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子里的她们 第三章 无人房间出命案

作者 : 千寻

房间很暗,唯一的光源是从电脑萤幕发出来的。

阿苟习惯在黑暗中工作,他像蛰伏的毒蛇,隐藏在洞里、伺机而动,只要机会来临,会毫不犹豫窜出来咬人一口。

他略瘦,皮肤显白,一百七十左右的身高,不会带给人压迫感,他不是戽斗,但下巴很尖,因此显得五官立体,眼睛更大,因为那双眼睛往往在不自觉中透出精明

锐利,会让人下意识防备,因此他习惯戴着有色眼镜出门。

点开档案,脸上挂着浅笑,他看着萤幕上的照片,这张照片替他赚到不少钱,连Boss都不晓得它的存在,因为他把这张照片卖给其他杂志。

之所以拍下这张照片,是一个意外,当时他甚至不敢确定,照片上的女人就是那个知名明星,而在他拍下这张照片过后不久,她突然消声匿迹,手上工作停摆,没

有人知道她在哪里。

照片上的她,原本美丽的脸庞凹陷,双眼茫然无光,手臂上青筋浮现,头发稀疏,脸上呈现灰败的暗褐色。

这张照片曝光,不少人质疑她吸毒,但她郑重否认,甚至说自己是被恶鬼缠身,这种话谁会相信?于是更多的舆论挞伐接踵而至。

她的新闻整整占据两个星期的头条,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在讨论毒品泛滥的问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字样,几乎每天都可以从电视上看到。

某位提议吸毒除罪的立委被抓出来骂到臭头,整个社会兴起一股反毒热。

只不过,一年过去了,毒品依旧在校园里泛滥猖獗,随处都可以见到摇头丸、安非他命,吸毒除罪化的议题,又被人重新拾起。

这是个很健忘的社会,一个女明星的影响力,也不过几个月功夫。

阿苟用鼠标点出女明星在金马奖典礼上,被主持人访问的画面,那个时候的她还很年轻,三十不到,穿着黑色长礼服,开高衩,两条漂亮的腿在行走间若隐若现,

头发烫成大波浪,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这十年来,她的改变并不多,她依旧美艳、依旧丰姿动人,只不过长江后浪推前浪,有更多年轻女子投入演艺圈,她们酬劳便宜、配合度高、身段柔软,甚至为了

出名,不介意做出各种牺牲,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之下,女明星的光环逐年黯淡。

步入中年的她,在唱片市场衰败的时期,出片机率等于零,而电视电影为成本考虑,女主角的角色大多由年轻一辈担纲,而她只能演主角的姊姊、阿姨,运气好的

话,还能接到第二女主角的角色。

听说,这点让好胜的她很难接受。

其实出道二十几年,攒下来的身家,足够她下半辈子吃香喝辣,她大可不必这么拼命,只不过,她是天生要站在镁光灯下的人,没有观众的日子,会让她惊慌失措,所以吸毒算什么呢?长期处在压力下,若毒品可以提供暂时的疏解……他能理解。

阿苟之所以如此了解这名女明星,是因为Boss是她的忠实影迷,对她进演艺圈以来的心路历程相当清楚,为了替她吸毒一事漂白,Boss还特地为她安排专访。

可惜那天她的精神很不好,需要厚重的妆容,才能掩饰苍老的痕迹。

到后来采访并没有完成,因为她的身体突然出状况,经纪人发现不对,急忙把她带走。

她离开得太匆忙,忘记带走手机,五天后,她的鞋子和包包在海滩上被发现,因为尸体一直没找到,所以她到底是死亡,还是为了躲避狗仔死遁,还很难讲。

不过前阵子媒体上出现一张她容光焕发的照片,炒了几天新闻,Boss兴奋地为她的复出做准备,可是他怎么老觉得,照片上的她不像以往的她……

走到Boss的办公桌前,掰直两根回纹针,阿苟没有花太多功夫就打开抽屉,拿出女名星的手机,接上充电线。

Boss替这支手机缴了一年的费用,除了期盼有可能借由这支手机得到女明星的消息,也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照片和秘密,若是想要大作文章,这些照片可以提供充足题材。

