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驯蛮女 第八章

作者 : 白暮霖

宋巧人坐在藤椅上,没有打开落地窗,就这样欣赏窗外蓝天白云。台北也是一样的晴空万里,煦阳暖照,但她却不曾如此优闲。想来现在和她一样无所事事的大概只有米虫,不然就是钱多得可以填河的有钱人。

可惜现在是冬天,不然她这一身所费不赀的内衣可以当泳衣,或者在阳台做日光浴也不错。

突然,她的寒毛一根根站了起来,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似乎多了起来,有人。

喝!宋巧人吓了一跳,居然有人如此贴进她,而她竟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要是来者不善的话……想着想着,她的身子不由得往椅子里缩。

“我没有恶意,我是修的保镖,叫暗。”他的语气一如以往的平淡。

“暗?”这是名字吗?难道现在外国人都喜欢取一个字的名字?

“暗是名字。”从他们被选为阎组的一员后,名字便代表他们身分,但对外人而言,他的名字反而成为代号。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宋巧人一得知来人不具威胁性后,马上开始研究起对方。

乖乖!她什么时候走桃花运了?从那个风骚的男人到眼前的酷哥,若拿他们的照片去卖的话,她铁定赚翻了。

“雷。”暗的回答简洁有力。

“雷?那是什么东西?怎么跟我上班的公司名字一样?”宋巧人莫名其妙的问。

“雷是指雷帮,它是美国最大的黑帮。我们不贩毒,但从事军火交易。”暗三两句就解释完毕,他今天可不是专程来讲述雷帮的历史,他只是来看她够不够格让修付出心血。

宋巧人瞪大眼,台湾竹联帮老大出殡时的场面她记忆犹新,一辆辆黑色宾士轿车,一大群穿黑西装还戴墨镜的人,那种场面很吓死,却够威风。

暗觉得宋巧人的眼睛很美,闪着宝石般的光彩。但等了半天都不见她开口,以为她吓呆了。哼!这种胆小的女人,根本不配当雷帮的总魁夫人。暗不屑的想。

他哪里知道宋巧人其实是沉溺在自我幻想中。她幻想自己一身劲装提着黑色皮箱跟人交易,有着雪歌妮薇佛的酷劲,手指……手指?她终于回过神,因为有五根手指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凭着高超的打蚊子本领,“啪的一声,打到了。

“你……你……”暗“你”了半天,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想他身为修的贴身保镖,空手道、柔道皆在世界级高手榜上名列前茅,如今却被一个女人轻易打中手,真是丢死人了。

“我什么我?雷帮要是个个像你一样逊,依我看你们的未来也不怎么好。”宋巧人就是有本事忘我,尤其得理时更是不饶人。

暗差点气得连怎么呼吸都忘了,但随即又平复心情,他向来以自制力为傲,怎么才被人一激就火山爆发,他不怎么情愿承认宋巧人有本事,跟平常所见的女人不同。

“你别以为修喜欢你,你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故意勾引他。暗组包括我在内共有七个人,不是每个人都赞成你成为总魁夫人的。”说完,暗就离开了。

“总魁夫人?”宋巧人喃喃自语,过了半晌才了解暗的意思,她扯开嗓门像个泼妇般吼道:“他送给我,我还嫌他不入流!”

真是的!有莫名其妙的主子,就有脑筋秀逗的属下,没头没脑的对她说些不准她勾引他们的总魁的话,笑死人了!她又不是他家养的狗,干嘛听他的?

再说,她也没无聊到真的去勾引修,如果那是暗的计策,他恐怕得失望了,因为她十分清楚自己的斤两。

可是修长得很帅,不,应该说是漂亮,漂亮得让她情不自禁地将他与天使联想在一块。

如果她真有个像修的男朋友……唉!宋巧人,你别作白日梦了。

向来有“古迹城”之称的台南,在寒流来袭过后没多久,天气就暖和起来了,虽然早晚还有些寒意,但对宋可勤这种怕冷的人来讲,简直就是上天的垂怜。

宋可勤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夜空,也不晓得为什么,她明明累得像条狗,眼皮也酸涩得要命,但就是睡不着觉,老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砰”的一声,声音非常轻微,如果在嘈杂的白天她说不定不会注意到,但现在万籁俱寂,宋可勤想说服自己忽略都很困难,望了床头的夜光钟一眼,已经午夜两点了,难道是小偷?

