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妻过丰年 第一章 男神降临带我走

作者 : 陈毓华

小路尽头是间不起眼的砖瓦房,可在穷乡僻壤的孟家村,它是独一份,就连村长家都没它整齐阔气,院子的衣架上晾着几件颜色鲜艳的衣裳,几只鸡随便啄食,四处安安静静,一个人都看不见。

孟家村是典型的农村,村子里所有劳力从日出到日落都在田里工作,留在家中的不是妇孺就是老人。

“孟婆婆在家吗?是我,纂儿。”声音软糯带喘且明显没什么力气的小娃儿,杵在比她身量高上好几倍的门前,用麻秆一样纤细的手臂猛力拍打孟婆家的木门。

她用半旧绳花系着半长不短的枯发,不合身的袄子洗得看不出最初的颜色,最容易磨破的双肘缀着两块补钉,身子瘦得见骨,衣服穿在她身上,就像身上挂着一块破布。

也不知是不是她力气小,拍打得手都麻了,里头全无动静。

见屋里没有人搭理,她向前迈了迈,因为心急,连着又喊了好几声,稚女敕的嗓音带着沙哑和慌乱。

她明明告诉自己不要慌了,吸气吐气,吸气再吐气,松开已经掐红了的小手掌心,但随即又握紧。

小女娃看不见里头晃动的人影僵了那么一下,想掩饰自己不在家的痕迹,可又想到什么,这才急乎乎的朝外头吼了一嗓子,“就站在篱笆外,不许进门,听到了没有?”

“纂儿知道规矩。”小女娃退了刚刚向前的那半步,没有半点受伤的神情。

自从她有记忆以来,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这里赶,那里逐,当她是瘟疫,没人肯靠近她,因为她生下来就是倒霉鬼,谁遇到她谁就倒霉,无一例外。

“不是叫妳没事别来婆婆家吗?”吱呀一声,孟婆推开了门,一脚踩在门坎外,就算看不见纂儿那矮不隆咚的人影,知道是谁,也不肯上前一步探头瞧瞧。

叫她孟婆是把她叫老了,不过就四十出头岁的妇人,只是这是村里的规矩,乡下人婚嫁论得早,十几二十岁当了爹娘,三十岁当祖父母的人不稀奇,到了她这把年纪,称婆很是理所当然。

孟婆孤家寡人一个,年轻时死了丈夫,到了中年,唯一的儿子也去了,靠着当牙人中介人口为生,这些年生意倒是做得顺风顺水,赚了不少银子。

因为经常出入县城和各个小村落,她来来去去的人见多了,倒不像村子里其他人对纂儿喊打喊杀,偶尔在回家路上看见这小豆芽被人放狗追、被一群破孩子丢石子的狼狈模样,还会帮衬一把。

“婆婆死了。”纂儿对着门板说道,熬红的眼眶看不出是因为心焦哭出来的,还是熬夜熬来的。

“妳婆婆死了干我屁……”孟婆接得顺溜无比,猛然一顿,随即推开了门,三两下快步窜到院门前,匆忙间还差点绊了脚。

打开门闩,敞开的门外,站着个规规矩矩离开她家大门三步远的小女娃。

眼前的小女娃有张偏瘦又蜡黄的小脸,小脸小眉小嘴唇,唯一特别的就是有双清澈如泉的双眸,当她专注地看着那些个欺负她的人的时候,总让他们的心会惊那么一下下。

这会儿,那双眼却红得像只兔子。

“丫头,妳日前不是才给妳婆婆抓了药?”还是没挺过去吗?

那婆子已经在床上躺了好一阵子,病情时好时坏,都靠纂儿这丫头照看,然而一个不满八岁的小孩再能干也照拂不了一个体型庞大,满身油膘,动辄骂人摔东西,还酒肠烂肚的婆子。

元婆子能拖这么久,已经算奇迹了。

孟家村顾名思义,村里多是同一族人,外姓人虽然也有,但是不多,就只村尾纂儿一家和村头一户陈姓人家。

元婆子来的时候手里一个包袱,背着还在襁褓里的纂儿,村长见她一老一小,着实可怜,才让她们在此落户,这一住就是七、八年过去。

说起来,纂儿这丫头命不好,元婆子对她连最基本的照看都称不上,娃儿的时候就有一餐没一餐的,经常饿得嘴唇都裂了,哭得脸色发紫,要不是邻里几个心肠软的妇人妳今天送点米麸,她明天送点粥汤,这孩子可能早就一命归西了。