阿苟很清楚,老板是想要大作文章的,但他不想,他只要钱。

他有狗仔的敏锐嗅觉,早在知道有这些照片之后,他就不断跟踪挖掘,他深信这些东西,可以带给自己丰富的报酬。

阿苟拿出照相机,和女星手机里面的照片做对照,没有太多犹豫,他找出传输线,将手机和照相机的照片复制到电脑里。

等传输完成后,阿苟把女星的手机放回Boss的抽屉里,重新锁上,最后回到自己的电脑前面,仔细观察萤幕上的人物。

他看得很仔细,连一丝表情都不放过,时间分秒过去,他脸上的笑越发得意。

天微亮,初升的阳光射入办公室,阿苟伸个懒腰,想通要从哪里下手了,他满意地喝口桌上微凉的咖啡,苦涩的滋味在舌间蔓延。

不吃得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啊……对面大楼的广告广告牌十二点就关掉,因此屋子里面很暗,伸手不见五指。

屋子整理得还算干净,只不过可能天气热,主人一回家就开冷气,窗户很少打开,以至于屋里有股沉闷的气息。

随手关上门、锁起,他先走到公寓另一边,将打开的窗帘拉起来,确定厚重的窗帘不会让光源外泄之后,才打开手电筒。

这是间套房,约七、八坪,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卧室、书房、更衣间、浴室一应俱全,还有个小厨房。

也许是出门太急,主人忘记关上浴室电灯,也许是要让浴室通风,以免滋生霉菌,他不知道,只是抽风机的嗡嗡声响,让人脑袋发涨,当然,也有可能是天气太热,才让他的脑袋不舒服。

他先自动的打开冰箱,拿起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仰头喝掉大半瓶。

呼……好热,抹掉额头汗水,他并不紧张,因为他确定屋主今晚不会回来。

接着,他坐到书桌边,打开电脑。

他的运气很好,电脑并没有设定密码,因此他很容易的打开文件夹,可惜里面只有一些和医学有关的论文。

他熟练地操作屋主的电脑,企图从当中找到照片或有用的讯息,然后,他找到了,找到她的LINE,找到了她和某人的讯息纪录。

宾果!这两人是他想象的那种关系。

带着盯住猎物的喜悦,他加快动作,企图找出更多东西,手指按着鼠标,忽然,他觉得脸痒痒的,直觉抓两下,居然让他抓到……一条长丝巾?这是从哪里来的?他直觉的抛开,左看右看,没有人啊?滴、咚、滴、咚……键盘上突兀的出现几滴鲜红色液体,是什么?他拿起手电筒照亮,就在这瞬间,心脏紧缩,呼吸转为窘迫,好像有人勒住他的脖子,他吃力的抬起头,视线跟着往上移,屋子很暗,但他看见了,看见天花板上有……东西。

他举起手电筒往上照,这一照,他倒抽气,眼睛瞠大,差点儿放声大叫!那是一个女人,她的背贴在天花板上,头、头发、手臂往下垂,她的脸被头发遮住,看不清楚,但是血从她的指尖,一滴滴往下坠,落在电脑上。

