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第一季 沉睡之城 天机·第一季·沉睡之城 第十章 南明武士(2)

作者 : 蔡骏

下午,一点四十分。

再回到旅行团的第一探险小组。

童建国握着一把手枪。

枪口对准那条巨大凶猛的狼狗,枪镗里躺着二十发子弹,保险已被拉开。

旁边的钱莫争睁大眼睛,这是把大口径军用手枪,射击火力异常凶猛,可近距离穿透美军防弹衣。

若不走运被它射中脑袋,半个人头都会被轰掉,何况是一条狼狗!

在这栋未完工的建筑四楼,两个人与一条狗对峙着,人的手里有枪弹,狗的嘴里有利齿。

但牙齿毕竟拼不过子弹。

狼狗似乎也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立即冲上去。它压低了上半身,把尾巴夹在股间,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呼声,嘴巴不时往上翻起,露出里面锋利的牙齿。

钱莫争嘴唇哆嗦着问:“它怎么不害怕呢?”

“别说话!让我集中注意力,它随时都会扑上来!”

就趁着童建国说话的瞬间,狼狗竟突然一跃而起——唯一的空子被它钻到,眼看就要扑到他们身上了。

两人的瞳孔立时放大,钱莫争想要大喊“开枪啊!”但大脑掌管语言的神经,还来不及给嘴巴传递指示。

砰!

枪声响起。

钱莫争只感觉眼前闪过一道火光,同时闻到一股火药的气味。随即他闭上眼睛,不忍心看那幕悲惨的景象。

枪声,致命的枪声,继续在空旷的街道和毛坯的楼房里回荡。

当他重新睁开眼睛,那条狼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童建国则站在原地,他手上的枪也不见了。

“狼狗呢?”

“我刚才并没有向它开枪,只是朝天鸣枪示警而已。”童建国嘴角微微一撇,“枪响后狼狗马上缩了回去,转身跑下了楼。”

钱莫争以往见过不少大场面,这次却真被吓倒了:“混蛋!我还以为它的脑袋被子弹打烂了呢。”

“刚才它之所以冲上来,是因为它不确定我手里的枪,到底是真家伙还是仿真枪?但它终究只是一条狼狗,任何动物都惧怕火器,只要枪声一响——哪怕再厉害的野兽,也会因天生的恐惧而逃跑。”

“算你有种!手枪呢?”

童建国从裤兜里把枪模出来说:“放在这里好像不太安全。”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想防我一手?”

“别乱想了。”

他将裤脚管撩起来,再把手枪放到小腿外侧,从包里拿出胶带绑上,这样就牢牢固定住了。当他把裤脚管放下来,只看到隐隐有块突起,但又有谁会注意别人的裤脚管呢?

钱莫争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这把枪是从哪里来的?”

“上午,那个山洞里的军火库。”

“果然是那里!”他已经猜到三分了,捏着拳头问,“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枪出来?”

“干嘛用‘偷’这个字?我们在这吃的每一顿食物,不都是‘偷’来的吗?”童建国靠在阳台栏杆上,叹了一口气,“哎,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多危险吗?那条狼狗只是许多危险中的一个,你没有看到屠男和导游小方是怎么死的吗?我们旅行团还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难道凭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护自己和她们吗?”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枪?”

“是,上午在山洞军火库里,有个箱子里全是手枪,弹匣里还装满了子弹。我特地挑了这把枪,还有几个弹匣的子弹,趁你们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钱莫争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说的对,我们那么多人是需要一把枪,比如刚才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也许我有许多种做法,让你们都难以理解,但我会给你们看到最好的结果。”

“不过,枪毕竟不是个好东西,旅行团里大多数人,都会对这把枪感到恐惧,何况还有个十五岁的孩子。万一让某些心术不正,或容易冲动的人拿到了,说不定就弄巧成拙,变成我们最大的祸害了。”

“所以请你为我保守秘密,不要把这把手枪的存在,告诉旅行团里任何一个人——包括叶萧!”

钱莫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说:“好吧,我保证不说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当然。”

“还不知道杨谋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们吧。”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查看下面的形势。果然,在街道对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赫然趴着呢。

“啊,它居然还没走!”

钱莫争也发现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警小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对面,只等他们两个人下楼,便会从背后突然袭击!

“它真比人还聪明。”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点起一根香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断闪烁,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过枪吧?”

