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颤的处女 第一章

作者 : 夙云

有个出生在台湾宜兰的嫂嫂莫绣寻,三年的朝夕相处下,千鹤遨炽自然也说得一口标准的国语,甚至让人分辨不出他是日本人,他己可以用中文思考,这种颠覆自己母语的程度,足见嫂子莫绣寻的魅力有多大。

在某个因缘际会下,千鹤遨炽来到了台湾。

飞机的豪华头等客舱,有四个豪华舒适座位,乘客却只有他一人,航空公司得知是千鹤家的三公子要搭机时,立刻挪出豪华客舱,只供千鹤遨炽一人“享受”。

某些方面,千鹤遨炽觉得自己比其他家人平民化也朴实许多,今儿个到台湾,他还宁愿与大众一起搭飞机,如果是他二哥掠骋,以他那好大喜功和奢华的个性,铁定包一架属于自己的专机,浩浩荡荡地飞到台湾。

而他,反其道而行的下场,便是孑然一身地到了陌生的台湾,没有人知道他轰动的大家族背景,更无人保护他,一切得靠自己来。

望著蓝天白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难得能在飞机上见到耀眼的阳光,这机会并不多见,瞬间让他觉得此行一定会很顺利。

他不自主地模模口袋,从中抽出一条纯金的项练,上面挂有一个心形花样的坠盒,镌刻著表示爱的玫瑰,打开坠盒一看,里面镌著两个字──思兰。

他有两个侄子──念宜和思宜。取这名字是因为大嫂莫绣寻,她来自台湾宜兰,所以取其想“念宜”兰、“思”念“宜”兰之意。因此,大家总戏谑地说等遨炽结婚后,若生了女儿,就取名为“思兰”。

他那时还以为大家只是开开玩笑,谁知,隔天兄弟们真的把这个“心”捧到他手上,还冠冕冕皇地说:“这是我们送给未来的侄女儿的礼物。”

千鹤遨炽当场变脸,更是恍然大悟家人对他的居心叵测。

他很了解身为千鹤家一员,每个人均被“教育”出深藏不露的本事,为了逼他结婚,他们绝对不择手段!

千鹤遨炽对此惊慌害怕,所以选择逃之夭夭,但他对家人解释到台湾来的理由是:为了替人治玻

他是天下第一的“医生”,所以,只有他能够让人死而复生。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要活命,就得用钱买命。但是当他注视著双手,却莫名地陷入前所未有的沉思中,他是医生,治病救人本来就是他的职志,如今却以利为先,本末倒置,为此,他不禁叹气。

是因为处在这混淆的年代,他自己也变得是非不分了吧!

***

台湾黑道的大魔头──唐光,无恶不作,犯下多起骇人听闻的命案,或许他没有亲手杀人,但他间接害死许多人,台湾多起的政治命案泰半与他有关。只是他狡猾奸诈,让警方莫可奈何,也因此,这位黑道大哥至今仍能外逍遥过日。

但是律法虽难治,天理却昭彰。如今,唐光处在濒死边缘。

原本邪气的脸孔、杀气腾腾的目光,现在却泛著无限的痛苦,面色枯槁的他,不断恳求著己经束手无策的医生──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但医生无奈地说道:“你的脑子长了一颗肿瘤,你必须开刀,否则活不过十天,偏偏这肿瘤离你的脑神经只有0.0!”公分,没有任何外科医生可以担保开刀取出脑瘤时,不会伤到你的脑神经。”

“不!”康光哀嚎、叫嚷,声嘶力竭得有如世界末日来临。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开始忏悔、认错。看到他这般悲惨的模样,医生有些于心不忍。

“我想……”医生带丝希望地说道。“只有一位神医可以救你,就是‘医王’;他宛如华佗转世,有著无人可比的医术。”医生的眼中散发著崇拜的光芒。“只有他可以分毫不差地取出你脑里的瘤,如果你能请他出面,或许──”

“‘医王’……”唐光喃喃自语著,纳闷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医生正经地说道:“人人景仰的‘医王’,就是日本千鹤世家的三公子──千鹤遨炽。”

“‘千鹤’家?”唐光随即恍如起死回生般的精神大振。“我有救了,呵!呵!呵!同样都出身于黑社会,如手足般的义气,‘医王’岂能见死不救?”