一个强烈的力道将他的椅子往后拉!砰的一声,他整个人往后仰摔在地上,背部剧烈的疼痛让他痛到说不出话。

用力咬牙,他蜷着身体、紧闭双眼,试图等待这阵疼痛过去,只是……不知道是天气太热,还是太恐惧,眨眼功夫,他身上的汗水在地板上晕出一个人形。

在喘息间,他缓慢张开眼睛,贴在天花板的女人,以无法形容的速度,咻地转了个方向,脸正对着他的脸,身子平行往下降。

她的手指依旧向下垂落,但指间的鲜血滴在他的脸上、身上,空气间充满教人作呕的腥臭味。

他无法思考,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中了陷阱?人家早就准备好这出戏等他。

他张大嘴巴、用力喘气,没想到湿湿黏黏的液体竟滑进他的嘴里,那不仅仅是腥臭,还有腐臭,臭到令他用力翻过身,趴在地上大吐特吐。

同时间,他的后背迎来一阵阴凉气息,像是打开冰箱冷冻库那样,即使没有冷气、即使是炎热的六月天,他也冷得不断泛起鸡皮疙瘩。

他像狗一样跪趴着,掉落在旁的手电筒,刺目光线恰恰照在他脸上,眼角余光瞥见长长的头发从他的脸颊两边垂落,她……正紧紧贴在他的后背上。

咽下口水,他强忍颤栗,一个用力,他抓起垂在自己颊边的长发,企图将人抓下来,可是……头发呢?它在他掌心消失?同时间,背后的阴凉感也不见了。

他猛地翻身,目光四下搜寻,那个女人呢?抓起地上的手电筒到处照,他震惊的发现不见了……键盘上的血、地板上的血通通不见,只余下他掌心的阴冷,怎么回事?她怎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藏起来……他不断转身,不断四下张望,她能藏在什么地方?踉跄起身,他扶着墙壁到处看过一遍,房子就这么大,他可以确定,真的没有人,那么……刚刚是他的幻觉?对了……他喝掉了一瓶矿泉水,水里面加了什么?危机感陡然攀升,他觉得有人,肯定有人在整他。

他试图冷静,试图解释难解状况,试图安抚自己狂跳不止的心脏。

是谁?是……他?想起那个男子邪气的笑脸,瞬间,寒气从他脚底往上窜升,如果是那个人,他会死在这里……吗?恶寒一重又一重,压得他无法喘息,身子抖若筛糠,他咬紧牙关,不要!他不能莫名其妙死去。

慌乱中,他颤抖的从胸前口袋取出手机,因为抖得太厉害,手机掉在地上两次,好不容易才勉强握在手中。

“没……事、没事……我、我、我不会有事……”他一面安慰自己,一面用抖个不停的手指打出一串字,传送出去。

他用力吸几口气,想想,觉得不妥当,又拨出电话。

听着手机传来等待接通的声响,他把手机紧紧握在掌心,嘴里喃喃自语,“快接、快点接,求求你快接……”他快哭了!就在这时候,刷地,一桶冷水兜头浇下。

他猛然抬头,头上除了天花板,什么东西都没有,那浇下来的是……他低下头,在微弱的手电筒光线中发现,把自己浇得湿透的,是鲜红色的、黏稠的、腥膻的、冰冷的……血?从哪里来的血?他猛地抬头四处张望?没有道理会凭空出现鲜血啊!在他越想越害怕时,感觉手心发痒,他摊开掌心,却发现手里的血像是变魔术似的,慢慢汇聚、慢慢凝结,慢慢地形成一个字——死!这绝对不是单纯的恶作剧!他再也控制不住恐惧,放声惨叫,“救命!”他没有注意到,手机那头有人接起了,对方还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就传递了过去。

几乎是同一刻,巨大的力量抓住他的衣服往后扯,原本就坐在地上的他,整个人咻地被人狠狠往后拉开一尺远,手机也随之掉到地上……挂断。

恐惧瞬间布满他的脸庞,因为他看得很清楚,没有人拉他,但是他的衣服扬起一角,好像有人用力拽住他的衣服,要将他往后拉。

肾上腺素快速分泌,他反身躺在地上,像是在和谁扭打似的死命挣扎。

他的双脚在半空中拼命踢踹,他看不到任何东西,但是可以感觉得到,那个力量还在试图控制他。

“滚!”他大喊一声,丹田用尽力气,倏地,那个力量消失,他举目四望,四周安静得很诡异,他像被关在方形的盒子里,听不见半点声音,只有自己急促的吸呼声,在耳际响起。

跪趴在地上,汗水不断往下掉,他的衣服湿透,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像要穿破胸口似的。

他已经找不到任何可以解释为恶作剧的痕迹,他知道,事情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铃——尖锐的声音刺破诡异的静谧。