哎!别胡思乱想,自己吓自己,说不定只是老鼠开舞会……“砰”的一声,这次的声响更大!别再意,说不定是大象在开舞会,宋可勤在心里拼命说服自己。

宋可勤,你别安慰自己了,小偷现在只攻到客厅,听声音判断,还是一个非常“肉脚”的小偷,要是她提起胆子迎面杀敌,说不定还能保住疆土。

她蹑手蹑脚的下床,抬起梳妆台前的缎面椅子当武器,却发现太重了。她放下椅子,拿起玻璃柜上的花瓶,悄悄的下楼。

“咦!这个身影……有着宽厚的肩膀,好熟悉……”

“丹?!”忘却了警戒心,她下意识的喊出口。

“勤儿?”男人的咒骂声猛然停止,转向声音来源处。

“老天!真的是你!啊——”宋可勤的尖喊是因为突然被丹尼斯抱起来,兴奋的转着圈子。

奇怪,如果真如宋巧人所说的,那宋可勤应该非常恨丹尼斯,甚至想啃他的骨、喝他的血,可是他们却亲密的喊着彼此的小名。

殊不知宋可勤和丹尼斯早已在拉斯维加斯结婚,但是两人的鹣鲽情深,却成为丹尼斯的致命伤,由于他的敌人比饭粒还多,所以在得知宋可勤怀有身孕后,他不顾她的反对,硬是把她送回台湾。

但宋可勤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在决定嫁给丹尼斯时就有心理准备,她并没有劝阻丈夫离开黑手党,所有的担心受怕她都一个人扛下来,为的就是让丹尼斯无后顾之忧,而他也真的一直平安到现在,为此她很感谢上苍的恩典。

至于宋可人的误会,宋可勤可是完全不晓得。宋巧人年幼时曾问她爹地中哪里,当时她因为担心丹尼斯的安危,所以一想到他只会落泪;后来,她主动提起丈夫想让女儿明白时,宋可人却说她已经都知道了,她自然就以为女儿真的都“知道”。

而丹尼斯怕女儿被仇家盯上,总是偷偷的在一旁看着她。他恨自己不能陪在女儿身边,看着她成长,但只要知道女儿健康、快乐的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宋可勤略微推开丈夫的怀抱,“你怎么会来台湾?”以往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她都是和丹尼斯约在美国、加拿大等地见面。

丹尼斯亲着她的下巴,亲密地贴着她的面颊说:“我好想你!”

她捧着丈夫的脸,胡碴刺着掌心带来一阵阵快/感,心里也跟着冒出一颗颗快乐的泡泡。“理由不足。为什么不约我出国,反而来台湾?”

习惯了黑暗,丹尼斯抱着宋可勤坐时沙发椅里,就着窗外微弱的月光,轻轻拨开她额际的发丝。

“因为我想待在台湾陪你看日出望日落,当只特大号的米虫,你反对吗?”

“你……”宋可勤激动的抖着身子,不敢置信的摇着脑袋,声音哽咽的说:“告诉我,这不是我在作梦……”

丹尼斯紧箝住她的腰,活像要把她揉进体内似的。“对不起,让你担心受怕了这么多年。我知道这句道歉来得有些迟了。”

宋可勤揪着他的衣服,在他怀中死命摇头,“不会太迟,不会太迟!你真的没骗我对不对?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团圆了……”说到最后,她已泣不成声。

丹尼斯轻轻吻去她的泪,口中喃喃说道:“我好想你,快想疯了。”

