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娘掌家 第三章 金猴报恩

作者 : 千寻

磨好豆子、熬成浆,点过卤水,做成豆腐。

她把豆腐切成一块块正方形,铺排在干稻梗上等待发酵,依这样的天气,约莫七、八天就能发酵霉化完成,昨儿个她把菜叶洗过晾干,再将辣椒、八角、花椒、陈皮捣碎,加入盐、生姜拌匀。

稻梗上的豆腐长出绵密的白色毛丝,美得像棉花似的,她先用白酒泡过,沾满拌好的调味料,用菜叶包成小方块。

寻一只干净的瓮,先在里头摆入炒好的黄豆,将小方块铺摆好,洒入一层调料,再放上第二层小方块、再洒入调料,一层层堆栈好,最后摆入剩下的菜叶,倒入白酒后密封。

一个月后就可以开封,到时红辣的菜叶豆腐乳完成,架上热锅涮点肉,拌上这一味,那是师父最爱的滋味。

是啊,做着美食,她想念师父、想念哥哥,想念那些年冬天,一家人围在炉边吃涮涮锅的情景。

嫁衣已经送过来,不太合身,但凑合着能用,听说这套嫁衣前面已经有七、八个人穿过。“好汉村”是个务实的村子,住着务实的村民,过着务实的生活,他们对于婚姻没有太多憧憬,只想踏踏实实把日子往好里过。

瞳瞳并不介意嫁衫上过别人的身,她的第一身嫁衣还是礼部置办的,够尊贵、够让人羡慕了吧?可又如何,终究没落个好下场……

所以穿什么出嫁她压根儿不在乎,更何况这场婚礼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意义。

她喜欢这里,却也明白,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得太久。

抱着晚儿在院子里来回缓步慢行,晚儿趴在她的肩膀上,她一面走一面轻拍他的背。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诗背过一首又一首,这几天,晚儿又学会好几个词汇,说话的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能引出她的兴高采烈。

晚儿是个聪明的孩子,几次下来,他便也明白,想要让姨姨开心?很简单,开口说话就行,这招屡试屡成。

这个时节的风,微暖微凉,日光洒在屋顶上,照亮四方,她爱上这里的宁静,爱上蓝得透澈的天。

突地,马鸣声从远方传来,孟殊回来了。

这几天,她从村人口中听到很多关于孟殊的事,传闻中,他有一身好武艺,刚搬到这里时,别人打鹿、打野猪,他一口气打下两只大老虎,换得的银子买回鸡鸭鱼猪,请兄弟们吃喝一顿,还买回村里唯一的一匹大黑马。

传说他疼儿子,却不懂得方法,笨拙的表达常吓得儿子放声大哭—— 这点她亲眼见证过,无伪。

马在屋前停下,门推开,两人目光对上,他要说话,她却以手指压唇,要他噤声。她指指晚儿,用口形对他说:晚儿睡了。

她的表情很温柔,动作很温柔,整个人温柔得像湖水,一点一滴穿透人心,晚儿被她收服,而他也……也在沉沦当中,让他忍不住想要对她再好再好、再更好一点。

走进屋里,这几天她和晚儿同床睡,床小,睡得不大好,但夜半醒来,看见晚儿舒展的眉心,让她回想起和慎儿的相处,心平了。

好像发现自己被放下,晚儿轻哼两声,她拍拍他胸口,低声道:“不怕,姨在这里陪你哦,好好睡,睡醒姨给你讲故事。”

和缓的声音、温婉的口气,晚儿松开眉心,呼吸渐渐变沉了。

孟殊站在门口,双手横胸,看着她的细心,大胡子底下的嘴咧开。

越来越满意她、越来越喜欢她,被这样的女子吸引,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瞳瞳轻吁气,她直起身,迎上他的视线。

微哂,他有些迫不及待,走到屋里拉起她的手,在她耳边说:“到我房里。”

不想吵醒晚儿,这样的靠近、这样的低吟是必要的,只是暖暖的气流从耳边吹过,勾出她一阵莫名心悸、莫名紧张,和莫名得……无法说出口的感受。

她点头,假装镇定,跟在他身后,来到仅剩的一间房—— 他的房间。

视线对上床边那袭全新的嫁裳时,她讶异又不解。“嫂子已经帮我备下嫁裳。”

