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主宰 第十二章

作者 ︰ 伊方

敦煌遠離海洋,這個被沙漠大面積覆蓋的城市,空氣干燥而冷冽,與潮濕和炎熱的台北完全不同,走出機場,任念南讓崔小兔一起做深呼吸,「現在有沒有覺得很慶幸?」

「嗯?」

「那些衣服帶了也是累贅,這邊的溫度至少比我們那邊低十度。」

「是啊,都只帶了短袖。」崔小兔打了個寒噤,「我現在就滿冷的。」

任念南將她攬到懷里,「走,我們去置辦行頭。」

人生地不熟,他們坐出租車到最近的購物中心。

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崔小兔感覺自己真像一只逃出了籠子的小兔子,心里沒有任何束縛,望著這廣闊的天和地,心情非常自由。

「任叔叔,我們先說好。」在進購物中心之前,崔小兔對任念南露出了可愛的笑容。

任念南模模她的腦袋,「說好什麼?」

崔小兔笑得更甜了,「我接下來要穿的衣服由任叔叔挑選,任叔叔的衣服就交給我來搭配,可以嗎?」

任念南看著她那雙如同黑曜石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轉,隱約感覺她又在打什麼壞主意了,只是他舍不得拒絕她,也想看看她能耍什麼花招,「成交。」

任念南和崔小兔先去了女裝部。

任念南的審美觀一直很好,何況他也不是第一次買衣服給崔小兔,算是駕輕就熟了,進門就選了好幾個款式,請專櫃小姐找了適合的尺寸,就趕崔小兔進去試衣服了。

還別說,他的眼光果然十分犀利,挑的每一件都像是為崔小兔量身訂做的,不同的款式、不同的風格,卻都不約而同地展現了崔小兔的迷人風姿。

崔小兔很喜歡,拎著大包小包,拉著任念南去了男裝部。

她純心搞怪,專挑那些顏色鮮艷或款式新潮的衣服給任念南。

任念南微微皺了皺眉,看她眼巴巴地瞅著他,邇是乖乖地走進了試衣間。

任念南長了一張冷淡的臉,又愛穿那些深沉的顏色,不僅顯得他更加冷漠,透出生人勿進的氣息,而且看起來就像是出社會多年的老人。

然而換上崔小兔挑選的衣服後,他整個人的氣質都不同了,臉還是那張臉,但被鮮亮的顏色一襯,顯得氣色非常好,漆黑的眼楮亮亮的、鼻子挺挺的、嘴唇紅紅的,皮膚光滑得找不到毛孔。

專櫃小姐看得眼都直了,「帥哥,你今年剛畢業吧?」

崔小兔在一旁笑得像只偷了腥的貓咪。

任念南走過去捏了捏她的鼻子,轉頭卻說︰「把我剛換下的衣服和這些都包起來。」

走進購物中心的時候,一個成熟穩重、一個青春活力,根本就是兩個世代的人。

走出購物中心的時候,一個俊秀英挺、一個嬌俏動人,倒是一對璧人。

瘋狂采購後,任念南和崔小兔找了一家飯店休息,要了一間雙人房。

前幾天剛發生了那樣的烏龍事件,崔小兔隱隱還是有點排斥住在一起,要是一不小心她又爬錯了床,他又恰好作了某種帶顏色的夢,然後然後……

可是任念南給出的理由非常充分,「現在賺錢不容易,這樣比較省,而且我們兩個人住在一起可以互相照應,你一個女孩子住一間,我怎麼能放心呢?要是你出了什麼事,我怎麼向你爸交代?」

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讓崔小兔無法拒絕。

兩人美美地睡了一覺,醒來時已經下午六點了,但天還很亮,那一枚紅蛋黃固執地掛在頭頂,不願意落下,不過陽光已經沒有他們剛下飛機時那麼刺眼了。

他們決定出去走走,敦煌是個小小的城鎮,街區也是四四方方的,不容易走丟,但任念南卻像怕會弄丟崔小兔一樣,一定要拉著她的手,崔小兔出門的時候已經跟自己發誓,什麼都要依著他,像這樣的小事就隨他了,可能真的因為傷心,所以會變得比較黏人?

話說以前他們兩個出門,如果崔小兔不主動抱住任念南的手臂,他一定會快她一步走在她的左前方,根本不會想要牽她的手,這樣想想,他偶爾傷心一下倒也十分可愛。

崔小兔偷偷地吐了吐舌頭,她有這樣的想法,好像有點小惡劣。

任念南的手很熱,比起其它男生來說略顯秀氣,十指修長,像是鋼琴師的手,崔小兔以前就常說他的手不去彈鋼琴太浪費了,而現在這只手卻與她十指交纏,又把她的手完全比下去了。

