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娇客 第二章 贡献卖身银

作者 : 千寻

收妥卖身契,田露见瑢瑢不怕自己,对她好感更深,一边往外走,一边对她道:“我们买妳回去,是要请妳帮忙照顾我们家主……呃,儿子的。”

田露突然想起,主子的身分不能泄漏,就怕又引来追杀。

儿子?瑢瑢直觉望向田风,这三人里面最不需要被照顾的人是他吧。

接收到她的目光,田风立刻挥手摇头。“不是我、不是我,妳不用照顾我,我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妳弄错了,我来介绍一下我们家,我们田家有三房,大房就是田风和田雨两兄弟。他们的爹娘早早就没了。”

瑢瑢理解,原来是孤儿,没有父母养还能长得这么健壮高大,可见叔叔婶婶是宽厚人。

“他是二房伯父田雷,他媳妇死得早、膝下无子,二房就他一个。”

真可怜,鳏夫独父,又废了一只手,很辛苦吧,瑢瑢忍不住流露出同情神色。

田雷看到了,他很开心自己没挑错人,瑢瑢是个善良的好女子,这样的人肯定能够不嫌脏、不怕累,好好照顾主子。

“我是三房的媳妇,丈夫早没了,儿子生重病,买下妳,就是想让妳好好照顾他。”这些身分,早在他们决定在村子里落脚时就编造好的。

瑢瑢闻言,微微拢起眉头。

寡妇再加上生重病的儿子,这一家子是有多辛苦,鳏寡孤独废疾者全给摊上了,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还能相扶相携、彼此照顾,这样的人性值得敬佩。

这会儿,她有几分庆幸自己能被这样的人家给买下,“我知道,我会尽好丫头的本分。”

“我那个儿子脾气有点古怪。”她想先给瑢瑢心里打点底,免得她被主子吓坏。

“久病之人,脾气都好不了,我能理解。”

太好了,田露、田雷、田风互望一眼,心底那块大石落了一半。

“我儿子病得很严重,整个人看起来……模样有点糟。”

“哪有好看的病人,得好生照料,把身子给养好,模样才能养回来。”

“对对对,妳说得对。”田露感动万分,能买到一个模样这么标致、性情又这么好的姑娘,老天爷终于开眼,要让他们的日子往好里过了。

他们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城门口走,突然田风大喊一声。

啪!田雷一巴掌往他后脑杓拍去,“喊什么喊,你要吓死人吶。”

“我想到我们还没买米油和菜刀。”田风说道。

田露、田雷闻言脸色齐变,看着街边的打铁铺,面露郁色,怎会忘记这事?

看着三人的表情,瑢瑢暗忖,他们把买菜刀和米的钱全拿来买她了?

本以为他们想挑选的是媳妇,才非要讲究身材容貌,若只是伺候病人,也许四两银子的丫头们会更适合些,偏偏……这家人是有多疼爱三房的小儿子啊?

“没菜刀,我把石头磨利一点就行,可没米没油……”

大家都要饿肚子了,瑢瑢默默地在心里替他们接话。

“主子……”发现瑢瑢在看自己,田风立刻改口,“阿珩不能再饿下去了。”

“要不,晚上去村子里偷点粮米?”田雷道。

“咱们还要在村子里住,要是被人抓到怎么办?”田露反对。

什么烂主意啊,堂堂国公府的隐卫,能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吗?

“对啊,何况村人们的生活也过得不怎么样。”田风道。

“不然,劫富济贫?”田雷提议。

“最好引来官差,把咱们一窝子全给抄了。”田露没好气的说。

就他们这群缺腿少手的,还劫人咧,不要被人劫了就不错。

见他们讨论来讨论去,没讨论出个结果,只讨论出一脸愁容,瑢瑢苦笑,没法子了,既然已经决定和田氏一家绑在一块……

她从怀里拿出自己的卖身银。“我这里还有二两银子。”

听到这句话,三个人同时回头,六只眼睛……不对,是五颗眼珠子同时绽放光芒,钱!他们家瑢瑢有钱!

