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出手富满门 第二章 邻居哥哥欺负人

作者 : 寄秋

“二哥,你快一点,拖拖拉拉的干什么,四肢不勤老得快,你再慢下去都能跟老牛结拜了……”

猴儿似的孟淼淼一下子窜到最前头,穿着旧衣衫和哥哥穿不下的旧裤子,一束头发绑在脑后,一副野小子的打扮,背后背着比哥哥的箩筐小一半的小箩筐,嘻嘻哈哈的双手插腰,脚踏大石头高声叫嚷。

尾随在后的孟明鑫背着半筐的野生栗子,还有二十多颗有点酸的金黄橘子,上头再搭上几把野菜。他的箩筐已快满了,再装也装不了多少,只能用手拿着。

反观小人得志的妹妹,她的箩筐里就一把野莓,连片菜叶子也没有,难怪她身轻如燕,手脚利落,一爬就爬到十人合抱的大石头上。

“妳给我小心点,别蹦蹦跳跳,留心点脚下,妳要是硌破一点皮,我回去会被爹打到吐血……”这丫头胆子越来越大了,一钻进山里就像回家似的,毫不矜持。

“二哥,你别叨念了成不?这条山路我来来回回走了好几百回了,哪里长蘑菇,哪里有兔子洞我都一清二楚,绝对出不了错。”她说着原地跳了三下,表示此山任她踩,她蒙着眼走路也不会走岔,熟得跟自家菜园没两样。

“难不成妳还想打只野鸡回去加菜?”孟明鑫揶揄妹妹的淘气,她什么都敢玩,人家是上树掏鸟蛋,她是烟熏蜜蜂,再摘下比她重的蜂巢;下溪模虾她嫌小,捉来约莫手臂粗的鲈鳗,差点被鱼给咬掉小指头……

总之,他有个令人头痛不已的妹妹,古灵精怪又活泼好动,他常说她是个假小子,野起来比谁都疯。

她认真的思考了一下,摇头晃脑,“一只不够吃,最少要两只野鸡,你忘了大哥、三哥要回来吗?”

“呿!谁记得他们,少吃一口、两口饿不瘦,让娘蒸两个窝窝头就够了。”省下来给妹妹买新裙子。

孟明鑫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妹妹,想把最好的都给她,妹妹是世上最可爱又最可恨的宝物。

“二哥,你变坏了。”她咯咯笑着往草丛奔去,先用手中的竹枝拍打草叶,再把杂草拨开,里面藏了七、八颗野鸭蛋。

所谓的山其实并不高,也就两、三百丈的高度而已,因为月复地甚广,野草丰美,因此有很多的野兔、山鸡和一些獐子、麃子、田鼠和蛇类,至于什么老虎、熊瞎子一头也没有,要到更远的深山才能见到。

所以出入的村民并无被野兽撕咬的危险,最多因天雨路滑,或是自个儿不留神脚一滑,跌个四脚朝天,十余年来尚未听闻有人死在山里,孟家人才允许金疙瘩似的小女儿上山玩耍,摘摘野菜野果当野趣。

“哪里坏了,普天之下找不出比妳二哥更老实的庄稼人,瞧瞧我这一身结实的肉,锄土耕地两不误,年年都是丰收年。”孟明鑫拍拍胸膛,少年的身体已有男子的雏形。

“二哥,你为什么喜欢种田?”她顺手把拾来的鸭蛋往他筐里堆,底下垫着野菜不怕磕破。

他想了一下,模模妹妹的头,“那一年我们刚和大伯、二伯、三伯他们分家,因为要治妳的病,家里银钱不多,田地又只剩三亩,缴了税根本不够六口吃用……”

那时饿着肚子的他便发下宏愿,要种出好多好多吃不完的粮食,喂饱他的家人,让大家不用挨饿,三弟可以尽情吃冒尖的白米饭,妹妹不必再吃向人借来的碎米粥。

种田好,有粮食吃,肚儿饱饱精神好。

不过要不是妹妹福泽深厚,随便一踩踩到包金的石头,他们可能还得饱一顿、饿一顿的忍受饥寒,哪来今日的好日子,更别提有几十亩的水田。

为了让妹妹吃好、穿好,天天有肉吃,他要更加努力,种出妹妹口中亩产九百斤、一千斤的田地,还要改良稻种,种什么杂交水稻,使一年一获的稻米能一年收成两次,好买下更多的田地再种粮。

