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凤夺嫡 第二卷 第一百九十七章好色史记

作者 : 风之灵韵

蔷薇宫有很森严的等级的制度,就像皇宫一样,有皇帝,就是霄这个宗主。宗主之下的管事也分好几级,最高位的称作尚宫,次位的是掌事,再往下是宫吏,最后才是像梅饭一样的宫婢。当然这是别人把她当成宫婢的话,如果人们不认可这个职位,她连宫婢都不如。

这一日是她进蔷薇宫的第四日。

干了一上午的活,累得身心俱疲。此时离吃饭时间尚早,梅饭便找了块石头坐上歇歇。

她也不知自己所站的是什么地方,这应该是蔷薇宫众多宫殿中的一座,四围遍植果树,环境很是清雅。

虽是夏日刚至,却结了很多果子,累累硕果挂上树梢,可以嗅到闻一股扑鼻的甜香。梅饭狠狠地吸了吸鼻子,发现除了果香之外,隐约还夹杂着几丝饭菜的香气。

饭菜?只是想想都觉饥饿,她的心情顿时一振,立刻跳下石头寻香而去。

从没闻过这样的香气,只是轻轻嗅着就觉通身舒泰,并且越靠近香气越浓。走过一条青石小道,再转过一个水塘终于看到香气的来源。

那是一个很小的厨房,却有一个很大的窗户,一个身穿蓝衫的半大老头正眯着眼炒菜。他看起来似乎是很高兴,一面颠着锅,一面哼着怪调的歌。至于唱的是什么,他沾牙倒齿的也听不清楚。

梅饭向前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在大窗户底下还蹲着一个人,一身白衫,满脸馋相,正是她刚认识几天的缥稷。

缥稷似也看到了他,对着她挤了挤眼,然后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梅饭会意,悄悄蹲了下去,半爬着一点点向前挪。挪到窗底下,也对着缥稷挤了挤眼,用唇语问了句,“你在做什么?”

“偷吃。”缥稷也用唇形告诉她,然后很得意的举了举手中的筷子和碗。

果然被她猜对了。梅饭大乐,指了指自己鼻子,意思说也算她一个。

缥稷颔首,手背到身后再伸回来时,掌中已多了一双筷子,再一伸,又多了一只碗。他身上就像一个万宝囊,也不知带着多少东西,一会儿不知道会不会变出杯碟之类的。不过最令她好奇的是这些东西究竟藏在哪里,如果是裤腰或者臀部的地方,那她还真要考虑一下这碗是用还是不用了。

她正犹豫的时候,头顶上蓝衫人已经做好菜,香气不断从打开的窗户中散出来,让人闻的哈喇子都流落下来。不过不争气得更有人在,看一眼旁边的缥稷,前襟都湿透大半了。

蓝衫人炒完菜用盘子盛好,转回身也不知去拿什么。趁这个空挡,缥稷突然站起来,一手抓起一个盘子然后撒腿就跑,梅饭忙把碗筷揣进怀里,学着他的样子,也抓起两个盘子紧随其后。

他们跑出几步,身后就响起蓝衫人的吼声:“这个不要脸的小贼,自己做贼也罢了,居然还招了一个贼来。”

梅饭和缥稷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笑出声来。

“你们别跑,让我抓到了叫你们好看。”随着他的呼喊声,蓝衫人已经追了出来。

傻子才不跑呢,不跑等他收拾吗?

两人更是玩命的奔跑,足足跑了好一会儿,直到后面再无喊叫声,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停了下来。

刚才一时从没之下,也没看清拿的是什么,此时梅饭才看见手里的两碟点心,一碟是酥皮金丝卷,一碟是燕皮海鲜饺,而缥稷拿的是清炒豆芽和白菜炖豆腐。也难为他了,疾奔之下居然没洒出一点汤汤水水。不过这也并不稀奇,蔷薇宫的人个个武功高强,随便一个女婢拉出去都是强过任何武林高手,也难怪彩国上下均对缥家敬畏了。

“来吧,吃吧。”缥稷嘴角轻扬,夹了一筷子豆芽递到她面前。

梅饭忙掏出碗接了,拣了一丝放进嘴里,细细一嚼果然清香无比。不知谁曾经说过,对于厨师来说最考验手艺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家常便饭,只有把最简单的食材也做出最不凡的味道,才是真正的厨艺高超。所以,蓝衫人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

可不知为何,吃着这不凡的菜竟让她吃出了“霁”的味道。以前她和霁很穷,他们经常一两个月都吃不上肉,每天的三餐只能吃些青菜豆腐,。不过霁的手艺奇佳,就是青菜炒的与众不同,豆腐也能做出大味道,就与这盘中之菜一模一样。

“你怎么不吃了?”看她呆呆地怔神,缥稷不由问道。

梅饭“哦”了一声,轻问,“那个蓝衫人是谁?”

“你说色荣啊,他是我女乃**三舅子的儿子的姑父的二大爷嘛。”

这么奇怪的关系,梅饭自然理不清,不过蓝衫人叫色荣她还是有印象的。那一日蓝衫人来追缥稷,他嘴里也叫着“色荣”的。可是为什么色荣烧的菜会与霁这么相似?

她正思筹的时候,缥稷已把两盘菜两盘点心吞食干净。吃完后还舌忝了舌忝手指,大叹一声:“真好吃啊。”

俗话说的好,看见好吃的一定要手快,嘴快,现在她就犯了这个大忌。梅饭大为扼腕,不过心里记挂着另一件事,想了想轻声问道:“稷,那个色荣的事你能跟我多说一些吗?。”

吃饱喝足,缥稷拿了根牙签在剔牙,一边剔一边问:“你想听什么?是他的史还是他的奇怪喜好?”

“所有的,都说一点吧。”梅饭笑。

她也不知自己想听,只是觉得有太多疑问积在心底,迫切地想弄明白。

左右无事,缥稷便讲故事似地大说色荣的历史。

世上总有一种人活得跟别人不一样的,而色荣绝对是个中翘楚。色荣之名取自他的个人喜好,他的那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而且他一向以为荣,才有了色荣这么一个“雅名”。在蔷薇宫没有哪个姑娘逃得过他的魔手,可也没有哪个被他得手过。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他喜欢所有人,而所有人没一个喜欢他。

只可惜梅饭对他的色史不感兴趣,她想知道的只是……

“他的厨艺那么好是跟谁学的?”

“我怎么知道?”缥稷呲着牙道:“我从一出生他就在做饭了。”只是做的饭从来不给他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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