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一今日宣判
第7節二、法庭內外(3)
而秦玉實際上也恨那5個混蛋的父母。熟話說︰「子不訓父之過如果不是他們那麼驕縱自己的孩子,那5個混蛋就不會那麼有恃無恐,氣焰囂張。做出那樣令人發指的事情——把折磨、羞辱別人當做他們自己的樂趣。
而他們做父母的對于自己孩子的惡行卻不當回事,他們始終認為這是年輕人的沖動、好玩,是可以原諒的。他們甚至認為自己孩子不就是玩個女孩嗎?沒什麼大不了的,最多賠幾個錢唄!再說以前也踫見過此事都是用錢擺平的!那幾個受害者及其家長為了保全自己孩子的名譽,往往選擇保持沉默、接受錢財,然後和解而去銷案,
他們忘記了一句話就是︰「己所不欲,勿所謂人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給別人。因為別人也不想要!
他們的孩子是他們的掌中寶,而他們是不會允許別人欺負他的孩子的,如果有人敢這樣做,他們會與之拼命的。因為在他們的心中只有他們的孩子才是最珍貴的,而其他人的孩子都是草科賤命,他們是毫不在乎的。而他們忘記了別人家的孩子在他們的父母心里也是心肝寶貝,任何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別人的欺辱。
至于其他人受到了他們孩子的欺辱與折磨,即使造成了精神上與**上極大傷害,他們也是視而不見、置若罔聞。他們只想用錢盡快擺平此事,讓自己孩子早早出獄,省得在里面受罪。所以他們始終想不通為什麼秦玉會對他們孩子趕盡殺絕、不依不饒。
在牆上的時鐘指向10點時,陸老師說︰「開庭了,秦玉!」,秦玉這才從沉思中緩過神來,把頭望向法庭。這時旁邊的角門開了,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依次進入,坐在了相應的位置。隨後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也進入辯護席做好。大概過了5分鐘,審判長宣布開庭,「帶犯罪嫌疑人上庭」。
那5個罪犯被帶進審判庭時,旁听席上引起一陣騷動,大家紛紛竊竊私語。他們一律剃著光頭、穿著黃色囚服,手上帶著鐐銬。這時媒體記者紛紛攝像拍照。那些被告人家屬起身喊著他們的名字,他們往旁听席上張望,看到他們的父母親戚朋友時,就對他們點頭微笑,沒有一點悔意。此時審判庭內有些騷亂。
這時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請大家肅靜,法庭內不準喧嘩,不听勸告者會被趕出法庭法庭這才逐漸安靜下來。
那5個罪犯面對著審判長一字排開站在被告席上,兩旁邊站著2個法警看著他們。
這時公訴人起身宣讀起訴書,因為起訴書長達十多頁,所以宣讀它就用了半個小時。然後審判長開始依次詢問那5人,問他們對公訴人所說的犯罪過程、犯罪行為是否有異議,他們都表示對此沒有異議,認罪服法。因為此案人證、物證俱在,證據確鑿,根本無法翻案。隨後審判長讓他們的辯護律師替他們辯護,他們請來的辯護律師也知道自己沒有回天之力,現在所做的這一切不過是在走過場,根本不會左右最後的判決,所以他只是說了些冠冕堂皇的話,
例如說‘那5個年輕人年少無知、再加上當時喝了不少酒,以至于一時沖動才做出這樣的錯事,事後也很後悔。而被告人父母也在事後想要給受害人一些錢財作為賠償,並且向受害人表達了歉意,所以希望法庭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判罰。’在辯護律師說這些話的時候,旁听席上一片噓聲。
等辯護律師說完自己的辯護理由後,公訴人立刻起身進行反駁,他舉事實、講證據,進一步說明這5人是早有預謀的犯罪,而且他們手段卑鄙殘忍,並且都有前科,屢教不改。所以他們不可饒恕應當予以嚴辦。
在控辯雙方答辯以後,審判長宣布休庭20分鐘,然後當庭宣判判決結果。在重新開庭以後,那5人被重新帶了上來。他們5個人有的表情沉重。有的一臉輕松,有的垂頭喪氣,這時不管他們臉上什麼表情,他們心里明白自己肯定會被重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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