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安全成長 第十一章

作者 ︰ 張振鵬

26.不要讓孩子炫耀自己的身份證

根據最新的《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友情提示這本書第一更新網站,百度請搜索+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並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根據這項規定,身份證的發放範圍被擴大了,一些未成年人也可以拿到屬于自己的身份證明了。而且,這還掀起了一股申請未成年人身份證的熱潮。但是,未成年人尤其是小孩子的自制能力不強,一些孩子也許會去炫耀自己的身份證,這很有可能就會給一些懷有不良企圖的人留有可趁之機。

威威才4歲的時候,媽媽就給他辦了一張身份證。威威很是驕傲,經常拿著身份證到幼兒園里去和外人炫耀,大家也都很羨慕他。

一天,威威一邊在幼兒園門口等媽媽來接他,一邊又開始和小朋友們炫耀他的身份證,正好其中一個小朋友的表哥來接這位小朋友回家。于是,表哥就對著那小朋友的耳朵嘀咕了幾句,然後那個小朋友就過來對威威說︰「你的身份證借我用一下好嗎?」威威想也沒想就大方地說︰「拿去用吧。」

這時候,老師剛好經過,看到了事情的經過。她連忙過來制止了威威,並從那個小朋友手里要回了身份證。她對威威說︰「身份證是屬于你自己的重要物品,可不能輕易借給別人,不然被壞人拿去做了壞事,可就不好了。」

這個故事就是個教訓,旨在提醒父母,如果給孩子辦理了身份證,就要及時告訴他,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只屬于自己的身份證明,以防止被不法之徒拿去做壞事。

危機應對

1.如非必要,父母不一定非要給孩子辦理身份證,完全可以等到他具有一定自理能力之後再為他辦理。

2.為孩子辦好的身份證,如果暫時用不到的話,父母可以替他保存好。

3.提醒孩子,身份證是證明自己身份的重要物品,不能隨便就拿出去向人炫耀。而且,身份證人人都會有,所以沒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地方。

4.將身份證的作用為孩子說明,讓他明白身份證都可以做哪些事情。這樣做的目的也是同時在告訴孩子,為什麼他的身份證不能隨便借給他人。

5.如果有人要借孩子的身份證,孩子一定要嚴詞拒絕。不能因為對方是好朋友或者是什麼比自己有權威的人,就遷就或屈服。要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的身份信息。

27.父母、孩子都不要露富

相信沒有人願意甘心過窮苦的日子,人人都向往富裕美好的生活。♀有的人看見別人的富裕生活生起的是羨慕,但有的人就會動起歪腦筋,有可能就會作出危害社會他人的事情。因此,這就是在提醒父母,無論家境是不是十分優越,都不要在外露富,尤其是更不能讓孩子也露富。這也是為了保證孩子和家庭的安全。

2008年新聞上曾經報道過這樣一條新聞︰

徐某在某幼兒園開車,由于買彩票欠下了投注站彩票錢,于是他決定要弄一筆大錢。經過一番觀察,他盯上了一個叫曉軍的孩子,他發現曉軍的姥姥經常到幼兒園接孩子,衣著服飾都很不錯,而且還時不時地就給幼兒園的老師買東西。而曉軍的媽媽也很漂亮,還經常開著寶馬車來幼兒園接孩子。

然後,徐某在幼兒園的通訊錄上查到曉軍姥姥的電話,接著就開始給她發短信,開始的幾條短信內容是要5萬元錢,給了以後會報答她,否則就殺她全家。見沒有回音,徐某就繼續發短信威脅︰「我知道你姑娘有錢,外孫也很可愛,我知道他在哪上幼兒園……」不過還是沒有回音,他又連續發了26條短信,不斷地敲詐,曉軍的姥姥最終報了警,徐某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試想,如果曉軍的家人沒有在外露富,相信徐某也不會盯上他。而值得慶幸的是,徐某還只是短信勒索,並沒有做出什麼實質性的事情,如果他要是一時貪念驟起綁架了曉軍,誰也不能保證事情的最終結果將會如何。

再看看現在社會上的許多報道,因為孩子或者父母家人在外露富,而引起不法分子關注的案例比比皆是。由于孩子是弱勢群體,再加上很容易牽動父母的內心,因此就成為了被綁架的首選。有的孩子被綁之後能成功獲救,但有的孩子就有可能永遠失去了生命。這些血的教訓在提醒父母,為人一定要低調、沉穩,否則就有可能引發不可挽回的悲劇。

危機應對

1.父母自己首先就不要露富,要懂得勤儉持家,不奢侈浪費,要成為孩子的好榜樣。

2.不要總對孩子說「咱家有錢」一類的話,父母自己要保持一種平和的心態,同時也要讓孩子明白錢財的來之不易。

3.要通過教育,幫助孩子消除攀比心理。

4.讓孩子明白錢不過就是生活中一種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已,不讓他產生有錢就很了不起的想法。

5.平時也不要給孩子用太多的名牌產品,父母自己也不要總以富人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

第三章外出安全︰強化孩子在戶外的安全意識

28.不貪小便宜,孩子就不會受騙

雖然在孩子小的時候,絕大部分時間都跟父母待在一起,但是孩子總有一個人獨處的時候。為了安全起見,父母要教孩子不要佔小便宜,不要接受任何陌生人的好心贈予,讓孩子提高警惕,這樣孩子就不會輕易上當受騙。

一天,媽媽下班晚了,沒有及時來接丹丹放學,所以丹丹就一個人站在幼兒園門口等媽媽。

「小朋友,怎麼一個人,你家長沒有來接你嗎?」一位阿姨親切地問道。「我在等媽媽。」丹丹乖巧地回答。「來,先給你一個好玩的東西,這樣你等家里人就不會無聊了。」那位阿姨說著就把手里的東西遞過來了。丹丹心想︰「真好,等媽媽還有玩具玩。「剛準備接她手里的東西,但是想起來媽媽曾經告訴她說︰「不要隨便接陌生人給你的東西。」

于是,丹丹很有禮貌地說︰「謝謝阿姨,我不要。媽媽去上廁所了,馬上就過來。」那位阿姨听後就悻悻地走了。當媽媽來的時候,丹丹把這件事告訴了媽媽,媽媽說︰「丹丹,你做得對,千萬不能要陌生人給你的東西!」

孩子的想法都很簡單,他不會對別人有防備之心,而現在的社會卻很復雜,如果父母不教導孩子不要貪小便宜,孩子很可能就上當受騙,之後會遭遇到什麼樣的傷害也是不可預料的。

有個5歲小女孩跟媽媽一起逛街,當媽媽在試衣服的時候,她一個人在左右張望,突然看到一串很好看的氣球,就趕緊跑了過去。其實,這正是騙子的把戲,他知道孩子都喜歡氣球,所以拿氣球引誘孩子上鉤。那個小女孩就是這樣被騙子騙走的,她再也沒能回來。

如果父母能夠像案例中的媽媽一樣,讓孩子提高對陌生人的警惕,不佔小便宜,那麼就不會那麼容易上當受騙,也能確保孩子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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