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相處僅僅短短的幾個禮拜,沒有什麼事情發生。
他叫付雨果,同學們稱他為「癩子」。他喜歡和人稱兄道弟,也很喜歡當女生的哥哥,當她們有困難時,他就挺身而出。
我的記憶中,他好像很喜歡唱歌。
我只記得僅僅的一次和他坐在一起,那是一次看電影,模模糊糊的印象。我和他都嚼著泡泡糖,他嘴里哼著歌,還主動上前和我說話。他好像問我喜歡什麼歌,我沒有回答。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他也離開了這個學校。听說也是違反了校紀校規。好像也是談戀愛。
一切都過去了,現在回憶起來,感覺他離我是那樣遙遠,也許我們沒有真心的聊過吧!
《二五》李鵬霸王似的他離開了這個學校之後又帶著金發以社會青年的身份來到了學校。
李鵬。自初一以來,可以說是無惡不作,危害班級。班主任找他談過無數次,他無數次依舊,n次進校長辦公室,x次記過。終于,他「被*無奈」,「傷心」地離開了他「心愛」的學校。
我記得,他還欠了我的一元錢,那是買礦泉水的錢。我要跑遍天涯海角去「追債」……嘻嘻,開個玩笑,同學也有二年了,那一元錢就送給他去「致富」吧!
雖然他在老師心中沒有什麼好的印象,但是他始終是我的同學。只望他過得好。小鵬,我,祝福你。一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