柴米油盐酱醋茶,没错没错,他们家现在连茶叶都有了,从搬到木犀村后,他们家的灶房第一次这么丰富过。

田雷第一百次说同样的话—— 挑对好丫头,有瑢瑢,咱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过。

瑢瑢和田家人交情很短,只有从城里往木犀村的这条路上,但是对她,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问的,说,她不问的,也说,因此刚踏入田家大门,她对田家已有粗略认识。

这一家,有四男一女,三个男的听田露的,而田露听儿子的,他们做的、想的每件事,都以田珩作为出发点,彷佛……他好,全家人就都好。

瑢瑢原本以为他们很穷,因为他们当掉家里最后的值钱东西就什么都不剩了,还需要靠她手里的二两银子采买食物。

但踏进田家大门时,她又不确定了,如果真这么穷,怎会买下一幢青砖大屋,前前后后足足有十几个房间?可如果富有,又怎会家里连半亩田都没有?所以田家是富是穷,她有点抓不准。

她能确定的是,田家人都很乐观,口袋没半毛钱,却仍相信自己能够冲破眼前困境。

这样的乐观是好是坏,说不准,但这样的乐观感染了她。

于是她也开始相信,一枝草、一点露,她的未来一定会光明灿烂。

“天还没暗,我去河里模几条鱼好不好?”田风跑进厨房里对着瑢瑢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一眼就教人喜欢,还是因为她慷慨地贡献出二两卖身银,让他们买了米油盐酱加菜刀,所以对她,田风有说不出口的喜欢和好感。

因此他决定对她言听计从,决定什么事她说了算!

“别,这几天吃河鱼吃到都想吐了,河鱼那股土腥味,真教人难受。”田雨反对,他拄着拐杖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瑢瑢做菜背影,像大侠似的行云流水般操弄着买回来的食材。

她放下刀,问:“抓鱼会很麻烦吗?”

“不会不会,只会很难吃。”

“我有办法去除土腥味,只要你们把鱼抓回来。”瑢瑢莞尔。

她有一手好厨艺,是外公手把手教会她的,她还会绣花女红、盘账掌家……爹娘说她无比聪慧,舍不得她随便出嫁。当姑娘时,左右邻居谁不夸奖?家里门坎都快教媒婆给踏坏。

“真假?我马上去抓。”闻言,田雨拿起拐杖,转身就跑个没影,现在让少掉一条腿的他去砍人或许不成,但捉几条鱼,溪水清澈,石头砸下去,就会有好几条浮上来。

她说什么,他们便做什么。

这点瑢瑢发现了,自从掏出卖身银之后,好像……她不是来当奴婢,而是来当主子的,这种被尊重的感觉,她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了。

回身,她将烫好的五花肉炸过,加葱姜蒜糖和酱油放在锅子里用文火慢卤,香味一阵阵传出,引人垂涎。

田雷站在厨房外,伸长脖子用力闻,他们已经太久没有尝到这种美味了。

遥想当年老主子健在时,吃香喝辣……什么好事没有他们一份?突然间,鼻子酸酸的,他用手指粗鲁地揉几下,硬把眼角的泪水逼回去。

端着晚膳站在门外,瑢瑢四下打量,这个是田家最好的房间,竟然被小辈占走了,看来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肯定是吧,要不,有病怎会不吃药,还大闹情绪?

对着半张开的门扇,她浅浅笑着,心底有小小的羡慕和嫉妒,能被这么多人宠着疼着,是多幸运的事啊。

她轻轻敲两下门,屋里无人回应。

停两息,再敲一次,还是没人回应。

不敲了,她直接走进屋里。

季珩背对着她,静静看向窗外,他正在忍受新一波的疼痛。

以前,他认为自己皮粗肉厚,疼痛为难不了自己,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被日复一日的疼痛折磨到想着不如归去。

