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了,就這個就足夠了,我們走吧。」
她倒是很滿足。
路上的行人漸漸少了,路燈把兩個人的影子拉的好長,走一會兒又會變得好短。夏靜初要去踩他的影子,卻被北宮凌墨搶先一步踩到了她的影子。
兩個人嘻嘻鬧鬧的來到了夏靜初的住處。
北宮凌墨每次來這里都是夏靜初給他洗好水果端到她的面前,今天,他想親自給她削隻果皮。
夏靜初今天還有別的事情做呢,她打開書桌上的台燈,找來一張書信紙,拿起筆準備寫東西。
剛寫了兩句,她就用一只胳膊支撐著頭,歪著腦袋哭。
北宮凌墨把削好皮的隻果端到她的書房里。
他冷不丁的來到她的身邊,「嗨!」
她被驚了一下。
沒好氣的看著他。
「干嘛?這麼害怕,做虧心事啊?」
北宮凌墨又歪頭一看,夏靜初哭了。
他又問「你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沒有啊,我在寫信。」
切,夏靜初這小丫頭片子,一會兒功夫,哭了兩場了,北宮凌墨心想,如果把她推薦去演悲情戲,她肯定會過關,哭的功力可不容小覷。
「寫信?會哭成這樣?」北宮凌墨想不明白,有什麼傷心事也不至于這樣啊。
夏靜初停止了哭泣。
「我是替小時候鄰居家的孟爺爺的兒子寫信。」她解釋說。
今天北宮凌墨突然問她小時候的事,她才想起要寫信的事情。
北宮凌墨詫異。
他問,「孟爺爺的兒子他不會寫字?所以,你才幫他寫信給他父親。」
早就九年義務教育了,怎麼還有人不識字呢?
「沒有,孟爺爺的兒子,他已經去世好多年了。」
北宮凌墨沒有想到。
「啊?已經去世了?怎麼會這樣?」
夏靜初開始給他講述這段她不曾給任何人提起的故事。
「孟爺爺就一個兒子,他叫孟迪,孟迪叔叔早年為了給家里人掙錢,他隨著出國的潮流,到國外打工,他為了多掙錢,一個人干了兩份工作。」
哦,大致的情況是這樣啊。
「然後呢?」
北宮凌墨想听听故事的走向。
「因為力不從心,他把自己的身體都累垮了,他是非法拘留,在國外得不到完善的醫療照顧。所以客死他鄉了。」
北宮凌墨有點兒不明白。
「我想問的是,他人都已經不在了,你為什麼還要帶他寫信?」
「那時候,我還上高中,街坊鄰里怕孟爺爺受不了這個打擊,就沒有敢告訴他,這麼多年來,一直對他隱瞞實情,所以,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仿照孟迪叔叔的口氣,給他父親寫信保平安。」
北宮凌墨曾經听夏靜初說過孟爺爺這個人。可是
「孟爺爺神志不清,現在你還做這種事情,他也看不懂。他能理解里面的意思嗎?」
夏靜初沉思了一下,多他說︰‘孟爺爺的病雖然是老年痴呆,但是他也有清醒的時候,只要他處于清醒的時候,一看到那些兒子給他寫的信,他就很開心,他就有盼頭。」
北宮凌墨明白了。
他看著夏靜初的臉上掛滿了淚水和鼻涕,提醒她說︰「哦,你趕快拿紙巾把你的臉擦一下吧,寫一封信而已,有必要哭的這麼傷心嗎?」
夏靜初急了。
「你有父母,你不知道父親對兒子的思念到底是什麼樣的,你也不懂,沒有父母的小孩,對父母的思念又是多麼的痛苦。」
說著說著,她又哭了。
她之所以做這件事情,而且一直堅持這麼多年,是因為,她理解家人對一個孤苦伶仃的人意味著什麼。如果可以讓孟爺爺得到一點安慰或者留一個念想給他,夏靜初都覺得這件事是值得的。
「哎,不管怎麼說,都為難你了。」
夏靜初並沒有覺得這有多為難。
「這有什麼可為難的呀?」她不屑的說。
北宮凌墨問她,「你不覺得假希望比沒希望更殘忍嗎?」
「你是沒有看到孟爺爺看到信的時候,那種幸福的表情。他的眼楮花了,讓別人給他代讀,總是一遍一遍的找人給他讀啊讀啊,他都沒覺得厭倦,而是樂此不疲。」
是啊,他又不是親歷者,北宮凌墨是不懂得這些的。
她又說︰「你是沒有看到這樣的情景,你如果看到了,你就不會這麼說了。你知道這叫什麼嗎?這叫善意的謊言。「
北宮凌墨重復著他的那句「善意的謊言。」
他像是自言自語的說︰「善意的謊言,也還是謊言,而誠實呢,本身就是一種善。康德曾經說過」
夏靜初有點兒不耐煩了,跟這樣的人溝通確實有點兒困難,怪不得別人總是說他冷血呢。
「哎呀,你不要拿大道理來唬我了,難道你沒有說過善意的謊言嗎?
