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途似锦下堂妻 第七章 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

作者 : 陈毓华

元婴心里有谱,他就是个配角的命,很自觉的模模鼻子,走到一边看“风景”赏草去了。

他所认识的连彼岸从来没把任何女人看进眼里,更别提搁进心底了,可他知道,要是连彼岸把谁放进心底,八匹马都拉不住他想对那个女人的好。

只是这女人——怎么看都不适合好友……

不过依连彼岸的性子又什么时候把这些问题当成问题了?

啧,这些事不是该他来烦恼吧,只是连彼岸一直赖在这里不走,他那些梦里的美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一亲芳泽啊?

不知元婴心底哀怨的连彼岸低头看乐不染。“一别不知多久能再见,你不送我一点什么念想?”

乐不染玩心又起,甜甜的问道:“那一个拥抱如何?还是离别吻?”

连彼岸漆黑的眸子盯着总喜欢调戏他的女子,“如果我两个都要呢?”

乐不染顿时轻笑出声,笑吟吟的嘟起小嘴,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连彼岸被她的主动骇了一跳,本来岿然不动的人下意识退了半步,乐不染一见得逞,也飞快的倒退了好几步,表情遗憾极了,“是你不要的喔。”

连彼岸在她骤然倒退好几步时,就发现自己被耍了。

他没生气,把小竹篮交给了侍卫,倒是从马车里拿出了一束花,一蓬的芍药,每一朵都有碗口那么大,有粉有白有金有红,点缀着淡紫的勿忘草,满满当当一大把,花茎的地方还用粉色丝缎系上蝴蝶结。

这么娘娘腔的东西拿在连彼岸手上,有点奇怪,有点不搭调,可也有点异样的小情趣,这时代,应该不流行送女生花吧?友人之间,顶多折柳相送,因为“柳”是“留”的谐音。

乐不染意外了。

她知道芍药别名将离,有离别之意,却不知道在古代,代表男女欢爱之情的不是玫瑰,是芍药。

“你上回说要来见你得吱声,这回来不及让人先知会你,不是我说话不算话。”他从来不会向谁解释这些,但是谁都可以误会他,她不能。

连彼岸两眼灼灼的看着她,顿了顿,把花推过去。“我来了。”

乐不染竟然能感觉到他有点紧张,还有些害臊,她大方的接过那束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两辈子统共加起来,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虽然和爱意没什么太大关联,但是这么大一束花,看着心情也愉悦不是?

不过,根据她几次和他“交手”,不,是接触得到的心得,这样又萌又单“蠢”的男人,不像是会送花给女子的人。

“是谁教你给我送花的?”

女人嘛,对花花草草一点抵抗力也没有,但是一个外表冷厉如同寒冬的人带着花,朝着她走来,就像是一直在黑暗里孤独行走的王者,有一天忽然愿意走近一个人,他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有幸见到的人,忍不住在这难得的温柔里,心头伴然。

他的温柔只有给他愿意给的人,像廷哥儿,像她——

“你不喜欢?”连彼岸看了不远处的元婴一眼,心里不由得忐忑,原本好听的嗓音带了根微微上扬的小尾巴,挠得人心尖软软痒痒的。

“不,我,很喜欢。”

他沉沉的笑了声,连彼岸很少笑,笑容也向来浅淡,笑出声音来不只乐不染是第一次见,就连元婴和暗处的侍卫都瞠大眼掉了下巴。

乐不染只见男人微微低着头,那目光漾着笑,柔软又炙烈。

就因为她说了她喜欢吗?

少女捣住自己发烫的双眼,娇蕾似的粉颊,悄悄舒展了花瓣,嘴角无声扬起甜蜜的小弧。

“我听说你立了女户,为什么?”瞧得有些痴的男人,目光殷切,含着莫名炙热,不过他很果断的切断自己的视线。

他竟然知道?

“这是我的私事,没必要昭告天下。”乐不染嘟囔着。

乐不染的语气有些冲,这般的手眼通天,让她觉得自己被窥探了,一个大男人没事去打探一个女人的事情谁高兴得起来?

有事情想知道大大方方的来问不就是了,能说的,她不会隐瞒……不过,他这也算当面来问了不是?

“我没有恶意。”

乐不染深吸了口气。“你去过乐家,大概也知道那些人是什么嘴脸,我为什么被赶出来,因为我在他们眼中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后来我因为懂那么一些丹青皮毛赚了钱,又因为你的缘故,我手头多了旁人一辈子都可能赚不到的钱,既然你能知道我办了女户,那么,我买宅子、想买庄子的事铁定也瞒不过你,这些,我只是想保护自己。”

“你不怕这样对女子的清誉有损?”

