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冥想了五個小時的伯莎因為滿心裝著秋收節的期待倉促結束例行魔法存儲,起了起身,閉眼感受一下魔力,還好,已經存儲到平時的七成,精神力也恢復的不錯。
不過這里是哪里啊?努力回想起她進城的事宜。
嗯…記得進城後迷迷糊糊快倒的時候聞到一股濃厚的酒香味。哦,想起來了!她沖到櫃台還把老板嚇了一跳,之後便隨意向老板要了間房精神恍惚倒了下去。
抬眼看了眼太陽,伯莎立馬沖出房間,沒時間了,秋收節要結束了。
薩爾維城局域分內、外兩城。外城住的都是平民,內城才是從東門進入之人入住之地。一旦平民想要進入內城都必須要經過外城廣場。
出了住房,伯莎確認了她隨意找的果然不是旅店,而是酒館。而且位置正好處在內城城門前,是人流量最多的地方。今天正好又正好是秋收節,進內城之人更是數不勝數。
拔腳隨人潮向內城前去,一入內城,映入眼簾的便是上千坪大的廣場,這才發現內、外兩城原來只有一牆之隔,兩大廣場也相對映。
內城廣場中心一個直徑八米的噴泉,在溫暖陽光的照耀下顯得流光溢彩,分外漂亮。隨處可見售賣商品的流動商販、流浪藝團、吟游詩人,吸引了不少游人駐足,藝團的大帳篷前更是人滿為患。不過,當伯莎到達的時候只趕到一部戲的尾巴,沒看到頭沒意思也看不明白,在戲蓬子里站了一會兒就無聊的出來了。
望眼周圍的人流,明明已經傍晚,依然沒有減少的趨勢。不再去其他藝團里觀看,伯莎興致勃勃的游走于流動商販中淘起寶來。
飾品永遠是女子的最愛,對她也不例外。模了模頭上精致的發簪,又看了看手上簡單典雅的頭飾,猶豫不決。發簪整理頭發簡單輕便輕松,這個頭飾又是她最喜歡的造型,到底選擇哪個好呢?
趁著節日準備大撈一筆的老板見金主上門,搓起手,一副狼外婆樣子上前推銷起手上的商品,「小姐真有眼光,這兩個可是我這里最熱賣的飾品了,您看看這簪子,多華麗精致……」
老板的長篇介紹伯莎一句沒听,依舊做著自己的選擇,過了一會,想了想,決定先听听價錢方面,伯莎打斷老板的長篇推銷,指了指手上的發簪,「這個多少錢?」
「兩個金幣,」突然被打斷,老板被自己口水嗆了一下,止住咳嗽,伸出二個指頭,比出個手勢。回答完又拿起伯莎放下的發簪,諂媚繼續推銷,「而且這個只要一百五十個個銀幣,看您那麼喜歡,這樣吧,兩個如果您都買的話,我就吃虧點,算您便宜點,」說著又堅起三根指頭,比出個ok的姿勢加強說服力。「三個金幣怎樣,便宜吧。」
真的把她當肥羊宰了,三個金幣?!夸他說的出口,三個金幣可是相當于這個第二大經濟之城普通百姓一個月的生活用度。听完價錢,伯莎放下飾品二話不說立馬走人。
「小姐,別走啊,價錢我們好商量……」肥羊離去,老板著急地欲挽留住客源。
老板起身的阻攔,伯莎沒有理會。無意中回頭一瞥,視線頓被定住。改變主意,踱回到攤販地點,拿起因老板步開而露出外面的一疊紗,壓下心中的興奮,表現漠不關心的無謂態度問。
「這個又怎麼賣?」如果她沒看錯的話,這可是由千金難求的天蠶絲織成。
看到所問之物,老板的表情有些扭捏,瞬間又打出他的精打算盤「這個嘛,其實我也不知道價格,這是我撿到的。不過如果您想要的話,我可以把它當做贈品賣與您,如何?」
當初撿到時擺了幾年也乏人問津,沒想到今天有人看上,如果能因為它多賣幾個物品,那值了。心中打著小啾啾的商人做出了讓他日後後悔莫及的虧本買賣。
隨便挑出幾個攤上的精品,為免商販懷疑,又特意討價還價一番,最後伯莎勝利的以四個金幣價格心滿意足地拿到四個飾品和最想要的紗巾興奮離開。
開心的又逛了會其他商鋪小販處,抱著滿滿的戰利品出了店門。走到人流稀少處的小巷,左看看,右瞅瞅,為防露出實力,確定沒人的伯莎瞬間閃進黑暗里把東西裝入個人儲物空間。
沒有繁重的商品,伯莎一身輕的回到廣場。本來就沒有進過食的胃此刻發出聲響,提醒她別虧待了它。
*
薩爾維城最豪華的薩爾餐廳內,二樓窗邊的餐桌一隅。
一切看在眼里,從那個長相平凡女人一出現在這廣場就吸引住身邊人的注意,停止了一直不間斷的嘮叨,原先還好奇是什麼人解救了他,但觀察一會。很平凡,沒有任何特別之處。沒想到從未對女人感過興趣的王弟居然會有在意某個女人的一天,太難得了!
