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 第五十三章 奶爸

作者 : 柳暗花溟

“想过。”琉璃点头承认,若否认,也太矫情了。

但,后面又着补了一句,“我们是合作关系,是盟友,我差不多每天都要想到郡王殿下几回。”就是说,想是想了,可却是公事,“我以为,殿下这么久没找我,定然是一切顺利,没什么可以交换的信息,或者需要商量的要事。”说完,就去扶地上的摇光。

因为我怕看到你和水石乔一同出现,因为如何处置阿鲁台,有太多朝堂角力,我忙得脚不沾地。你只看到我下了一盘事关天下的大棋,岂不知多少工夫做在棋盘之外,哪有那么清闲。

萧十一心道,却隐忍着,没有说出口。对琉璃,他无可奈何,又对去她抱摇光的行为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忍气吞声,单手把那漂亮的少年拎起来,丢到旁边的短塌上。

“殿下还没回答我,到底能不能把阿鲁台交给我?”琉璃不等萧十一再生出幺蛾子,紧追着问,让他没有闲情闲时和闲心纠结感情问题。

萧十一那么聪明,自然明白琉璃的小心机。但他向来不敢紧逼她,怕她才敞开一条小缝隙的心扉再度紧紧合拢,只得忍着心中的涩意道,“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的。但我想知道,你真的要杀掉阿鲁台吗?他活着,对我们的作用更大。或者说,对霍家军的作用更大。琉璃,我知道你心中有仇恨,可不希望你意气用事。”

琉璃想了想,诚实的道,“我不知道最后会怎么做,我得看到他的人,才分得清我心中的怒,所以我现在无法承诺你。不过,人活着不是非要保持狼的,有时候活的是一口气。”

“杀了他。并不是最好的复仇。”

“我知道。”琉璃点头,“可我心里会痛快。”

萧十一抿紧唇,不语。琉璃也不催促,两人之间再度沉默下来,静到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好半晌,萧十一忽然摊开手,“要达到目的,路有千万条。”

“所以?”

“拿去,阿鲁台归你了。”萧十一拿起桌上的酒壶,满满倒了一碗。仰头饮尽,“只要你高兴就好。”酒香清冽芬芳,伴着这句话,浇得琉璃心中的花枝,绽放出了小小的蓓蕾。

他若直接拒绝或者直接答应,她都没有这么开心。可他做了认真的思考和权衡,最后仍然舍弃利益,选择了更顾忌她的感受。被如此珍视和对待,但凡是人。是女人,都会感觉非常好的。特别是像萧十一这样对待正事,狼到近乎冷酷的人来说。

“今冬虽然没有去年那么冷而多雪,到底寒意深了。”萧十一沉吟了片刻又说。“你出门办个年货什么的,最好穿件带着大雪帽的斗篷,仔细被风吹到。”

琉璃挑眉,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这个。

萧十一笑笑。“这回西北平匪,你哥哥立这么大功,皇上只有小赏。却还没有大封。因此水府外面,来来往往的暗桩可多呢。现下天黑得又早,酉时中(晚六点)各府就大门紧闭,街上别说行人,小猫小狗都没一只。”

琉璃登时明白了。

要去大理寺那边的暗狱,自然要在晚上。可那时才从水府出去,半夜再回来,实在是太扎眼了,化妆成水府的杂役都说不过去,所以必须要有所掩护。而她若以置办年货为借口,在大白天出去,之后隐藏在某个地方,再由别人假扮她在天黑前回府,她则半夜去办潜入监狱的大事。转过天,那西贝货以同样的方式换她回去。这样最后就算再闹到全城盘查,水府也把自己摘得干净。只要她遮住了脸,身边的丫鬟仆人不变,就没人会发觉。

“我到哪儿去置办年华呢?”琉璃直接问。

萧十一就喜欢她这聪明劲儿,一点就透,而且利落干脆,绝不会婆妈。不过,他仍然忍不住要逗她,于是俯过头在她耳边吹了口气儿,“南京大街有家吉祥号北货铺子,里头从东北贩来的皮子很不错的。你这么疼你这小兄弟,不给他买块皮子做件小袄吗?虽说一个小厮穿不起那么贵重的,不过套在大衣服里头,倒没什么碍紧的。”