乐不染笑得很是张狂还有点讽刺,“清誉能当饭吃吗?不过是你们男人用来约束女子行为的桎梏,你瞧我现在的身分,一个下堂妇,走到哪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立女户什么的,我只要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那些爱说三道四的人无非就是带着事不关己、落井下石的眼光在看别人笑话,他们哪里知道三人成虎,自己造口业的同时,谁又敢保证那些说嘴的人不会有落魄的那天。

连彼岸没见过这么愤世嫉俗的乐不染,更多涌上的是心疼,她一个弱女子,被亲人欺凌,什么都没有被赶出家门,要不是柴家人收留,今日不知流浪到哪里去了,在流浪的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那惨状他不敢细想,可她这不屈不挠的性子,不管去了哪里,不管遇到什么,就算一时失意落魄,也不会憋屈太久。

就像她坚持要立女户那样。

既然立就立了,这样也好,杜绝一些不该靠近她的苍蝇蚊子。

“你说得有理,立了女户也好。”

咦?他这是同意了?这般轻易,她还以为身为大男人的他会有些什么激烈的排斥言词,就轻飘飘的点头了。

只是她有必要经过他的同意吗?好像他是她的什么人似的。

也许是离别在即,他的话变多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能有这么多话要说,连他自己也有些错愕。

“我给那高员外家送去了两个扬州瘦马,也算替你出了口气。”

一想到高员外那个变态,乐不染心里就作呕,府里不管是小妾、通房,甚至长得比较平头整脸的丫头都没能逃过他的狼爪,那么肮脏的人,让她连想都不愿。

扬州瘦马,作为一个拥有成熟灵魂的伪少女,乐不染知道那是什么。

是青楼里的翘楚,琴棋歌咏,百技精通,各方面都具备了小妾的条件,其实也就是被买卖的二女乃。

“你答应她们什么了?要不然她们怎肯答应替你做事?”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她才不信。

“从良。”

这真是很大的诱因了。

不是所有的青楼女子都喜欢送往迎来,连哭都不能的卖笑生涯的。

从良的背后自然少不了要完全抹去青楼伎子的痕迹,去到一个完全没有人知道她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要做到这些,需要银钱、关系,还真不是平头百姓能应允下来的。

“你为什么要替我做这些?”她不觉得和他的交情足够他做这些,她脑子转来转去,忽然转到了什么,气定神闲的脸蛋忽然就有那么点不自在了。

想什么呢,乐不染?

女人就这点最糟糕了,只要某个不错的男人对你多做点什么,还是多看一眼,就自作多情的以为人家对你有意思。

其实真要有那么点心思,通常很快就会变成没意思了,更多时候,可能连普通的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还没能说点什么,勺娘、柴王氏和换了一身新衣的廷哥儿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气出来了。

两个大人一见连彼岸又要下跪。

连彼岸轻轻一阵掌风扫过去,托住两人的膝盖,让她们怎么都跪不下去,勺娘发现自己怎么都屈不下去,这才知道恩公不喜欢人家跪来跪去。

她满怀感激之情的见他上了马车,“马夫”元婴见状,也赶紧跳上车辕,别看他胖,这动作还真利落得很,手握缰绳,吆喝一声,马车绝尘而去。勺娘弯着腰千恩万谢,无论多少言语都无法表达她的感谢。

“唷喝,终于可以回家了。”元大少爷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

然而马车里的人又恢复蚌壳死性子了。

某人掀开车帘,“喂,你多说一句话会死啊?”见到连彼岸摊开的竹篮里那么大一颗的饭团,不依了。

“喂,我说连入云,你也太不够义气了,我刚刚分明看到乐姑娘捏的饭团也有我一份,你别独吞了。”

那香气……好香啊,他也饿了好不好。

连彼岸离开车厢,抬腿往车辕坐下,顺手扔了一颗小点的饭团给他。

“连彼岸,你见色忘友,我要绝交!”