民以食为天,百姓吃饱了就不会造反,国泰民安。

“二哥,你们辛苦了。”都是因为她拖累了大家。

她穿来时年岁实在太小,想帮忙改善家计也有心无力,那时的她连张凳子都搬不动,只能看着漏水的屋顶兴叹,这家人真穷呀,住的地方还没她以前的浴室大。

她前世的爸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因此她是祖父一手带大的。祖父借着家族留下的大笔钱财开了间私立图书馆,任职馆长,每年都会在她户头存入一百万当她一年的零用金,所以她打小生活富裕。

她很喜欢图书馆,一放学就往图书馆里跑,念大学时选的也是图书馆管理系,一毕业就进入图书馆工作,从基层做起,一直做到主管阶级,祖父打算把他的馆长之位交给她,他要退休了。

谁知一场七级地震毁了一切,当时她正在图书馆内安放新添购的书籍,地震来时一阵天摇地动,站在梯子上的她被震倒在地,成千上万的书由上往下砸在她身上,她活生生的被埋在书堆里,最后压下来的书架断了她所有生机,呼吸一滞便眼前一片黑。

她醒来时以为获救了,下一刻便有一口很苦的汤药往她嘴里放,苦得哇哇大叫的她这时才发现自己变小了,满身一粒粒的小水痘,一个“娘”为她上药,轻声的哄她睡觉。

“不辛苦,做自己喜欢的事怎会辛苦?大哥想出人头地便去念书,通过科举找到立身之地;三弟一心保家卫国,习武是很好的出路。我们找着自己想走的路便是一件好事,哪敢言苦。”他是最没出息的一个,只想守住自己的小家。

“那我该做什么呢?”人人都有远大的志向,就她混吃等死,实在太丢脸了。

看妹妹一脸苦恼的样子,孟明鑫大笑着捉弄妹妹,以指弹她鼻头,“妳当一头猪被我们养着就好。”

她不满的一哼,推开他的手,“坏哥哥,你才是猪,脑满肠肥的祭天猪,我要吃你的肉,啃你的骨头,卤你的猪耳朵,然后……啊!有兔子,好肥的一只,快捉住牠,不要被牠跑掉了……”

“淼淼,小心,后面是陡坡,没有路……”眼看着妹妹一溜烟的往前冲,孟明鑫惊得脸色大变。

常走山路锻炼出反应灵敏的好身手,一把逮住肥兔子的孟淼淼正想得意地回头炫耀,哪晓得脚下踩的泥土非常松软,她才一动脚下就空了,整个人跟着松垮的泥土往下掉。

她想死定了,这下不死也半残,爹娘又要为她伤神了。

蓦地,下坠的身子忽然停住,不知哪儿伸出来的手倏地捉住细腕,手上微疼,她忙往上瞧。

“咦?长欢哥哥!”

她家隔壁的邻居,六年前搬来的。

“把妳手上的兔子丢掉。”她是有多想吃牠,危急时仍死不放手,紧紧捉着。

“什么兔子……啊!牠还在。”她手一提,十分惊喜自己的手里还捉着兔子。

“放开。”面色冷峻的少年俊雅清逸,瞳眸深邃且有神,透着一股清冽和冷意。

“放……放了牠吗?长欢哥哥,我很瘦很瘦的,轻如羽毛,你一使劲就拉上了。”她吸了口气瘪颊,意思是她变瘦了,没多少重量。

“妳想死还是想要兔子?”他故意松了松手,让她向下滑了一寸。

她摇着头,“不要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话骗我,三岁孩童也不相信,有银子什么东西都买得到,你快拉我上去。”

“丢掉兔子。”他很坚持。

“长欢哥哥,你看这只兔子多肥,能炒一大盘红烧兔肉,我给你留最有肉的后腿,咱们不吃独食。”她拎得手有点沉了,再不上去真要纵兔归林了。

“我不吃兔肉。”她还真是不死心。

“骗人,你上回明明跟我抢肉吃,抢得我都想用盘子往你的脑门砸。”他很过分,专夹她看上的大块肉。

“妳想用盘子砸我?”原来是头白眼狼。

瞧他似乎想松乎,求生意志强烈的孟淼淼赶紧捉住他的手。“没有,没有,我说笑的,长欢哥哥长得这么好看,世间绝无仅有的美少年,我哪敢狠心下毒手。”

