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妻过丰年 第二章 兄妹相称

作者 : 陈毓华

来到孟婆家门前,纂儿叫了门,孟婆见她依约而来,很是高兴,可见她身边还站着一个面生的男子,不免狐疑。

“这位老人家,在下受小纂父亲所托,要把小纂带回家去,听这孩子说老人家对她许多照顾,这一点点金钱之物,请您收下。”闻巽没有等孟婆开口,从袖子的暗袋掏出一锭金元宝,递给了她。

孟婆长眼睛还真的没见过金元宝长什么样子,愣愣地接过手,也不怕对方笑她庸俗,用牙咬了咬,是真金哩,马上笑开了一脸菊花。

“太多了,这孩子的卖身银不过五两。”

闻巽一笑而过,压了压纂儿的头。“向婆婆辞行吧。”

呃,怎么是这样?纂儿虽然被闻巽的大手压着不得不低头,但是那掌心透出来的温度并不惹人讨厌,她也不笨,比起被卖到人生地不熟的别处,跟着大叔走,未尝不是一条路。

于是她乖巧的向孟婆道了再见。

“丫头,这位公子真的是来寻妳的?”孟婆还算是有良心,把纂儿拉到一旁问了句。

纂儿瞄了闻巽一眼,用力吸了口气,点点头,扯出一抹笑容。

“那就好,有人愿意带走妳,总比窝在这村子里好,往后呢,婆婆希望妳也别回这儿来了,知道吗?”要是村人知道楣星走了,应该会放鞭炮吧。

纂儿仍是点头。如果可以,她的确不想再回到这个对她而言充满恶意、没有半点舍不得的村子。

离开了孟家,在岔路上,闻巽停下脚步。“需要回去收拾些东西带上吗?如果没有,我们这就走了。”

“我还有些衣物。”那半两碎银子她随身带着,但家里还有她搁在桌罩下的菜,如果可以她也想带上,那好好吃的肉,要是浪费了多可惜。

“那就不要了,路上我们买新的。”她的衣裳又旧又破,虽然洗涤得很是干净,但是在他看来也就是条抹布,还有,她那头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把好好的头发剪成狗啃的?”

纂儿只在心里挣扎了一下,倒也爽快的放弃了家里剩下的吃食,接着回道:“头发太长,纂儿整理不来,怕虱子咬。”

乡间的路虫鸣鸟叫,清风拂面,一大一小并没有多说话,路上的碎石很多,她得避着,不然磕着脚板很痛,再加上她得跟上他的脚步,步子就显得有些匆忙急促,跟上了,顾不了脚底,顾了脚底,又跟不上他。

闻巽回头看她一眼,发现她一头的汗,还差点崴了脚,这才想到小孩子的细腿小脚是远远跟不上大人的。

他忽然蹲下,没留意的纂儿差点鼻子撞上他的背。

“上来。”他道。

她的神情显得犹豫。

“不然去到城里天可要黑了。”

纂儿这才爬上他的背。

她轻得跟羽毛一样,这孩子身子未免太单薄了。

“往后别再开口闭口的叫我大叔,我没那么老。”一开始,他没去计较她对他的称呼,不过被一个丫头片子大叔、大叔的喊着,总有些不是滋味。

这根本是闻巽心里的嘀咕,男人本也不注重容貌,但毕竟少年心性,对自己被叫老了这件事,心里还是挺在意的。

“那纂儿要叫你什么?”

“我年纪没大妳多少,喊我义兄吧。”喊爹?什么跟什么,大叔?打叉,想来想去只有兄长最是恰当。

纂儿从善如流地喊了声,“义兄。”

这孩子真是乖巧,闻巽心中忖度。

到县城的路不算短,不过对闻巽来说却不算什么,不到两个时辰,他们就进了县城。

一到城门口,纂儿要求着从闻巽的背上下来,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而且县城的路看着平坦,她哪里好意思继续让人背下去。

闻巽也不勉强,放下她,却执起她的小手握着。这县城看起来不大,倒也人来人往,要是把她弄丢了,枉费他这两年奔波寻找的辛劳。

他一路牵着纂儿的手,从来没想过一个小女娃儿的手这么小,他的手掌整个包拢还有余,且她的手没有同龄小孩的稚女敕肥软,是带着茧的,一模都是骨头,这孩子没遇见他之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日子?