然而她就算活下来了,命也没有比较好,屋里屋外的活儿都归她,四岁上灶台,五岁拔野菜、捡柴火,冬天手脚都是冻疮,还要给没一天清醒的元婆子打洗澡水,搓脚,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有时站着站着就睡着了,滑倒头上撞出个包也没感觉。

元婆子只要手里得了钱,肚子里灌了黄汤,就看纂儿不顺眼,又打又骂又掐,一个好好的娃儿让她养得面黄肌瘦,身上瘀紫青肿更是没断过。

村里流传纂儿这丫头命硬,是个大楣星,谁碰上她谁倒霉。

这话,不是从别人嘴里流传出来的,就是打元婆子的嘴里漏出来的,她说纂儿是京里数一数二大户人家的孩子,一生出来就克死了父母,祖母不喜,便花了几个银子把孩子交给了她,原来是让她带到山涧水边给溺死了事的,可元婆子看娃儿可爱不忍心,这才带在身边。

换言之,要不是她一念之恩,世上就没有纂儿这么个人了。

可看在他们这些外人眼里,觉得当初那丫头还不如淹死算了,跟着元婆子,命也没有好一点。

一个酒鬼婆子,加上命带衰运的丫头,村里人对这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祖孙是有多远离多远,孟婆叹了口气,就她运气不好,村尾算过来的第二间屋子就她家,距离这对祖孙最近,每次只要出了什么事儿,这丫头只会往她这里来。

纂儿咚的一声就跪了下去,“纂儿人小力薄,一个人没办法替婆婆办丧事。”她们家穷得响叮当,别说安葬费用,明天的饭都不知道在哪里。“纂儿没有银子,只能来求孟婆婆,婆婆是大人,也是心善的大好人,请帮帮我。”

孟婆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顾不得这小豆芽会不会把霉运传染给她,霍地站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睨着她,挥着手道:“妳等等,我跟那元婆子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她又不是我的谁,凭什么要我帮她办后事?”

纂儿用发红的双眼直视着孟婆。“纂儿愿意把自己卖了,用纂儿卖身的银子给婆婆办后事。”

孟婆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最先钻进她脑袋里的念头是,一个丫头值多少银子?相貌佳,人机灵,起码可以值个十几两,像纂儿这种次一点的,也值个五、六两,若是养个几日,稍加梳理,凭她那肯吃苦、耐搓磨的好性子,能赚的还不只这些。

“这也不是不行,不过丫头,妳确定要把自己给卖了?”

值得吗?那元老婆子对她连个“好”字的边都构不上。

“纂儿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婆婆一直躺在木板床上,也算还了元婆子的米饭之恩。”

严格来说,她和元婆子之间连米饭之恩都构不上,那么小的孩子,在她穿越过来之前就死了,也不知是饿死、冷死、受凌虐还是过劳而死的,她醒过来时,就倒在灶台前,冷锅冷灶,锅底只有一小块结冻的米汤,连填牙缝都不够,她发现自己衣衫褴褛,全身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满身的灰,手指都是冻疮干茧,疼得一抽一抽的,到处透风的房子一个人也没有。

她看着自己状若非洲难民的模样先是一吓,再看看那间如鬼屋般的房子,这才回味过来,死于山难的她穿越了,穿越到一个比她前世还苦命的小女孩身上。

用不着这样吧?发生山难不是她愿意的,她不过被友人怂恿着外出活动活动筋骨,结果却活动到另外一个时空来。

穿越到这样古怪稀奇的地方她更不愿意,穿越大神嫌她上辈子活得太过平庸,一条设计路走到黑,一点人生的色彩也没有,所以让她又活过来,再走一遭?

没有时间自哀自怜,因为她发现原主这不知躺了几天的身子完全不受控制,怎么会虚弱成这样?基于不愿意面对现实的情绪,她艰难的模索到明显是属于身体原主的小炕头,很不幸的一头栽下去,又倒地不起了。

后来当她看到那肥吱吱、满肚子里只有酒虫的老太婆,才知道这个叫纂儿的小丫头既是冷死、饿死、受虐死,也是过劳死的。

依照纂儿这个年纪,理应是受父母疼爱、无忧无虑的,偏偏那元婆子只晓得支使她干活,从不管她吃喝,简直就是任其自生自灭。

她会知道这些,是因为她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知道这可怜的孩子过的是什么日子。

愿意把自己卖了筹钱给元婆子办后事,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往好的说,是为了一圆原主心底对元婆子那一丁点孺慕的依恋,原主以为,要是没有元婆子她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也的确,要是没有这个小女孩,她这死了一次的现代人,也无法因缘巧合之下借着她的身体活过来。

而且失去元婆子这把保护伞的她,一个八岁孩子,有办法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吗?