他猛然倒抽气,发现是自己的手机铃响,像是垂死的人看见浮木,尽避手脚发软,他还是咬紧牙根,一步步朝手机爬去。

随着铃声,三步、两步……再一步他就可以拿到手机,再一步,他……咻地,像是有线在控制似的,手机瞬间滑开二十公分。

铃——他使尽力气再爬一步,伸手,但手机又往咻地后退,退到床底下,彷佛觉得手机能救自己的性命,他拖着沉重的身体爬到床边。

铃——他看不见手机,只能靠触觉在床底下慢慢模索,手掌、手臂滑过冰冷的地板,那种冷,冷得不像地板,像……冰块,他觉得自己快要结冻成冰。

铃——他碰到了,是冷的、硬的东西,是他的手机?他不自觉的嘴角上扬,他握住手机了!然而,笑意顿时凝住,眼睛瞠大,因为他握住它,它也握住他,下一瞬,他还没来得及尖叫,就被拉进床底。

“啊!”尖叫声起,他用力挣扎,伸手抓出口袋里的弹簧刀,不料一股突如其来的强大外力将弹簧刀抽掉,这时他手脚并用爬出床底,他喘息着,扶着床沿缓缓站起。

目光一转、落在书桌上,那是他的手机?怎么会在那里,刚才明明看到它跑到床底下啊?手机持续响着,他迟疑片刻后,决定冲上前,拿了手机就走。

深吸气,他快步向书桌走去,却不想脚下绊到什么,一个踉跄,身子直直往前倒,就在摔到的同时,胸口一阵刺痛,他用手肘撑起自己,愕然看见自己的弹簧刀竟插进左胸处。

它……什么时候在这里……一阵阵刺痛,鲜血漫开,渐渐的,他吸不到气了,手肘失却力气,再度趴倒在地。

不甘心啊!他失焦的双眼没有闭起,而逐渐变得黯淡的双瞳中,出现一个丰腴的女人,她歪着头,淡淡地对他笑着。

铃声停止。

救我 Adolf 刘玟 小三盯着LINE讯息里这行字,何超凡已经静止十分钟,没有任何动作。

他先是被一通电话吵醒,接起手机,只听见一声尖锐的“救命”,然后电话断掉,他原本以为是恶作剧,但发现那是阿苟的手机号码,于是回拨。

他等了很久,阿苟都没有接电话。

出事了吗?何超凡并不喜欢阿苟,因为他太阴毒、邪恶,也因为即使他不愿意承认,都改变不了阿苟是个顶尖狗仔这个事实,阿苟有绝对敏锐的嗅觉,可以闻出钱的味道。

阿苟的手段很龌龊下流,但他用下流手段刨出来的粪,让公司每年多了不少进帐,所以何超凡不喜欢他,却必须用他。

何超凡当然知道阿苟会把消息卖给别的杂志,但阿苟是公司的摇钱树,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问题是……他怎么知道Adolf和刘玟的关系?怎么晓得Adolf有小三?凌晨三点钟,何超凡试着躺回床上,打算等天亮再去办公室看看,但心里有事,他翻来覆去,始终无法入睡,最后,他吐气,坐起身,抓抓乱七八糟的头发,戴上眼镜,决定再拨一通电话给阿苟。

还是无人接听,他犹豫片刻后下床,随手拿出一件休闲裤套上,抓起放在桌上的钥匙出门。

一个小时之后,他在阿苟的电脑里面,看见阿苟偷窃的照片。

何超凡大怒,这家伙到底想做什么?这天,郁薇回到南部老家。

阿公过八十岁生日,办桌请客,身为孙女,当然要到场祝贺。

她还特地把跟姊姊借的洋装和红底鞋带回家,想让阿公有面子,可是……算了,她才刚画完腮红,老妈就对她说:“没事别把自己弄得像人妖。”

于是她咬牙,把衣服和艺术级的高跟鞋丢进后车箱。

这叫什么?叫做想象很美、现实很伤。

算了,下次和赵锡彬去吃饭时再穿,美,要留给懂得欣赏的人看,而赵锡彬对她,从不吝啬给予赞美。

上个星期,他们一起吃两次饭,他果真见一次面,送一样礼物,而他的后车箱果真是百宝箱,堆满女性用品。

她不想收,他反问:“不然我留着它们干什么?玩变装秀吗?”