这么一想,他心中的怜惜又多了一层。

闻巽就这样牵着她去了布庄,正巧外头陈列着人家订制、由里到外的衣裳襦裙,他看着样式不俗,什么也没说,掏出一锭金元宝搁在桌上。

掌柜的闻弦歌知雅意,立刻让人带纂儿进里头试穿,没多久纂儿便从里到外、从头到脚,一身簇新的走到闻巽面前。

料子是上等的绮罗素纱,真丝的质地穿在身上,轻飘飘又凉快,举手投足好像都得小心几分,浅蔷薇色交领小夹衣,合领宽袖上是翩翩起舞的彩蝶,散花水雾草宽口裤上是盛开的素馨,相映成趣,布庄里的娘子又替纂儿编了两股辫发,系上新的头绳,露出她饱满的耳垂,小泵娘天生的清纯非常动人。

唯一碍眼的是她蜡黄的脸色和瘦骨嶙峋的身子。

闻巽对女孩子的装扮实在说没什么研究,只觉得这套衣服穿在小妮子身上,比她方才那身破烂衣裳顺眼多了。

“就这套。”

“客官,这可不行,这几套服饰是王员外夫人订下,准备送给王姑娘生辰礼的,要是客人看中意,可以多赶制一套一模一样的,只要两天就能赶出来。”掌柜赶忙推托,想趁机抬高价钱。

“既然如此,我也不夺人所好,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不需要,纂儿去把衣服换下来,咱们去别家布号。”掌柜的欲擒故纵对闻巽来说就是商人的手段,他压根没看在眼里,连眼皮子也没掀一下,再说了,县城又不是只有这一间布庄。

“不不不,少爷您瞧老夫这嘴笨的,反正王员外家的姑娘生辰还没到日子,几套衣服放着也是放着,您瞧,这衣裳穿在小泵娘身上多衬她白女敕的肌肤!”在商言商是生意人的本能。

纂儿差点没被恶心得吐出来,她拉开袖子看了一下自己又干又瘪、根本称不上白皙的肤色,这掌柜的真会睁眼说瞎话。

她的小动作看在闻巽眼里,微微一笑。

“另外两套浅碧和素白妆花缎的衣裳一起包下带走。”他懒得再和掌柜多做纠缠,一锭金元宝的零头用来买三套衣服绰绰有余,剩余的够掌柜买一间大屋还有找了。

掌柜的做惯生意,识人之能还是有的,这少年集一身优势,充满谜团,就算身边没有成群仆佣簇拥,他那俊美得简直要逆天的长相,青蝉翼袍子和腰间垂挂的血玉髓鸳鸯佩,他敢说县城里没有半个这样的人物。

他见好就收,不敢再多说一句话,赶紧包了衣服,恭送两人离开。

对闻巽的败家行径,纂儿很不敢苟同。

一锭金元宝起码有十两重,换算成白银,上百两绝对跑不掉,就算她不是很清楚现在这个叫大晁国的币值和她所知道的历代币值相差多少,但就算每个朝代的币值都会上下波动变化,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用她现在的小脑袋瓜想,用眼睛看那布庄掌柜发亮的双眼,和九十度弯腰的谄媚姿态,也知道他给的远远超过三套衣服该给的数目。

这才多久,她这位义兄就已经花了两锭金元宝。

冤大头啊,败家真的不用这样。

往客栈走的路上,纂儿实在憋不住了,问道:“你花钱一向都这么大手大脚的吗?”这也太不懂持家之道了,不可取。

“会吗?”他对金钱用度这些琐碎小事向来是不管的。

“难道没有人说你太败家?”