不管她骨子里是不是个三十几岁的灵魂,现实告诉她,她今年只有八岁,再加上元婆子这个始作俑者搞的鬼,这个村子里的人对她比看到臭虫还讨厌,哪天随便来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丫头,就算哭天喊地也没有用。

一个人住的风险太大,想自保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自己卖了,也当作是圆了她和原主的这段缘分。

为奴,是没前途,但是会买奴隶的多是高门大户,管饱一定没问题,至于未来,当下都过不去了,还有什么未来可言?

走一步算一步,能活命了,再想以后。

上辈子她和祖父相依为命,人长得普普通通,在祖父的庭园设计公司当一个设计景观的设计师,为了不让别人说她靠裙带关系进公司混饭吃,她比其他人更加刻苦努力,那些老人不屑一顾的小案子她也接,可落在别人挑剔的口中却是抢钱抢过头,但是为了祖父,她强忍着那口气,一心想着以后要有所成就,让祖父骄傲骄傲,可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扬眉吐气、当一个享誉国际的庭园设计师就挂了。

她死了,会惦记她的人也只有祖父了,可她这样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留下祖父一个人,他的日子该怎么过?

爷爷,不如您就当孙女出国深造去了吧!

上辈子她和祖父一起生活,起码不缺食少穿,这辈子穿到个萝莉身上,看起来就是个命苦的,连吃穿都成了奢求,穿越大神让她穿过来,根本是看她不顺眼!

真是太太太随便了!

她不希罕好不好!跋快把她送回去啦!

老天爷似乎没听到她的恳求,天依旧很蓝,云依旧在飘。

她垂头丧气的想,除了卖身,她还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吃饱饭、活下去?

那些穿越小说里不是说随便卖弄一下现代的知识,就能把这些连留头发都没有自由的人糊弄得一愣一愣的吗?

在民风闭塞,从不知什么叫科技的年头,什么叫反常即为妖?纂儿大字不识一个,连城里大概都不曾去过的乡下小土包子,要是装神弄鬼的,可能会先被其他村民弄死。

她才刚死过,虽说不希罕这副身子,但也不想那么快又死一遍。

小心驶得万年船,绝不会有错。

孟婆怔了下,这是小丫头能说出来的话吗?但是她很快就甩开这个念头,早当家的孩子哪个不懂事,不懂事,怕是早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这楣星的名头……得了,到时候再说吧!

“妳起来,先回去,孟婆婆去找几个帮手,再让人去买副棺材。”

“谢谢婆婆。”纂儿起身,恭敬地给孟婆行了个礼,循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慢吞吞的消失在转角处。

乡下人不论婚丧喜庆,手头宽裕的自然是极尽哀荣,手头拮据的,尽了心意,也没有人会从中挑刺,毕竟人死了,灰飞烟灭,活人的日子却还要过下去。

元婆子的丧事草草了了,不过孟婆也不是那种完全没有良心的人,她并没有把纂儿的卖身银给花光,买的是最便宜的杂木薄弊,葬的地是乱葬岗,祭拜的牲礼祭品哪里便宜哪里买,村里的壮丁嫌元婆子家有个晦气的丫头不肯来帮把手,她便去别的村子请人工,一应工钱也算在花销里面。

钱是最不经用的东西,最后只剩下小半两银子,她全塞进了纂儿的手里。

她看着本来就没什么肉的纂儿,这些日子下来更瘦成了皮包骨,好像风一吹就会被刮走,站在这家徒四壁、空荡荡的茅屋里,自诩人情历练从来没少过的孟婆也为之鼻酸了一把。

“好好睡一觉吧,瞧妳都快倒下去的样子,睡饱了,再来找孟婆婆。”她虽然干的是倒卖人口牙子的行当,心肝也不全是黑的。

纂儿晕着脑袋点点头,对于握在手里的碎银子什么感觉也没有。

虽然说办白事用不上她这么小一个孩子,但是跪在灵堂里烧纸钱,磕头下跪还礼,还硬要从眼眶里挤出眼泪哭灵,实在很累人,这样折腾下来,大人都喊吃不消,何况是她。

看着元婆子的薄弊埋进黄土里,纸钱满天飞舞,又随着人群下山,回到空无一人的茅屋,麻木的看着孟婆的嘴巴开开阖阖,最后从她眼前消失,她吁出了一口长长的气,模索着睡了八年的炕头,就那样倒了下去。