接着又说:“不必客气,你就当自己是旧物回收车。”

有这么高级的东西可以回收,所有女人都会很乐意。

只是郁薇没想到,今天乔暂也来了。

她不喜欢两人同时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因为左邻右舍会理所当然把她和乔暂配成一对。

看见她,很多邻居都问:“什么时候可以喝到你们的喜酒?”

还有热心的阿姨把她拉到一边,偷偷说:“我知道现在的女生都不喜欢结婚,可是太晚婚的话,万一生不出来怎么办?”

真是见鬼,她想嫁,也要乔暂肯娶啊,明明就是他的问题,可他摆出来的态度,却让所有人把矛头指向她。

连老妈都把她拉到厨房警告。

“你再拿乔,哪天乔暂被人抢走,你就No.速。”她拿乔?她只差没拿刀子架在乔暂脖子上逼婚了。

郁薇很火大,因此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只要逮到机会,就狠狠“青”乔暂几眼,而叫人咬牙的是,他不痛不痒,还转过头,深情款款地看着她,好像她就是问题根源。

一顿饭,她吃得没滋没味,乔暂却满脸笑意,吃菜、敬酒,什么好料都往肚子里吞。

喜宴过后,她忍不住了,朝他勾勾手,把他勾进自己的闺房里面,打算来场深夜对谈,但他进屋,理直气壮地躺在她床上,两手压在后脑,一副神清气爽、气定神闲的愉快模样,看得她不爽再加不爽。

她当然知道,有话要好好讲,正确的沟通,才是解决事情的管道,可是被一堆人误会,有冤无处诉的憋闷,让她的火气很难平息。

她叉着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来来回回,越走、脚步越大,越走、火气越盛,对比他那自在的模样,靠!怒!郁薇用力抓头发,把理发师花不少功夫才弄得又直又顺的长发抓成鸡窝,大步走到床边,指着他的鼻子,口气恶劣的说:“乔暂,我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我知道。”点点头,他还知道她不高兴的源头在哪里。

今天晚上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而每次发生后,他们就会闭门深谈,而楼下的长辈都在等他们谈出具体内容,详细告知,很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他们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一句轻飘飘的“我知道”,让她的拳头打进棉花里,没有后劲、也没有后续效应。

她用力吐气,试图平静,**用力坐到床边,对着他的眼睛,问得很认真,“你到底要拿我当多久的挡箭牌?”他微笑,没有回答。

天底下最可恶的男人,就是长这样,碰到他不爱的话题,就祭出沉默,然后堆起满脸的无辜笑意,让人想下棍子,也找不到地方打。

“乔暂,需要我提醒你,刘佳吟已经离开很久了吗?”“并没有很久。”一年还不叫做久?他真的很擅长点燃她的怒火。

“所以呢?你要继续等她,五年、十年、二十年?”她认为男人用这种方法来表现专情,是件蠢到无法形容的事,重点是,人家对他无心无情也无意。

暗恋不是件坏事,但暗恋同一个人超过二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绝对是件笨到不能再笨的事情。

乔暂苦笑,佳吟早就拒绝过他。

“也要她肯让我等,五年、十年、二十年才有意义。”“脑袋很清楚嘛,没有笨到无可救药,既然这样,你为她守身是守个屁。”包大人,天大地大的冤枉啊,她最可怜的地方就是在这里,都枉担风流名十几年,至少给点好处啊?就算啃不到肉,喝点汤行不行?偏偏,连肉香都没得闻,她这是在为谁做嫁?“我没有为她守身,只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言不由衷地说着骗人骗己的谎话。

你听听、你听听,这是人话吗?郁薇仰天大笑三声。

“那么请问,本人在下我是什么?”她哪里不适合?腰是腰、腿是腿,一张小脸人人瞧,学历高,收入好,性格爽朗人人要,再加上三十年的交情,除她之外,还有谁更合适?“你是邻家小妹。”这话说得相当残忍,乔暂明知道她对自己有多依恋,却一次次打击她的自信心,理由无他,就是……不想给她希望却又叫她失望。

