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姊镇宅 第十二章 水灯节遇劫

作者 : 简璎

水灯节是渠州一年一度的大事,各县均会共襄盛举,白阳县亦不例外。

入夜后,城里各处河湖皆放起了水灯,树上也全挂上了灯,两岸卖吃食跟小玩意儿的摊贩叫卖声不绝,河岸边挑担子卖水灯的小商贩更多达百人,人人都想发一发水灯财。

在这一日,男女老少均会买一只水灯,在水灯上写下宿愿,点燃烛芯放入河湖任其飘流,各种热闹不在话下,河面上写了宿愿的水灯多不可数,看得人目不暇给。

银衫被动的被楼天临牵着走,与熙来攘往的人群摩肩擦踵,他一直将她护得好好的,来到城里最多人聚集的良辰河。

银衫看着摊上五颜六色的水灯,这水灯的外型较像现代的灯笼,不过放法近似天灯,只不过天灯是飘向天际,水灯是流入河海之中。

“公子、姑娘,买只水灯吧!”一个小贩笑嘻嘻地挑着担子前来推销,若有所指地道:“这粉红色呢,是祈求有情人终成眷属,桃红色是祈求婚姻幸福美满,不知两位中意什么颜色?”

楼天临不假思索地道:“粉红色。”

银衫同样也是想也不想地道:“黄色!”

他们几乎是同时开口,只不过两人挑的颜色不同。

小贩一愣,看看略略挑眉的公子,又看看神色微窘的姑娘,很快会过意来,又笑嘻嘻地说道:“黄色是开运求财一路发,看来姑娘是想做生意吧?依小人看来,两人很适合这款五福临门灯,兼顾了天成佳偶、家庭和谐、财运亨通、前途光明、事事顺心,两位觉得如何?”

银衫正因为两人挑的颜色不同而有些小小的尴尬,听小贩哥这么介绍,连忙说道:“就要这个吧,给我们两个。”

楼天临的眉目这才稍稍舒展,他付了银子,两人拿了水灯到供人写字的平台那儿去写。长长的桌子提供了笔墨,也有人在为不识字的人代写,一次二文钱算是相当好赚。

银衫写了家人平安健康。

在她心中,家人两字包涵了她现在的家人和前生育幼院里所有的孩子们。

“你就写这样?”楼天临神情有些闷闷的。“那么我呢?我就那么微不足道?你不写点跟我有关的?”

银衫神色微讶,想到秋香对她说的话,她又连忙写下楼大哥逢凶化吉。楼天临失笑道:“看来你真的很在意我查赈灾金一事。”

尽避她写的不是他想看的,可她会这么写表示担心他,既然担心他,就表示心中有他。这么一系列的联想下来,百炼钢顿成绕指柔。

两人走到放水灯处,自有专人在为游客的水灯点火,那水灯置于河面上还会缓缓转圈,星辰满天月如钩,月色映照着河面,实在美极了。

银衫看着自己的水灯从眼前飘过,她的水灯后面就是楼天临的。

“我楼天临愿与孟银衫,一生一世一双人。”

她缓缓张大眼睛,滞了一下,脸慢慢红起来,垂下眼睑。

他这是明明白白的剖白心迹了啊……可是她没把握再开始一段感情,启轩和她同为育幼院出身,她尚且留不住他们的感情,何况楼天临是县令大人,还不知他是如何矜贵的家世背景,他真能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吗?他能娶她这个身分悬殊的村姑为妻,此生不纳妾吗?

照理说,她出身现代,理当没有古代人的门第之见,可在育幼院长大,养成了她从不高攀不属于自己事物的性子。再者,在现代有法律的约束,男人尚且小三、小四的劈腿了,何况在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被允许的,他能在感情上和上都从一而终,忠于她一个人吗?