***

就因为他来自黑道世家,所以他就必须把无法无天、犯下无数滔天大罪的唐光治好?遨炽明白只要经过他的手,唐光就会活下来,但那是件好事吗?一旦唐光的病被治好,他肯定会再做尽无数恶贯满盈的事。千鹤遨炽矛盾地想道。这种人真有救治的必要吗?

“这里有五百万美金!”唐光身边的小弟罗白说道,接著不客气地吐了一口槟榔汁在地上。“只要你动刀救我们大哥,这些钱就是你的!”

台湾黑道截然不同。他们满满脸肮脏、浑身巡遢,毫无水准可,言与器宇轩昂、衣装笔挺、容光焕发的千鹤遨炽有著天壤之别。

千鹤遨炽的只手甚至干净得不染尘埃。

他面无表情,神色灰暗、凛然,但那气焰却炙人、狂妄不羁。

他冷漠地瞪了罗白一眼,就己经让罗白备受惊吓,罗白赶紧低下头,那臭屁的样子己不复见。

通常,遨炽懒得再瞧金钱一眼,这回他竟然蹲子,用他一只厚实的手掌,触碰那一叠美金,嘲弄道:“一辆宾士车的后车厢只能装下五百万台币,幸好这是美金,否则我真不知如何载回家。”

他伸手抓了一把钞票──大约有十万美金,随意地塞进自己的口袋里,面对那些台湾弟兄的奇异目光,他玩味地说道:“这把钱是给我女儿的。”

真不愧是千鹤遨炽,在这节骨眼上,竟还开得起玩笑,他根本没有女儿,但现场的仁兄们又有谁知道?

看著千鹤家三公子的脸,众人不禁啧啧称奇,遨炽脸上散发出的父爱光芒,真实得让人动容,但同情心也油然而生,因为他们最终得杀死千鹤遨炽。

遨炽目光一敛,起身理理衣服,脸上是前所未有的正经。

“开始吧!”他说道。

在手术室内,手术灯刺眼地照射,室内一片岑寂,消毒水味道四溢,险了唐光,室内只有白色的被单、衣服和墙壁,遨炽身上也是纯白的医袍,像极了送终的颜色。

就如同遨炽最终的命运。

***

手术结束。

清洗满手鲜血的遨炽,竟莫名地涌生一股落寞,这是他行医多年来,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面无表情地理理衣服,检视他干净无比的容貌和未沾血迹的白衣,之后,他简明地布:“等麻药退去,唐大爷就没事了。”

随后,他一手拿起重达十公斤、装满钞票的箱子,另一手则是他从不离身的手术箱,头也不回的离去。

***

然而,这绝对不是他能预料的。

在荒山野地里,他陷入了别人的阴谋里,当他发现时,一切己经太晚,他们要杀了他,为的是要毁灭他曾经救了黑道大哥唐光的证据。

遨炽拚命地向前跑,护照从他的身上滑落,皮夹也掉了,从身旁钻出数不清的人影对他拳打脚踢,毫不留情。

“杀了他!老大交代的。”

“绝对不能留他活口!”叫嚣声不断响起。

“杀了他!”

遨炽用尽全身的力量拚死抵抗。钱箱被夺走了,即使他闪过无数刀锋,但仍受了伤,血花溅染在他雪白的大衣上,他的体力正在逐渐地耗弱中。

但他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手术箱,他紧紧握著它──那等于是他的生命。

在最后关头,他的求生本能完全被激发出来──那种绝不受死的决心,直到他的后脑勺被狠狠地重敲一击。

他几乎昏厥,他的眼前一片黑暗,但是他的腿仍自有意识地向前冲。终于,他发觉某处有亮光,他朝那里奔去,冲过一面残破不堪、满目疮痍的半倒围墙,躲在黑漆漆的树丛下,透过破旧的窗棂,在微弱小灯照射下,“她”目光呆滞地望著他。

千鹤遨炽和她四目相望,他的眼神中充满乞求,乞求她不要出声,而她则如他所愿地静默,直到那群人的脚步声杂沓而过。

待声音远去,阵阵强烈的痛楚攫获他,千鹤遨炽再也撑不下去,昏倒在一丛猪笼草上面……

***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不知怎么……”

每天,她都唱著这首歌,骑著脚踏车往山顶冲,这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因为周围全是坟墓。