“他”说:你不是被毒物、被疼痛打败,你是被自己打败。

是吗?或许,但这样的真理,他半句都听不进去。

季珩没回头,让瑢瑢有足够的时间观察这位小少爷。

他很瘦,瘦到几乎月兑形,听说他已经绝食三日,只靠少许的清水度日,听说他的病很难处理,连最厉害的李大夫、最昂贵的药也治不了他的病,只能让他少点痛、少点郁闷。

听起来,这样的人生已经没有希望,她能理解这种绝望,因为她也曾经历过,只是再大的绝望都不曾令她放弃努力。

毅力?是的,这东西她有很多,所以在父母双亡的时候,她咬牙撑下来了,因为明白自己是家里的最后一枝草,她必须留下一点露,让项家的仇恨有机会得报。

瑢瑢明白季珩的痛苦,却不赞成他用这种方式折磨自己也折磨亲人。

走到身侧,看见他毁掉的半张脸时,她满月复惊讶,却很快地压下心中波涛,因为过去的自己……模样不会比他更漂亮。

那时的瑢瑢,满身满脸的新痕旧疤,即使这样,她日日对着镜子,看着面目狰狞的自己,只有一个念头—— 她要活下来。

所以……他不丑陋,她不害怕。

“小少爷,吃饭了。”她好脾气道。

季珩的眉心皱成川字,他慢慢转头,看着眼前的女子,她长得很美,教人惊艳,她有一双灵动的眼睛,眸光灿烂如星,重要的是,她不怕他,她眼底没有令人生厌的同情。

他痛恨当弱者,痛恨被同情。

“妳是谁?”他的口气凶恶。

“是家里买回来伺候小少爷的丫头,小少爷可以喊我瑢瑢。”她没被他吓着,反而好脾气地回答,那眼光像是在看不懂事的孩子,满脸包容。

季珩眉头皱得更紧,家里已经没钱,他们拿什么去买丫头?抢劫吗?

“小少爷,我做好晚饭,吃一点好吗?”她使尽力气把他连同身下的倚子推到饭桌前。

这个家很惨的,连碗盘都没有,还得分批吃饭,明儿个得让大少爷进城买点锅碗瓢盆回来。

“端走。”眼前的饭菜闻起来很香,味道肯定很不错,但他不想吃,他想让自己慢慢死去,只是人类的求生本能让他在看见色香味俱全的晚膳时,控制不住饥肠辘辘。

他讨厌无法自控的感觉,因此在说“端走”二字时,口气愠怒,表情忿忿。

她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自顾自的说:“今天的鱼和往常不同,小少爷尝尝,保证没有土腥味,我把剖洗好的鱼肉用肉桂叶、醋以及磨成粉的胡椒泡过。”

最有趣的是,这个家竟然连研钵都没有,还是二老爷找到一根棍子,在碗里磨上大半天才得到胡椒粉。

她不解释,他已经食指大动,再让她说下去,饥饿感会更严重。

见他咽了咽口水,瑢瑢微微一笑,继续往下说:“今天去的晚,早市都要休息了,屠夫便宜两文钱,把五花肉卖给我们。夫人贪便宜,一口气买下十来斤,幸好大少爷有力气,才能把肉给扛回来。天气热,我怕肉放坏了,打算晚饭后把肉给腌起来,听说小少爷喜欢吃腊肉,我多做些,好不?”

她没说实话,屠夫降价,是看在她长得太美的分上。

她很可恶!明明听见他肠胃发出咕噜咕噜声,还刻意说这么多话来引诱他,太坏!

“端走!”他的口气更恶上两分。

她还是装没听到,自顾自的说:“今儿个运气好,回来的路上遇到几个村民,他们正在摘野菜,村民们古道热肠,不但教我们采、还教我怎么煮,我刚尝一口,又女敕又绿,味道非常鲜美。对了,我还秤两斤绿豆,二少爷在屋外挖好坑,我把泡过的绿豆放进去,再过三、五天就能吃到鲜女敕的绿豆芽……”

他痛恨她的叨叨碎念,伸手,一把将小几上的碗盘给扫到地上。

锵!非常有震撼力的声音响起,让站在门外偷听的人,小心肝颤了一颤。

看着满地残破的碎片,瑢瑢想,也许明天大少爷进城得让他多买几副碗盘,否则哪里禁得起这样砸?

她没生气,依旧好言好语说着话,“三个碗、两个盘子,现在只剩下两个碗一个盘,接下来得轮三回,大家才能吃得上饭。”

她弯下腰,叹口气,快手快脚把地上的脏乱收拾好。

她假装没听见他的话,他便假装没听见她的叹气,别过脸,不看蹲在地上收拾破碗残羹的瑢瑢。

她收拾好走出去,不多久,又端进一碗一盘,重新布置在桌上。

季珩板起脸,她听不懂人话吗?