北宮凌墨頓了一下。
他的表情有一點不自在,艱難的說︰「是的,我承認,我說過。」
還記得那是胡雙玉的父親遭遇不測的那年,看著悲痛欲絕的胡雙玉,他很想安慰她,他也很想用他男子漢的氣概去影響她幫助她。
于是那天,他把淚流滿面的胡雙玉攬在懷里,對她說︰「別怕,我會好好照顧你的,我會好好照顧你和阿姨的,我發誓我要娶你。」
他輕率的說出這句話,只是想向胡雙玉證明自己真的想用心幫他渡過難關,在他不知道什麼是愛的年紀,他就為自己定下了山盟海誓。
現在想來,的確太魯莽了。
照顧胡雙玉和她的家人,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為什麼會信誓旦旦的在她面前發誓呢。
還把自己的未來都交給她,那時候說這句話的時候,他不是真的想把胡雙玉娶回家。
而他不知道的是,若干年後,正因為這個善意的謊言,他背負了這麼多年的情感債。
同時,把胡雙玉也傷害的遍體鱗傷。他真的不是故意的。所以當他听到夏靜初第一次說起善意的謊言這幾個字的時候,根本覺得這就是欺騙,人還是誠實一點更好,更可以成為善。
不過,他現在不再為這個事情跟夏靜初爭論了,她也許是對的,能讓孟爺爺在晚年這麼開心這麼幸福,不能不說,是書信的功勞。
「哎,不要聊這個了,我看看你的書信里到底都寫了什麼?」
他拿起紙張去念。還念出了聲音。
信的內容是這樣的︰
爸,我來到紐約已經五年了,每當樹葉落下的時候,我就在想,你那里是否和我這邊一樣,該進入寒冷的冬季了,你是否會照顧好自己。我不在你身邊的這麼多年,听鄰居說,你的身體還算可以,只是一日三餐總是吃的馬馬虎虎。
爸,你要好好保重你的身體,兒子現在正值事業的高峰期,所以一直沒有時間回去看你,等我忙完了這陣子,我一定回去
夏靜初把紙張拿回來不讓他看了。
這麼念听著多不好意思啊。
「好了好了別念了。」
北宮凌墨感慨道︰「夏靜初,這封信真是你寫的嗎?想不到你這個豬腦子還能寫出這麼聲情並茂的文字來啊。」
「這有什麼難寫的啊,只要心中裝滿愛,寫些聲情並茂的東西不是順手拈來的事嗎?」
北宮凌墨抿著嘴笑。
「你笑什麼,想嘲笑我盡管笑就好了,反正我也無所謂。」
夏靜初已經學的有點兒厚臉皮了,被北宮凌墨嘲笑幾乎是家常便飯,他還常常說自己是個笨豬,哎,其實自己也不笨,只是沒有他聰明罷了。
「我哪里是嘲笑,我真的不是在嘲笑你,我是在想,既然兒子這麼孝順,不如,也讓我加入你的書信事件當中,替他的兒子給他寄過去五百美元吧。」
啊?
