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养守则 第六章 执念

作者 : 楼雨晴

百货公司美食街大火,发生得突然,起因初步推测为烤箱过热所产生的爆炸,火势蔓延相当迅速,然而庆幸的是,有半数的人,在爆炸发生的前五分钟已陆续离开,提早疏散了人潮,因而,虽然发生于周年庆假日人潮拥挤的尖峰时段,但避免了推挤、踩踏等现象,有效减轻伤亡、降低救灾的困难度。

当然,这是后话了。倒带回五分钟之前的画面是——

“很抱歉欺骗了大家,没有什么平安符兑换,但我想,你们现在能在这里,就是最大的平安了,谢谢你们相信我,请尽速离开吧。”

广播台的服务员说完这些话后,瞬间回神,茫茫然与涌入的人群对望,一脸的“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

紧接着,就是一阵“砰”的爆炸声响,由稍早他们所待的地方传来,换成所有的人面面相觑,一脸“我是谁?我在哪里?发生什么事?”

而先一步离开的顾庸之,则是走到了百货公司后的一条小巷子。

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大男孩,抱膝蹲踞在那儿。

他走上前,试图打招呼:“嗨。”

男孩抬眸,睨了他一眼,又低下去,继续在地上画圈圈。“你还敢来,不怕我吗?”

“不怕。”他顿了顿,再道:“我知道你是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男孩火速抬起头,瞪他。“我的外号叫纵火狂!”没有人会叫到处放火的纵火狂好孩子!

“但你很努力在向大家示警,哔哔啵啵的叫着,仿效火烧木头的声音,告诉大家要发生火灾了——”喊得嗓子都哑了。

有毕方鸟在的地方就有火灾,或许不该这样解读,而是因为毕方鸟的示警,他才能预知火灾,预先提防灾害所造成的伤亡。

火灾不是毕方造成的,是人类还不够谨慎,有许多灾害,都是人为可以避免的。

“我听过一个传说,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大地还没有火,人类只能茹毛饮血吃生肉,到了冬天,天寒地冻,白雪皑皑,耐不住寒冷的人类就会接连冻死。

“那个时候,人们求天神救他们,但是天神没有允愿。是天神身边一个叫毕方的仙童,将火种带在身上,下凡来送给人类。”所以毕方最初的原意,是善念,是温暖,也是救赎。

男孩眼圈一红,像是随时要放声大哭的样子。“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话——”大部分人类都讨厌他、骂他纵火狂,避之唯恐不及。

“嗯,没关系,那是他们不懂,我替他们向你道歉。”顾庸之哄孩子似的,音律徐徐,柔声安抚。

“哇——”男孩真的放声哭了,哭得满月复委曲,顾庸之无奈,只好蹲下来,像抚慰受伤的小动物,来回轻轻拍抚。

“你人好好喔——”男孩抹抹泪,亮晶晶的眼眸抬起。“你还缺宠物吗?”

“呃?”顾庸之一愣。这对话怎么有点似曾相识?

“他是我的主人。”从头到尾站在巷子前安静吃东西的苏绣,不高兴地插嘴。

顾庸之回头,经过刚才一番兵荒马乱,那盘水饺居然还没弄丢,真服了她对食物意志坚定的执念。

“你在吃什么?”男孩被转移注意力,好奇地凑过去,鼻子嗅了嗅。

“你又不食五谷。”苏绣把餐盘挪开,不给闻。

“你还不是一样。”毕方呛回去。

“现在食了。”

古籍有言:凤为火精,生丹穴,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醴泉不飮……屁咧,谁说不饮?她还喝珍珠女乃茶呢!

顾庸之在心里吐槽。

“好吃吗?”毕方一脸新奇。

“好吃。”非常人神共愤地当着同类的面嚼嚼嚼。

对方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她才终于良心抬头,勉为其难分他一颗。

毕方捏着一颗水饺,小心翼翼入口,眼睛睁得大大的,那表情简直像这辈子第一次吃到食物一样。

“你再养一只好不好?我给你养,我会干活,我很会喷火——”他回头抓着顾庸之的手,热切地毛遂自荐。

“不可以!”苏绣不爽。主人是她一个人的,只可以养她。

“小九,你很小器耶!”分他一点是会怎样!

“你火喷得有我好吗!”苏绣冷哼。

“……”呜呜呜,输了。

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真残酷——虽说他好像就是被争夺的那块肉。

“那个,小孩子不要玩火。”顾庸之弱弱地发声。

僵持不下的两人望向他,同时住嘴。

他觉得自己好像应该表个态,想了想又道:“毕方,你是个好人,但很抱歉,我已经有宠物了。”没想到他生平第一次发好人卡,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他家宠物的独占欲很大,而且他很穷,真的养不起第二只了。

“不过,还是欢迎你常来我家玩。”

虽然被发了好人卡,但毕方并不沮丧。“好啊,我真的会很常去喔!”