在他连自己的心情都无法厘清之前,给人希望比打击自信更残忍。

倒抽气,郁薇强忍杀人灭口的冲动,咬牙切齿问:“既然是邻家小妹,你好意思让全天下人都误会我是你心里最爱的那个女人?”“你又不亏。”不亏?一个火大,她跳上床,脚打开跪在他身侧,俯视着他,一根手指头在他硬邦邦的胸口戳不停,好像非要把他戳出几十个窟窿,才能够解气。

“谁告诉你,我不亏?如果不是你霸占床位,附近多少热心阿姨可以帮我介绍新伴?”“你都快被数不尽的桃花逼得想逃,哪还需要介绍。”“对不起。

第一点,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抢手;第二点,桃花这种东西是多多益善,嫌少不嫌多的;第三点,就算我不亏,也没有义务当你的挡箭牌。

乔暂,我真不欠你的。”她想活活把他掐死。

乔暂坐起身,突如其来的靠近令郁薇直觉往后退,一个重心不稳,她差点跌下床,幸好他身手利落,危急间把她捞回来,抱进怀里,没让她和地板做亲密接触。

他好心好意挽救她,但她半点都不感激,还觉得很冤枉。

她怎么就喜欢上这种男人,对感情优柔寡断,专情专得很莫名,死心眼死得没道理,如果她的智商在八十以上,早就该掉头走掉。

可是……这男人就是畜生,她却偏爱小动物,这叫自找死路。

人家明示暗示都说过,她还傻不隆咚地等待一丝丝可能,她是脑残、她是智缺,她得到末期爱情癌症,无药可医。

“不要生气。”乔暂知道自己很糟糕,他也晓得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可是……唉……确实是他对不起她。

“哼、哈、嘿。”她怪模怪样地发出三声鼻音。

这么没面子的事,叫她不生气?他以为她是圣母?“如果这真的让你为难,我会回去向父母,还有伯父、伯母解释清楚,很抱歉,利用你这么多年。”意思是他要戳破谎话,表明两人的关系?意思是他要拨乱反正,让热心阿姨为她介绍新伴?意思是他终于愿意正视自己的错误,还她一个公平正义?这是对的啊,这样很好啊,她每次都为这种事气到快死掉,不就是希望他还她清白?可是现在他想还了,她却无言、却失落了。

为什么?因为把话讲清楚,两人之间就再也不存在暧昧,他们的亲密不再是理所当然;因为把话讲清楚,他们将桥归桥、路归路,以后见面,只能轻轻打声招呼;因为把话讲清楚,他们就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变成点头之交。

唉,她超矛盾。

明明不乐意被利用,明明说清楚、讲明白才正确,但……她却更气、更烦、更厌了,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怎样。

看着乔暂的脸,郁薇突然觉得好受伤,她鼻酸、眼睛酸,有莫名的湿气在眼底乱窜,她是个可悲的女人。

摇头推开他,她不想讲话,离开床铺,打开衣柜,拿出包包,把手机、钱包通通丢进去,再拿起钥匙。

“你要去哪里?”在她出房门前,乔暂拉住她的手。

“你说呢?”她勉强一笑。

“当然是回台北。”“这么晚,明天又没上班。”乔暂皱眉,知道她又想逃了,这是她的习惯,每次碰到问题,从不想着如何解决,只会挖洞把自己埋进去,她是属驼鸟的。

“所以呢?”“不是约好明天一起回去?”“是谁刚说要对长辈解释清楚的?总不能前面才讲清楚,后面又混到一块,那样的话,是要让长辈相信听见的,还是相信看见的?”他们之间的好交情不是一天两天,从小到大,她的心事只有他懂,他的暗恋也只让她知道,他们是铁哥儿们的交情,要不是性别有异,怎会让街坊邻居弄不懂关系?“你的意思是,话讲清楚,就连朋友都当不成?”他拧起了浓眉。