想她以前,一个糙馒头还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得掰成两顿来吃,看见肉就眼发绿光,这人却把一锭金元宝当一两银子花,富贵贫贱差距这么大,她一个小女子心里很难平衡。

明知道自己这么想没道理,就算千百年后的现代,国家经济仍是掌握在那三趴人的手中,闻巽有钱,也就是老子有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是人家的事,而且她还是那个受惠的人,凭什么酸溜溜?

“妳是第一个。”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他宛如闲庭信步,经过他身边的人很自动让出一段距离来,可等目光从他身上落到纂儿上,又有一些难以苟同。

“以后不要再乱花钱,赚钱不容易。”她弱弱的说完,算是结束这个话题,因为她的注意力已经被其他东西拐了去。

大街上人潮如织,街边茶棚里冒着袅袅白烟,夹杂着鸡丝面和馄饨的香味,拐过两条街后,蒸饼、煎饼和汤饼的香味又迎面扑来,接着是卖杏仁酪和豆腐脑的,食物的香气勾得纂儿肚子里的馋虫作怪,要不是手一直在闻巽的掌握里,她就钉在那儿不动了。

闻巽视而不见她口水都快滴到胸前的样子,领着她走进了客栈。

大堂里坐着许多用饭的人,人声鼎沸,不过闻巽还是很明显的听见她的小肚子里发出的月复鸣声。

她一瞧见他垂首看过来,连忙遮掩的模着小肚皮,欲盖弥彰的道:“我出门的时候水喝太多了。”

瞧着她稚气的举动,他的眉眼逸出了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明明就是个孩子,刚刚还充大人,训斥他不可以乱花钱,现下这一脸看见食物的渴望和馋样,才是小娃儿该有的样子嘛。

伙计认出来是天字第一号房的客人,笑容可掬的一溜小跑过来。“闻公子你回来啦,这位是……”爱和人套近乎是每个做伙计的通病,他目光一滑,从纂儿脸上经过,这位公子爷早出晚归的,说是要寻人,莫非寻的就是这位小泵娘?

“把热水和饭菜送到楼上来。”闻巽淡淡吩咐。

他不是个人人好、随和的人,觉得没必要的事他回都不会回一句。

“还是素菜白饭吗?”

“今日拣好吃的送上来,来一整只烧鸡,另外鸡丝面、馄饨、杏仁酪、豆腐脑都做一份上来。”

“欸,马上就来!”伙计称是,转身吩咐去了。

闻巽领着纂儿往楼上走,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你叫那么多菜,一个人吃得完吗?”

“妳以为呢?”这小妮子,以为他没看见她一听到整只烧鸡时,那发光的小脸蛋吗?

说是天字号房,也不过比寻常客房多了张八仙桌、圆凳和盆景,不过房间倒是挺大的,加张小床,绰绰有余。

客栈厨房的速度很快,伙计也殷勤,不到半个时辰就把全部的菜肴送来,闻巽本想打赏他一个金锞子,可想到纂儿的话,只给了一块碎银。

不过伙计仍是欢喜的接了,哈着腰退出去。

纂儿看着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还有一小兵香粳米饭,可没有他的允许,她也只能干瞪眼。

“吃吧,跟着哥哥,往后妳不用再为吃穿发愁。”闻巽替她添了饭,怕她手短,构不到远处的菜,每样都替她夹了一点。

不负纂儿所望,烧鸡那两只油吱吱、肥腻腻的腿也归了她。

她简直笑开了花,吃得那一个香,就连没有什么食欲的闻巽也跟着吃了小半碗饭。

用过饭,让伙计来把碗盘收拾下去,接着抬水进来,放在用屏风隔开的小里间,闻巽看着已经吃撑、正瘫在靠背圈椅里模着小肚子的纂儿道:“我去让小二哥给妳搬张小床来,早点洗洗睡,我们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纂儿本来想说她打地铺就好了,但是人家都说要加张床,表示这位大爷没有和别人同床的喜好,这样最好不过,她也没有与人同床共枕的习惯。

至于男女大防什么的,一个八岁丫头,能令人生出什么遐思来?