“端走!”这次的口气里加入威胁。

瑢瑢依然微笑,她没有被威胁到,继续好脾气地对他说:“今儿个晚饭我做了六人份,刚刚小少爷砸掉一份,大少爷说:『没关系,我的份给小弟吃。』这下子大少爷晚上得喝水熬着了,真羡慕小少爷有这么疼爱您的哥哥。”

耳朵贴在门板上的田风脸都快抽筋了,这话……他没说啊!不过就算没说,把一口吃的让给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不需要讨论。

只……平日田姨煮的烂面糊就算了,今天可是红烧肉啊!

那个红烧肉看起来多美味可口,还有煎得酥酥脆脆的鱼片……天,他好饿!

听见瑢瑢的话,田雷拍拍田风的肩膀,对他点点头,肯定他的忠心耿耿。

田风还能说什么,只能继续“忠心耿耿”,他透过门板,对里面喊话,“瑢瑢别说了,小弟心情不好,没关系的。”

田风的声音传进屋里,瑢瑢与季珩对视,笑得眉眼弯弯,她持续着自己的好脾气,继续说吃的。

“今儿个回来时,我看见田地里有村民在起花生,花生是好东西,不管是用来卤蹄膀还是晒干炒熟加上麦牙糖,做成花生酥,味道都好极了,不知道小少爷喜欢什么口味,明儿个我去跟村民买一些回来。”

季珩再也忍受不住了,怒声道:“闭嘴,我叫妳把饭端走。”

“什么?小少爷手没力气吗?我懂我懂,三天不吃饭,确实没有力气端碗,我来喂小少爷好吗?”

他有力气摔碗、会没有力气端碗,她未免太看不起人!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田雷他们从哪里买回来这个不尊主子命令、存心把主子活活气死的丫头?

她把饭肉放在汤勺里,再往上面夹一小片鱼,放到他嘴边。

季珩气疯了,啪!又把几上的菜饭扫落地面。

她没生气,脸上还是带着不紧不慢、悠闲自在的笑意。

“哇,现在没盘子了,碗只剩下一个……”她鼓起腮帮子说:“小少爷等等,我先收拾干净,再去厨房给您端一份过来。只是小少爷这样好吗?老爷夫人都说了,要先紧着您,得等您吃过饭,他们才会动筷子……”

听见屋里瑢瑢这么说,田雷、田露和田风目光齐齐落在田雨身上。

他欲哭无泪啊,田姨的厨艺很可怕,已经三个月了,他们终于闻到真正的饭菜香,现在却……再见了,无缘的红烧肉和糖醋鱼片……

田风幸灾乐祸地在他耳边说:“节哀顺变。”

咬紧牙关,田雨对着屋里说:“瑢瑢,别骂小弟,小弟心情不好,摔碗摔筷是理所当然的,妳别急,我去把我的饭菜给端过来。”

这是威胁,明晃晃的威胁!

她打算把田雷几个和他一起饿死,她摆明演苦肉计,就是吃定他不忍心让他们受苦……

没错,父亲死后他们来到他身边,他们虽然是隐卫,府里上下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但他知道。

是他们把他当成最重要的亲人保护着,是他们宁可自己遭罪也不愿他受苦,甚至是……他们发现婶婶对待自己不如明面上表现的那样,却为着不教他伤心,硬把事情瞒下来。

没有他们,也许他早就死了,不是亲人的他们,对待他,比亲人更真心。

只是季珩很清楚,如果他就此妥协,将会一路妥协到底,他不想,他想要这一切尽快结束!

然后,田雨的饭菜用陶锅装进来。

砸了!

然后,田雷的饭菜用铁锅装进来。

砸了!