“先生,懂不懂什么叫做避嫌?弄清楚之后,当然要全心全力寻找交往对象啊,我可不想让得来不易的男朋友,因为我有个男闺蜜打退堂鼓,所以……”她退后两步,在两人中间划一道线,点点自己脸上的小酒窝,微笑道:“保持距离,以策安全。”潇洒转身,她笑着朝他挥挥手,大步离开房间。

乔暂看着她的背影,突然间,也有了失落感,他理不清心情,只是觉得……烦。

郁薇的腿长,脚步快,老妈还没问清楚她要去哪里,她已经坐上车子,扭开钥匙上路,只是在汽车离开小巷那刻,眼泪莫名其妙掉下来。

她很受不了爱哭的女人,所以她骂一声脏话,用力抹去眼泪,用力吸吸鼻涕,对自己怒斥,“有什么好难过的?”年过三十那天,她就想开了啊?她不是已经参加集体相亲,准备为自己找到一个好男人?她又不是古代人,怎会傻到相信“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那种鬼话?这是个换男人比换车还快的年代,有谁非要跟谁在一起,才会幸福快乐?没,哪有这种事,这年代强调的是,只要下一家比上一家好,就是Winner。

他都不认为白郁薇适合自己了,她为什么非要相信乔暂适合她?傻瓜才会找绳子把自己吊死在枯木上啊。

不想了,她倔强地抹掉湿意,打开收音机,听着主持人介绍歌曲,虽然半句都听不进去,但她需要一点声音来扰乱自己。

她越开越快,紧紧咬着前方的车屁|股,发了狠的不让它把自己甩掉。

郁薇其实不想回台北,所以没有设定卫星导航,没有关注方向,就这样傻傻地开着,前方车子快、她便快,前方车子慢、她便慢,她想……今晚,就开一整夜的车吧!手机铃响,她拿起来看一眼,是乔暂。

真奇怪,都说好要泾渭分明了,何必还打电话?关心吗?不必了,他们不就是两个不合适的人。

扔开手机,车子继续往前开,但她脑袋里乱糟糟的,全是他和她的过去。

他帮她补习,他教她练习注音,他带着她溜冰,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在一起做过太多事情,多到她的记忆匣被他占住大半。

要和这样的男人泾渭分明,真的超辛苦……郁薇满脑子都是陈年往事,没有发现自己跟着白色的轿车下了高速公路,她只是一心一意跟上,跟着它进省道、跟着它往山区行驶、跟着它绕过弯弯曲曲的山路。

然后,她有点累了,眼睛微眯,她太高估自己的体力,打个呵欠,她好想伸懒腰,也许她该找个地方停车,先睡一觉,再开回台北。

只是眼前的白色轿车好像……好像带着不能拒绝的吸引力,她很累,但她不想停车,也停不了车;她很累,但她想跟着它,一直一直开下去……眼睛眯得越来越小,她知道自己快要打瞌睡,她知道再开下去,一定会出事情,她知道……这时收音机里传来歌声——为了最爱的人,我愿意交出灵魂,让美丽走入永恒……这首歌让她打个激灵,整个人精神振奋起来,她听过这首歌,在KTV包厢的门关起刹那,在夜里梦里……鸡皮疙瘩争先恐后往外冒,她的肾上腺素大量分泌。

突地,前方轿车方向盘一转,直往山谷坠落。

瞬间,她急踩煞车!奥吱——尖锐的煞车声在山间响起,最后一秒,郁薇的车子即时煞住,车头悬空。

惊魂未定,猛烈喘息,她全身抖得厉害,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她就跟着那辆车冲进山谷。

用力吞下口水,她慢慢将车子倒退,退到安全的路边停好,才抱紧自己的双臂,此刻,她终于明白恐惧的真正定义。

咬紧牙关,她企图阻止一波波颤栗袭击。

好半晌,她终于恢复镇定,理智回笼,她告诉自己,必须报警,必须找救护车,必须……做好多好事情。

虽然脚还在发抖,她依然强迫自己下车,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往山谷下照,可是,那部白色轿车呢?她晃动手电筒、照亮谷底,山谷并不深,可是她确定再确定,那里没有一部白色轿车。

所以,她看到的是什么?她跟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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