她觉得不可能,启轩和她有多年的感情为基础,他都禁不起诱惑背叛了她,楼天临和她才相识多久就说要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各方面都太薄弱了。她真的很怕信了他,付出感情之后又受到伤害……

一时间思绪纷纷扰扰,银衫整理好心情,她润了润唇,正准备要开口说些绝情断爱,此生不碰感情云云,没料想到楼天临却早她一步开口。

“你什么都不要说,听我说。”

楼天临的长指蓦然点住了她的唇,这举动又令她瞬间石化,那指尖传来的温度令她心跳得好快。

不管她怎么说服自己,感觉是骗不了人的。没见到他时,她记挂着他,见到他时,她会脸红心跳,听到他可能有危险,她便心中一紧,坐立难安。这种种出于本能的反应,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了吗?

他松了手,缓缓地道:“衫儿,我病着那时,你以口渡药,我已认定你是我的妻子,我迟早有一日会迎你过门,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照我想的做,不会征求你的同意,因为我觉得你出于某个我不知道的理由,你在逃避,即便问了你,也不会听到你真实的心意。”

银衫心里一震。

他的感觉倒是敏锐,她心底的想法竟让他看出来了……还有,他竟然知道她口对口给他喂药!当时房里只有他们两人,所以,他是清醒的……

想到自己为了让汤药顺利让他吞下,舌尖还在他口里搅了搅……天啊!如此大胆豪放的作风,他会怎么想她?确实,这样的亲密在这朝代已算肌肤之亲了,他是堂堂男儿,自然会认了她是他必须负责的对象。

银衫急切的说道:“楼大哥!如果是为了喂药那件事,你大可不必说嫁娶之言,我没关系,是我心甘情愿要那么做的,跟你没关系!”

楼天临双眸一瞪。“难道你认为随便一个女子对我那样喂药,我都会起心思吗?”银衫自知失言,见他气恼,她有些手足无措。“楼大哥……”

相识以来,他没这么疾言厉色过……看来他真的是动气了。

“不知道吗?是因为你,我才起了娶妻的念头!”他也不管周围还有多少人在放水灯,有多少人看着,猛然将她拉到自己怀里,双臂紧紧地搂着她,眼眸灼灼地看着她。“衫儿!若你说你不知道我对你有意,我就太失败了!”

银衫脑子一片空白,她动也不敢动,任由他固执的圈着她。

好半晌,她才幽幽地道:“楼大哥,实话说,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不能对你保证什么,我爹下落不明,我有娘和弟弟妹妹要养活,而且咱们的身分也不相配,你不是京城来的吗?总要回京城去,到时我们……”注定没有结果。

楼天临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他微微一笑,紧了紧手臂。“有你这些话就够了,我明白你的心意了。”银衫耳根子都红了。他明白什么啊?她这可不是要接受他心意的意思……

她微微挣扎了下。“楼大哥,那些事咱们以后再说,你先放开我,很多人在看……”他是放开了她,却还是直直地看着她。

银衫听到自己心脏咚咚咚跳得飞快,她慌乱地回避着他太过直接的眼神,他却微笑牵起了她的手。

“咱们再去买只水灯,你写上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银衫以为他只是说笑,不想他却很认真,当真又买了只水灯,而且买了桃红色的。银衫就在他的监视下写了——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很满意的取走水灯,她却是傻眼了。“不去放吗?”

“不放。”

他叫了适才那小贩,给他三百文钱,让他跑腿把水灯送到县衙交给路明保管。那小贩高高兴兴的放下担子、收下银子去跑腿了。

银衫想到路明看到水灯的表情,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楼天临神清气爽的再度牵起她的手,与她闲庭信步般的在河岸边散步,一边看着别人放的水灯,也看别人都写了什么宿愿。

渐渐的,银衫也放松了,清风徐徐扑面而来,她觉得很是惬意,心慢慢平静了下来。她不时偷觑身边的楼天临。

难道他是她穿越来此的理由?他会是她真正的真命天子,她要相守一生的人吗?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恍惚,她的命定缘分竟是在古代……