“郡王殿下发财。”琉璃施了一礼,暗讽。

这个男人,编织的情报网络遍天下,顺带着还做买卖。如此一来,密探们的经费解决了不说,还能赚出大把银子,还真是半点人力不浪费啊。

“好说好说。”萧十一调侃道,“报你的名字,全部半价。你若喜欢,送给你也成。”若嫁给她,都给她又何妨呢。

“后天去,时间上方便吗?”。正事!正事!才发现萧十一是个跑题大王。

“我即刻安排,就后天吧!”重又俯头,“你知道我这个人的,无利不起早,绝不做赔本的生意。这回算得上我额外帮忙,眼看过年,我生辰又到了。那请你给我做对皮毛耳套,这要求不过分吧?亲手做哦。”

他的举动突然,离得又近,琉璃没能迅速反应,继而避开。只感觉他的嘴唇皮似是擦过她耳朵上的绒毛,令她骤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听他提到生辰,她的脑海里先是回想起去年除夕夜,萧十一掏心窝子说了很多话,由此使他们的关系蓦然就打破了隔膜,心,瞬间靠近。又想起九郎临走之前,她伤到他,他气得狠狠亲她……

别烧盘!别烧盘!这样拼命提醒自己,还努力克制,却仍然觉得面颊发热。不用照镜子也知道,必然红了脸。她用了多久才把那一幕扔到记忆的最深处,打算再不翻出来。可他轻易就又掀到那一页,令她避无可避。那个……算强吻吧?只是后来她没追究罢了。

“咦,怎么脸红?想到什么?”他居然还有脸问!

“东西是没那么难得,可殿下有点强人所难。”琉璃很佩服自己的反应,能这么快就找到合适的解释,而且看起来还很坦然,“我女红一向很差,这不是让我献丑么?不如。我让青黛帮我。不是我吹,那丫头做的活儿,比之宫内的尚衣局不差。”

“只要你亲手做的,那才是心意。”萧十一不干,“你的丫头巧,我知道。可本郡王府里没有巧手的丫鬟吗?”。

琉璃目光乱瞟,好不容易看到摇光动了动,就要苏醒了,连忙道,“殿下不嫌丑。敢戴着出去,我怕什么呢?做就做!到时候扔了烧了,都与我无关。”

“琉璃给的,哪怕是一根草,我都当宝。”说起来,他这儿有她好几样东西呢。可不知是为什么,总是觉得不够。她不肯来他身边,就想要她的东西堆着,好像她哪天会跑过来要。那时候。他就可以扣下她了。

“那我先走了,后天的事就拜托殿下。”琉璃怕萧十一再说出什么肉麻的话来,连忙向塌边逃窜,试探着去轻推摇光。

哪想到萧十一却往外走。扔下一句话道,“本郡王算看出来了,你这小兄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看着斯文。其实是块暴炭。还是本郡王先走,免得他醒了要报被打晕的仇,到时候管保闹得咱们这个秘密的约会地儿。再也藏不了人。”说完,人影已远。

琉璃愣了愣,再看看正努力睁开眼睛的摇光,忍不住就笑。才见一面而已,萧十一就这么了解摇光了,果然家里有幼弟的人是彼此理解的啊。萧蛮那家伙,铁定也是不好管教的。

忽然之间,萧十一在琉璃心中孔雀大水仙的傲骄形象有点坍塌,怎么感觉……他好像是又当爹又当娘的女乃爸呢?

摇光很快清醒,果然要找“偷袭”他的小人拼命。到底是小孩子啊,还是男孩,实在是太爱打架了。琉璃好说歹说,最后连“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古言搬都出来了,摇光才决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第三天早上,琉璃早饭后,就带着青柠和唯唯两个外出随行丫头和小猫小狗两个小厮,出门置办年货。她没有直接奔南市大街,而是先去北市的首饰铺子,挑了很多过年打赏的金银吉祥物,再去南京大街买衣料、胭脂水粉什么的,最后才进了吉祥号。

像她这样的土豪客人,自然会被迎到后面,一边坐着休息,享受店家提供的茶点,一边等着伙计捧上上好的货品,细细挑选,倒不用站在外头的店面。如此一来,做点什么隐秘的事也方便。但她没想到,萧十一把所有事都安排好了。

一个身量跟她差不多的丫鬟,一个身量和摇光差不多的丫鬟。萧十一的头号心月复袁丹青亲在现场,负责整个以假换真的行动。

摇光一看就不干了,“凭什么让个女人扮小爷啊,侮辱斯文是吧?”

那两个丫鬟低眉顺目,并不回话,站得溜直,显见是训练有素。

“这位小爷您看您。”袁丹青顺着摇光的话茬说,笑得客气但带恶劣,和萧十一就像是一窝生出来的狐狸,“您长得这般清秀美丽,普通少年哪里扮得了?你仔细看,这丫鬟眉眼间还有几分像呢。再戴上毛帽子,不死乞白赖的看,还真分辨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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