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韻雖然一天都沒搭理她,但晚上帶的饅頭還是分給了她一半,喬韻從家里拿來兩個塑料杯和一個熱水瓶,天黑以後,她們便就著熱水吃著手中的饅頭。
那孩子大概是許久沒有吃過熱食了,喝水的時候喉嚨里發出低低的呻*吟。晚上回家她還是跟在喬韻身後,喬韻關門後從門縫里看見她還在門口留了很久。
第二天是周日,喬韻一早就拿著一個竹筐去了車站,她需要坐三個小時的車到農村和農民采購雞蛋,雖然計劃漸漸放開了,但雞蛋在城里仍然是稀缺的東西,就算有錢也不好買,喬韻這條財路說遠了還和那個姜警官有些關系,當年喬韻砍人的事也是姜雲峰幫忙瞞下來的,如果沒有姜雲峰也許現在的喬韻就是少年犯了。
「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哪來那麼大的脾氣?小丫頭,你不知道砍人犯法嗎?」
「叔叔,殺人也是犯法的,他們殺了我媽媽,為什麼不槍斃他們?」
「傻丫頭,凡是都要依法,抓人是要證據的!」
「你們不抓他,我的刀就是法!」
喬韻那天的眼神姜雲峰一直記得,沒有任何詞來形容,只要想起就讓他心亂如麻,看著她的眼楮,姜雲峰覺得愧疚,但他無能無力,方月琴的案子就算是明面上擺的的事實,他也不能抓人。
方月琴死後,他把喬韻送到孤兒院,可沒過一天,喬韻就被人退了回來,院方的意思,說喬韻還有一個小姨,按道理不能算孤兒,姜雲峰知道他們只是在找借口,喬韻畢竟拿起了刀,不管她最終砍沒砍人,在人們的心目中就認定了這一事實,即使再過三十年,他們談起喬韻,永遠不會去深究她當年為什麼要去拿刀。
喬韻那個連尸體都不肯認的小姨自然不會撫養她,但經過協調願意提高一些租金,其實那年月物價也漸漸高了,就算方月琴沒死,她的租金也該漲了。
看著蜷在辦公室長椅上睡的正香的喬韻,姜雲峰有一瞬間的想法想自己領養她,可一想到那身體不太好的妻子和正在上學的孩子,姜雲峰還是放棄了。
撿了個周末,姜雲峰將喬韻帶回了郊區老家,想問問村里有沒有人願意收養這個孩子,八十年代末的農村,改革開放的風還沒刮到這里,喬韻看著滿地悠閑的豬羊和一戶戶土房便對姜雲峰說︰「叔叔,其實我自己能養活自己!」
這兩年來喬韻每到周末都會背著竹筐來這里收雞蛋,農村人舍不得吃這些,每每攢下來賣給她,喬韻算過,一個雞蛋除卻爐火和材料,她能賺八分錢,如果一天能買二十個,一個月她就能賺近五十塊,再加上小姨給的租金,活下來是絕對沒有問題。
背著竹筐,喬韻有些興奮地踏進村子,村口就有人跟她招呼,這里的人大多不知道喬韻在市里的事,只是同情她年紀這麼小就要**生活。
喬韻按照自己熟悉的路往前走,突然身後的筐被人拉住了,喬韻猛地轉身,見一個大男孩兒穿著藏青色的滑雪衫正笑眯眯的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