王氏连婚礼流程都对她讲过一遍。

很简单的,辰时喜娘来屋里带她到村中广场前,那里立着一个刻着好汉村的石碑,新郎们会在那里迎接新娘,之后几对新人朝石碑行礼后,花轿会抬着她们游村一圈,最后各自回家。

接下来的喜宴欢腾与她无关,她只要待在家里就行。

比较有趣的是,花轿是用竹子做的,由两个人抬着,竹竿上、把手边绑满清晨采集而来的鲜花。王氏说:“还沾着露珠呢,那次我的嫁衣沾了水,害得我伤心好一阵子。”

她理解,天底下的女子都盼着成亲,盼着那天的自己是最美丽的新娘。

瞳瞳凑趣问:“花轿没顶盖,下大雨怎么办?那可比沾上露珠更狼狈。”

她一说,哄得王氏呵呵大笑。“是啊,实实在在过日子比较重要,我本来以为嫁到这穷山恶水之地日子难熬,却发现,如今的日子过得比出嫁前更好,至少这里的男人有肩膀,不教女人为那一口粮操心。”

这好像是好汉村里女人的共同心声,从起初的不甘愿到后来死心塌地,虽说不能以偏概全,但几日接触下来,这里的男人算是好的,至少乐意负起家庭责任。

孟殊说:“那身嫁衣旁人穿过。”

就十几套嫁衣轮来轮去,当初买的时候只考虑到结实,考虑至少得让村里兄弟全娶上媳妇,嫁衣才能作废,哪里会想到好不好看、美不美,但是她……她不同,他想为她尽心力,想让她……

“我要妳漂漂亮亮的嫁给我。”他接着道。

为什么?这场婚礼只是个过场,只是权宜之计,不是吗?何必用心计较美丑?

但他的目光很认真,态度很真诚,他真的想要她漂亮开心。

垂眉,瞳瞳不知道该不该收下他的好意。

“你晓得吗?心里装下很多苦的人,只要给她一丝丝的甜,就会获得重大满足,所以不要轻易对她好,因为她很傻,会当真的。”她不允许自己再织就一场名为爱情的梦。

“那就当真吧,我对妳好,并非随意随心,我会一路坚持下去。”

猛地抬眉,她傻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一路坚持下去?

不对呀,不会太久的,她很快就能挣足钱自赎,她和他的关系……

“草药卖出去了吗?”她试着现实,试着不被他给的甜影响,也试着不让自己傻过一回再一回。

卖掉了,卖八两银子,但他不想把钱给她。男人有钱会想作怪,女人有钱呢?旁人不知,她肯定急着要赎身,急着转身离开。

他不想她走,因为……他允诺的糖还没给出去,因为自己最近瘦了一圈,他盼着食言而肥。

“掌柜不在,伙计让把药材留下,还说以后采了好药,记得往他们那里送。”他满口胡言。

“没谈价、没拿钱,你就把药材留下?”她瞪眼看他,口吻中带着责备。没有人这样做生意的,合着他只会当土匪,是吧?

“放心,我把药材数量写下,让伙计押了印,过几天进城再和掌柜议价。”

他自信而笃定,可她没有安全感,只当那些药白采了。摇头皱眉,算了,反正山在那里跑不掉,药再采就有。

“妳试试嫁衣吧。”他把衣服递到她手中。

“不必。”反正就一个仪式。

两个字,他被兜头泼了盆冷水,咬紧牙,把嫁衣再往她手里塞,他费了十足心血找来的,怎么可以被两个字打发?

他坚持,“试试。”

有什么好试?过了明天,嫁衣就要轮到下一个人身上。

但她没再反驳,因为他的表情摆明了他有多坚持,虽然无法理解,但,好吧,往后要仰仗他的地方还很多。

“知道了。”她接过嫁衣,与他对视。

他等着她动作,但她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孟殊不懂,不是说“知道了”,“怎么不试?”

“你在这里,我怎么试?”

“哦!”他恍然大悟,拔腿往外,可才走到院子,又匆忙跑回来,急吼吼地把所有窗户关上,出去时,再将门给带上。

看着他笨拙的动作,她想笑,更想问,两只老虎真是他打的?还是老虎自己想不开,争先恐后撞石头自尽,然后被他捡回来?

莞尔,她换上嫁衫,脑袋里全是他带着几分急促的笨拙举动。

打开门。

他就等在门边,转身看见她,下一瞬……笑容爆出来,是真的“爆”出来的,因为他的大胡子很明显地震动了。

“为什么留胡子?”她忍不住问,却突地发现这个问题有点交浅言深,但很快就要成为“夫妻”的他们,交浅……很奇怪的感觉,她忍不住笑出声。

“很好看。”他说。

“嗄?”大胡子很好看?会吗?他的审美观有点与众不同。

他回过神,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妳穿嫁裳很好看。”再好看不过!