她太累了,仅存的意识是当脑袋瓜子一碰到稻草枕头的同时,好希望就这样一觉睡下去永远不要醒来,眼睛一黑,果然就不省人事了。

她睡得很心安,往后不会有人对她动辄打骂,也不必担心冷不防会有一根烧火棍对着她劈头盖脸的敲下来,但是相对的,从今往后,她只有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不要紧、不要紧,一个人真的没有什么的……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直到五脏庙咕噜直响,她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睁开眼,又躺着半天不想动,她这辈子从来不知道赖床是什么滋味,现在终于尝到了。

她可以这样不动,一直躺到天荒地老,只是肚子太饿了,她得起来找吃的,再说,她好像好几天没洗过澡了,身上发出的酸臭味实在呛人。

灶台上摆着祭拜元婆子剩下的几样牲礼,原来这些都该让那些个帮忙的人带回去的,可是没人敢要,倒便宜了她。

有鸡有鱼有一小条猪肉,这些够她美美的吃上好几天了。

因为太饿,她拔起鸡腿就啃,啃得满手都是油,直到打了饱嗝,才心满意足的用缺角的葫芦瓢子舀水,细细的把手洗了个干净。

她向来是个爱干净的人,这些日子实在是没办法,许多人在家里出出入入,哭灵又离不了人,让她想好好把自己弄干净都难。

矮小的身子站在小板凳上踮起脚尖,把水缸里的水往大锅里舀,点火烧柴,很快烧好一锅热腾腾的水,她用这锅水,痛快的从头到脚洗刷个干净,换上干净的衣裳,将头发好好梳理一遍,系上头绳,整个人清爽得宛如重生。

平常元婆子是不让她用这么多水的,说浪费。

往后她虽然不会继续住在这屋子,她还是拾掇了一下,等她收拾得差不多时,日头已经爬得很高了,她又很快乐的把另外一只鸡腿掰下来吃完,这才往孟婆的家过去。

元家的茅屋是没有围墙和院门的,一出去就是一片荒地杂树和比人高的草丛,纂儿刚踩出家门,就看见一个神仙披着一身暖阳而来。

她倒抽了一口很大的气,大得那本来在打量房子的男子定睛望过来,瞧见了她。

她是经过现代洗礼的人,太明白所谓的神仙只是虚拟,或者是倪匡书里所谓的外星人,但是这人乍然的一眼,不得不令人赞叹,的的确确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扯上神,其实她也没什么好说的,连穿越时空这样的事情都能发生,说不定天上真有神仙。

纂儿不是真的八岁孩子,她有着成熟女人的审美观,通常轻熟女的审美观比少女更加严苛,能令她发出赞叹的男人,表示他真的出类拔萃、百中选一了。

眼前的男人很高很高,高得她必须仰起头才能看见他圆润的下巴和一袭雪青色蝉翼袍子。

“妳是纂儿?”话是疑问句,语气却是肯定的。

神仙说话了,声音好听得不得了,温润明净,不愠不火,他俯瞰下来的脸双眉修长,眸如灿星,眼尾微微上翘,眉梢挑锐却不失温和,悬胆鼻薄菱唇,一张丰神俊秀的面容,束成髻的黑发,很简单的用一根通体玉白的簪子固定,脚上的麂靴沾了不少泥和灰尘,可见是走了长路。

除此,身无长物。

“我是。”她没否认,她这辈子,好啦,她这辈子虽然不长,就活了八岁,从来没有人是来找她的,第一次有人针对她而来的感觉很新鲜,她忙着承认,不去想一个陌生人到底找她做什么,又有什么企图。

闻巽有些难以置信,这小猫似的娃儿就是他要找的人?

“我是妳父亲的朋友,我叫闻巽。”

“我爹早就过世了。”因为没见过,无从想象,也不会有所谓的失落感,何况真的纂儿已经换了芯。

“妳知道?”