「你喜歡那種女人?」拿著酒杯,看了眼窗外朝這方向前行的伯莎,拍拍身邊人的肩膀開口。調侃句,「她向這邊來了呢…」
身邊人瞅了他一眼,懶的理會,繼續他的關注。
絲毫不在意他的反應,男子繼續尋找著讓他王弟感興趣的點。但這樣的安靜沒有持續幾分鐘,他再發出磁性的聲音。
「她想向哪里去,剛剛不是還朝這邊來的麼?」對于外面女人的轉向很不滿,他還期待著看到她和王弟相遇呢,怎麼說轉向就轉向了。
他的問題依舊無人應答,因為他同王兄一樣不明白。不過剛才因為兩人距離縮短的緊張確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絲絲失落。
窗外,伯莎原本想好好犒勞一天未好好進食的胃,特地選擇那個面積最大,而且裝飾最豪華的大餐廳而去的。
但一陣優美樂聲傳進耳里讓她打消了原先的計劃,隨意在路邊攤買了大量小吃,邊走邊吃尋找著樂音的源泉。嘴里塞滿食物,在手中只剩下幾支肉串的時候終于來到了人潮水最擁擠地方——歌謠發源地。
不顯露實力的情況下,站在後頭的伯莎扒開人群,試著向前擠了擠,可惜卡在中間,不上不下的位置就再也前進不了。混在人潮中,各人身體散發的體味讓她一陣呼吸困難,更不要說有那心听音樂。
腦筋迅速轉動,一抹奸笑隨即在嘴角形成。在他人不察覺的之時,偷偷地從儲物空間中拿出一個在土匪窩順來的錢袋扔到自己身後地上,指著後方錢袋向著前頭大聲高嚷︰「那是誰的錢袋,誰掉了錢袋?」
安靜的人群中突兀地響起一個聲音,音量之大,導致回頭率百之百,听其內容後,群眾個個急驚色的順著伯莎指的後方而去。
果然金錢的魅力就是大啊。
「這錢袋怎麼裝的是石頭?」某個好不容易爭到錢袋的某人打開後立刻叫嚷。
上當了!沒有搶到錢袋的人听到這句話立刻把頭轉向伯莎剛站的原地,只是那地方哪還有人啊,快速在人群中搜索,在觀眾最前面看到此人。
人們的眼神太鋒利,嚴重影響到伯莎的欣賞,實在無法做到忽視的她轉過身,無辜地反駁。
「看我干什麼,我看到之後還沒有靠近就被你們擠到這里來了,我怎麼會知道。」心理卻在暗暗鄙視,誰會把錢幣給你們啊,白痴!
人群听到她這麼說回想下確實確有其事,而且她口中的‘擠出去’一詞讓失去前邊位置的听者汗顏發窘,也讓其他人無話可說。此話無人再爭議,眾人又回歸听者狀態。
伯莎發現從她叫丟錢開始這位身穿黑色斗蓬遮掩住樣貌的吟游詩人就沒有停止過彈奏,甚至連一絲關注都沒投過,音樂中一絲的波動都沒有。
不愧是樂曲的演奏者,夠敬業,夠專注。
他的音樂真好听啊,尤其是這首一听就是在贊揚神的曲子!(她听過那首曲子,以前老師教過。)
吟游詩人,是歷史的傳播者也是樂曲的先驅者。他們用著大陸上獨有的樂器獨奏,創建好的樂曲同時也傳播著新訊息。
幾曲完畢,去掉主題,伯莎很想大聲叫好。可是她從小就是無神論者,听了這麼多贊美神的曲調,心里多少產生了些抵觸情緒。為表達她對演奏者的敬意同觀眾隨便拍拍手,不過對與這位演奏者的演奏伯莎還是非常喜歡、贊賞的。
音樂能反應出一個人的心靈,從樂曲中一下子就能听出這個奏者是個很溫柔的人,伯莎產生了非要跟她好好結識結識,共同討論音樂的念頭。
天已黑,表演完的吟游詩人拿著手中的六弦琴對著廣場的噴泉擦試邊調整,有些觀眾已經離去,還有一些觀眾駐足叫安可,任性地希望他再奏一曲才肯離去。可吟游詩人依舊做著自己的事情,仿佛一切與他無關似的,完全無視。
廣場上人影稀落,觀眾已經無幾,伯莎抬腳走上前去,下意識的行個貴族禮,「您好!我叫伯莎•布…溫,很高興認識你!」結交朋友需要真誠,伯水莎差點月兌口她真實姓氏,可是好像無法做到呢,因為她的真姓還是不能說出口。
同她預想一般,呤游詩人依舊做著自己的事情,對于她的介紹沒有一絲搭理之意。
撇下嘴,對與他的反應沒有介意,因為在她明白有實力的人難免傲氣,這純屬正常。
「剛才您那首贊美生命之神的曲子真的很好听,沒想到您那麼喜歡生命之神。」從幾首贊美神的曲目中就屬生命之神方面的演奏最富感情了,對于這一點,伯莎滿不解的。
按理說,人們大多數應該偏向贊美光明之神的,怎麼他好像對生命之神情有獨鐘?!這多少有些怪異。生命之神只是神殿和精靈族兩大勢力的信仰,難道他是神殿的人?!還是她多想?他單單只是一個普通的吟游者,沒有什麼其他特別含義。
听到此話,吟游詩人停止了樂器保養,無聲抬眼望向伯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