然后,田露的饭菜一样用铁锅装进来。

这次,瑢瑢没给他吃,而是拿张椅子坐到他面前,笑盈盈说:“小少爷,我累了,先吃过晚饭再伺候您。”

她当着他的面,一口一口把饭菜给吃进肚子里,她像个鉴赏家,慢慢地品味手中美食。

季珩很饿,守在门外偷听的四个人更饿,五个饥饿的男女就这样看(听)着她满足的吃饭声。

“这肉卤得很好,微甜微咸,半点都不腻口,啧啧,我的厨艺又更上层楼了。这鱼……酸酸甜甜辣辣,真下饭,要是再撒上一点葱,味道会更好,这是野菜吗?天!太美味了,吃一口,嘴里满满都是春天的味道……”

她的语评声,惹来屋外数声哀叹。

这些痛苦的哀叹声让季珩再也无法忍受,一咬牙道:“把剩下的饭菜通通端过来。”

她赢了!轻拍他的肩膀笑说:“小少爷聪慧,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听见季珩终于肯吃饭,田雷等人虽然同情自己的肚子,却也欢声雷动起来,像打赢一场胜仗似的,一个个拍手鼓掌。

声音落进季珩耳里,浓浓的罪恶感、心酸,他们看待他,比看待自己更重要?

季珩第一次想到,如果他死了,他们怎么办?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这些天的行为太幼稚可笑。

于是他决定吃饭、喝药,药汤虽没办法解决他的病,却能解决他的痛苦。

而田雷等人,虽然没有红烧肉和糖醋鱼片吃,但瑢瑢给他们下了两百个水饺,这个晚上,是他们搬到木犀村以来,最幸福的一晚。

饭后,他们烧一大桶水,让主子泡澡,瑢瑢被推进去伺候,季珩的脸色很难看,一句一声全是挑剔,但温柔的她淡淡笑着,没把他的挑衅当一回事。

瑢瑢想起被推进浴间之前,田雨很认真地对她说:“如果小弟欺负妳了,妳看在我们的面子上,千万别同他计较。”

她一个当奴婢的,岂能和主子计较,更何况这种等级的欺负……哪里算得上欺负?

解开发髻,她在他头皮上按摩,力道不轻不重,舒服得让人想要发出申吟。

她知道自己很厉害,犯头疼的祖母往往在她的按摩下,能睡上舒舒服服的一觉。

季珩微瞇着眼,表情是全然的放松。

洗过头,洗脸,当帕子碰到他的伤口时,他警觉地张开眼,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妳想干什么?”

“帮小少爷洗脸啊,放心,我会很小心,不会弄痛你的。”她抛给他一个“相信我”的眼神。

她对他微笑,耐心的声音、耐心的表情,耐心得让人放下戒心。

不自觉地,他松开她的手,她用帕子沾水,轻轻洗他的伤口,她的动作很慢,并且尽力不将他弄痛。

洗过澡,田风进门伺候,为他穿妥衣裳、抱上床,她在他脸上涂抹药膏,眼神专注而仔细,然后跪到床上,为他擦干头发。

她很安静,不像晚饭时那样聒噪,宁静的气氛平静了他的心情,自从知道自己身中何毒后的躁怒不安,在此刻悄悄地驱离……

屋外,田风和田雨透过窗子缝偷偷往里头探——

“瑢瑢真好,她一来,主子就肯吃饭了。”田风说。

“果然,问题在于咱们不会伺候人。”田雨说。

“不管什么理由,既然瑢瑢能让主子开心,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要拿瑢瑢当亲妹子看待。”

“自然自然,这种事哪里需要你说,我都打算这么做。”

两人一句接一句,屋里的瑢瑢没有练过武功,自然耳不聪、目不明,但那个据说“很开心”的主子,听得一清二楚。

眉心微蹙,这丫头有句话说对了,他们总是先紧着他,他开心,他们才会快意,而她确实有足够的资本拿他们来威胁他。

田家人在主子屋里架起一张小床,让瑢瑢能夜里伺候主子。

家里没钱买蜡烛,每间屋子里,入夜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季珩屋里有蜡烛照亮。

待季珩安置下,所有人都回到房间,瑢瑢躺在小床上,静静地透过窗望着外头的月亮。

“小少爷,我其实很羡慕你,有人愿意哄着宠着,有人在意着,这是何等幸运、何等福气。”

福气吗?是啊,真是有福气,没有这等福气,还尝不到被亲人背叛的痛苦,他酸溜溜地想着。

“如果我是小少爷,绝对不会在家人放弃我之前先放弃自己。”