银衫脑子里猛然跳出这样的想法时,楼天临正闲话家常的说笑道——

“我有个知交好友,他说他的家乡也有类似的灯,咱们这里叫水灯,他们那里叫天灯,咱们的水灯流入河海之中,他们的天灯放入天际,没入云霄深处。”

银衫一震,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他说什么?他的朋友知道天灯?若这时代有人知晓也会称之为孔明灯,怎么会称天灯,这怎么可能……

“他说那天灯在夜里一起放向天际,飞远时便像一颗颗豆子般,天灯载着每个人的希望升空翱翔,听起来比水灯有趣多了。”

银衫心里乱糟糟的惊疑不定。

他说的不就是天灯节吗?她心中不由得疑窦丛生。

“怎么了?”楼天临有些莞尔的看着她。“以为我在编故事吗?”

银衫急切问道:“楼大哥,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可在城里?”

“他在京城。”楼天临原就是故意说起天灯之事,她不寻常的反应验证了他的臆测。银衫心乱如麻。“那,他可还说过家乡其他事?”

楼天临点了点头,看来他的猜测没有错。“他说家乡的大夫很是高明,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仍可活命。”

银衫心脏跳得飞快。

京城……那人在京城,跟她一样的穿越者,她好想跟那人见一面……

楼天临感觉他握着的小手一阵发热,说明了她内心此刻的激动,他轻描淡写地道:“你要见他也不难,我回京时,你随我一块回去便能见着他了。”

银衫一愣。去京城?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的雪兜事业才刚刚开始,而且她习惯了这里,还有她娘跟弟弟妹妹,若她去京城,他们怎么办?相信她爹还活着,她娘肯定是不会离开白阳县的……

她转移话题道:“楼大哥,天色未晚,我想去接弟弟妹妹出来,他们肯定从没放过水灯,难得过节,我想让他们也开心开心。”

楼天临知道她现在还不想去想那些,便道:“不错,应当去接他们出来同乐。”

让他这个做大姊夫的好好讨好一下她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向来高冷,不知讨好二字怎么写,可孩子们嘛,肯

定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给他们一人买一只水灯,再买些吃食零嘴,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他们往回走,今夜城里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有无数摆摊的小贩、游客川流不息,往日可供三、四辆马车通行的街道,今日是连马也骑不快,比较讲究的大户人家夫人小姐出游也只能坐轿子。

银衫想快些回去接弟弟妹妹,便没在摊子前多做停留,她想接了弟弟妹妹之后,大伙再一块儿逛更有意思。楼天临牢牢地牵着她的手,两人也不怕失散,银衫安心的跟着他走,脑子里还在想他那个朋友,蓦然街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道——

“让开!马惊了!”

这一喊造成恐慌,街道顿时乱了起来,银衫和楼天临也被胡乱要找地方躲的人群给撞开了。

“楼大哥!”

银衫急着要找楼天临,幸好他的白衫抢眼又身量颀长,她很快发现他离她颇近。

一匹黑马直直冲了过来,到他们这段时却忽然慢了下来,银衫直觉不对,那马哪里像受了惊的,分明还受到马上之人的驾驭,那人单手拉住缰绳,马便放慢了,他手持长剑,凌空而下——

银衫看出他的目标是楼天临,她急喊,“楼大哥危险!”

她扑过去,长剑落下,瞬间在她背部留下一道长长剑痕,从肩到腰际,血很快渗了出来。人群里尖叫四起,才一错眼,那行凶之人已策马而去不见踪影。

楼天临讶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样的事会在他眼前发生,适才他们还有说有笑的走在街上,前后不过眨眼工夫,银衫竟在他面前遭人行凶,竟在他的面前倒下……

人群里有人喊道:“快、快!有人当街伤人!快去报官!”

“血……血……”某个人瞪大了眼,张着嘴。“我的天——那、那是——是县太爷啊!”