如果不唱砍壮胆,绰蜻肯定会吓掉半条命。为了省钱,她不但连摩托车都不买,还选择住在谣传中的鬼屋里。

传说有个老兵在这里上吊自杀,此后多年,屋子便空置著,直到绰蜻逃家。她无处可去,只好住在这里。

她不怕鬼,因为她总觉得人比鬼还可怕,人会有失去人性的时候,但鬼却不会。因此与其住在公寓里,不如独居。

绰蜻好不容易到家了,褪去便宜的黄色雨衣,她几乎袒胸露背,活月兑月兑是槟榔西施的打扮,浓妆艳抹的脸,看来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老上几倍,但她是故意的。

她今年只有十七岁,可是却在风花雪月的场所里打滚了好几年。

近乎嫌恶地摘下那头橘色的假发,露出短俏可爱的发型,她才满意地笑开来,只有回到自己的家时,她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

这屋子虽随时会圮倒,却是她唯一可以安身之地,也只有这里才能让她感到安详,因为不会有人来此伤害她。每当走进已无大门的门槛,温暖的感觉立即涌上,因为大家都出现欢迎她的归来。

猫咪“小可”跳上她的一肩,小白鼠“小欢”在她的脚底下跑来跑去,狗儿“小泥”欢喜地对她吠叫。她笑嘻嘻地进入家门,映入眼帘的则是痴呆的小怜,她是个重度智障儿,对任何事都毫无感觉,甚至只有三岁小孩的语言能力,她与绰蜻交谈都是比手画脚、支支吾吾的,她的眼睛总是茫然无神。

绰蜻走进屋檐下,月兑去鞋子。这是一栋古老的日本建筑,虽经过修补,还是摇摇欲坠,但望著自己一手建立的家她仍心满意足。

她拉开门把,屋内没有家具,除了地板、木桌、大床之外,还有一大堆书。虽然没钱买家具,但是她成功地用布料来营造另一种气氛;虽然没钱买装饰品,但是她从不忘买书,即使她根本看不懂那些深奥的书上写些甚么,但她就是喜欢买书,尤其是一个名医所写的书。

在燥热的天气里,她使用五O年代的电风扇来散热。

白天住在屋里的人只有小怜。平常,她无神的眼珠子总会对绰蜻流露著平和,但此时此刻,她的眼睛里却写著不曾有过的惶恐。

她似乎要表达甚么,却又无能为力,只是拉著绰蜻的手往窗外看。

窗外的花园一片黑漆漆,除了萤火虫一闪一闪的亮光外,只有仲夏夜里的虫鸣声。绰蜻仔细一看,在那一丛黑漆漆的猪笼草里,似乎有一只手。

泥土里的一只手?

她尖叫出声。过了好久,她才鼓足了勇气,踮著脚尖向花圃走去。

拿著一根粗棍子以防万一,她警戒地蹑手蹑脚靠过去,双脚踩著猪笼草,离那只手只有咫尺之遥时,她低下头准备一窥究竟。

“啊!”她大叫一声,因为那只手突然抓住她的脚踝。“鬼!有鬼……”她拚命地叫,脚拚命地踹,惊魂未定中,却发现那只手是如此有力,仿佛期待著她的垂怜。

“救我,救我……”他奄奄一息地申吟道。“救我……”

绰蜻回过神来,赶紧蹲子,定眼细瞧。

他大概快死了吧!他的后脑不断渗出血水,在喃喃地呓语时,他的嘴唇发白、浑身颤抖。

他为甚么会出现在她家的花圃里?虽然她最看不起男人,但那句“救我”,让她的正义感油然而生,绰蜻知道自己不能见死不救,流浪的动物或无家可归的智障女小怜她都能收留了,更遑论眼前几乎毙命的陌生男人。

她拉著小怜帮她忙,两个瘦弱无力的女孩努力地将这壮硕的男子拖进门。

经过一番折腾,她发现他几乎是倒在血泊中,而他的左手握得死紧的箱子是甚么?

她努力掰开他的手,打开箱子后顿时惊呼,里面全是开刀的器具。

他是医生?