连彼岸见元婴一脸嫌弃,不要吗?手里的饭团便收了回来。

“……你到底是不是朋友?”有人气炸了。

友谊的小船因为一颗饭团说翻就翻了。

搬家前几天柴王氏和勺娘开始收拾东西,本来以为没多少,而且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可东西都已经搬过去两趟了,柴王氏却发现东西越收拾越多。

乐不染也不说什么,左右新宅子大得很,到时候女乃娘一看旧东西和宅子不搭,自然会慢慢的汰旧换新,现在去叫她不要收拾那些旧东西,她一样也舍不得。

收拾了三天,雁子胡同那边也打扫出来了,毕竟宅子有段时间没住人了,有些灰尘和潮湿,所以乐不染事先除了草,又买了许多干艾草,堆放在各个角落,将蛇鼠虫蟮熏了熏。

如此连续熏了两天,这样一收拾,宅子的蚊虫什么的已少了很多。

这天,一家人早早起来,雇来的毛驴车已经在门口了,他们将所有的箱笼都装上去,柴王氏亲手锁了门,一行五人上了车,去新家了。

搬进新家后最乐的要数廷哥儿了,勺娘也不拘着他,让他在宅子里四处疯跑,只是这孩子总跑不远,片刻就蜇回来瞧瞧,见他娘手里忙着事,见着他,对他笑一笑,给他一个果子,他就心满意足的放了心,咧着嘴又到别处玩了。

几个人都看在眼里,这孩子还没有安定感,虽说到新宅子,一切和以前都不同了,但是怕被丢弃和送走的心,一时半刻怕是还无法消褪的,大人能做的就是尽量的让他明白,他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不会再有人要他走开的。

对于儿子能奇迹般的回到身边,又从连彼岸口中得知这一切都是因为乐不染的缘故,是她出钱又出力的缘故,勺娘对乐不染除了感恩再感恩,在行事上也更是尽心尽力。

乐不染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博得谁的好感,还是收买人心,只是看着勺娘不再眉挂轻愁,家里还多了孩子的笑声,她觉得还顶不错的。

三进院子,光屋子就十几间,正房三间,中间堂屋,东西厢房,还有左右两耳房,柴王氏是长辈,推辞不了之下住进了正房,东西厢房同样也是三间,商量了一下,柴子住了东厢房,勺娘带着廷哥儿住了西厢房,乐不染自己一个独立跨院。

空出来的房间也就收拾了一间当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几天之后,总算安定下来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实好处还不少,柴王氏继续批鱼卖鱼,雁子胡同距离以前的集市不远,路大条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卖东西的都是熟人,几个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还打趣要来熟悉一下门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门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脸上乐开花了,索性说过两天家里办席面,请几个亲近的婶子过来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说得隐晦,并没有告诉好姊妹们自己搬进了三进的宅子,一群人也以为她只搬家,了不起换个刮风下雨比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么呢,大家嘴上应喝着,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哪里知道过了两天,一个揣了十颗鸡蛋,一个抓了只鸡,一个拾掇了几样糕点去到雁子胡同,看见那样一间宅子,连脚都不敢迈了。

知道宅子是乐不染买下的,几个妇人忙不迭的夸奖和羡慕,回了家之后,乐不染的能干却是传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没什么适应上的问题,倒是勺娘有些为难,宅子漂亮归漂亮,住着也宽敞,但是距离她拿绣活回来的铺子太远了,远得几乎要绕过小半个南城,乐不染给她出主意,让她换东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为了看宅子,乐不染在城南转过几回,知道城南这里有家巧繍坊规模还挺大的,铺子大,对绣品的要求自然就多,可想而知,要是绣娘的活儿做得好,给的价钱也不会少。

勺娘的刺绣活要是能得到巧绣坊的青眼,接到大户人家的活儿,怎样都比她苦苦绣了许多扇面、荷包和香囊只能换到十几文钱要值。

乐不染觉得勺娘的绣工不错,但弱在花样子不够灵动,她的花样子在县城里缺乏独特性,绣出来的成品也就少了那么点灵气。

要是有独一分的花样子,定能加分不少。

飞针走线,在布帛上绣出锦绣河山,她不行,可描图,画花样子,用色、布局,她行。

“勺娘姊,我闲时画了不少花样子,你要不看看喜不喜欢?”

她上辈子的女乃女乃可是苏绣的杰出艺术家和传人,名声响誉中外,绣件曾有花能生香,鸟能听声,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的美誉,年轻时还曾在各地收徒传艺,后来年纪大了,不耐烦到处奔波,便寻了一块清静地过起了逍遥的生活,住的是四合院屋子,吃的是自己亲手种的蒜苗、蔬菜、瓜果,身上穿的,脚上踩的都是古色古香有着美丽盘扣的中国服,优雅质朴,像泼墨山水一样,彷佛从古代穿越而来,安宁干净而纯粹。

女乃女乃生平最大的遗憾就是教不动她这笨手笨脚,一口气能捏弯绣针,弄破真丝绣面,把十根指头戳成猪头的孙女学会刺绣。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没办法的!