衣食父母吩咐下来,纂儿自然乖乖听从,随便在屋里绕了两圈,权充消食,等她用大洗澡桶把自己狠狠洗刷过一遍,还洗了发,再出来时小床已经安置在一侧,枕头、被褥都有,三月的天气不凉不热,开着窗,这么睡,温度刚刚好。

“不月兑衣服睡觉,发什么呆呢?”闻巽已经坐在床沿了。

“我没发呆,我困了。”纂儿打了个哈欠,动作迅速的月兑下衣裙,爬上床。

等她钻进被子里,他吹灭了烛火,各自揣着心事进入了梦乡。

自从互称兄妹以后,闻巽变改口叫她纂儿妹妹,她刚开始听着有些别扭,几天下来倒不觉得有什么了。

不得不说闻巽的本事很大,离开县城后,一路行来,他们坐的是高鞍雕轮配软烟罗帘子的马车,遇城镇就歇脚,有时住的是客栈,有时是独门独院的宅子,有次错过宿头,他们就住进山腰上一间竹屋,睡的是蒲草编的草席和竹枕,走到最近的村庄要两个时辰以上。

虽然远离人群,倒是不必担心吃饭问题,车夫阿茶除了把车驾得平稳舒适,还会上山打野味,竹笋、野菇,溪涧河沟里也有野莲蓬和肥鱼,河虾更是随便捞就满竹篓,这些都难不倒他。

阿茶能干,一人包办了宰杀、剥皮、清除内脏、去鳞这些脏活儿,下厨总该轮到她这正牌姑娘家了吧?

小姐妳靠边站吧妳!

掌灶房的是邻近村里的喜婶,喜婶有张圆墩墩的笑脸,福福泰泰,笑起来像土地公身边的土地婆婆,喜婶总说——

“小姐妳别越帮越忙就好。”

好吧,她那手煮饭的功夫被嫌弃得很彻底。

不过喜婶煮的饭菜真的不错吃。

要是吃腻了这些,他们就走到最近的村庄去向村人买只鸡、羔羊腿,割几斤肉,几样节令时蔬,打打牙祭。

至于晚上,月上群峰,藤椅石枕,清风徐来,几个人坐在竹屋前品茶、赏月、闲聊,日子悠哉得不得了。

她在现代是都市小孩,从来没有喜欢过乡下生活,穿越到孟家村更是吃尽苦头,直到这段日子才发现,和对的人在一起生活是件很重要的事。

闻巽见她住得很自在,也不催促着赶路,这一不急,便这样住了下来。

家中里外的活儿都有人包了,一点劳力都不用付出,不是她的作风,再说,她也不是什么小姐,充其量就是个挂名吃白食的妹妹,对闻巽这个义兄而言,他看似不在意这些,她也大可任性的做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闲人,不会有人说话,但是她的灵魂是独立自主的成熟大人,她的自尊心这关过不去。

她总点做些什么,彰显自己的存在和必要性吧?

所以,只要闻巽待在书房里看书,或者阅读不知从哪里送来的信件和账册,她就会敲门给他送壶热茶糕点,但她真的觉得很疑惑,他这满房间的书册究竟都是从哪儿弄来的?

