱又备受宠溺的小少爷,家中排行老三,与两名哥哥年龄相差甚多。

大哥掌家时,他刚满四岁,说是兄弟,相处模式更似父子。

大哥经商赚钱能力好,二哥花天酒地能力好,导致他好也好不过大哥,坏又拼不赢二哥,沦为三兄弟间的中庸分子,不上不下,不优不劣,兄长不求他上进,只消健壮长大,便也足够了。

生长在这样环境中,锦衣玉食,毫无压力,三少爷果然如兄长们的期待,长成了一个不知米价、不知饥冷、不知疾苦的金贵人儿。

万幸这株金贵的苗子,并未长歪,没有染上恶习,也没步上二少爷后尘,沦为纨绔子弟一员,相反的,三少爷生平无其余嗜好,独爱莳花弄草,整日里与草木花卉为伍。

种花嘛,能是多撒钱的喜好?

若有人这么想,那可真是大大错了。

养花种草需要什么?土地呀!在寸金寸土的繁华城里,开辟一方广阔园圃,砸下的成本,才真真正正可观。

再者,三少爷对待花木一视同仁,路边小野花也好,名贵珍稀品项也罢,他都想在自家园圃里种上一丛。

野花野草唾手可得,名贵花种要价就咋舌了,往往一株千金难求,费心求得了又难养活,越难养的,越激发三少爷的挑战欲,如此恶性循环,大少爷赚钱养弟之路,更加崎岖难行了……

三少爷并不知道大哥苦处,终日埋首园圃间,从不在意弄脏手脸及衣裤,不假他人之手,亲自照顾一株株视若生命的可爱植栽。

三少爷深深相信,草木有灵,只要悉心看护,它们自会给予相同回应。

据说是有一回儿时顽皮,三少爷爬上大柏树掏鸟窝,踩断一截较细枝桠,从树上摔下,正巧摔进花丛里,却毫发无伤。

当时,他小小脑袋瓜正是被一大朵盛开的牡丹托护住,才没造成严重撞击。

他童言童语跟大人们说,是一个漂亮姊姊保护他的。

七岁的孩子话,自然没人当真,除了他自己。

那一日的漂亮姊姊,定是花仙,小小三少爷深信不疑,也暗暗期待,能再见她一面,听她温柔说着:『真顽皮的孩子,小心些,跌下去可是要受伤的……』

他不知晓她属于哪种花木,于是每一种类都往园圃里栽,四季更迭不休,小小少爷长大成人,却从未有幸再遇芳踪。

直到那一天。

狂风骤雨的那一天。

六七月,兴飓风。

烈风暴雨昼夜不止,已连续两日,水淹街道,三少爷的园圃同样无法幸免于难。

花木最怕烈风骤雨,柔软翠茎不堪摧折,刚结的花蕾、青绿如玉的女敕叶,全遭风雨击打得凋零狼藉,连园圃中树龄最老的松柏,硬生生被风势折断半边枝桠。

三少爷几乎是哭着在风雨中保护他的花花草草,偏偏单凭一人之力,无法抗衡大自然的力量,奴仆上前劝他进屋,他不肯,任雨水淋到浑身湿,更险些被强风吹倒,仍努力扞卫数株娇女敕花卉。

松柏折断的残桠,随风势招摇晃动,只剩树皮连接的部分,终是不敌烈风,硬生生撕扯坠下。

而下方,正是护花三少爷的所在处。

眼见这残桠就要打在他脑门上,他顾得了花,却顾不了自己。

电光石火间,残桠竟在半空中止住,很突兀地转了个方向,掉落在无人无花无草木的石阶上,发出重重坠地声,若是方才击向三少爷,难保不是头破血流的惨剧。

三少爷朝思暮想的美丽身影,在这场风雨中,翩然而立,出手保护了三少爷。

嗯……也不能算翩然,三少爷记忆中的花仙,是如此衣袖不沾尘、清灵绝丽,寻不着字眼能描述其半分的美好,而相隔十数年再现身,发髻散乱、右袖微损,虽不及他一身狼狈湿漉,雨水仍打湿其双肩衣裳,透出底下几分暧昧肤色……

三少爷虽然平日迟钝,对于花草树木,他反应总是极快,立刻联想到,花仙定是因风雨侵袭,伤了本体,才会展露出这般我见犹怜的样貌,三少爷好心疼,开口就问:“漂亮姊姊!你是哪一株花?!我保护你!”