趴在斜坡上往下瞧的莫长欢嘴角微勾,没人瞧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笑意。“妳到底要不要放掉手里的兔子?妳越来越沉了,我快捉不住妳了。”

“不放,你每次都骗我,上回你说瞧见长了双翼的飞天牛,结果害我跌到水池里,又说有幼虎崽在山边转,害我跑去瞧的时候被山猪追得满山跑……”她一口气举出此人不可尽信的十几个实例,由不得狡辩。

“原来你都这样欺负我妹妹,难怪我叫她到你家借几两盐她都不肯。”真相在此,水落石出。

莫长欢腿上一疼,他回头瞪向咬了他一口的孟家老二。“她运气差也能怪别人吗?”

他趴着,左腿由老管家莫福抱住,右脚刚被孟明鑫拉住,一人抓一脚防止他救人不成反陷险境,一起下滑。

“先把我妹妹拉上来再说,她在下面一定很害怕。”孟明鑫重重捏他脚踝,警告他再不照做就掰弯脚脖子,让他无法行走,当跛子。

“对呀!对呀!长欢哥哥你是好人,天上地下第一好,你好人好上天,帮人帮到底,我这般吊着很难受。”脚不踩地的感觉很空虚,好像自己快掉下去了。

“没力气了。”他猫逗耗子似的静止不动。

“莫长欢……”孟明鑫怒视。

“你再不拉我上去我要开始哭了,你确定要我使出杀手锏?”她作势要放声大哭。

“等等,不许哭。”他头皮一麻。

“我偏要,谁叫你见死不救,哇呜—— 长欢哥哥欺负人,呜—— 呜—— 哇—— 哇—— 莫爷爷,快来打死这个不肖子孙……呜哇……他仗势欺人,强男霸女,见到老婆婆踢翻人家的菜担子,见到黄狗洒尿也跟着尿,还偷大婶婆的肚兜……”说得像个穷凶恶极的纨裤子弟。

“够了,别再说了,我拉妳上来。”败给她了,这丫头的不要脸太叫人发指了,什么话都敢往外倒。

怕了吧!他还没完全领教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好人有好报,长欢哥哥一定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妳确定这不是讽语?”他手臂用力一扯,聒噪的小身影连人带兔往上高了几寸,他再往后挪了几步,吓白的小脸近在眼前,再一拉,半个身子上坡了,惊魂未定的大喘气。

“淼淼—— ”孟明鑫手一松放开莫长欢的脚,飞快的拉住妹妹往后扯,半抱半挟的远离危险区。

“忘恩负义,过河拆桥。”也不想想他还在陡坡边上,顺手拉他一把会少掉一块肉吗?

“是你先不仁不义,明明我妹妹吊在那里吓得脸都白了,你一使劲便能拉起来,可是你故意吓她,存心让她夜里作恶梦,功过相抵,打平。”谁也不欠谁,相互抵消。

“啧!你们一家都姓赖,无赖的赖账,救命之恩即使不做牛做马以身相许,至少也要泉涌以报,没有我急伸援手,她能毫发无伤的和你站在一起吗?”末了他又嫌弃的一瞟,“还有那只蠢兔子。”

“啊!晚上加菜。”孟淼淼提起被晃昏的兔子,喜孜孜的想着一会儿有兔肉吃了。

“嗯,我会过去吃饭。”吃垮她。

闻言,她愕然,“你要过来?”