钱莫争嘣出一句话,眼睛隐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国并不隐瞒,轻轻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这句话让彼此沉默了许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宛如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追问别人的过去,或许旅行团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秘密。

“枪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其实我很讨厌枪。”

“你也讨厌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握着扳机的手指僵硬了。我的子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对面那人的胸膛,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体里,眼前和脑子里血红血红的,以后连着一个月都做恶梦。”

童建国加快了吸烟速度,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战场,硝烟弥漫向钱莫争的双眼。

“你杀过许多人?”

“是的,但第二次杀人就再也没感觉了。不觉得自己是在杀人,更像是训练时打中靶心。那些飞溅起的鲜血,不过是靶子上的木屑,根本用不着眨眼睛。”

“当你感觉到自己是在杀人时,你还有忏悔的可能。但当你不感觉是在杀人时,那你就成为魔鬼了。”

钱莫争给他做了个总结性发言。

“也许——是吧!”童建国只能苦笑一声,用力丢掉将燃尽的烟头,火星在地上一闪就灭了,“那时候你杀一个人,就像扔个烟头似的简单——如果自己被别人杀掉,也是一样的感觉。”

“生命就像烟头?短暂而脆弱的火光。”

谈着谈着竟变成了哲学话题,钱莫争真想打自己一耳光,怎么和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起聊天呢?

他重新束起散乱的长发,紧张地走到阳台边,看看时间已经两点十分了。悄悄把头往外探了探,那条机敏狡猾的狼狗,依然在楼下守候着。

“该死的,我们被这条狗困住了!”

“不,人不会给狗困住的。”童建国拍了拍他的肩膀,皱着眉头说,“不知道玉灵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必须快点去找到他们。”

“可我们现在自身难保的状态,而且就算能逃出去,也不知那三个人跑哪儿去了,说不定他们也在寻找我们呢。”

“冲出去再说吧!”

说罢童建国走到阳台上,先看了看楼下的狼狗一眼,又仔细扫视周围环境。下面是个十字路口,狼狗趴在对面转角处。在这栋未完工的楼下,有个自行车棚,透过阳台底下的缝隙,可以看见里面停着十几辆自行车,外面用铁栏杆隔着。

他回头对钱莫争说:“你想骑自行车吗?”

“什么意思?”

“跟我下去吧!”

童建国静静地走下四楼,每一步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知道楼下的狼狗正竖着耳朵,倾听着他们每一步动静。钱莫争也只得屏声静气,就这样踮着脚尖走到底楼,互相都不敢说话。

借着昏暗的光线,童建国向他使了个眼色,两人翻过底楼一扇窗户,跳出去正好是外面的自行车棚。

对面的狼狗立即狂吠起来,飞快地冲到自行车棚外,却被层层铁栏杆挡住了。它的爪子扑在栏杆上,由于身体过于巨大,难以从底下的缝隙钻进来,只得恶狠狠地嚎叫着。

十几辆自行车都蒙着厚厚的灰尘,童建国低头模了模车锁,居然一下子就打开了——果然是个偷车高手。

他连开了两辆自行车锁,轮胎里的气也算充足,便和钱莫争各骑一辆,冲出了自行车棚。

两人都憋足了力气,拼命蹬着脚下的踏板,风驰电掣地骑上马路。狼狗一下子措不及防,被他们远远甩在了后面。

但它并没有放弃,马上跟在后面追赶。钱莫争回头大惊失色,只得用尽浑身力气蹬车。但这辆车恐怕一年多没动过了,链条里都生了锈,积了许多灰,哐噹哐噹宛如八十年代的“老坦克”。

“抄小路!”

童建国的自行车技也着实了得,轻巧地转进旁边一条巷子。而钱莫争经常骑山地自行车,也能凑合着应付一下。两人紧握笼头,在小巷里七转八拐,经常月兑出狼狗的视线。虽然狗鼻子仍能捕捉到他们的方向,但不断减速转弯却非狼狗所长,它几次差点在弯角摔倒。

当他们以为要甩掉狼狗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一堵坚固的墙——原来这小巷是条死路!

机关算尽,却误了卿卿性命!

在这狭窄的幽深小巷里,两旁也没有其他路可逃。钱莫争绝望地回过头来,狼狗已及时杀到面前。

瞬间,空气凝固成冰块。

两辆自行车,两个男人,一条狼狗,六只眼睛,八条腿。

还有,一把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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