在她面前,他又笨拙了,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经验。

因为面对漂亮女人而笨拙?不,他面对过许多漂亮女人,却没有人能教他手足无措,那么怎么会这样?因为她擅医、会使毒?

下一瞬,他的笑容再度爆发,大胡子抖动得更厉害了—— 因为自己的推论。

原来面对她,不只动作会变得笨拙,连脑袋也会变得迟钝。

她被他笑得满头雾水,扬眉反问:“是很好看,还是很好笑?”

“妳穿嫁衣很好看,我留胡子很好笑。”他痞了。

痞?他已经正经很久,痞……那是年少的、不知忧愁的、养尊处优的男子才有权利做的事,他又做了吗?他回到过去了?不知不觉,心口浸润上一层蜜。

“既然留胡子好笑,为什么不剃掉?”她问。

“为了遮挡。”

“遮挡什么?”伤疤吧?她猜,一道或数道明显到会令官兵按图追拿的疤。

“美貌。”

呃,他的答案让人很难接话,是开玩笑吧?糊弄她,肯定很好玩。

“再认真不过。”见她不信,他高举右手,只差没赌咒。

“如果我的相公是潘安再世,我想我会很开心。”她没好气回答。

他没有回应,从怀里拿出一柄玉簪,插在她发髻上。

“你……”不是很穷吗?话在舌尖绕过又吞回去,这话很伤人,男人的自尊比想象中更脆弱,这话不说的好。

像是知道她想问什么似的,他回答,“是我娘留下来的。”

拿出来充门面吗?可她又不是正经新娘,他会不会把戏演得太认真?

尽避如此,她并未反驳,因为他是主子、她是下人,卖身契这件事她牢记着。

“中午吃过了吗?”

“还没。”

“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换下大红衣裳、走进厨房,她没想到的是,他会跟着进来。

把蒸好的地瓜从屉里拿出来,原本要给晚儿做地瓜圆,睡醒后当点心的,她想了想把地瓜压成泥、和面,在等待面团发酵同时,她快手快脚炒了盘三杯鸡和青菜。

“你先吃一点,抵抵饿,等面团发好,我再给你煮面。”

“做多一些,我饿惨了。”

她知道的,他的食量惊人,一顿饭能吃掉她加上晚儿的三倍多。“好。”

他没把菜端到厅里,反而从外头搬来一把长凳,坐在灶旁开吃,她的厨艺很好,好到让人觉得吃饭是种莫大享受。

又来了,在“吃”这件事上头享受,是他年代久远的记忆。

她总是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刻意遗忘的感觉。

一面吃,一面看着她利落的动作,行云流水,不像做饭,更像作画。

今天早上张寻见着他,偷声问:“老大,你觉得二十两花得冤不冤?”

他用冷眼回答。

张寻挠挠头,满脸为难道:“如果老大觉得冤了,可不可以把她让给我,我还有十二两,剩下的,我每年分摊还。”

过尽千帆皆不是,张寻没读过诗词,不知道自己正中这词意。

那天李婆子找来的女子,漂亮的有好几个,但见过童氏之后,他便谁也看不上眼了。回到家,心心念念盼着新弟妹的张找,看见弟弟又没挑中媳妇,气得拿棒子追打他,骂他成心让二房断后。

至于孟殊冤吗?当然不冤!

他想过,如果当初牙婆开价百两,他会不会买下童氏?

这个答案几乎不需要太多考虑,当然会!就算她不会医术、不懂厨艺、不认字、不会算账……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买她?

因为她的小梨涡,因为她漂亮眼睛,因为她好可怜、好委屈,因为……因为他和她是老天注定。

什么?发展得太快?

确实啊,开始只想给晚儿找个保母,接着她的乖巧吸引他的眼,然后食言而肥,再到上苍注定,速度都能赶上汗血宝马了,但他不介意快慢,他只在意她是否待在离自己很近的距离。

好像她在,黑夜就有那么一盏灯,光线微弱,却暖人心窝。

和着地瓜的面条,带着地瓜的甜香,没浇上肉燥,只用麻酱、辣椒、葱末和少许酱油提味,面端上桌,看着金黄色的面条,孟殊想起她给晚儿做的绿色面。

晚儿牙齿早长齐了,只是挑嘴,只肯喝女乃,自从她来了之后,胃口大开,现在已经能同他们一起上桌吃饭,这还急得王氏道:“姑娘这么能干,我还能领多久月银?”