莫家的主子就两个,一个是平时爱与村民闲聊,为人风趣的莫爷爷,他的全名为何没人知晓,只知年岁已高,他要别人喊他一声老莫,或是小辈口中的莫爷爷。另一个便是眸色如墨,神色如冰雪般的莫长欢。

他们还有个老管家叫莫福,一位富态的厨娘富大娘,平时由富大娘到村里买菜,或是莫福使人送鱼肉来,两位主子不管事,由着下人们侍候。

祖孙俩的宅子与孟家就隔了一道墙,听说是座三进院的房舍,没人被邀请进入过,只能道听涂说。

传闻很多,越传越邪乎,连狐狸化身都有了,但是没人敢上前问个明白,怕被狐妖一口吃了。

“怎么,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妳不是允诺要给我一只兔腿?”小气神附身,抠门。

“可你说不吃兔肉呀!”她睁着大大的杏眸,想着如何打发老和她抢肉吃的邻里。

孟家大概是东山村唯一和莫家祖孙走得近的,不知为什么,这一老一少总往孟家串门子,顺便送上一块肉、一坛酒蹭饭吃,两家人莫名其妙越走越近。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我不吃红烧兔肉,但吃麻辣烧兔,多放点麻椒,整只烧匀,用手撕扯才够味。”莫长欢很高,比孟家兄妹高出许多,他朝下睥睨,脸上挑衅的神情让人想往他身上打喷涕。

孟淼淼回以天真无邪的神色,“长欢哥哥真挑嘴,我娘只会做红烧兔肉,没做过麻辣烧兔。”

到人家家里做客就规矩些,别让人看出教养不好。

“那妳做。”看他有多挑。

她把双眼睁得又大又圆,“你敢吃?”

“妳不会做菜?”只要吃不死人,他都敢咽下肚。

她忽地嫣然一笑,“我娘从不让我下厨,她怕我烫着手,你看我这双纤纤玉手比雪还白女敕。”

“妹妹。”孟明鑫面色不善的瞪向盯着妹妹小手直看的莫长欢,将她往身后一拉。

“姑娘家不会做饭,以后找不到婆家。”她的手真的很细、很白,一点也不像做粗活的乡下人。

事实上孟淼淼做过最重的活是端盘子吧!她娘连小衣都不让她洗,一家人娇惯着唯一的女儿,他们只想宠着她,没人舍得让她做家事、干农活,宁可自己带干粮去吃,也不让她日正当中送食物,晒黑了他们更心疼,说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也不为过。

孟淼淼十指不沾阳春水,七岁那年学针线手指扎出血珠子后,家人严禁她再碰针尖物,使得她无聊得只能看书、每日练字打发时间。

不过也因为她常习字,写得还不错,隔壁的莫爷爷给了一句评语—— 有大家风范。

“你管太多了吧!我妹妹要不要嫁人是我孟家的事,你姓莫,没事一边凉快去。”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呀!对着人家的闺女说出莫名其妙的话。

孟明鑫不喜欢别人靠近妹妹,大哥出门前有交代,凡是男的一律杀杀杀……斩草先除“根”,谁都休想跨过三步的距离。

“妳还是学好厨艺,日后起码给妳夫婿下碗面。”热呼呼的汤面暖胃也暖心。

孟淼淼正想回一句“懒得理你”,她哥哥的手已伸了过来,一把拉住她,“回家,娘还在家里等我们。”

“嗯!回家。”她还有家可回。

兄妹俩一前一后顺着平缓的山路往下走,两人都没回头看,不然他们会看见堂堂太傅嘲笑自家孙子的嘴脸。

“到底是把你养坏了,养出个不中用的小白毛。”猴子都比他长进,摘花送果子,梳毛捉虱子。

发色半白的老人以驱蛇棍往满脸阴色的长孙身上虚挥两下,棍不落身,却是恨铁不成钢,没教出一流的采花高手。

“祖父,京城那边催得紧吗?”六年了,坐在高位上的那个人也急了,不可能任他们逍遥太久。

“催得紧又如何?我白发人都不急,你毛头小子急什么,赶着回去送死。”他好不容易带出个子嗣,哪能让他再往虎穴里冲,伴君如伴虎,都是个“险”字,虎口中求生存。

“倒是你真认定她了吗?一个乡下出身的教书先生之女,你爹娘那关过不了。”而且才十二岁,太小了。

十六岁的莫长欢若长在京城,只怕已是孩子的爹了,即使正室未入门,也小妾、通房一堆。

目光坚定的布衣少年抿着唇,“祖父不觉得她是个有趣的人吗?看似性情温和,却是一把锋利的尖刃,只要她想,足以让平静的水沸腾,翻覆所有人的自以为是。”