有人揉了揉眼睛。“不错不错!是县太爷哪!我可是见过县太爷哪,上回我和吴二争那块地时,就是县太爷给审的……”

“什么?那是咱们新任的县太爷啊……”

场面越来越紊乱,楼天临已抱起银衫冲向医馆。

“少爷!”路明第一个冲进医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间还因为喘气太急说不出话来。

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才由小贩手中接过那只写着“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水灯,没半个时辰又有好几个人风风火火的来报官,竟然说县令大人给人刺死了!

综合他听来的片段,他以为伤者是他家少爷,当场吓得他魂飞魄散,背后一片冷汗。

他家少爷可是楼家三代单传的独子,身子说有多矜贵就有多矜贵,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以死谢罪不足惜,家里的老太爷和老爷、夫人怕是承受不了这样大的打击。

“少爷!您没事吧?没有伤到哪里吧?”路明咽了咽唾沫,紧张地看着主子,那衣衫上可是染着大片血迹啊,看得他的心也一跳一跳的。

能这样站着看起来应该是没事,可那大片血迹是怎么回事?这阴沉的气氛又是怎么回事?

咦?少爷眼神冷得像冰块,但却又让人看得出来他正怒火高涨,这感觉很熟悉,他的记忆里曾有一次见到少爷是如此神情。

那时,小姐刚被皇上下旨册封为皇后,但尚未举行大婚,却在要去忠义伯府做客时在大街上遭人掳走,显然是有人不想她做皇后,蓄意要造成她遭山贼掳走失了清白的事实,当时得知消息后,少爷就是这样的神情。就在府里乱成一团之际,当下少爷一语不发忽然出了门。

原来他是独自一人提了剑去山里找小姐,他们是双胞胎,两人之间总有些神秘的心有灵犀……说是这样说,但他知道是小姐一向聪明过人又临危不乱,懂得沿路留下记号。

总之,少爷找到了人,把那山贼一剑了结,把小姐带回,寒声吩咐下去,小姐今日因早起时发现染了风寒无法到伯府做客,她未曾出府,被掳走的是小姐的贴身丫鬟,是代小姐去送贺礼的,那丫鬟遭山贼凌辱已咬舌自尽。

当夜,少爷秘密进宫,没人知道他跟皇上谈了什么。

第二日,山贼的尸首被送到大理寺由仵作验尸,从山贼的胃里发现一只少爷做证说山贼见到他时,情急之下吞进肚里的令牌,而那令牌上刻着“岳家军”三字。

岳家军乃属于兵马大元帅岳扬,是大宁最强的一支军队,曾立下无数战马功劳,而岳扬的嫡女岳楚兰是知名的京中才女,原本是呼声最高的皇后人选,岳扬动员了朝中许多人脉想拱自己女儿问鼎后宫大位,最后皇后之位却落入楼家手中,他自然是不甘心了。

证据、动机、证人一应俱全,岳扬密谋谋害准皇后乃是重罪,不管他怎么说自己没有派人掳走准皇后都没有用,因为少爷“亲眼看到山贼吞了令牌”,而仵作也“亲手在山贼胃部验出令牌”。

皇上震怒,收回岳扬兵权,岳扬连同岳家所有家眷流放荆州,永生不得回京,岳家九族永世不得为官,不得参加文武科考。

皇上登基后早想收回岳扬的兵权,因那岳扬自恃军功,在京中纵容部下无法无天,甚至请大金国的王子到府做客,自己也大剌剌的带着小妾到大金国做客,这已踩到了皇上的底线。

连他这个微小的人都明白,或许这事真是岳扬幕僚所为,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笨留下什么令牌的把柄,究竟是谁要毁了皇后的名节,真相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小姐还是成了皇后,而皇上也顺利除去了眼中钉。

现在,少爷当时那肃杀的表情又出现了,令他不由得胆战心惊起来,不知道少爷又会把事情搞得如何大。他自小服侍少爷,深知少爷性格里有种跟老太爷非常相似的劣根性,那就是平时可以跟你相安无事,你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可一旦有人触及他的逆鳞,他绝不会善罢罢休,一定会让对方后悔莫及,万劫不复!对于小姐,少爷的信念一向是只有他可以欺负,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小姐,所以他才会把掳人事件无限扩大,大到任何人站出来说情都没有用……其实也闹大到没人敢站出来说情或提出质疑就是了。