咬下面条,香甜自齿颊间溢出,确实,她不是普通能干,谁再说他冤,他非得拿根大棒槌,捶烂那个没脑袋的家伙。

瞳瞳没陪他吃饭,继续和地瓜奋战,这两天在王氏的帮忙下,晒出不少地瓜粉。

地瓜粉工序繁复,但闲着也是闲着,她们先将地瓜磨成泥,一遍两遍洗粉、沉淀、晒干……在过去,得年关将近,她才有空麻烦自己一回。

将蒸好的地瓜加入地瓜粉和些许糖,在反复搓揉后拉成长条、切小段,揉成一颗颗地瓜球,中火热油,将地瓜球下锅,反复搅动、按压,直到地瓜炸出漂亮的黄色,球体膨大,起锅。

闻闻香味,这是师父最爱的零嘴。

每次做吃食,她都分外想念师父。他还好吗?他回京了吗?他找不着自己,会不会很担心?她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银子赎身,什么时候才能再度上路寻找哥哥,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习惯事事计划的她,其实害怕走一步看一步的不确定感。

缓缓吐气,瞳瞳抬头,望向窗外的蓝天。

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失落,孟殊吃掉最后一口面,走到她身后,从她捧的碗里拿起一颗地瓜球。

瞳瞳回神,“小心烫。”

来不及了!贪嘴的他一口咬下,嘶哈嘶哈,猛往嘴巴搧气。

见状,失落丢掉,她失笑道:“刚炸好,得等会儿再吃。”

事后解释没意思,她却觉得非得说上几句,才不至于对不起他。

“没事。”说完,他又拿了一颗,不过这回学聪明,吹上几口气才往嘴里放。“妳做菜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手艺拿到外头,想凑齐赎身银轻而易举,现在他明白,当初问那句话时她的底气从何而来。

“师父训练的。”

“师父?”

“对,教我医术的师父,他嘴巴很刁,外头大餐馆卖的菜看不上眼,挑剔又叨念,宁可饿肚子也不纡尊降贵,身为弟子只好勤练厨艺来满足师父的胃。”

许多菜色都是师父张口说,她想尽办法琢磨出师父要的味道,这是他们师徒间最大的休闲娱乐。

为着哄她练习做菜,师父老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学会抓住他的胃,将来妳男人没在外头搞女人时,妳就知道感激师父了。”

现在想想,真是胡扯!她会做菜、懂得持家、她独立自主,她努力成为师父口中的完美女人,可是再完美……她也拴不住裴哥哥。

所以男人变不变,与胃袋、理智没关系,喜欢便是喜欢、讨厌便讨厌,半点无法讨价还价。想起袁裴,一抹苦涩在不经意间涌上她的眉头。

孟殊道:“放心,我的嘴巴不刁,很好养。”

他只是心疼她眉眼间的苦涩,鬼使神差说出这么一句,没想到却让她红了脸,瞅他一眼,捧着地瓜球就要往外走。

他堵在门口,不让她出去。

“怎么?”她不解,抬眼问。

“别生气。”

“我没生气。”

“妳气到脸红了。”

头顶乌鸦群飞,瞳瞳咬唇。那不叫生气,是害羞好吗!再说,他好不好养关她什么事?婚礼不过是权宜之计,他这样说,还不许人家脸红?什么道理!

他表错情、会错意,不能怪他迟钝,实在是他对女人缺乏经验。

她没好气回答,“晚儿醒了,我要去陪他。”

“不生气,就放妳过去。”

还幼稚上了?瞳瞳本来没生气的,被他一缠,还真有几分气恼。“我、没、生、气。”

还说还说,分明在生气,瞧她,脸红成这样。“说谎。”

她很不淑女地大翻白眼。“不然你要怎样?”

他软下声调,无辜地看着她。“妳别生气,我做得不好,妳教教我怎么做。”

留着大胡子的壮硕男,用无辜的小狈眼看着她,看得好像她才是大坏蛋,多欺负人啊!她吐气,抬高下巴说:“好吧,我给你机会,把我的怒气抚平。”

抚平?眼珠子一溜烟转过三圈,他只知道一种摆平女人怒气的方法,只不过现在光天白日的,会不会太过了?