夏靜初著實被嚇到了。
「你都說了,孟爺爺的兒子是在美國啊,所以,只有給美元了。」
夏靜初馬上說︰「不行不行,這也太多了吧?再說孟爺爺現在在敬老院呢?他哪花著這麼多錢呢。」
北宮凌墨的嘴角勾出一個婉轉的弧度。
「你信中不都說了嗎?他的兒子現在很忙,事業也蒸蒸日上,難道,給老爹五百美元算多嗎?再說,兒子不在身邊,老人身邊有些錢,他心里會更踏實一點。」
听著倒是有點兒道理。
「可是,就這樣又讓你破費這麼多?」
夏靜初不好意思的看著他。
「誰讓你這麼善良呢,我得像你看齊啊,幫助別人手留余香,不是嗎?你寫信給孟爺爺的時候,我想,你的內心也是快樂的,現在,我也一樣,你不可以阻止我的快樂。」
也是。
兩個人相視而笑。就這麼說定了。
「今天時間太晚,已經來不及了,明天我給你錢,你去換五百美元,給孟爺爺寄過去。」
夏靜初鄭重的點點頭。
跟夏靜初在一起,總能給北宮凌墨很多正能量,雖然,她只不過是一個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女孩。
但是,在他的眼里,她是獨一無二的,不喧鬧的,心中有愛的,他的生命,因為有了夏靜初的參與,而變得更加精彩和更有意義。
在這之前,沒有人可以影響到他,特別是身邊的女孩子,都是那麼愛錢如命,那麼浮躁那麼不安分守己,夏靜初就像一朵睡蓮,安靜的在一個角落里,你不走進她,很難發現她的美。
她的善良,她的純真,她內心的安靜和堅毅,讓他重新對人生有了新的認識和看法。
這夜,北宮凌墨沒有再回家。
即使和夏靜初待在這麼小的一個房間里,他依然覺得其樂融融,和夏靜初在一起,有一種家的溫馨。
躺在床上,他不想馬上入睡,他慢慢咀嚼著夏靜初給他帶來的幸福感。很久很久都在回味。
他更堅定了跟夏靜初走下去的決心。他要認真過好每一天,有夏靜初在身邊,即使太陽還是那個太陽,但是,他覺得每天都是嶄新的,都會跟平時不太一樣。
他要把日子過的有聲有色。
這天晚上,他們並沒有再激情四射,而是互相擁抱著感受彼此的溫暖。
後來,夏靜初困了,她轉過身背對著他,北宮凌墨換了一個曖昧的姿勢,胳膊環抱著她縴細的腰際,腿搭在她的兩腿之間,這種感覺,好像比男女之事,來的更加激情澎湃。
房間內充滿了性感的味道。
幸福是什麼?北宮凌墨覺得,幸福就是在一個不管華麗還是破舊的小屋里,和一個自己非常喜愛的女孩在一起,同患難共甘苦,簡單而迷人。
很晚了,他的腦子里依然憧憬著他和夏靜初未來的生活,他像一個剛剛初戀的小男生一樣,興奮的睡不著。
他甚至把未來的很多瑣碎的細節都想好了,書桌是什麼樣的,餐桌要什麼款式的,夏靜初的布女圭女圭放在哪里更合適,對了,他會買一個非常大的房子,為夏靜初的布女圭女圭單獨騰出一間房子,把她的布女圭女圭全部安置進去。
這樣,以後他們的孩子出世的時候,正好都不用再買女圭女圭了,媽媽喜歡的,孩子也應該會喜歡吧?