“嗯,元婆婆告诉过我,我娘生我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产妇因为听到夫君死在异地的消息,情绪波动过大,提前生下她这早产儿,郎中救活了她,却没能救活一心求死、想随夫君而去的娘亲。

儿子和媳妇都去了,老封君的苦痛悲伤和愤怒全发泄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身上,既然是生下来就无父无母的孩子,她也不要这样不吉利的孙女,眼不见为净,遂送走了她。

“正确的说,妳爹是两年前才过世的,他是为了救我而死的。”临终遗言,便是请他照看自己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女儿。

微生拓替他挡下暗箭,中毒身亡,那时的他有要事缠身,本以为就算是孤女,还有祖父母护着,不成问题,哪里知道,等他事了直奔微生府,府里的人闭口不提大房,他只好花了点银子收买,才有人隐晦的提起女婴早在出生没多久就被送走了,下落不明。

高门大户里谁家没有一些见不得人的阴私,本与他无关,他要做的只是找到女娃儿,完成好友的托付。

“我爹两年前才过世?”纂儿有些胡涂,这事实的落差未免太大,也就是说,她出生那年,她爹仍是好端端的在外面为生意奔走,那是谁传的消息,害她没了娘的?是哪些人不想她爹回来、不想她娘活下去的?

“是,我找了妳两年,妳可愿意跟我走?”他一进这村子就听说照看她的老妪刚刚过世。

“你想照顾我?因为我爹的托付?”看来她爹不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但纵使如此,她爹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也不会高大多少,毕竟他们连面都没有见过,她连她爹是圆是扁都不晓得,说感情,太牵强了。

“是。”这女娃成熟得不像个孩子,听他说了这些,没有茫然,没有哭泣,甚至露出一点喜悦的表情,她只是可爱的歪着头。又或者她真的太小,还不识人间愁滋味,即便失去和她相依为命的人也不见悲离之苦。

“大叔,既然你和我爹是朋友,你总知道我爹姓什么,也有个名字吧?”

“妳不知道自己的姓氏?”闻巽微讶,微生家的人未免太过心狠,居然连个姓氏也不愿给,这是想干脆的和这娃儿撇清关系,怕她长大后寻根回去,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吗?

不过想来也是,他从村人口中得知她吃不饱穿不暖,带走她的婆子待她也不好,能挣扎着活到如今,已是难能可贵,从来没有人对她说明她的身分也很正常。

“我只知道我叫纂儿,但元婆婆都叫我克爹克娘的丧门星,村人叫我扫把星和倒霉鬼。”原主纂儿这个名字就不晓得是谁取的。

她说得很平淡,没有自怨自艾,他却看见了她眼瞳瑟缩了一下,她年纪还这么小,就长期饱受他人的厌弃,心里怎么会好受?

“妳爹叫微生拓。”

微生氏并不常见,在京中也算得上是门阀,只是府中没有出息的顶梁柱,从微生拓父亲那一代,便和许多没落的世族一般,逐渐消失在世人眼前。

只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家道有衰败之象,但还能维持着表面繁荣的假象,微生拓便是那个唯一清醒的人。

纂儿不知道“微生”这姓氏代表的意义,只是木然的点点头,接着又问:“我爹……是个好人吗?”

闻巽的目光坚定。“是,年轻有为,是条汉子。”

是条汉子,她娘看起来眼光不差,只是她连两人的相貌都描绘不出来,更是无从想象他们站在一起有多登对。

“如今妳剩下一个人,跟我走吧。”

她挪了挪脚。“我爹既然舍身救你,那他与你的交情应该不差,或者你是他尊敬的人,既然这样,纂儿没道理害你。”

“哦?”他微微睁亮了双眼。这小娃儿是承继了微生拓的聪颖吗?说起话来大人似的,这般早慧,为她奔走了两年,好像也值了。

“我跟着你,你会倒霉透顶的。”她还加重了透顶两字。

闻巽意会过来,有些啼笑皆非。“因为妳是众人口中的倒霉鬼?会带给身边的人霉运?”

这是哪来的谬论?

人们因为某些不顺心的事情,将错都归咎于身边弱势的人,如果说好坏运气能左右人生,他信,但是在他以为,一个人所遇见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自己之前种下的因,否则哪来的果?

鬼神一说,或许可以蒙蔽那些个妇孺,却从来无法影响他。

纂儿一脸“你知道就好”的表情。“是纂儿不想跟你走,所以你并不欠我爹什么。”

在闻巽面前她没有装小,因为她认为她和神仙大叔往后再无交集,就见这一次面,所以她只要给他她能照顾自己的印象,安心离去就好。

她不想再给谁添麻烦,不再想被视为累赘。

“纂儿还得去孟婆婆家,大叔你也走吧。”她觉得她已经把该说的话都说了。

“去孟婆婆家做什么?”见她脚步移动,他也跟着。

纂儿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婆婆帮纂儿处理了元婆婆的后事,纂儿答应她去给城里的大户人家做丫鬟抵债。”

果然还是个孩子,想法单纯,不知人心叵测。

抵债的方法有千百种,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卖到大户人家里去做奴婢,她应该没想过窑子青楼也是个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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