他口中的花仙闻言,轻轻挑了挑眉,那对眉,生得真好,细致中,不失英气,宜男宜女。

似乎觉得瘦小的三少爷此番威武,到底哪来的自信,颇是有趣,唇角微微一勾。

撕裂一大半的右袖,微微抬扬,在风中,翻腾飞舞,犹似一波山岚,曳过花仙无瑕面庞,如烟如幻,三少爷一时看傻了,只听见胸中怦怦心跳。

随花仙白玉长指望去,略过一丛丛牡丹、跳过一株株蔷薇、拂过一田田莲荷,缓缓落定——

三少爷身后,那棵养得无比巨硕的百年柏树。

三少爷终于知道,他不只错认了人家的品种,就连性别,也离“漂亮姊姊”相当遥远。

实在不能怪他眼残,他那时年纪小,觉得美丽这类的词儿,当然是套用在女子身上合适。

岂料,男人居然也能冠上这样的词汇……

他与百年柏树倒算熟稔,他第一次学会爬树,爬的正是这一棵;第一次摔下树,摔的,还是这一棵;第一次往树身上刻划身高量痕,刻的,依旧是这一棵。

仔细想想,他照看花圃时,是不是总漏掉这棵柏树?

毕竟花草娇女敕,须细心对待,大树嘛……给人茁壮坚实的感觉,偶尔舀水浇浇,就算了事了。

三少爷有些心虚,不太敢看柏树精,即便已经把人好声好气请进屋里,递上干净布巾供他擦拭手脸,仍满脑子想着自己童年恶行:包括在树上刻字涂鸦、硬绑秋千荡呀荡、上窜下跳还踩断人家一根枝桠呀呀呀——

替柏树精斟热茶时,三少爷又纠结了。

该不该把热茶换成花肥?

倒是柏树精执起杯,往唇间送,似乎茶太烫,他抿了一下就不喝,开始往杯中吹气。

杯面茶汤微涟漪,芳香袅袅,氤氲那张长睫轻敛的美好侧颜。

“那个……你被狂风折断了树枝,是不是很痛啊,要不要我拿药给你搽搽……”

“痛倒是还好,就像扯掉一绺发丝而已,我习惯了,当年也不是没被人踩断过。”柏树精不以为意一笑,笑中隐喻极深,笑得三少爷胸口一紧。

当年也不是没被人踩断过,那个“人”是谁?是他呀!

他居然记得他儿时的犯行!三少爷感觉腿有些软,怕柏树精下一句就是要找他算帐,你断我一根枝,我挫你一根骨!

“我真不是故意的,小时候顽皮嘛……”三少爷企图解释,但口气很虚,很想大声喊:当年我只是个孩子呀?

“踩断分桠倒是小事,树身上被刻了痕,才真的叫疼,要知道,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一刀刀划进韧皮,啧啧啧……”不知有意无意,柏树精撩开了襟口,取了布巾,擦拭脖颈水湿。

随布巾没入衣领之下,三少爷看见几字歪歪斜斜、童女敕幼稚(简单来说就是丑),写着“董承先到此一游……”。

他真想搧自己几耳光,干么把罪证兼犯嫌兼姓名全刻在人家身上呀?!

可怜那一片凝脂肌肤,明明无瑕如玉,就这样被一个小屁孩给毁了!

幸好不是留在脸上,否则换作是他,想将凶嫌挫骨扬灰的心情都有了!

三少爷已经不敢说话了,用着无比歉疚的小眼神,看向柏树精。

“我没怪你,若真要怪,我也不会救你两次。”一次,是三少爷童年摔下树时,是他托护住他;一次,就在刚才前不久。

“谢谢柏大仙宽大为怀!”三少爷忙道谢,不由得谄媚,用每回对付两位兄长的一千零一招,笑脸加上甜孜孜的语调,一向无往不利,兄长们很吃这套。

“我哪是什么大仙,就是棵小柏树精,离仙还远着呢。”柏树精托着腮,浅笑,一侧长发拂垂而下,落在他微扬的唇角,胜却一幅画作美丽。

“要多久才能成仙?”