绣样拿来了,勺娘一张张翻过去,这张紫藤花树下双猫耍团球、那张鲤鱼蜻蜓戏荷、孔雀开屏、雀鸟梅枝啼春,每一张不是素描,而是一一上了颜色,活灵活现,这哪里是花样子,拿去卖,能得多少银子啊?

她爱不释手,用指尖虚描着那些花样,她把全部的花样子都抱在胸口,撒手不放。“这些全都可以给我吗?”

“勺娘姊要喜欢就拿去吧,搁在我那跟废纸似的,没多大用处。”

勺娘都不知该说什么了。“我也不贪心,只要能多挣点钱回来,能供廷哥儿也上学堂去,就好了。”

乐不染把在炕上玩竹篾球的廷哥儿唤过来,抱着他,用手巾抹掉他额头的汗。“廷哥儿想去学堂上学?”

那张和勺娘长得有四五分相似的小脸蛋点点头。“想。”

“为什么?到处去玩不是很好,被先生拘在课堂里可不能说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喔。”乐不染其实并不觉得六岁多的孩子就得往学堂送,不说他们坐不坐得住,还没发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压迫他们拿笔,对发育不好。

倒不如让孩子该揭瓦掏鸟蛋的时候去使劲的玩,这样该有的童年有了,长大才不会抱憾没有童年,过两年再送他去识字学习,这样孩子也比较容易专心。

“廷哥儿想和舅舅一起上学堂读书识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赶快长大,可以赚很多钱来陈孝顺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当初就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养的。

“真是个好孩子。”乐不染说道。“有志气,姨姨最喜欢有志气的孩子了。”被儿子童言童语给收买了的勺娘把廷哥儿抱了回来,无言的用下颔摩挲着他柔软的头顶,听了乐不染的话,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粲笑。

天下父母心,当母亲的,只要听到有人毫不吝啬的夸奖自己的孩子,哪有不照单全收的。

“那改天廷哥儿就和舅舅一起去学堂习字吧。”乐不染拍板。

按理说柴子十六岁,该是上蓝田书院的年纪,可他就只有幼年时候启蒙而已,若是让他去了书院,跟不上的挫折感不说,也学不到什么,不如让他进崇儒学堂重新学起,为此,她打听过崇儒学堂分启蒙馆和六艺馆,入学的对象一般是地主子弟和平民子弟。

这一来柴子和廷哥儿可以同在一个学院上学,只是不同教室和先生。

到时候每日上学,让柴子多带着廷哥儿就是了。

“小姐,这怎么可以?”勺娘可没想到会是这样。

廷哥儿倒是开心得一跃而起,后来发现自己太过忘形,又觉得娘的神情好像不是很赞同,遂小小声的问:“我、我真能跟着舅舅一起去学堂认字求学问?”

“廷哥儿要是喜欢当然可以。”虽然她不是很喜欢揠苗助长的教育,但是小孩子喜欢读书也没什么不好。

廷哥儿喜孜孜的,嘴角飞快的往上扬,又担心自己太过高兴会惹得姨姨不高兴,连忙努力的把嘴角往下压,倒是叫乐不染看了有些心疼,又有点心酸。

“不过啊……廷哥儿的书包、鞋袜、帕子女红这些姨姨帮不上忙,这些都要看你娘的了。”她两手一摊。

“娘!”廷哥儿欢呼了一声,扑进勺娘的怀抱,扑得她差点往后仰,幸好后面就是被褥,撑住了廷哥儿小牛般的去势。

“小姐,这不行的,廷哥儿还小,不急着要往学堂去的,小姐供大哥读书已经很不容易,哪能再添一个小的?

要是一大一小都上学去了,这束修、拜师礼、一年三节,平常孝敬,这得花多少银子?做人不可以太贪心,太不知足了。

“廷哥儿想读就去,在学校也有同年纪的朋友,对他好处很多,要是过个几年他真对读书没兴趣,但能读文会算写,将来不管去了哪里也不会随便被人朦了还不知情。”

世人都以为如今不是行行出状元的时代,想出息,不想让人小看了去,读书是唯一之道,大潮流这般,乐不染也不否认,至于柴子和廷哥儿往后要不要往仕途上走,就看个人的机遇造化了,这时候的她能帮上一把,有何不可。

乐不染看一直沉吟不答应的勺娘,不由得说道:“要是廷哥儿认了我当干娘,我这干娘送他去读书就没什么合不合理的问题了吧?”