哎,看他的腦子都想到哪里去了,夏靜初現在還都是孩子,他想不出,如果有一天她當了媽媽會變成什麼樣子。
也許,會把孩子當成布女圭女圭一樣玩吧。
想到這,禁不住笑了。
也許會做一個很盡心的媽媽呢,都說女人有了孩子之後,會有很大的變化,況且,夏靜初那麼喜歡小孩,即使是現在,她只要能抽出時間,還是會去孤兒院陪伴孩子的。
她曾經在孤兒院待過,她知道那里的孩子比一般的孩子更渴望得到別人的關愛。
沒有那麼多熱心人的關愛,夏靜初也許不會讀完大學,所以,她的內心一直充滿感恩。
她也要像那些熱心人一樣,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早上7點鐘,她被夏靜初叫醒。
夏靜初推開門,露出她的半張臉,像跟北宮凌墨捉迷藏一樣,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看著他**的身子。
她輕柔的問他︰「你今天不去上班嗎?懶蟲,趕快起床了。」
他這才記起去看手表,然後打著哈欠走了出來。
雖然是深秋,他並沒有穿上衣,準備去廁所的時候看到客廳一旁的餐桌上已經擺滿了一頓豐盛的早餐。
說是豐盛,是相對于夏靜初平時的飲食習慣而言的。
他還沒有顧上戴眼鏡,想看的更清楚都做了些什麼,只好又把身子折回去,跑到餐桌前看了一番。
有蔥油餅,蒸雞蛋,還有鮮榨的果汁,牛女乃。還有做好的莎拉蔬果一盤。
雖然,蔥油餅稍微有點兒糊了的味道,不過只有一個蔥油餅糊了,其他的都還不錯。
這分明就是結婚伴侶的節奏,總之,他感覺很溫暖很溫暖。
雖然,她現在做職業女性還差了那麼一大截,不過,做家庭主婦,還是分分鐘的事。
他在愛的包圍中享用著愛人為他準備的早餐,這味道,雖然不如自己家的阿姨做的老道,不過,吃著怎麼那麼不一樣?為什麼感覺心情很好?
曾經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他被胡雙玉無微不至的照顧著,跟夏靜初對他的照顧沒什麼兩樣,可是,他總是沒有這種感覺,這種幸福的感覺。按理說,像胡雙玉那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千金小姐,能放段親力親為為他做一切事情,他應該感動才對。
如果說感激,他開始的時候是有過,但是那並沒有讓自己產生對她的愛。
退一萬步講,即使自己為夏靜初服務為她整天忙東忙西,他也心甘情願。
在北宮集團集團當秘書的這麼多天,倒霉的事情像趕集似的輪番像她轟炸,現在唯一讓她感覺快樂的事情是,北宮凌墨對她的關愛比之前越來越多了。
北宮素素今天要去相親,她已經答應了媽媽,所以不能食言,這次是最後一次,只好耐著性子按照媽媽的吩咐,今天晚上去約定的地點相親。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距離約會時間還有三刻鐘。為了嚇住對方男士,她必須全副武裝。
對于這次的造型,她昨天晚上就為自己設計好了,穿什麼衣服也全部準備齊活。
本來長得還算清秀,她先把眼線描畫的很粗很粗,像是一個泥鰍貼在眼楮下面,夸張到極致。
接著,又掏出今天上午剛剛買的一個廉價的血紅的口紅,嘴巴本來就大,又被她狠命的涂抹了一番,現在看起來跟舞台上的小丑沒什麼兩樣。
頭發,還有頭發,不能這麼有條理,得打毛了。
只見她拿起梳妝台上的梳子瞬間把柔順的長發變成了雞窩頭的造型。
不行不行,這樣還不夠嚇人不夠火爆,她得去買一夸張的頭發套。
咦?
她眼珠一轉,想起來了,上次公司里表演節目時,她曾經買過一個,那個可以,足夠出效果。
不過這樣看起來還是不夠味道,臉上好像還缺點什麼,不夠生機勃勃。
對,是腮紅。
她拿起腮紅朝自己臉上使勁的抹來抹去,一會兒,兩頰畫好了,看起來有點兒像猴子的呢。
北宮素素看看自己,簡直為自己的杰作連跌叫好。請牢記本站域名,屋?檐?下的拼音.後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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