动物很直,不懂什么叫“客套话”。

“欢迎。”

自从在百货公司遇到毕方后,平淡的生活突然变得很精采。

顾庸之后来知道,毕方其实是她的近亲,算——兄弟姊妹吧,排行第七。

“那你还这样对他。”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不熟咧。

“他打不赢我。”打不赢她的人,没资格让她尊重。

“绣绣,你这样会没朋友的。”

“朋友?”那是什么?能吃吗?

“……”

经此事件后,顾庸之深感知识的不足,苏绣因应他的需求,又拎回了一本《您不可不识的三千六百种精怪》。

而后,毕方真的常常来他们家蹭食,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客气。

于是顾庸之找了一天,就去报名烘焙班了。

原因有二,一是他真的太闲了,放弃找工作后,总要找些别的生活目标;另一个就是他家又来了一个超级甜食控,在发现家里的伙食费节节升高后,他痛定思痛,决定去学做甜点,自己做省钱卫生,给宠物吃也比较安心。

刚开始,他从简单的新手入门先尝试,大概他也有当甜点师傅的天分吧,基本上成品都满成功的,昨天他就做了一罐子的焦糖牛女乃糖,给苏绣平日当零食吃着玩,还找了七彩鲜艳的糖果纸包好,放在玻璃罐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很引人食欲。

隔天刚好毕方来找她玩。

经顾庸之一番劝说——好孩子要彼此相亲相爱,分享玩具,不可以打架——她现在对毕方的态度有好一点了,食物也会分他吃。

看到两个孩子坐在二楼的阳台围墙上,分着吃牛女乃糖,他一脸欣慰,安心地下楼忙自己的事。

苏绣打开糖果纸,抛了颗牛女乃糖入口,心情愉悦。

“难怪你现在都不回昆仑了。”毕方一脸羡慕地看着她。

她主人对她真好,给她买衣服,还每天做好吃的东西给她吃,换了是他,也想天天赖在这个主人身边。

苏绣威胁地瞪他,一脸防备。“他是我的!”

“知道啦!”毕方低哝。“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这种主人……”一个会对他好,心思纯粹而无所求,做出的食物就跟他的心一样干净,吃起来好香。

苏绣看着他失落的神情,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便将手中的玻璃罐朝他递了递。

那时的顾庸之,正在厨房烤饼干。一时间,窜起冲天火光——不过不是从厨房,而是从院子里!

他大惊,冲出去查看。毕方吃了牛女乃糖心情大好,一开心就不受控地变回原形,在院子里飞舞绕圈圈。

“啊——毕方你这傻鸟,不要胡乱烧东西!”他惨叫,但是来不及,火球已经从鸟嘴里喷出,把门轰了个大洞。

苏绣一跃而下,伸掌往鸟头巴下去,这才把毕方拍回人形,愣坐在院子中央,嘴巴吐出一缕袅袅残烟。

“又烧啦?”隔壁邻居探头看了看,见怪不怪。

“今天这个洞比较大啊。”对面邻居围观完,发表结论。

“顾庸之你这个烂房客,又在烧我房子!”房东孙旖旎愤怒吼叫,发誓他再烧一次,绝对要把他赶出去睡马路!

顾庸之:“……”你告诉我,我能说什么?

日子就在这么惊险刺激的节奏下,粗茶淡饭地过去了——因为要赔修房子的钱,伙食差了些。为此,苏绣还不爽跟毕方打了一架,那是顾庸之有一次发现毕方羽毛秃了一大块,才知是被他族姊下的狠手。

不过也因为这样,毕方克制了许多,烧房子次数也大幅降低。

一个春雨绵绵的午后,顾庸之在厨房做水果软糖给宠物当零食,做到一半材料不够,走出来见苏绣窝在沙发里贪眠,便自己撑了伞去大卖场。

买完砂糖,走出大卖场,前面那个女人拿了伞架上的伞撑起,急匆匆走入雨中。

“欸——”那是我的伞。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伞被劫走,他张了张口,最后还是将话咽回。

罢了,反正雨不大,就跑快一点吧。

他将砂糖拢进外套里,一口气奔入雨幕。

女人站在路口等红绿灯,与他同路,他于是忍不住又多看了女人一眼。

他见过她,就住在邻巷一栋五层楼的老公寓,偶尔在路上遇到过几次,不熟,就点个头,完全没有交情的那种。

不过他知道,女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小学二年级,一个今年刚要上国中,丈夫因为不学无术,背债跑路,丢下她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小孩。

号志灯转绿,女人疾步过街,很快地转进小巷,消失了身影。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才收回目光。

他记得,他也是在这样的天气,下着绵绵雨丝的夜晚,遇到苏绣。

好快,也将近一年了。

才这么想着,那人的身影便撞入眼帘,打着伞,徐徐走来,将他纳入伞下。

“去哪里?”