宋可勤抗议的嘤咛,不满丹尼斯的滋润只留在脸上,捧着他的脸献上自己的唇,无愿无悔……

在心愿达成的一刻,没有人会嫌夜太黑或太长的……

宋巧人软绵绵的趴在沙发上,好无聊!她换个姿势,将额头顶着桌面,唉!还是好无聊。

自从那天的谈判之后,又过了三天,宋巧人开始怀疑雷帮是个三流烂帮派,连查个小事情都可以拖上七十二小时,看来雷帮的远景实在好不到哪儿去,干脆收山算了,免得丢了面子事小,万一丢了命,那可得去跟阎罗王喝茶了。

毫无预警的,门被一个冒失鬼用力打开。

宋巧人连抬头去看的意思也没有,现在近中午时刻,想也不用想,一定是高娃送午餐来了。

“高娃,拿出去吧,我没有胃口。”

“我听佣人说,你已经两餐没吃东西了。”

宋巧人闻声猛地抬头看向门口——这个动作差点扭伤她的脖子。

王八蛋!她像只被关在栅栏里供人欣赏的狒狒,他倒过得自由自在的,宋巧人气得转回头。

“我宁愿饿死也不要被闷死。”她咬牙切齿的说。

修紧蹙眉头,“你的门并没有被锁上。”难得他以不饿死俘虏为借口来看她,谁晓得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随即转头看着窗外,太不给他面子了。

“是啊!就穿这样出去,然后让一堆臭男人的眼睛猛吃冰淇淋。”

“我记得给你的内衣当中有些没那么露的。”

修的用意是让她无法离开别墅,而不是连出去散心都不行。他早看过那些内衣,单薄得不能御寒,应该她也不敢离开这温暖的宅子;为了她,他早命人二十四小时开着暖气。

“但再怎么说,它们终究是内衣啊!”就算她再有胆,教她穿着内衣四处走,打死她也做不出来。

修面无表情的说:“你可以决定吃或不吃,但你的命是我的,我找医生给你打营养针。”

“呸呸呸!乌鸦嘴,什么营养针?!你以为我病入膏肓啊!我只是热量消耗得少,所以不饿。”宋巧人不悦的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你可以在房里原地跑步三十分钟,或是做一百下的伏地挺身,随你选择,我还可以免费提供毛巾与热水浴。”

宋巧人的脸漾起一抹怪异的光彩,“那些活动我几天前就做过了,该换点新鲜的了。”她用手肘抵了抵修的腰侧,“喂,我听说你们是什么雷帮,专门从事军火交易,是不是?”

“谁告诉你的?”修深不见底的眸子闪过一丝不悦,快得没让宋巧人察觉。

“人多嘴杂,我无意间听到的。”宋巧人等着他踏入陷阱。

“你想做什么?”修的脸色莫测高深,难以看出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教我玩枪好不好?”宋巧人撒娇的要求。

“为什么?”

“无聊啊!而且我这辈子或许都无缘模到枪,现在有这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我一直想学学电影里那些明星玩枪的潇洒模样,教我好不好嘛?”她拉着他的袖子,整个人都快贴上修的身子,但她并没发觉这姿势太过暧昧。

“我为什么要教你?”修想扯回袖子,没想到她却拉得死紧,他不由得拧起眉头,或许是学武者的警戒心让他排斥靠近他身体的人。但看见她一脸企盼的娇俏模样,让他放弃扯回袖子,两人如此接近,甚至让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

“我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不教我,帮忙淑女是绅士应该做的事。”

“我不是绅士,而且也没笨得教人来当我未来的敌人。”

宋巧人突然大声喊道:“我不可能对你不利!”语气中的坚定让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我还是没有教人的习惯。”修丢下这句话,立刻走了出去。

他早已习惯独来独往的日子,不接受任何人的感情,因为有情就会有难,只有做到无情无义,他才能活得比任何人都久。

她的情绪波动强烈得教他心惊,第一次,他不战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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