但,是她让他抚平的,不是他僭越,何况为“食言而肥”铺路,这种功夫确实得提早让她尝尝,不比较,她怎么知道自己多合用?

孟殊把她手上的碗拿走,放在一旁。

看他这么郑重其事,她又想笑了,他是第一个能够招惹出她好心情的男人。

他在她面前定身,然后在她没反应过来时,勾起她的下巴,一把大胡子就这么铺天盖地覆上她的脸!

他很轻易地找到她的唇,幸好是他主动,若是她来找,肯定没本事在密林中寻到甘泉。

他吻了她!本来只是想小小安抚一下的,没想到他天性慷慨,一安抚就……停不下来。

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从浅啄到深吻,他情不自禁、控不住自己,两人之间的热度节节攀升,像一把火,融了心……

瞳瞳傻得厉害,她没被人这样安抚过,成过亲的她,实际上对男女之事仍然一知半解。

傻得厉害、昏得厉害,她全身发软、双脚无力,只能攀附着他强壮的身子,免得瘫倒在地。

这个亲吻持续多久?

他不知道,她更不可能知道,是晚儿的哭声唤醒两人。

但他没松开她,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他把小小的她收在自己大大的怀抱里,软软的她,接收到暖暖的诚意。

她在他怀间喘息不定,而他拥她在怀间,安定自己的心。

直到晚儿的哭声从小变大,几乎要到不可收拾之后,他问:“妳被安抚了吗?”

她是要这种安抚吗?气了,这会儿是明明白白的生气了!

一跺脚,她推开他,带着地瓜球去安抚另一个小东西。

成亲之前,瞳瞳又跑了一趟山上,手中无银心中慌,何以解忧?唯有银两。她是个俗人,两袖清风的感觉,让她严重缺乏安全感。

她的安全感来自于计划,她需要一步步、按部就班往前走,才能感到安心。

所以第一步,赚足赎身银两;第二步,存下足够的钱;第三步,寻人送自己去岭南,上回被绑的事不能再重演;第四步,找到哥哥。

为了她的第一步,她必须上山。

这次没有人陪她。

身为老大,又是这次成亲礼上的主角,孟殊必须去开会、为婚礼作准备,而晚儿正在睡午觉,瞳瞳叮嘱王氏一声,便拿着竹筐子上山了。

她很贪心,背上背着一个,手上提着一个,打定主意,非把上次没赚到的钱给赚回来不可。

瞳瞳还记得巴戟天和红冬蛇菰的位置,她在心里盘算着,只要加快脚步,就能在晚儿醒来前赶回家。

她几乎是小跑步着出门,快手快脚采着想要的草药,拚命往筐子里塞,把筐子塞得满满的,有点重,但她没忘记为晚儿摘一捧桑葚。

对孩子,她一向很有耐心。

看着已经装满一箩筐的草药,瞳瞳满意极了,不在乎手掌被野草刮出来的细碎伤口,只满心算着手边的药材可以换多少银子,她想,若想提高价格,恐怕得先炮制过。

正在盘算的同时,一只不怕生的兔子跳到她跟前,一路行来,看到不少野兔,这里的兔子不少,也许下回可以让孟殊带上几只,可以做一道酱兔子。

想到吃食,她忍不住地又想到师父,不知道师父现在好吗?

蹲,抓一把女敕草,小野兔被引诱过来,就着她的手吃得不亦乐乎。

瞳瞳对可爱的东西没有免疫力,就在她专心喂食时,草丛处一阵骚动……

好好的,话说到一半,孟殊突然拔腿离开,村民们见状,满头雾水,张寻追着孟殊跑出屋子,嘴巴直嚷嚷着——

“老大,你要做啥?婚礼的事还没分派……”

话说到一半,孟殊的背影已经在老远处,张寻搔搔头耸耸肩,转回屋里。

孟殊跑得飞快,他不知道自己要做啥,只是莫名其妙地慌张起来,好像胸口被人狠狠揍上一拳,那个痛啊……痛得他皱眉头。

他快步回家,冲进晚儿房里,晚儿还在午睡,王氏拿着衣服在旁边缝缝补补。

看见晚儿,孟殊松了口气,但是……“童姑娘呢?”

“童姑娘上山采药了。”王氏回答。

“一个人?”

“一个人。”

“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

他不是在责备,但王氏从话中听出责备。为什么不能一个人?童姑娘去的是前山又不是后山,王氏刚想辩解两句,但是不过眨眼功夫,老大已经跑得不见人影。

她出事了?不至于,孟殊很清楚,前山并不危险,进进出出无数回,他知道那里没有野兽,但为什么心跳得这么猛烈?