说得容易,如果是她碰到这样的事,他倒想看看,她能不能这般豁达。

“我爹爹说,当人最大的责任就是为自己负责任,让自己过得好。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谈理想、道梦想,但每个人都有权利让明天的自己比今天的自己更好。”

讲大道理吗?谁都会!他冷哼,“不是每个人都有明天。”

“不!只要认真想着我不要死,明天就一定会到来。”这是她的经验谈。

“哼!”他轻嗤一声,仍旧认定她在讲大道理。

“不赞同吗?我是说真的,心随意走,如果你不想死,阎王爷也带不走你。”

就像她,分明断气、分明死去,分明身体已经残破到不堪使用,老天还是让她回来了,所以坚持意志很重要。

又哼,再哼,这种空泛的道理,只能说服三岁小儿。

“小少爷的冷哼真教人丧气呢,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没走过黑暗怎能看见黎明,现在您受的苦,都是为了尝得明日的甜啊!”

他翻身面向墙,不理会她。

不听啊,没关系,日久年深的,终有一天能够听进去。她问:“小少爷想睡了吗?吹熄蜡烛好不好?”

他冷冷的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不好。”

他不喜欢黑夜,他需要光线。

她叹气道:“好吧,随您,只是蜡烛很贵的,等家里的蜡烛用光之后,一入夜就得上床,啥事都不能做。”

这是在恐吓他?真行,她恐吓上瘾了?

见他不接话,她补上别句,“我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他还是不理,算了,明天她再接再厉。

瑢瑢没等主子睡着,拉过棉被,她把自己裹紧。

这是她的习惯,好像裹得紧了,身上的伤就不会痛得那么厉害。

闭上眼,好多年了,好多年来她没有这般安心过,当奴婢的第一天,她很愉快、很欢喜也很安心……

季珩听见她的呼吸声沉了,不知想到什么,两道浓眉突地竖起,莫名其妙地愤怒了。

她忘记自己是奴婢吗?主子还没睡,她怎能比他先睡?

他不满意她,非常的不满意,他好胜,可今天居然输在一个奴婢手里,这让他的颜面往哪里摆?

“原来是不甘心输给一个小丫头?”

声音响起,季珩转头看向床边,又来了,那个孤魂野鬼。

在第一次毒发昏倒,清醒后,他开始能够看见“他”,原本还以为是毒物造成的幻听幻觉,后来才确定并不是。

起初,他根本连理都不想理,但对方的毅力和坚持让他无法不佩服,最重要的是,他带给自己一种无法言喻的熟悉感。

这个孤魂野鬼高大健壮,留着盖住大半张脸的胡子,一双眼睛炯亮有神,身上总是佩着一柄剑,而粗厚的指节时常在剑柄上磨蹭着。

季珩猜想,他生前是个武夫,还是个令人尊敬的武夫。

因为他渊博的学识与见闻,因为他对时局朝堂的理解,用自己的能力,慢慢降服了季珩,成为他的先生。

季珩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找上自己,不知道他是不是有冤屈想对自己倾诉,但一次两次,他的到来成为自己心中隐隐的期待—— 当然,这都是在确认了他身中何毒之前。

“别生气了,她是个好丫头。”

“她好不好与我何干?”

他就是讨厌她,讨厌她的自作聪明、讨厌她的手段、讨厌她非要达到目的的坚持……即使她擅长按摩,即使她漂亮得让人想多看几眼,即使她脾气温和、说话的声音甜美,即使有她在身边,让人感到很舒服……

等等,停!她哪有这么多好处,她就是个讨厌鬼!

“她有句话讲的好,当家人尚未放弃你,你没有权利放弃自己。”

“不放弃又如何?我早晚要死的。”这是个令人沮丧,却无法改变的事实。

“每个人打从出生起,迎在前头的就是死亡,若知道这点就要放弃活着,那所有人都不该对生活有期盼。”

“够了,今天我不想再听大道理。”季珩不耐烦地挥挥手。

“你是不想听大道理,还是不想听我说话?”

“我说不想听你说话,你就会停止说话?”

“并不会。”

“所以我说什么,没有意义?”

“也不至于,你可以告诉我,你想听什么?”

听……在沉默片刻后,季珩问:“你知道腐肌蚀骨散吗?”