她没时间想太多,手术箱正好派上用场,她将他后脑的血渍清干净再上药,花了不少工夫,幸好都是皮肉伤。

在绰蜻的“巧手”下,他的伤口被包扎得很好,简直媲美医护人员专业的技术,或者是因为她曾经希望能成为一位济世救人的医生。

除了注意到他的伤势,她更注意到他的容貌,和不属于她这阶级该有的气势。他浑身散发著不凡的气息,他应该来自不寻常的家庭,或有著非比寻常的背景。

绰蜻自忖,这是否代表救了他,她就可以讨些“救命之恩”,发点横财?她干笑,觉得自己的心眼真坏!

在晕黄的灯光下,她望著躺在地板上的男子,微鬈的黑发、薄而性感的唇和古铜色的肌肤,加上宽阔的胸膛、结实的肌肉,绝对是个美男子。

她工作的地点不乏男人,所以她对男人毫不陌生,更谈不上惧怕,但如此靠近他,她却开始莫名其妙地脸红心跳。

她搞不懂自己,她根本不认识他啊!望著他斯文的脸庞,她竟开始发呆了……

***

早上她被一阵天崩地裂般的声响吓得眼皮直跳。

她杏眼圆睁,耀眼的阳光告诉她已经快正午了,天!她竟然睡得这么晚?这也难怪,因为她的生活一向日夜颠倒。不过为了怹,她今天是该早起。然而也并没有,因此她还没回过神,便得面对眼前正失控咆哮的男人。

“这里是哪里?发生了甚么事?我是谁?我究竟是谁?”他的脑瓜一片空白,错愕地望著她。

“你是谁?”他沙哑地问,庞大身躯靠近她,她见状往后倒。“你是谁?”他逼迫地问,下一秒,她已经倒在地上,他的身躯完全贴住她。

他面色惨白,但是绰蜻也好不到哪里去,她被他那野兽似的模样吓得半死。

“先镇定下来!”她尖叫道。

他失神地望著她。

“你……”她口吃道。“甚么都不记得了?”

他该记得甚么?他自忖,渐渐松开了她。

绰蜻眼见他一副茫然的模样,不禁叹了一口气。接著,她只花了三十秒的时间,便把捡回他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为甚么会出现在我家的花圃里呢?”她反问他。

他没有回答。

“想一想啊!”她跟著紧张起来。你千万别说你甚么都不知道喔!”

但他还是一脸迷惘。

“上帝!喔──”她比他更想哭,她要的可不是这种“下潮。她根本不想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男子,这与她当时想藉他发一笔小横财的念头可差远了!这下可好,没捞著好处,却惹了一个大麻烦。

“天啊!你该不会得了失忆症吧?”她惊叫道。

失忆症?他被这字眼震得无法自已,有可能吗?但他真的记不起他叫甚么名字。

“这种小说剧情怎会发生在我身上?”绰蜻欲哭无泪地自问。

无可奈何之下,她决定狠下心来。因为她恨男人,当然更不可能收留男人。

“我给你一天好疗伤、好好回想你的过去。”她把手术箱放在他身边。“当你昏迷时,你抱著它不放,希望这对你恢复记忆有些帮助。此地是不留外人的,我己经破例救了你,现在,我绝不可能把你留下来。”

她望著他,他的目光仍是呆滞的,跟小怜没两样。但他有不同于一般人的高贵气质。

然后他将那件像医袍的白色衣服月兑了下来,拿在眼前细瞧,似乎很努力地在回想……

他就这样陷入冥想中,对外面的世界置若罔闻,连眼前的“救命恩人”也视而不见。

绰蜻皱眉,她觉得他的举止怪异,不过她可没时间搭理他,毕竟赚钱第一,有足够的钱,才能发展她理想的未来。

于是她再度倒下、蒙头大睡。她并不担心小怜,她会照顾自己,在绰蜻的“训练”下,她会做简单的家事,甚至会拿食物喂流浪狗和猫。

中午时,小怜做好饭菜,竟然不忘拿一份给千鹤遨炽。

千鹤遨炽却对她有印象,在闭上眼的刹那间,他知道他们四目交接过,他端详她,除了确定她智障外,也发现她隆起的肚子,她是孕妇?而且一副快临盆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他失魂地注视著那个睡得香甜的女孩,不仅因为她是个陌生人,这里对他也是完全陌生的,虽然鸟语花香,但对他而言,这里连空气都飘著陌生的味道。但是,他的目光就是移不开她。

他来自哪里?昨天以前,究竟发生了甚么事?他用尽全身力气思索,无奈却是一片空白,他阴郁著一张脸,一一探索身边的物品:手术箱、沾满鲜血的外套,还有……一个心型的坠炼。打开坠盒,发现上面刻著「思兰”二字。

“思兰”是他的甚么人?