摇头,他弄不清楚,只能施展轻功,飞快往山上奔去。

草丛摇动,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后头,瞳瞳抬起头,眉眼间带着戒备,脚边的小兔子也感觉到异动,一溜烟的跳开了。

瞳瞳悄悄将身子往后挪,正打算离开时,草丛后面的东西出现了!

那是一群……猴子,大大小小都有,蓝面仰鼻,身披金色长毛,看见瞳瞳,牠们不但不害怕,反而跳到她身边,一下子扯扯她的裙子,一下子拉拉她的袖子,还好奇地掰开她的手,看着她握在掌间的女敕草。

牠们的动作不带威胁,因此恐惧消失,瞳瞳看着一群像山中精灵的金色猴子,一笑,蹲,她从竹筐里拿出为晚儿采的一捧桑葚。

猴子们好奇地从她掌心中拿起一颗,放进嘴里。

约莫是对这味道太满意,所有猴子全挤了过来,只不过牠们没争、没抢,一个接着一个,拿了桑葚果就离开。

牠们和多数猴群不太一样,没有猴王指挥,却行事有度。

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猴子很奇怪,但牠们确实如此,没有猴王管理,却很有秩序,直到掌心中最后一颗桑葚被拿走,也没出现争抢打闹的情形。

真是……有家教啊!

瞳瞳指指前头说:“我带你们去拔,树上还有很多。”

牠们没有回答,但瞳瞳走了几步,回头,牠们竟能理解她的意思,跟了上来。

不多久,她领着猴群到桑葚树前,看见树枝上累累的果实,猴子们几声低喊,一个个窜上树,大吃特吃。

真是可爱。

对于可爱的东西瞳瞳没有免疫力,她站在树下,看着看着,竟看呆了。

这时她发现一只猴子姗姗来迟,看见桑葚想跳上树,接连跳两次却都没有成功,是受伤了吗?

瞳瞳细细观察后,朝牠走近。

“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让我看看你的腿好吗?”她一面靠近一面说。

牠没道理听懂的,但她温柔的口吻让牠放下戒心,她轻轻拉起牠的后腿,发现后腿脚底处有一块凸起,一碰,猴子就痛得龇牙咧嘴,但也许是明白瞳瞳没有恶意,牠硬是咬牙强忍下来。

“我想里面已经化脓,不把脓液挤出来,伤口不会好,让我帮你好吗?”她看着牠,口气温柔、眼神温柔,似水的温柔彷佛让牠明白了些什么。

牠乖乖坐下来,任由瞳瞳将自己抱进怀中。

她拿出荷包,里有刀片、针线,还有银针,都是她习惯随身携带的东西。

她先用银针为牠止痛,再将伤口割开、挤出脓液、用针线缝合,她还在周围寻找消炎草药,用石头捶烂,撕下裙襬,将草药包裹在伤口上。

她模模牠的头说:“过几天伤口就会好了,这几天乖一点哦!”

她才说着,猴子就从她怀里跳出来,发现脚踩在地上不会痛了,一溜烟便蹦上树枝,和牠的朋友们一起拔着桑葚大快朵颐。

好像牠的加入带给大家多大的快乐似的,一声接过一声的叫喊,猴子在树枝上快乐地窜上跳下。

瞳瞳看牠们这样也觉得开心,又看过一会儿,她对牠们挥挥手说:“你们慢慢吃,我要回家了。”

她只是说着,并没打算牠们会同她道别,没想到,发现她离去的身影,猴子们一只只从树上跳下来,围到她身边。

“怎么了?”

牠们当然不会说话,不过围着她往前走,她不走,便扯扯她的裙子、勾勾她的手,被瞳瞳医治过的猴子甚至抢到身边,拉起她的手。

“要我跟你们走吗?”

牠们没回答,她笑弯眉毛,摇头说:“不行呢,时间不早,我得回去,要不,晚儿醒来看不到人,肯定要闹情绪。”

她都这么说了,但猴子们好坚持围着她,犹豫片刻后,瞳瞳只好跟着牠们走。

瞳瞳没想到,猴子们也懂得投桃报李,更没想到牠们会领着她探访另一座桃花源。

是真的桃花源,满山满谷的桃花怒放,一路走过,身上染满点点缤纷,这里不是仙境,哪里是?