勺娘有些怪异的瞅了乐不染一瞥,想说什么却又不好宣诸于口,在廷哥儿祈求的眼神中终于点了点头。

乐不染点点廷哥儿的鼻子,笑呵呵的说:“往后要改口喊我干娘了喔。”

廷哥儿看看他娘,见她颔首同意,冲着乐不染便喊:“干娘!”脸蛋还红红的。

乐不染慢半拍的想到自己才十四岁就当了人的干娘,会不会太那个了?

乌鸦鸦的黑云飘过之后,乐不染又开解自己,干娘是什么?就是出钱又出力的冤大头,和年纪没太大关系,如果这样想,就不纠结了。

晚上一家人围在桌上吃饭,柴子得知这消息,也很高兴,他模了模廷哥儿的头,“这往后我不就多了个小苞班?”

说到跟班,乐不染咬着筷子。“家里大的小的要读书,去了学堂身边总不好连个书僮也没有。”书院虽说是读书明道理的地方,可学生爱比较的心态几千年来都一样,谁家没个书僮小厮的肯定会被耻笑。

如果家里没办法,那就没话说,既然不是什么事,就把准备做足。

“再来,家里大了,连洒扫都费事,我是个帮不上忙的,家里只靠勺娘姊一个每天忙得后脚跟打脑杓,不如买人吧,我们也才有时间去做别的事。”

赚钱才是正经事,家务事这些能雇人来做就雇人,买宅子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让自己过更好的日子,要是被杂务给缠身了,每日还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打转,宅子大了,反而变成累赘,就不美了。

已经很习惯听乐不染决策行事的众人也觉得有理,倒是没有太多反对的声音。

既然大家都赞成。“明儿个就请柴子哥陪我去一趟人市那儿,选几个得用的人回来。”

八月初立了秋,满城都飘着桂花香。

昨晚下了点小雨,空气倒是清新得很。

梳洗过后,乐不染加了件撒花褙子,出了二门,柴子已经拿了伞在角门处等着她了。

这不是怕冷不丁的又飘雨吗?他淋湿不要紧,小姐就麻烦了,今天要去的地方可不近。

原来说好是要去人市那儿的,不过昨夜陆三却让人递话过来,说田地那边有了消息,所以,她和柴子便决定先去看田地,至于下人,慢个两天,赶得上学堂开课就成了。

和陆三碰了头,他说这农庄的主人是个大地主,近年无意在某处发现了铁矿,大东朝的矿产都属于朝廷的,他却想先挖了再说,左右还没人知道,可市面上多了这么多来路不明的原铁,不只官府起了疑心,也被没能分到一杯羹的人举报上去,知情不报、侵占国产,完蛋了,随便两个罪名,便让他吃不完兜着走。

他散尽家产,到处走门路,希望把大事化小,但是小事化无是不可能的,家产能卖的卖,只求全须全尾的月兑身,这处农庄便是他变卖的产业之一。

价格上倒也没有要得太离谱,可能为了尽快能拿到银子,三十亩的庄子加上二十顷地,还有庄子后面的一座小山,总共要价一千六百两。

一千六百两,附近没人买得起。

乐不染坐着牛车慢悠悠的绕着田地走,发现地是好地,放眼望去,四边都有沟渠可以用来引水灌溉,掰开稻穗看,结的稻谷还算饱满,眼看着再一两个月就能收割的田地,急着要卖,地主肯定是急得都快吐血了。

乐不染很干脆,看在那些黄澄澄的稻穗分上没砍他半毛钱,地主管家感激到不行,一同去换地契之前,他带着乐不染和柴子在庄子外转转,把庄子内外、田地、小山详详细细的介绍了,还心痛的说,要不是主子遇到这么大的难关,这么好的良田说什么也不会卖的。

乐不染不予置评,无常就是日常,谁都不知道将来会遇到的是什么,而将来,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管事说这里的气候佳,稻米一年有两熟的收成,一亩地有三、四石粮食的出产,已经算是高产。

乐不染倒认为若是能把地养好,再用现代农耕知识改良土质,一亩地的出产还不只这样。

乐不染大概心里有数了,四人一同回到县城衙门,花上小半个时辰,将农庄田地还有一座山都改登记在乐不染的名下,另外庄子还有二十户佃农。

该给陆三的谢金给了,送走了他和地主管事,转头,乐不染雇了牛车,和柴子又去了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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