闻巽端起陶杯,一股淡淡的花香随着丝丝白雾慢慢散发出来,垂脸看着杯中舒展开来的白茉莉,入口清香芬芳,入喉带着淡淡香甜,这花茶想来是她捣鼓出来的。

纂儿又发现闻巽穿来穿去好像就那两身衣服,这才想到他们的目的地并不是这里,他是为她逗留下来的,她便请喜婶下回从村子过来的时候带些布料,她想给他做两身衣服和鞋子。

纳鞋底和裁缝衣服这些事还真难不倒她,她一个穿过来就是个凡事不靠自己模索学习,就只能被冻死、饿死两条路可以走的丫头,尽避七、八岁年纪而已,别人看着她小,她却早就能干许多活,缝补、煮食都难不倒她。

至于做得美不美观、能不能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喜婶满口应好,下回来上工,真的给她捎上纳鞋底的布头和两匹松江棉布。

“这两匹布都是细棉布,三梭布做贴身衣物穿是最舒服的,这块兼丝料子颜色清雅,要是给闻爷做上一身,穿起来不知有多俊。”

纂儿模模料子,她担心的是别的问题,她有些碍难的开口,“喜婶,我的女红真的不怎样。”居然夸口说要给人做两身衣服,她这是热血过头,脑袋被驴给踢了吧。

“做衣服不难,这是要喜婶替小姐做什么啊?”喜婶明知故问。

“我的线缝起来像蜈蚣走路,我想拜托喜婶子教我。”她讲得更坑坑巴巴了,这种拿不出手的手艺,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的让人买了布料回来。

可闻巽老穿那两身衣服也不是回事,就算是蜈蚣脚满身爬,她也要做!这是她的心意、心意、心意,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至于巽哥哥愿不愿意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小事一桩,包在喜婶身上。”

纂儿喜出望外,“谢谢喜婶,那就这样说定了。”

“小姐对闻爷真是贴心。”

“我是她妹妹嘛。”她回答得有些干巴巴的。“不过,纂儿替哥哥做衣服的事,喜婶暂时不要说出去,好吗?”

“喜婶晓得,喜婶的嘴巴会像这样。”她做了个蚌壳嘴的样子。

“嘻,谢谢喜婶!”

除了和喜婶学做针线,阿茶上山打猎时,偶尔她也会带把小锄头跟着上山,山中多奇花异草,她还真的发现了好几株植物。

浅绿色的叶子呈狭线形,是她熟悉的一种花卉。

她走过去仔细辨认一番,确认后,用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扒开泥土,连根带土地挖了起来。

“姑娘,妳挖这草要做什么?”阿茶问道。

几个人终日喊着她小姐,纂儿听着别扭,她不是什么小姐,几个下人遂改口称呼她姑娘。

姑娘远比小姐听起来要舒服多了。

“这是兰花。”

“兰花?”阿茶走过来,看到她手上的那株草。“这草怎么看都不会是兰花啊,妳会不会弄错了?”

“等它开花你就知道是不是了。”

“如果是兰花,能卖很多银子呢。”

阿茶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她正有这个意思。

古人爱兰,从君王到文人雅士,爱到痴迷,兰花的清新淡雅、独自芬芳,被誉为花中君子、空谷佳人,人们养兰,为其写诗、吟曲、作画,可见兰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崇高;在现代,兰花也备受国人喜爱,有人愿意花费数十万、数百万去买一盆兰花。

她相信只要能种出稀有的珍品,不,一开始不能要求珍品稀有,毕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要卖相不错加上寓意好,就算不能发大财,也能攒点钱在身边,起码不用老是向巽哥哥伸手。

伸手跟人拿钱花用的滋味并不是太好,总有矮人一截的感觉,她没有那么理直气壮的觉得因为她那便宜爹救了闻巽一条命,这位义兄就该无限制供应她花用。

想要什么,能用自己赚来的钱去买,是最爽快的事了。

她一共找到两株兰花,另外一株长在悬崖边缘,她是趁着阿茶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下去的,最后虽然掘到了花,脚却滑了一下,不小心扭了脚踝。

