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讀大學的時候,放假回家沒事學人泡酒吧,被那家伙情深款款的情歌所打動,懷著一顆為了愛情拋頭顱灑熱血的激情與憧憬,不顧家人親朋的極力反對,義無反顧地愛上他,後來還嫁給了他。
漸漸地,她發現這個男人除了在酒吧唱那些俗不可耐的情歌、喝酒、交朋友,什麼也不會。她本是那樣嬌女敕的一朵花,就這樣在這個婚姻中慢慢地枯萎了。那光潔女敕滑的肌膚、那苗條豐滿的身材、那甜美可愛的笑容,一去不返。而她卻不能對家人訴說這一切,除了玲玲,誰也不知道她的日子是用「熬」字來形容。有時她實在難受,睡不著的夜里,經常給崔玲玲打電話,訴說得多了,連她自己都不願意再說,只對崔玲玲說,你啥也不用問我啥也不想說,麻煩你把你那寶貝音響開著,放上次我留在你那的唱片我听听。听了一會,她就會說,嗯,好了,我睡覺去了。
崔玲玲就特不喜歡她性格里那過分的善良。女人嘛,善良是第一要素,可過分了就是怯弱了。你越是付出得多,他們就越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
而崔玲玲總不能直接勸她說,離了吧。自己離了,總不能也勸人家陪自己。離婚的女人這條路不好走,李嵐這麼粘糊的一個女人,能承受得了嗎?再說萬一以後有什麼不如意,埋怨起自己瞎出主意,那她崔玲玲擔當不起不說,還有可能從此喪失掉一個好姐妹好朋友。因此她對李嵐的生存狀態只能像魯迅先生對孔乙已一樣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又或者,這麼著,一年又一年,他們就真的能執子之手與子諧老了呢?到那時,人家苦盡甘來,她崔玲玲當初所有的偉大診斷和意見全沒意義了。
丁秀珍打電話來請他們一起到她家,她下廚給大家做飯。崔玲玲不想麻煩,也不想讓王進財打進她在這兒的生活圈子。
崔玲玲在一家挺高檔的飯館招待了李嵐和王進財。飯後,王進財在這飯館的旅業部住下,李嵐和崔玲玲一起回到宿舍,洗漱過後,躺在床上各自匯報自己的近況。
「奇怪,你的手機怎麼這樣安靜?以前我每次過來,晚上你的手機總響個不停。」李嵐說。
「我失蹤這麼久,手機也沒開過。這年頭,誰還會老記著一個離婚的30多歲的女人啊?他們找我不過是想消遣時間,盡管在他們眼里我還個有素質有魅力的女人。可要想消遣的話,這城市里,比我年輕有味的女人多的是。」崔玲玲說。
「也別這麼說,你看這王進財,這麼多年了,你一有事,他多盡心?說明這男人心里有你。結拜兄妹,你騙誰啊?」
「有我沒我,那是他的事。」
「哎,你心里就一點不為所動?」
「有什麼好動的?目前,我不考慮婚姻,只考慮戀愛,火火的熱熱的可又不想有結果的戀愛,燒它一把,然後又燒下一把。沒有踫到感覺的男人時,ok,我就閱讀、旅行、學瑜珈、學花道、茶道,想讓本小姐閨怨恨嫁,那可沒門!既然我嘗試過婚姻的沒勁和男人的善變,我又何必再給自己下個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