“我嘛……大概还要几百年吧。”

几百年,人类的族谱不知得添上几册了。

“君阳,我有生之年,柏大仙就由我来看顾了,然后我会交代我的子子孙孙,继续看顾你下去,让你在董府安安稳稳,直至修成正果!”三少爷很豪气,总觉得自己在人家树身上搞破坏,有责任好好弥补弥补,才是真汉子。

柏树精先是一怔,喉间本有一句“我哪需要你看顾?你别来劳烦我看顾你就好”,不知怎地,竟不想让它离口,他又是轻笑,额点螓首,风姿优雅着只回了:“好呀。”

声嗓浅得宛若吟诵诗词一阕。

那声“好呀”,成为两人誓言,三少爷极为遵守,将柏树看顾得无微不至、亲力亲为。

尔后,府中奴仆时常可见,三少爷对着柏树自言自语,说着说着还会笑。

更可怕的,他为柏树浇水时,总会问“好喝吗?够不够?要不要再多一些?”

冬季里,他怕树冷,给柏树围上毛裘……

为此,大少爷百忙中拨了空,关怀宝贝三弟,就怕三弟在府中闷出病来,建议他有空去外头蹓跶蹓跶,胡乱挥霍个数百两哥哥是允的,保证绝不骂他……

结果三少爷一领到银票,先跑去柏树下,仰头向上望,很认真对空商讨起来:“要不,我给你买棵雌柏树,种在一块,让你有个伴?可是我分不出来雌雄耶……是说,树有公母之别吗?要看哪个部位?”口气一整个谨慎,不带半分玩笑,一旁扫地家仆听见,不由心想:三少爷这是疯了吧……

而对柏树精来说,这名自小看到大的人类,真真有趣,心性一如往昔,纯粹干净。

他并未告诉他,当年顽皮在他树身上刻字的孩子,被纯刀误伤的一滴血,落入树身伤口,让时逢修炼困境的他,得以突破,飞快精进,远较其余同伴更快化出人形。

算起来,三少爷有恩于他,而这个恩,勉强能抵掉他胡刻在他身上,那句到此一游的罪过——柏树精闲坐树梢,噙笑想着。三少爷仍滔滔不绝,与他商讨银票如何花掉才好。

有这位三少爷相伴的时日,应当不会太无聊。

岂知,安逸生活,竟不过短暂三年。

早上出门前,开开心心过来模他树身的少年郎,声嗓带笑的那一句“林师傅说他调配出很好的花肥,我去给你抢一大袋回来,你再尝尝合不合胃口”,言犹在耳,欢天喜地出门的他,再回来,已是一具冰冷尸体。

世事无常,明天与意外,说不准哪个先到。

听说,他是在林师傅的园圃中,被毒蛇晈了,毒性发作得太快,送到医馆时便没了呼吸。

失去一个人,原来如此容易。

他不是没想过,人类脆弱,比他早走是必然的。

他也知道,总有一日,他会亲眼目送他的离世。

也许是当他白发苍苍、满脸风霜皱纹,无法顽皮爬上树,与他并肩同坐枝桠;也许是当他儿孙满堂,膝下承欢,他细数历历往事,同他闲话家常聊孩子,再静静地,安详合目……

万万不该是现在,尚如此美好的璀灿人生!

柏树精一时有些懵。

直至看着府邸中,慌张奔走的人群、呜咽哭泣的奴仆,乱成一锅粥的忙乱,他才真正意识到,那位三少爷,再也不会立于树下,仰着脸,总是满面光采,叽叽喳喳跟他说话,喊他柏大仙了……

胸口微疼。

尤其是刻有“董承先到此一游”的那一部分,似被火灼烧着,就正巧落在心窝处,疼着疼着,转化成难以忍受的剧痛——

柏树精像是突然惊醒,瞬间动作起来。

发了疯似的奔入灵堂,将冰冷尸首紧搂入怀。

不只尸首,他用尽方式,藏匿他的魂魄,柏树精并非强悍的千年老妖,抗衡不了勾魂鬼差,他只能带着那缕魂魄东躲西避,不容谁来抢走……

辗辗转转、兜兜绕绕,数不清的年岁过去,柏树精的执念,从未消散及日复一日深植。

直至他偏离仙途,终成魔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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