她不在意的回到竹屋,去河边掏了河沙,去屋子的墙角找到弃置的陶盆,又就地取材挖了黄泥土,黄泥、河沙和碎陶片用来填盆,就这样先将就着,等将来能拿出去卖钱时再来移盆。

种好兰花,她浇了一杓子的水,慢慢的浇到花的根部,改日得叮嘱喜婶淘饭洗米时都要把淘米水留下来,能用淘米水浇上,那就更好了。

兰花喜润恶湿,喜干忌燥,花浇上这两瓢水也就够了,不宜浇太多,希望这两株兰花能活得成。

只是到了晚上,她那走路一瘸一瘸的跛脚再也掩饰不住,闻巽知道她溜到悬崖边去挖兰花,眼色沉了。

他闷声不吭的把她的绣鞋袜子月兑下,秀气的脚踝已经肿得老高。

闻巽的眉头不自觉蹙了起来。“阿茶,拿药酒来。”

看着纂儿那红肿的脚,阿茶一脸心虚和自责,赶紧入了内室把药酒拿来。

闻巽将药酒倒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搓热之后,慢慢的给纂儿揉搓,虽然他觉得力气不是很大,纂儿却是叫得惊天动地,直拉着阿茶的衣袖不放。

“痛痛痛痛……嘶,巽哥哥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力道轻些……杀人啦!”

闻巽完全视若无睹、充耳未闻,手下的力气更大了。

等他一阵“公报私仇”结束,纂儿觉得自己已经月兑力了。

闻巽接着又把不知哪儿拿来的草药往她的脚踝上敷,然后用纱布把脚踝固定住,这才开始教训道:“日后妳要是瞒着人再往悬崖边上跑,就不许妳和阿茶出门了!”

纂儿眼里滚着痛泪,被人看见她这么不顾形象的吼叫,真的太丢脸了。“纂儿知道了。”

闻巽看着她的双眼,眸中闪过一抹心疼,但是口气没有丝毫退让,“知道就要做到。”

扭了脚,山上暂时是去不了了,但有了这前车之鉴,阿茶不敢再让纂儿离开他半步,只要她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阿茶,你不用这样亦步亦趋的跟着我,我哪里都不去,就待在后院看看花,荡荡秋千。”

身边多了个小尾巴真不是什么太舒服的事,为了她,阿茶什么事都得放下,所以为了两人都好,她把阿茶哄走,这才去看她的兰花。

也不过短短两日,本来有些恹恹的花看起来精神多了,呈弓形的那株,叶面光泽浓绿,叶脉分明,崖下的那株呈镰形叶面,长势可喜,至于两株是什么品种还不知道,要等开花了。

其实,要不是闻巽盯得紧,她还想上山去,她在后山不只发现兰花,还有一件分外有趣的东西,只是说了,巽哥哥肯定会用他那双幽深的眸子觑着她,冷冷的问——

“妳答应过我什么?”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皮相生得俊美的人养眼是一定的,灿然一笑的时候,容光更盛,比春阳还要明媚三分,但是神仙般的人物要拿那好看的眼睛瞪着妳,比在寒天时候被泼了盆冷水还叫人发怵。

所以,他说不许上山,她连一个脚印都不敢往上踩。

天气舒爽,躺在躺椅上看书喝橘子凉茶的闻巽看见她人荡着秋千,眼神却不时往上飘,不由得好笑又好奇,都伤了脚了还不安分,山上究竟有什么物事让她一颗心直想往外跑?

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纂儿身边。“妳在山上藏了什么好东西?让妳连收回目光都舍不得?”

她那眼神就像在树洞里藏了果实的松鼠,怕人家去偷拿,时不时的瞧上几眼,确定安在。

“纂儿在欣赏风景秀丽,听鹂鸟啼唱,享受乡居生活。”

闻巽差点噎着,这丫头居然这样糊弄他,不过瞧她这反应,可不像穷乡僻壤的乡下土丫头,莫非她能识文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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