她随着牠们走,一路走一路赞叹,原来这里才是天上人间,她不是神仙,可是进了这里,她觉得自己羽化成仙。

有只猴子从群体中离开,再回来,手里捧着灵芝走到瞳瞳身边。

“要给我的吗?谢谢。”瞳瞳惊讶,果然是家教很好的猴子,齐天大圣怕也要逊牠们一筹。

她接过灵芝,这么大的灵芝,恐怕也要上百年,有它,自己的赎身银子有着落了。

瞳瞳开心极了,连连道谢。

见她开心,又有猴子陆续月兑队,再回来时,手上不是捧着灵芝就是人参,全是年分很高的稀品,还有猴子捡来几块琥珀送到她跟前。

走完这一趟,她不再是苦哈哈的小媳妇,她是大财主,又可以高声说话了。

终于他们走到目的地,那是一座石林,由大大小小的石头组成,天!太美、太雄伟了,见其势,瞳瞳只能赞叹一声鬼斧神工。

让她治过伤的猴子拉着瞳瞳走到石洞边,尚未靠近,她就闻到一股清冽香气,直到走近了,方才看见石洞里的情况。

那……是传闻中的猴儿酒吗?

她记得的,记得师父说过令狐冲智骗猴儿酒的故事。

话说令狐冲在大街上闻到一股酒香,发现是从叫花子手中的葫芦里散发出来的,他上前询问。

叫花子说:“湘西山林中的猴儿用果子酿的酒,猴儿采的果最甜,因此酿出来的酒也极好,我在山中遇上了,恰好猴群不在,便偷走三葫芦酒,还抓了一只小猴。”

令狐冲越听越觉得有趣,愿意用一锭银子换一口酒。

叫花子同意,结果令狐冲凭着苦练的内力,一口气把大半葫芦的猴儿酒一饮而尽。

这个故事她印象深刻,还以为只是传闻,没想到世间真有此珍品。

那时师父还说:“若是能尝尝猴儿酒的味道,便不虚此生。”

小猴子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一只葫芦,她装起满满一壶,浅尝一口,甘醇浓香,酒不醉人人自醉。

孟殊找到瞳瞳带来的篓子,当中一只装满药材,可药材在,人呢?

眉心打上死结,心急、心郁,一颗心似又被人狠狠地揍上几拳。

他找不到她,来来回回在上次走过的路上四处寻找,都没有瞳瞳的踪迹。

她去了哪里?会不会被坏人掳走?会不会在山林迷了路,到处转、到处绕都回不了家,心急如焚?

孟殊不知道她是不是心急如焚,但一把火狠狠地在他的胸口燃烧,所有不好的想象全在脑子里翻搅。

直到在桑树附近看见掉了一地的果实,直到身为追踪高手的他发现泥土上的足迹。

他认出瞳瞳的绣花鞋,只是旁边杂沓的小脚印是什么?脚印多到数不清,一个覆过一个,难以辨认,他只能安慰自己,足印看起来不大,应该不是大兽。

顺着足印,他飞快地经过一片竹林,走上一条人烟罕至的小径,那是条石子铺就的小路,也许若干若干年前曾经有人来过这里,只不过如今荒烟蔓草,已经将小径遮住,但太多足迹将野草踩得歪倒……

就这样,他顺利进入桃花林,顺利走过瞳瞳走过的每一处,直到……

孟殊揉揉眼睛,不确定自己看到的。

喝醉的瞳瞳靠在一只金丝猴身上呵呵笑着,她一面笑一面唱歌,唱着他从没听过、古怪的歌曲。

在她又喝掉一壶酒之后,立刻有小猴为她将葫芦装满。

只见她把塞子塞好,摇头晃脑说:“不喝不喝,留给师父喝,我要让师父不虚此生,呵呵呵……”

这是什么情形?在他担心个半死时,她竟然在这里喝醉?

孟殊大步走过去,有几只猴子见他来势汹汹,居然不怕死地在他面前集结,这是保护?她和猴子什么时候成了朋友?

“童氏!”他没理会牠们,大喊一声。

瞳瞳瞇着眼歪着头,看了孟殊半天……认出来了,她认出他的大胡子。

她歪歪斜斜地站起来,走到他跟前,打个酒嗝,一个没站稳,整个人扑进他怀里。

他急忙扶住,恼了。“怎么喝这么醉?”