一生放纵的莫放野捻着胡子低笑,“你这眼光呀!说是挑剔还是不挑呢?总能在砾石中找出璞玉。”

山野中,一声轻轻的感慨,被风吹散了。

当了六年的邻居,情谊不能说不深厚。当初莫长欢祖孙来到东山村定居时,莫放野头发尚未泛白,莫长欢也就比拴马柱高不了多少,轻车简出,三、五个服侍的奴仆,看来较一般人富贵而已。

在他们来之前,隔壁的孟家刚新屋落成不到一年,两人在村子里走动三天,最后才选定与夫子家为邻。

砖瓦、梁柱运来得极快,好几班泥瓦匠同时开工,像是限时完工一般,占了少弄一堵墙的便利,红瓦白墙的三进宅子在短短一个月内盖好,连屋内的新漆都散了味道,搬进简约的家具后便可入住了。

这段期间他们便借住在孟家的砖屋里,由于莫放野的学识丰富,令孟家人十分欣喜,乐于与之往来,孟二元更是不时的讨教学问,差一辈的两人倒是和睦得像一家人。

但是孟二元自知资质有限,没有考举人的奢望,便将希望寄托在长子身上,由莫放野教导了一阵子,不求光耀门楣,只求习得为人处事的道理,学得一手好文章锦上添花。

所以说孟家长子孟明森是老太傅莫放野一手教出来的,由帝师亲手教育的学生能差到哪里去?他如今已是本县最年轻的秀才。

不过莫放野还是不太满意,觉得太慢了,他教出来的孩子怎么会不是奇才呢!若换成孟家那个小女儿,只怕十岁不到已是案首,再努力三年定是解元公,不到十七榜上有名,名列前三。

这才是他想要的学生,当夫子的多风光呀!他想想都美得胡子直颤,又是朝廷一栋梁。

可惜是个女儿身,埋没了一身光华,倒叫明珠蒙尘,美玉未琢,平白的浪费才能。

若是由他引荐,日后位居三公不是难事,偏偏猪不肥肥到狗肚子了,让人徒增感叹。

“啊!我的兔肉……”为什么家里有强盗,专门抢掠她下箸的每一道菜肉!

很简单的土豆炖肉、炝炒扁豆、凉拌苦菜、一盘清蒸鱼和黄瓜炒鸡蛋,最后是洒上黄酒的生炒兔肉,酒香拌着肉香,未食已先口水直溢了,几个孩子盯着那盘肉不放,看得下厨的秋玉容好笑不已。

果不其然,盘子一上桌便是好几双筷子直抢,比的是谁眼捷手快,动作慢的只能含泪嚼辣椒片了。

“好吃。”抢来的食物辣得够味,有嚼劲。

没吃到兔肉的孟淼淼气呼呼的扭头,“你是生来的土匪头子呀!专门打劫老弱残病。”

“妳是老弱残病吗?”十六岁少年挑眉。

“我是弱女子。”她大言不惭。

“看不出来。”看着弱不禁风,实则强悍如虎。

如果是他刚进村的那一年,她的确柔弱得风一吹就倒,长年吃得不好导致身子单薄如纸,他看了都想在她腰上绑一条绳子,免得风一大整个人如纸鸢似的飞上天。

可是在她家家境改善了之后,孟夫子开始授课,有了固定的束修,滋补的药膳一盅又一盅,瘦小如猴的小娃儿居然有了令人咋舌的转变,枯黄的细发变得乌黑如墨,黑得足以照人,瘦不见肉的双颊渐渐长出莹润。

短短的一、两年间,昔日有点弱相的小泵娘多了红润血色,本来走三步就喘的情形不再发生,健步如飞的满山跑,追鸭子、赶鸡子,去河边捞鱼等顽皮事层出不穷。

初到东山村的莫长欢有些适应不良,以往从早到晚排满课业,如今忽然空下来,他很茫然,不知该做什么,每天闲坐在屋里发呆,心想,回不去了吗?这个村子静得吓人。

一日夜里睡不着,他觉得闷,爬上屋顶吹风,双手枕于脑后往后躺,学著书里写的坐看牛郎织女星,赏星观月。

忽地,隔壁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他一时好奇,下了屋顶拿了梯子爬上墙头,往墙的那一端看,透过打开的窗子,入目的是一截雪白莲藕……