“买砂糖,给你做好吃的。”他拉下外套拉链,把那包砂糖拿出来给她。

“嗯。”

他执过伞,牵起她的手。“走吧,回家。”

那个时候,只是想有个伴而已,现在,光想到要是离了她,还真舍不下了。

又过几天,他从外面回来,下了公车站牌,走在回家的路上,肩侧让人撞了一下,女人越过他,疾步前行。

也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点,每次见到她,都是步履匆匆。

基于莫名的原因,他开口叫住她。“小姐!”

女人停步,回眸看他。

“你东西掉了。”弯身捡起掉在地上的西红柿,递还她。

“谢谢。”

“你每天都这么行色匆匆,是要赶着做什么事吗?”

“我急着回家给孩子做饭。”女人拧眉,显然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不过知道他是住在附近的邻居,倒也没太大的防心,随口又抱怨几句。“公司事情太多,每次都拖迟回家的时间,孩子还小,老这么饿着肚子也不是办法。”

“是吗?”

女人没再跟他多聊,转身进巷。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把邻居女子的事跟苏绣提了,感慨地说:“人撑着这一口气,到底是为什么?”

苏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顺口答道:“执念吧。”

是啊,执念。

心里有牵挂的事、未完的心愿,甚至是到不了的未来,都会成为执念,再把自己困在这个执念中,不得超月兑。

看开,这两个字何其简单,但真要做起来,又是何其困难。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办法回家做好吃的东西给你吃,我应该也会放心不下吧。”他家这只小宠物,真的很不会过生活,他都不知道他还没来以前,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连食物的味道是什么都不知道。

想来,就有些胸口泛酸,心疼得不得了。

隔天,他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等着邻巷的女人。

女人先在超市买了菜,急急忙忙赶回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他拦了下来。

“今天是第七天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女人越过他,正欲起步,顾庸之抓住手腕不让她走,她不高兴地道:“我还要回家做饭,没有空跟你聊天!”

“你已经死了。”他平静地说。总要有人,来告诉她这句话。

人,在最初亡故时,因神魂未聚,鬼差只能拘走两魂六魄,留下的一魂一魄徘徊人间,流连于生前最挂心的人、事、物上,这便是执念。

那时的他们,甚至不会知道自己已然身故,还重复做着与生前一模一样的事情。

直到第七天,大部分鬼魂会慢慢觉醒过来,然后回到亲人身边,与他们道别。

这就是头七的意义。

但也有些执念较深的,陷在自己织的网里,始终醒悟不过来,直到有人告诉他们。

“今天,是你的头七。”

“你胡说八道什么!”女人发怒了,莫名地又气又急,开始使劲挣扎,顾庸之一个闪神,让她挣月兑。女人一迈开步伐,前方车辆朝她迎面疾驶而来,她瞳孔放大,下意识抱头,惊恐地尖叫出声——

预期之中那支离破碎的疼痛并没有到来,那辆车像没看到她似的,穿过她的身体,呼啸而去。

女人停止尖叫,站在原地,一脸茫然地望向他;他手伸在半空中,呆怔着,久久、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慢慢沉淀下来,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记忆像回放的电影,在脑海里重映。

就在七天前,这个路口,赶着回家做饭时,被酒驾的司机撞上,当场死亡。

可是她还记得,记得她要赶着回家给孩子做饭。

好半晌,女人幽幽地开口——

“我放不下的是我的孩子。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送走了那女人的灵魂,顾庸之缓缓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辆疾驶而来的汽车,不只是撞上她,同时也穿过了他的身体。

一直到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跟那个女人一样,也是鬼。他也死了,只是没有人告诉他。

可是,是什么时候呢?他为什么想不起来?

记忆慢慢回溯,一年来所发生的一切,都在脑海重演,画面特别清晰,一景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一路回溯到与苏绣相遇的那一天,邻桌男人发酒疯,砸了酒瓶朝他捅过来——

他本能地捂向肚月复。

那里,被捅出一个洞,流了很多血,彷佛还能感觉到当时的疼痛。他被丢在暗巷中,一点一滴把血流光,弥留之际,他用最后的一口气,看向黑暗天际中忽明忽暗的黯淡星光,觉得天好黑,夜好冷,谁来陪陪他——

他的执念,是有人相陪,就像天空中,那颗固执不肯灭掉的微弱星光。

而后,她来了。

于是他的魂魄,便跟着她回去,去享受那生前不曾感受过的温暖与快乐。

原来,是这样。

顾庸之醒悟过来,单手捂住双眼,感觉掌心一阵湿热。

他早就死了,他只是一道孤魂野鬼,因为贪恋着现有的美好,假装自己还是人,假装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执迷了一年不愿醒来。

难怪苏绣会给他喝无明水,那是鬼魂喝来涤去尘世苦痛的;难怪他找不到工作;难怪他总觉这红尘俗世的一切于他,愈来愈遥远,好似再也不属于他……

他蹲,用力喘上一口气。

感觉……好难受。

一直以来,努力想要抓住点什么,最后却发现,掌心早就空空如也,他已经没有努力的本钱了。

一瞬间,茫然得找不到方向。

“——你蹲在这里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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