崔小兔正胡思亂想的時候,任念南突然開口,「小兔,好像有很多人在看我們。」

「是嗎?」崔小兔終于把注意力從交纏的雙手上移開,抬起頭來,正如他所說,路過的人總會忍不住多看他們兩個幾眼。

崔小兔嘟起嘴,「我們看起來很奇怪嗎?」

任念南伸手捏了捏她的嘴,然後不出意料地得到了一個白眼。

「應該是覺得我們好看吧,然後心里默默地羨慕,這一對真養眼,能走在一起真是天作之合之類的吧?」

「哪有,你明明比我老那麼多。」崔小兔看不慣任念南得意的樣子,下意識反駁道。

「是啊,不過也虧你幫我挑了這一身,讓我年輕了十歲,謝謝喔。」任念南突然彎下腰親了親她的額頭。

崔小兔反射性地閉上眼楮,逗得任念南低笑出聲,崔小兔臉上慢慢浮現一層粉色的紅暈,十分漂亮。

敦煌的小吃很多,任念南和崔小兔恰好是兩只吃貨,走進沙洲夜市的時候,就跟老鼠掉進了米缸一樣,交換了彼此的目光之後,迅速地開始了美食之旅。

為了能夠空出肚子享用更多美食,他們通常只點一份食物,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在陌生的街頭秀恩愛,即便如此,一條街走下來,崔小兔的肚子還是被撐得圓鼓鼓的,任念南故意模她的肚子,「你說,這個大小像是有幾個月了?」

崔小兔瞪了他一眼,也不反駁,只是巴巴地望著街口的酸梅湯,「任叔叔,我想喝這個。」

任念南挑眉,「你這個喝下去真要臨盆了。」

崔小兔伸出大姆指和食指比了個手勢,「我就喝一點點。」

「那剩下的呢?」

崔小兔笑得十分諂媚,那笑容大得臉部肌肉都要抽筋了。

任念南笑了,「好啦,依你,你喝一點點,剩下的我喝,呼,希望今天別拉肚子,明天可以有精力出去玩。」

在陌生的城市認識的唯有這一個人,可以依靠的也唯有這一個人。

兩人在台北時關系已經近到不能再近,但還是有各自忙碌的時候,而在這里,兩人必須二十四小時待在一起,連夢里夢到的都變成了對方,二十四小時無死角地滲透,這就是任念南采取的追求手段。

這樣的手段很容易引人反感,不過對象是崔小兔,倒是十分受用,她最喜歡的人就是任叔叔,光是看著他的俊臉研究他的表情,她都能打發一天的時間,現在好不容易能時時刻刻黏在一起,真是最好不過。

他們兩人租了一輛車,這樣可以更自由地安排行程。

崔小兔三年前就胡里胡涂地考到了駕照,但她在這方面特別膽小又容易緊張,除非任念南把車開到鄉下,找一條車流量稀少的路給她開,她才練一練車,平時卻從來不肯坐駕駛座。

然而敦煌絕對是馬路殺手的最佳訓練場,一望無際的戈壁,中間一條細長的公路筆直地隱沒于地平線,視野所及沒有車輛、沒有人,空曠得好像世界上只剩下他們兩個。

一開始任念南認命地當著專屬司機,但崔小兔望著這荒蕪的景色,瞬間就心癢難耐,逼他停車交出駕駛權。

任念南倒也一點都不擔心安全問題,這里就只有一條馬路,人跡罕至,甚至打了個瞌睡,只要手別亂動方向盤就沒辦法出事。

崔小兔得寸進尺,以前從來不敢開到時速六十公里,一下子飆到了上百公里,租來的車子性能不好,輕飄飄的,幾乎要飛起來了,又把她嚇得半死,慌張地松了油門。

任念南笑咪咪地望著她手忙腳亂的樣子,掏出單眼迅速地捕捉這樣可愛無比的畫面。

「別拍我,等我擺好姿勢。」崔小兔大聲抗議著,但任念南的快門按得更起勁了。

崔小兔嘟起嘴巴,索性把車子停在路邊,也拿出手機對著任念南狂拍,但他就是上鏡頭,三百六十度毫無死角,怎麼拍都好看到無以復加。

崔小兔不甘心,撲過去搔他癢,他當然不會坐以待斃,打開車門就跳了下去,跳進了那一片廣闊的天與地里,沒有任何遮蔽物,這里的風特別大,呼嘯著把衣服吹成了氣球,簡直要把人吹得飛起來。

崔小兔哈哈大笑,也打開車門走了下去,可一下車她就發現不對勁了,人家任念南是短發,風大也不會怎樣,可她一站在風中,立刻就成了群魔亂舞的造型,任念南拍得更起勁了。

崔小兔已經沒心情跟他計較了,在車里隔著玻璃窗和親眼目睹這樣的景致,是截然不同的心情,她微微眯起眼,用手擋住那囂張凶狠的風,近乎痴迷地望著寸草不生的戈壁,血液似乎都因為這樣壯麗的景色而沸騰起來。

任念南斂起玩笑的表情,舉起單眼,透過鏡頭看到他的小兔子不自覺地張開雙臂,任由那凶狠的風將自己席卷,這是屬于荒漠的洗禮。

 嚓,只一下,用他的心來拍攝,然後深深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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