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不掉宠你 第四十四章

作者 : 千寻

客厅没有人,叶梓亮一间房、一间房找,走到最后那间时,终于看见熟悉了十几年的背影,他坐在电动轮椅上,对着后院的窗口。

后院也种了树,树下有几只拣食球果的小松鼠,它们的脸颊鼓鼓的,还不停地啃咬着,贪心的可爱模样很疗愈。

叶梓亮抚着胸口,深吸几口气后向前走,她走到轮椅后面站定,再吸两口气,才把双手放在侯一灿肩膀上,这一放,眼睛发涨,他瘦得肩膀只剩下磕人的骨头。

“你说话不算话。”叶梓亮指控。

突如其来的声音和掌温让侯一灿身子一震,他不敢回头,深怕这是幻觉。

“你说要送我松鼠,可是没送。”她很蠢,找不到合适的话题,竟丢出没头没尾的一句,可,她不管。

呼……缓缓吐气,侯一灿垂下头、明白了,这不是幻觉。

是,他曾经想过从加拿大带两只回去给她,但海关不会让他过,他想在台湾买,可是她连斗鱼都能养死,把生活过得这么粗糙的女生不适合养宠物。

侯一灿不开口,她闷了,好不容易找出来的话题他都能掐死,叶梓亮用力站到他面前,像泷妇骂街似地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开骂。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到哪里都要告诉我,不再偷偷溜走,你没做到。”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不会再无故失踪,可是你让我找不到。”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每次旅行都要给我带礼物,但是这次……你根本不打算带礼物给我了……”

明明骂人的是她,可是她骂着骂着,眼眶泛红。

他怎么可以这样,她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她跟他分享最多的心事,她以为他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可是他根本就不看重朋友。

看她哭得这么惨,侯一灿揺头苦叹,都是这样的,她一闹、一耍赖,他就拿她没谢。

“对不起。”

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冰冰凉凉的,让她的心再度抽痛。

“不原谅你。”她任性地别过脸。

“我要怎么做,你才不生气?”他耐心问。

“自己想。”她双手横胸,抬高下巴。

“要不要吃牛排?”他试着投其所好。

“不要!我搭十六个小时的飞机,光为了吃你一顿牛排?我有这么饿?”

侯一灿灿失笑,她是真的很饿啊,每次钧棠做的菜都让她吃得像饿死鬼投胎。

“要不要看看我的小庄园?”

“不要。”

“为什么不要,我的庄园很漂亮。”

“我穿高跟鞋。”

他们同时朝她的脚看去,那是贺钧棠送的鞋子。

叶梓亮说要美美的走到侯一灿面前,贺钧棠点点头,然后给她买衣服、挑鞋子、化美妆,还让造型师给她弄一个优雅的发型。

贺钧棠看着完妆后的叶梓亮,脸上带着骄傲的说她漂亮得像白雪公主。

然后,叶梓亮发现自己真笨!

因为直到那一刻,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不是爱漂亮,不是喜欢当白雪公主,而是乐意看着他为自己而忙碌,乐意他为自己的成果欣赏赞叹,她真正喜欢的是……他的快乐满足。

看着鞋子,想起贺钧棠,她既幸福又心酸,这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侯一灿把她的表情全看在眼底,笨蛋!既然舍不得,又何必逼迫自己。

他说:“那就不要走路,坐上来。”他拍拍自己的大腿。

叶梓亮犹豫三秒钟,坐上去了,靠在他胸口,她闭着眼睛不断告诉自己,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侯一灿启动开关,轮椅换过方向,带着两个人走向户外。

加拿大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侧坐在侯一灿的腿上,叶梓亮看着远方天空,笑了。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旅行。”

“说说看?”

“因为不一样的天空会让人心情开阔,再大的伤心都会远离。”

“你伤心了?”

“对。”

“为什么?”

“因为阿灿是个世纪大骗子,因为阿灿看不起我,因为阿灿以为我知道他生病了就会逃得不影踪,因为阿灿认定了,我只可以受宠却不能宠人,认定我是肤浅自私的女生,只想获得不愿付出。”

所以……通通知道了?钧棠和盘托出了?

最终,钧棠还是选择退让,选择把亮亮送回他身边?

钧棠……侯一灿眉心紧蹙,心头埋怨,他可不可以别这么伟大?可不可以别这么神圣?可不可以别老是让自己在他面前自惭形秽?

摇头,他缓声说:“你弄错了,阿灿就是知道你不但不逃,还会自投罗网,才选择骗你;就是知道你一天到晚想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才选择骗你;就是知道你是最善良美好的女孩,所以才不愿意你伤心……对不起,欺骗你,是阿灿所能够想到的最好办法。”

“我不认同。”

“你很固执。”

“对,我就是固执,我固执地喜欢阿灿,固执地想跟阿灿一辈子,所以……你看医生吧,你吃药吧,快点好起来吧。”一口气,叶梓亮把憋在心里多日的话吐出来。

侯一灿望着怀里的叶梓亮,她紧咬下唇,表情像在宣誓似地。苦笑,他再清楚不过亮亮正在逼迫自己跟阿灿一辈子。是真的固执呢,分明伤心,不愿意离开钧棠,却偏偏要……

唉,他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不认识,这就是亮亮啊!