“那是来自梁国的宫廷秘药,二十几年前,梁国将公主献给皇帝,她为争夺帝王宠爱,曾将此药用在皇上最宠爱的妃嫔身上,皇帝命太医院尽力救治,但大燕无人识得此药,自然没法子救回。”

“只有梁国名医方可解此毒?”如果是的话,他是不是该想个办法到梁国?

“并不是,都说了是宫廷秘药,知者甚少。不过当年大燕不少太医为妃嫔之死受到责罚,谁知道后来他们会不会想尽办法找到解毒之法。”看着季珩脸上逐渐扩大的毒疮,他的眼底闪过一抹晦涩。

“你说的不过是猜测。”

“或许就让我猜对了呢?”

“这是安慰?没诚意。”

他微笑。“你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坚信。”

“坚信什么?”

“坚信自己可以活下来。”

一句话戳在心口上,坚信啊……在不知道自己身中何毒时,他还能顽强地与之对抗,一旦知道了,他便放弃对抗、放弃医治,任由痛苦侵蚀。

就是因为坚信啊,坚信自己没救了,坚信所剩不多的日子,自己会日复一日沉沦于痛苦之中,他将会像摇尾乞怜的野狗般全无尊严。

他无法忍受这种情形,他从不服输,然而这次,他输得太彻底。

轻咬后牙槽,看着床边不远处的瑢瑢,想着那几个傻到不行的隐卫,真的坚信可以活下来就能活下来吗?

见季珩面容松动,他的笑意更加明显,飘上床铺,躺在季珩身边,“聊聊吧。”

“聊什么?”

“你想听什么?”

季珩想了想,回答,“你知道建元十八年,与土番那场战役吗?”

闻言他的眼角眉梢带上笑意,果然虎父无犬子,靖国公就该有这样的儿子。

“知道,那场由靖国公带领,两万人对上十万敌军,最后却赢得最后胜利的战役,直到现在仍为边关百姓津津乐道……”

季珩喜欢听所有和靖国公有关的故事,因为他崇拜他、尊敬他,他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他很小的时候便想着长大后要成为一个将军,跟着靖国公东征西讨,但是娘说:“你是娘唯一的儿子,娘舍不得送你上战场,舍不得离了你爹后还要离开你,为了娘,你留下来吧!”

他看见娘眼底的孤独。

爹长年不在家,娘带着他长大,他记忆中没有爹的身影,只有娘落寞的背影,于是他听话、他读书,他走科考仕途……而如今,别说上战场,科考仕途也与他绝了缘分。

小床上,早已熟睡的瑢瑢翻过身,她面朝他,低抑地啜泣着。

她没睡着?季珩眉心皱起,就着烛光看着她皎美的脸庞。

不对,她睡了,只是睡得非常不安稳,两道柳眉皱得很紧。

不是脾气很好?不是只会笑得没心没肺、让人抓狂?不是面对他的挑剔责难,只会拉宽嘴角,好像在她的人生中没有忧虑这回事?

既然如此,为什么皱眉?为什么哭?为什么脸被哀愁占领?

男鬼停下故事,因季珩转移注意力,看见豆大汗珠从她额头不断冒出,看见她的不安与恐惧,再然后听见她的呓语。

她紧咬牙根,发誓似的重复着相同的话,“我不要死、不要死、不要死……”

口气无比坚定,坚定到让季珩无地自容,他中毒、他生病、他不想活下去,而她,一个小小丫头,一副羸弱身躯,连睡梦中都坚持着不要死?

他不知道她曾经历过多可怕的事,但她的坚定令他深感羞愧,一个拚了命都想要活下去的奴婢,和一个想尽办法把自己搞死的主子……

他向来骄傲,自负自信自傲,眼睛长在头顶上,可是一个腐肌蚀骨散,就教他失去活下去的动力,而她……垂眉、无语……

她不过说几句梦话,偏偏几句不重的梦话,却像一把锤子狠狠砸上他心底,向来不认输的他,觉得自己输给一个小丫头,还输得彻底。

双唇轻启,他自问:“季珩,你丢不丢脸?”

鬼先生听见他的自言自语,眉角眼梢充盈笑意,想振作、想挣月兑困境了吗?重燃斗志、不愿屈服了吗?非常好,身为男子就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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