呃,不是,是莲藕般的小腿肚,倒着贴墙。

又过了一会儿,孟家小女娃躺在床上,两手扶腰,双脚往上踩呀踩的,像在走路,又似踩着什么,一下一下地踩得规律。

接着她又做了好几个古怪的动作,盘腿、下腰、双腿往后折……最后把腿往颈后盘……

莫长欢看得瞠目结舌,他将邻居家的六岁小女童列为“观察”对象,每日一得空便往墙头钻,看看她做了什么,又想出什么新花样捉弄人,谁是下一个倒霉鬼。

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几个春秋过去了,孩子自是有长大的一天,日积月累,看着看着生出兴趣的小少年有了别样情怀,他把人家的女儿当成自家的,想占为己有。

“那是你眼瞎了,只看见牛老二家的大蜜桃。”孟淼淼暗讽他眼睛长歪了,眼中只有波涛汹涌。

“大蜜桃?”什么意思。

“牛月桃呀!你不觉得她胸脯很鼓吗?而且她还在村头放话,说她是你未过门的媳妇,让其他女的离你远一点。”没修没臊的牛月桃还说了一句羞人的话,叫他洗干净等她。

言下之意他是她的囊中物。

牛月桃是牛老二唯一的孩子,他和老婆努力了多年才得她一个,因此将她宠上天,有求必应。

以村里的女子而言,她算是长得不错,有些微胖,眼睛偏狭长,扁鼻、润嘴,肤色稍微黑了点。

牛老二是赶车的,家里种了五亩田,生活上还过得去,家有盈余供得起女儿花枝招展的打扮,涂红抹绿好不吓人,半两银子一盒的胭脂水粉全被糟蹋了,抹出一张花脸。

不知丑的她还自以为美如天仙,常常顶着惨白墙面向人炫耀,逢人便自夸生不逢时,投错了胎,若能生在高门大户,她好歹是一品皇妃的命,哪瞧得上在黄土上讨生活的粗人。

“噗!他和牛月桃……”嗯!嗯!绝配。

正在喝汤的孟明鑫噗地一喷,忍着不笑出声。

而某人的脸黑了一半。

“咳!咳!泵娘家说话要斟酌,不可随意说出有损他人名节的话。”故作冷静的孟二元口头上数落了女儿两句,实则忍俊不禁。

牛月桃是众所皆知的“桃花女”,见到谁家儿郎俊俏就想插花,要人家做上门女婿。前两年孟明森也有这种困扰,被牛月桃追得无处可逃,恨嫁的她大喊“非君不嫁”,让十分头痛的孟二元赶紧把人往县城送,离得远了总不好再纠缠吧!他还真不想有这样的媳妇。

好在莫长欢越长越俊俏,的确是招蜂引蝶的面容,花儿开、蜂儿来,牛月桃终于“移情别恋”了,庆幸、庆幸。

“喔!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这是好话了吧!孟淼淼眼底闪过一丝淘气。

莫长欢的脸全黑了,一箸子夹走她最爱吃的鱼月复,“百年之后我再来找妳吃炒兔肉。”

“那时你还咬得动吗?”已是一堆白骨。

“咬不动就咬妳。”她肯定在他身边。

闻言,她一瞪眼,“我不是兔子。”

“一样美味可口。”都是肉,他不介意。

她红唇一噘,气得粉颊酡红,“不给吃。”

“偏要。”他要吃一辈子。

“我敲碎你一口牙。”看你如何下口。

“我煮成肉糜。”照吃不误。

“长欢哥哥,人肉不好吃。”她咬牙切齿。

“妳吃过?”细皮女敕肉的,从哪里吃起好呢?

