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售樓員的言行影響著客戶,反過來客戶的言行也會影響到售樓員的下一步的工作,客戶會根據得到的信息和售樓員的繼續博弈,售樓員也會根據這些和客戶互動下去,直到購買過程結束。
博弈這個詞的出處是圍棋、或者賭博。其實就是一個互動的意思。現代有一門學科《博弈論》其實質是用數學的方法解釋經濟學、社會科學的現象。我們不是做學問的,這些問題不去深究,只要學習其有用的地方就可以了。
一般的《博弈論》教材,都是由一個‘囚徒模型’作為入門。
囚徒模型︰甲、乙兩個人一起攜槍準備作案,被警察發現抓了起來。警方懷疑,這兩個人可能還犯有其他重罪,但沒有證據。于是分別進行審訊,為了分化瓦解對方,警方告訴他們,如果主動坦白,可以轉為證人,立刻釋放;頑抗到底,拒不招供,一旦同伙招供,就要被判15年徒刑。當然,如果兩人都坦白,那麼所謂「主動交代」就不那麼值錢了,在這種情況下,兩人均被判8年徒刑。如果都不招供,將以非法攜帶槍支罪判處1年徒刑。
在這種情形下,兩個囚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選擇︰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與警察合作,背叛他的同伙;或保持沉默,也就是與他的同伙合作,而不與警察合作。這樣就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甲招供,當庭釋放,乙被判刑15年。
2,乙招供,當庭釋放,甲被判刑15年。
3,甲乙均招供,共同服刑8年。
4,甲乙均不招供,共同服刑1年。
那麼會出現那種情況?
甲會這樣推理︰假如乙不招,我只要一招供,馬上可以獲得自由,而不招卻要坐牢1年,顯然招比不招好;假如乙招了,我若不招,則要坐15年牢,招了只坐8年,顯然還是以招認為好。無論乙招與不招,我的最佳選擇都是招認。
乙也會這樣推理,那樣結果就是︰3,甲乙均招供,共同服刑8年。
這是所有《博弈論》教材上的標準答案。
真實的情況是這樣嗎?
未必!
這個結果是與一系列假設分不開的︰二人的智慧水準相同、心理承受能力相同、家庭背景、與警察的關系相同等。
毋庸諱言,在現實社會中,這個結果也是經常出現的,原因是私心太重。
為了說得明白,咱們只說二人的性格智慧,不參雜其他的條件。
假設A︰甲乙是關羽與張飛,那麼結果肯定是︰4,甲乙均不招供,共同服刑1年。
因為這二個人絕不會出賣朋友,也不會懼怕被對方出賣。
假設B︰甲是諸葛亮,乙是張飛,結果也會是︰4,甲乙均不招供,共同服刑1年。因為諸葛亮知道張飛不會招供,但是諸葛亮不能陷自已于不義,于是就有牢同坐,1年而已。
假設C︰甲是司馬懿,乙是張飛,結果將會是︰1,甲招供,當庭釋放,乙被判刑15年。司馬懿知道張飛是個硬漢,不會向警察屈服,自己和他又沒什麼交情,干脆招供,讓那個呆子坐上15年牢。
假設D︰甲是司馬懿,乙是諸葛亮。結果必定是4,甲乙均不招供,共同服刑1年。因為二人都是聰明絕頂,知道「不是同路人,事急且相隨。」這件事對方防最好的結果就是拒不招供,共同服刑一年。
假設E︰甲是諸葛亮,乙是普通人。結果肯定是3,甲乙均招供,共同服刑8年。原因是諸葛亮知道乙肯定會招供,自己若是不招供,就要坐牢15年。
當然要收加上其他的條件的話,結果還是有可能改變。而我要說明的是︰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情,結果看上去一樣,但是其中的奧妙卻是肯定不會一樣。
這是最簡單的博弈,因為只有一個回合就見勝負。在銷售工作中很少遇到。銷售中最常見的是:動態博弈。博弈一詞最早的出處就是指圍棋。你走一步,對方走一步,你想贏,對方也想贏。你得仔細考慮對方的想法,而對方出子時也得考慮你的想法,所以你還得想到對方在想你的的想法,對方當然也知道你想到了他在想你的想法。那麼這局棋怎麼下?
孫子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下棋時你知己知彼,可是為什麼會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