他不愿意接下她的话,反问:“你怎么来的?是钧棠送你?”

咬唇,叶梓亮说谎。“不是,我自己来的。”

胡扯,第一次到加拿大,她能自己搭飞机、搭船、乘车,一路顺风顺水到达Chemainus?这话说给谁听,谁都不相信。

就算她有本事……钧棠怕也不能放心吧!

连一趟日本行都能折腾的贺钧棠,定是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到庄园外头,定是亲眼看着她走进屋里才舍得转头离开的吧。

唉,他从没有这么后悔过,后悔当年和小霸王的那一场架。

他打坏了自己的人生,也把钧棠的罪恶感打得又深又浓,钧棠始终认为自己是始作俑者,因此一味地对自己好,一味地小把所有好东西全捧到他面前求他笑纳。

现在连亮亮……也为他双手奉上?摊到这样一个兄长,他该怎么说才好?

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亮亮和钧棠这两个不懂得自私的笨蛋了。

“我是身体生病,不是脑子生病,我会相信你的话?说吧!钧棠在哪里?贺妈妈家里?还是在Chemainus?”

她打死不谈贺钧棠,因为……害怕。害怕定力不足,害怕自己反悔,害怕帮不了阿灿,反倒害了阿灿。

所以她刻意忽略后面那句,只挑前面的回答。“不管是身体生病,还是脑子生病,都要去看医生。阿灿,我陪你一起,好吗?”

他不接她的话。“喜欢我的轮椅吗?”

“不喜欢!”她气他转开话题。

“这么豪华的轮椅谁不爱?”

“再豪华,它会变成游轮吗?有什么好爱的。”她更喜欢他站起来。

他明知道她的意思,却刻意错解。“嫌弃它的速度?好!让你看看厉害的!”

话说完,他控制按钮,瞬地轮椅狂飙起来,叶梓亮尖叫一声,把头埋进侯一灿怀里,她的尖叫让侯一灿呵呵大笑,胸膛一震一震地动个不停,他的笑声在风里徜徉惬意,听得叶梓亮也弯起眉毛。

侯一灿规避着叶梓亮的问话,绝口不提病况,而叶梓亮也闪躲贺钧棠的话题,艾滋病和贺钧棠是两人心中的痛。

接下来三天,他们每天都很疯,生病中的侯一灿突然变得精力充沛。

他带叶梓亮玩遍维多利亚岛,在Chemainus壁画小镇,侯一灿和她坐着马车看遍每一幅画作,他们还跑去北京女孩开的面包店里,买一大袋超甜的面色。

他们在布查特花园里,看到只有教科书上才有的蜂鸟,他们去邓肯,在每一个图腾柱下拍照,他们在Goldstream Provincial Park看见鞋鱼宝宝,在哥伦比亚议会大夏附近排很长的队伍买一大盘的炸鱼片,吃得嘴角流油。

侯一灿绝口不提禁忌话题,他只想打屁说笑,只想留下最美丽的回忆。

第四天,他们一整天都待在庄园里,叶梓亮爬到苹果树上,拔着尚未成熟的苹果,咬一口,涩到让人皱眉头。

侯一灿坐在轮椅里,仰头朝着树上问话,“亮亮,你是真心的吗?真想和我过一辈子?”

这句话像一根针,在猝不及防间插入她胸口,痛得她呼吸一滞。

片刻,她缓过气,暗骂自己,早已经做好的决定怎么还可以心痛犹豫?她再吸一口气,大声朝树下喊,“是真的,我要和你过一辈子。”

只是短短的停顿,侯一灿已经明白她的心,可怜的亮亮,真是委屈她了。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侯一灿又问。

这次她不再犹豫,大声说:“嫁啊,为什么不嫁,但是婚礼后你必须就医。”

幸好她坐在树上,否则阿灿会看见她眼睛泛红,眼泪顺势淌下。

望着叶梓亮的坚持,侯一灿苦笑回答,“好,婚礼结束后,我去看医生。”

这天晚上,侯一灿关起房门打了一个电话,这通电话时间很长,因为对话的那个人不好蒙骗,更难说服。

这天晩上,侯一灿躺在床上,虚弱的他却没有疲倦的感觉。

恍然间,那个老人又来到他床边,问:“决定好了吗?”

侯一灿问:“我还有多久时间?”

老人回答,“五天。”

五天……够了,侯一灿松一口气,沉沉地坠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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