他还有哪些东西?他模模口袋,竟模出一大把钞票,他为甚么会有那么多美金?他理不出任何头绪。

他该怎么办?他该何去何从?

***

夕阳下山之后,很快地夜临大地,她终于起床了。

她睡意蒙眬地起身,当他是隐形人似的开始梳妆打扮,泡过热水澡后,她坐在老旧的镜子和破烂的书桌前开始浓妆艳抹,把自己画成一张大花脸,就像个老气的欧巴桑。

接著换上半透明的小背心,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她的胸脯和俏臀若隐若现,套上一双高约五公分的高跟鞋后,再将橘色假发戴上去。

遨炽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瞧著。

变身后的她与真面目相差甚远,原本纯真的脸变得妖艳,看似清纯的大眼消失了,换成有如魔女般的勾魂眼,而她凹凸有致的身躯绝对能迷死男人。

她站起身时,遨炽不由自主地问道:“你……要出门?”

“是的。”绰蜻趾高气昂地说道。“我要去上班。”

“上班?”遨炽浓眉蹙起。“你做甚么……”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工作可耻,所以便毫不迟疑地月兑口道:“我是妓女。”

妓女?遨炽瞪大了眼睛,无法置信她竟如此直截了当的回答,难道她毫无羞耻心?

“有甚么好大惊小怪?”她轻嗤一声,以更嘲弄的语气说。“你没有嫖过妓吗?少来了!别装高尚,男人都是一个样!你们不能没有女人,而我只是在满足每个男人。”

他不发一语,似在传达无言的抗议,表示自己与她印象中的男人不同,这让她的尊严有种被踩在脚底下的感觉,也让她心中生起一把无名火。

“你想起你的过去了吗?”她冷漠地问道。

遨炽目光一闪,别过头,望著窗外的猪笼草,微微摇头。

“喔!”她拉长尾音,声调里没有一丝同情。“真可怜,但是,没办法,我不能留下你,希望明早我回来时,你己经离开了!”她坦白要求道。

他倏地回过头,那愤怒的神情让她噤若寒蝉。“你对一个丧失记忆的男人,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他终于被迫承认,他脑中的过去是一片空白。

“同情心?”说到这三个字,让她顿时勃然大怒。“如果我没有同情心,你早就死在我家院子里了!”她气急败坏地咆哮。“你有感激过我吗?你只是瞧不起我,因为我出卖rou体赚钱!”她的手指著他俊俏的脸。

她仰起头,即使因为他的高大身躯,让她的头必须抬高近九十度,才能直视他的眼睛,但她仍抬头挺胸地嚷道:“我同情你,谁来同情我?”

她的双眼闪闪发光,几乎和她的假发一样灿烂耀眼,此时他突然感到心头一阵莫名的抽痛。

她扭过头冷漠地说道:“你走吧!”

但他却出乎意外地拉住她的手,那一刻她的心仿佛被触动了。

“你为甚么要当妓女?”他简单地问。

她被他问得面红耳赤,不安地回首痛骂。“这关你甚么事?你管好自己就够了!你失去记忆,以后要怎么办?”她试图挣月兑他,无奈他的力量太大了,她感到手臂发疼,他若不是很有两下子,就是懂一些中医的针灸术,他刚好握住她手臂上的两个穴道,让她手臂发疼,继而酸痛。

但即使她痛得五官几乎扭成一团,他仍固执地命令:“回答我!”

“回答就回答!”她理直气壮地回道。“我需要钱!”

他松了手,转过脸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不相信,你不像那种人,而且你的手那么巧,你可以做很多事啊,像护士……”

护士?她闻言一阵心悸。

“谢谢你的褒奖!但你的眼跟你的脑袋一样瞎了、坏了!你看错我了!”她讽刺道,随即嘲弄自己。“我没那么好命可以做白衣天使,我只能出卖自己的rou体生存。”

心里的痛楚让她想逃避,她迅即走向门槛,但仍不忘心高气傲地对他下逐客令:“在我回来前,你要离开喔!”

接著她头也不回,扭动著婀娜多姿的身材离去,他看著那古老的脚踏车,和她身上便宜的雨衣,一股怜惜之情莫名地涌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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