“酸的。”她说得慎重。

莫长欢又快她一步夹起她要的扁豆,看她一脸不甘的扁嘴,本来要放进碗里的扁豆转了个弯落入她碗中,这才有个令人心花一开的笑脸,“多吃点才长得高,小豆芽。”

“你一天不损我会嘴破呀!”好时如春风,恶似六月雪。

“我是盼着妳好,不识好人心,瞧妳葱、姜、蒜不吃,还特意挑出来,个头不高事出有因。”他蔑视的看了看她尚未抽条的身形,早年的亏损导致她较常人发育得晚。

孟淼淼同龄的玩伴中,有不少已来了癸水,甚至有年纪比她还小的,而她却毫无动静,身材也是众人中最娇小的。

偏偏她几个哥哥都长得很高大,连爹娘也是高-的,全家人就她一颗冬瓜,让人很不是滋味。

“莫爷爷,我要告状。”人长得不高,有脑子就好。

正在和孟二元行酒令的莫放野乐呵呵的转头,“告什么状呀,小淼儿。”

让孙子吃苦头他向来乐此不疲,这熊孩子常气得他跳脚,不让他挨几回闷棍不知姜是老的辣。

淼儿就淼儿,为什么要加个“小”字,她有那么小吗?真教人沮丧,“您孙子欺负人。”

“喔?怎么欺负人?”他好脾气的配合。

“嘴贱。”欠抽。

“嘴贱?”嗯!是贱了点。

“他说话伤人。”她受伤了,心灵。

孟淼淼考虑要跳跳绳把身子拉长些,发育晚的身体老被人取笑,她也是一肚子不甘心。

她穿越前身高有一米七五,是模特儿身段,偶而接几个平面拍摄的工作,在业界小有名气,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

可惜人美易遭妒,连老天爷都容不下,搞什么穿越,让她带着前一世的记忆,附在手小脚短的三岁女童身上,有一段时日几乎是以汤药为饭,苦得舌头都麻了。

“他欺负谁了?”莫放野笑开怀。

“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头。

“那妳想要怎么罚他?”他一副任凭处置的样子,彷佛孙子不是自家子嗣,而是路边捡来的假货。

“不准他吃饭……”饿他几顿。

“我吃饱了。”饿不着。

莫长欢风卷残云的吃光了桌上的剩菜,还非常张狂的打了个饱嗝,重重地打脸,好像孟淼淼刚刚说的那句话是屁话,听过就算了,用不着当真。

莫家祖孙在村子里算是很神秘的大宅主人,看来很随意、好相处,可是嘴上功夫再厉害的妇人也问不出他们的来历,家里有几个人、做什么生意的、以后有什么打算等等,口风比死结还紧,完全撬不出话来。

唯一能与之往来的大概只有孟家了。

这一家人从来不问东问西,探人隐私,君子之交淡如水,以礼相待,你来我好酒好菜上桌,你不来我也不趋炎附势,当一般邻里有来有往。

莫放野啜了口黄山汾酒,“妳看,没得罚了,过两天我叫人弄些野物来赔礼。”

“蛇鼠一窝……”孟淼淼小声嘀咕。

“嗯?妳说什么?”想吃蛇羹?

明天多捉一些蛇来。

她心口一跳,忙打马虎眼,“没说什么,我是咕哝这天不知道能晴几天,我们过两天要打谷了。”

秋雨烦人,一下雨便无法晒谷,打下来的粮食都发霉了,她想吃新打的白米饭,特香糯。

说到秋收,莫放野转头看向孟家的一家之主,“孟夫子,你需要人手帮忙吗?我那边还有几个手脚勤快的下人。”

孟二元想了一下,“也好,就劳烦老爷子了,早点收割完早点收拾出土地,好给我家二儿挪出地,让他试种二期稻。”

“二期稻?”是一年种两次稻吗?那可是利民利国。

“是我家淼姐儿说南方有些地方天儿热,稻米早熟,能有二获、三获收成,老二听了心就热了,您也晓得他喜欢弄稻种地,反正我们不缺口吃的,就让他捣鼓看看。”

最多一年无收,晚秋洒点麦种也有白面吃,苞谷磨成粉做成大饼,一样饿不死人,孩子有想做的事就放手让他们去做,为人父母者只希望儿女一生顺畅、平平安安。

“哎!你真疼孩子,民生大事也敢由着他们。”果然是个好爹爹呀!对孩子的疼爱形于外,不像他那孽子,对待亲生儿子像捡来的,不假辞色,从没一句好话。

孟二元笑着给女儿剥花生吃,“他们也是吃过苦的,如今日子好过了,就想宠宠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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