瞳瞳笑得满脸得意。“因为……开心啊,猴儿酒耶,你听过吗?《紫桃轩又缀》中说:『黄山多猿猴,春夏采杂花果于石洼中,酝酿成酒,香气溢发,闻数百步。』呵呵呵……嗝,这是令狐冲的最爱。”

令狐冲是谁?他最爱她便也要爱?在这种时候吃醋不理智,但孟殊就是不理智了。

“喝成这样,有什么好高兴的?”他闷声道。

“高兴……哦,对,我好开心耶!”想起什么似的,她拉着他走到摆着灵芝、人参和琥珀的小山堆前,炫富!“开心、高兴……我的,通通是我的,我有钱赎身了,我有钱离开了,我有钱救人了,我有钱,有好多、好多、好多钱……”

她讲一次钱,他的脸色就难看两分,她就真的这么迫不及待想离开吗?

他气炸了,打横把她抱起来,快步走掉。

只是他没想到,家教很好的猴子们,不但一路送他,还帮着扛礼物,他一点都不想要礼物好吗!一点都不想要她富有好吗!

但猴子们无比热情,一路跟随,直到瞳瞳摆放箩筐的地方,孟殊停下脚步,他知道,不收下礼物,也许牠们会一路跟下山。

不爽、心闷,但他把空的一只筐子往前踢,聪慧的猴子们竟然理解了他的意思,把东西纷纷往里面堆。

孟殊不满意,却不得不一手背一个箩筐,再抱起醉得乱七八糟的瞳瞳回家。

隔日清醒,瞳瞳怔怔地坐着,片刻后突然想起什么,心急从床上跳起来,目光四下梭巡,桌子没有、柜子没有、床上没有,那……下床,她趿了鞋,直往院子里奔去。

左看看、右看看,院子里只有她采回来的药材。

啊灵芝咧?琥珀咧?人参咧?她的发财梦呢?

昨夜晚儿同他睡,孟殊睡得不好,但还是在瞳瞳出现动静时醒来。

孟殊从屋子里走出,看见到处翻、到处找,一脸失魂落魄的瞳瞳,他抿唇一笑,吸气,把笑憋回肚子里。

他走到瞳瞳跟前,明知故问:“怎么了?”

“我是怎么回来的?”瞳瞳急问。

“我从山上把妳抱回来的。”

“你找到我了?我在哪儿?石林边、桃林里,还是……”

“妳在讲什么?我到的时候妳躺在桑树下,醉得不省人事。”

是桑树下?怎么会?难道她醉得乱七八糟后又回到原地?“那你有没有看到我身边有很多金毛猴子?”

“金毛猴子?妳是说金丝猴吗?牠的皮毛非常昂贵的,妳在山上看见了吗?在哪里?快告诉我,我去猎几只回来,冬天给妳做皮裘。”

皮裘?寒毛竖立,她连摇头猛否认。“没有、没有,我说错了,是黑毛猴子不是金毛猴子。”

“哦,普通猴子啊,山上很多啊,不过这回上山没看见。对了,妳上山怎么有酒可以喝?”

“那是传闻的猴儿酒,你没看见吗?你当然没看见……”垂下头,她知道,财富找不回来了。

明明打定主意,什么东西都不给的,可看见她的沮丧模样,他又忍不住心疼,叹口气说:“我找到妳的时候,妳身边有一个葫芦,是那个吗?我放在厅里。”

葫芦?她一听立马冲进厅里,拿起桌上的葫芦,拔开塞子,闻闻味道,没错,就是猴儿酒,是猴子们送她的吗?那么……

再次冲出去,她抓住他的衣袖,急急问:“除葫芦之外,你还有没有看见别的东西?”

“别的什么东西?”

“比如人参、比如灵芝、比如琥珀?有吗有吗有吗?”她着急的问。

“那座山里有那些东西?真的吗?找个时间,我带妳去找找。”他装傻。

找找?要是没找到琥珀人参,却找到皮裘呢?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猴子们的痛苦上?这种事她做不到,可是她的钱……

瞳瞳握紧拳头,咬牙强忍,后悔痛苦不已……

终于,忍不住了,啊!大叫一声,她捶着头跑进屋里,喝酒误事啊!如果她清醒着,如果她紧紧抱住它们不放的话,如果……

她抱紧棉被,狠狠地、用力地、发狠地捶着。

如果她是柯南,如果她有抽丝剥茧的能力,那么她会找到“她的财富们”安静地躺在孟殊的床底下,可惜她不是柯南。

而已回房躺在床上的孟殊,十根手指轻敲床铺,心底算计着,要如何让她穷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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