而现在……这就奇怪了,这里有什么少爷很宝贵的人吗?有人招惹了那宝贵的人吗?不然少爷的眼神怎么会……

“少爷,您倒是说说话啊!伤到哪儿了,这血……”还有您身上阴寒的气息……

楼天临眼波不动。“无事,不是我的血。”

路明直拍胸口。“吓死小人了,哪个不长眼的乱造谣,说见到县太爷让人给刺死了。”楼天临冷冽地道:“确实有人想对我行凶,孟姑娘替我受了劫难。”

“孟姑娘?少爷是说银衫姑娘?”路明又吓了一大跳,他惊讶的睁大了眼,左右没见着人,心里不由得狂跳起来。“难道孟姑娘……孟姑娘她……”她替少爷死了吗?

说时迟那时快,医娘从内堂出来了。楼天临气息微滞。“如何?”

医娘敛衽一礼道:“回大人,已经给姑娘上了药也施了针,如今止血了,只是伤口颇深尚且不能移动,姑娘也还未醒,大人可以进去看看。若姑娘醒了,切记不可和姑娘说太多话,免得伤了姑娘元气。”

楼天临紧抿着唇不发一语,撩起布帘大步而入,路明连忙跟上。

房里,银衫静静趴在床上,眼眸闭着,脸色苍白,像睡着了一般,谁能想到这柔弱的身子在半个时辰前流了那么多血……

楼天临半坐在床边,爱怜地轻抚银衫苍白的小脸,又把她冰冷的小手握在掌心里,心底的疼惜无法言喻,一想到那一剑若是直刺她脑门,他便后怕不已。

她是哪来的勇气为他挡了那一剑?

事发时,他同时也越过人群在找她,那马冲过来时他恰好寻到她的身影,见到她同时隔着几个人在看着他,吓白的小脸,小鹿一般惊慌无助的眼神喊着楼大哥危险,她分明看到那人手上的剑是冲着他来,却还是义无反顾的扑到他身前为他挡剑……

“孟姑娘……”路明这才真的松了口气。

看来孟姑娘虽然受了伤但性命无碍,太好了,真的是太好了。

看到此情此景,他再钝也明白少爷那阴寒的神情从何而来了,他原以为少爷对孟姑娘只是上心而已,万万没想到,孟姑娘的地位已和他家小姐一般了……

如此一来,动手的人要倒霉了,少爷是绝不会放过的。

想到这里毕竟不是京城,没有皇上撑腰,他有些担心主子为了帮孟姑娘出气会太过一意孤行,而京城又远在天边,他们去搬救兵也来不及,远水救不了近火,出了事怎么办?

“少爷可有头绪是何人所为?”他先试探地问,不过想也知道少爷心里肯定明镜似的,人家都动手了,少爷又怎么会是一无所知、后知后觉的人?肯定是连报复的手段都通盘想好了。

“将书房暗格里有个青布包取来,再把吴县丞带来。”楼天临轻轻抚着银衫的秀发,没回头看路明一眼,径自吩咐。

路明一愣,主子这也太意气用事了,他劝道:“少爷,让吴县丞过来这里不好吧?不知道他又会嘀咕些什么,还是小的在这里照顾孟姑娘,爷回衙门报仇……呃,小的是说回衙门惩治那些个不法之徒。”

虽然县丞的地位权力次于县令,可那吴县丞一开始就摆明了没把他家少爷放在眼里,这全是因为有渠州知府给他当靠山的原故。

楼天临面沉如水,逐字说道:“就要让他嘀咕。”路明眉尖一跳。

不妙。

少爷说话还运了气息,吴县丞若是不知死活来这儿还乱嘀咕,那就真的是自找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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