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第六百八十一章 君子帶劍

作者 ︰ 虎臣

沒錯,這個叫囡囡的小女孩正是兩年前于蘇木分別的,梅娘的女兒梅之華。

她這個名字還是蘇木替她起的。

這字一寫出來,堂上讀書出身的眾人都是吃了一驚。

嚴格說來,這字也普通。可卻飽滿規整,帶著一種特有的大家風範,竟是一種以前從來沒見過的行書。

看得多了,那幾個字就如同早晨的清風撲面一般,叫人心胸一暢。

就連謝自然也是一振,忍不住好奇地看著囡囡。

囡囡畢竟是一個十歲的小女孩子,做孩子的難免有炫耀之心。忍不住得意地看著謝自然︰「謝秀才,囡囡這手字如何?說起來,你雖然有秀才功名,可字寫得實在不怎麼樣,也就得規矩二字罷了。氣韻呆板、暮氣沉沉,叉手叉腳田舍翁,比起爹爹可差得遠了。」

謝自然的字雖然不是太好,可在扶風縣的士子中卻也算是中上。如今卻被一個十歲的小女孩嘲笑。頓時有些不好意思起來,訥訥道︰「是,謝自然也就懂得寫幾筆三館體而已,卻是比不上梅姑娘的。」

「當然比不上我了。」囡囡哼了一聲︰「想當年囡囡跟著爹爹學識字的,每日臨摹爹爹的帖子,光宣紙就要用上好幾張。如今,卻不知道爹爹在什麼地方……爹爹,囡囡想你了……」

說著,小女孩的眼圈就紅了。

听道她說得傷心,眾人心中也是不好受。

已經沒什麼疑問了,這個叫梅之華的小女孩定然是衣冠望族家的女子。否則也不可能識字,也不可能有這麼高明的書法。

而且,听她所說,每日光練字臨帖就得用去好幾張宣紙。、

這是什麼概念?

一般人練字,家境好一些的不過是用普通的黃表紙、毛邊紙,家境貧寒的,直接用毛筆粘了水在石板上寫。

囡囡竟然直接用宣紙,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紙都叫宣紙。必須是產于安徽宣城,用竹子做的好紙才算。

擺大明朝糟糕的物流所賜,一張宣紙從安徽運到北方,起碼價值十幾文銅錢。囡囡每日光練字所用的宣紙,就夠普通人家吃上幾天了。

這小丫頭究竟是什麼來歷?

所有人都是滿心的疑惑。

簽字畫押之後,案件記錄連帶著謝自然殺人所有的血刀血衣一起歸了檔。

接下來,辛知縣就開始判決了。

按照《大明朝律》,牛乙和師寒露拐賣良家女子,當杖二十,流放三千里,發配到邊軍效力。師寒露有傷在身,二十棍暫時寄下。

至于牛乙,立即被衙役扒了褲子,一五一十地打了起來。

滿堂都是劈啪的***的聲音,剛開始的時候牛乙還慘叫連天,到最後竟然是沒有了聲息,兩人如同死狗一樣被衙役拖下去,丟進牢房,只等傷好就送去邊軍。

等他們被帶下去,大堂的地板上還留著斑斑血跡,看得心中發冷。

一般小女孩子見到這血腥一幕,早就嚇得戰戰兢兢了,可囡囡卻看得很有滋味的樣子,這讓謝自然心中又是一奇。

等這二人判決之後,接下來該輪著謝自然了。

謝秀才今天乃是見義勇為,按說是應該得到表彰的。不過,剛才外面的黃東叫了一聲,說謝自然使用違禁兵器。

這下,辛知縣雖然喜歡這個弱冠書生,卻不能不秉公執法了。

明朝禁武,非軍戶和勛貴,一般人不得練習武藝,使用器械。

違禁軍械中又分為好幾種,也有不同的判決。比如甲冑就在嚴禁之例,一般人私藏鎧甲,行動謀反,是要被殺頭抄家的;私藏駑、長槍、大刀這種軍械者,流放三千里,籍沒家產。

而謝秀才今天所使用的肋差,正好違了禁。

辛知縣咳嗽一聲,看了看身邊的年老夫子,緩緩道︰「年教授,謝自然乃是本縣秀才。他私藏兵器,已是違制。不過,他這把刀甚短,不算長槍大刀,可罪降一等,流放就免了。但功名,卻是要革除的。不知道年教授意下如何,如果沒問題,就上報鳳翔府學政吧!」

「轟!」听到辛知縣說要革除謝自然的秀才功名,外面圍觀的群眾都同時喧嘩起來。

人群中,黃東面上帶著得意的笑容︰「謝君服啊謝君服,你也有今天?你不是很牛嗎,呵呵,沒有了功名,看你還怎麼牛?到時候,只怕年小姐也瞧不上你,要落如我黃某人的懷抱了,哈哈,哈哈,痛快,痛快啊!」

就連謝自然也是一呆,忍不住苦笑起來。

他也沒想到會是這麼個結果,實際上,謝自然為人豁達,做人做事都率性而為,是個有擔當之人。做不做秀才,他倒是無所謂,難不成,當時就不救這個小女孩,難不成,敵人提刀行凶的時候,你不反擊?

只不過,少了這個秀才身份,將來在外面行走起來卻甚不方便。

辛知縣很欣賞謝自然,只可惜,他既然干犯了朝廷的律法,也只能秉公而斷了。嘆息一聲,問︰「謝自然,本官這麼判決,你可有疑義?」

謝自然倒也磊落,一施禮︰「老父母秉公執法,學生敬服。大丈夫做事,行必果,無疑義也?」

辛知縣一臉的惋惜,正要落筆定案。

這個時候,跪在地上的囡囡突然咯咯一笑︰「什麼秉公執法,什麼學生敬服。判的人糊涂,被判的人也糊涂,叫人如何心服?」

辛知縣一呆,忍不住問︰「怎麼了?」

囡囡道︰「君子衣冠帶劍,乃是禮儀,難道有錯嗎?」

冠帶劍有相當的功用,即表身份、封爵及出使訪客時帶劍.此外古人帶劍還具有禮治和修身養德方面的意義,表現了劍除有與戈、矛等古代兵器共有的兵器屬性之外,還有其特有的非兵器屬性.正是這一屬性,使得春秋戰國間帶劍之風十分盛行。

佩劍習俗在中國歷代流行。秦漢時文武百姓皆佩劍,此風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到宋、明時,男子佩劍之習俗猶存。

只不過,明朝文人性格溫和,甚至有的時候顯得懦弱,加上朝廷實行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治安也好。所以,很多人都不帶劍的。

不過,不帶,並不等于不許帶。

帶劍也是讀書的特權之一。

辛知縣︰「君子帶劍是法制允許的,可謝自然帶的是刀啊!」

「是劍,不是刀。」囡囡咯咯一笑︰「這就是老父母你沒見識了,這種倭刀本就是劍,倭人都稱之為劍的,連刀法也被他們稱之為劍道。所以,小女認為,既然是寶劍,謝相公又有秀才功名,自然就不違制了。」

辛知縣一楞︰「還有這種說法?」然後疑惑地看了一眼刑名師爺︰「老郝,你是天津衛人氏,你們那地方海商甚多,也有不少倭貨。本官問你,是不是這樣?」

郝師爺道︰「稟縣尊,是這樣,倭人都將這種兵器稱之為劍。這個梅姑娘,真是淵博啊!」

說著話,一臉的贊嘆。

囡囡得意地說︰「爹爹當年可買了不少倭人寶劍的,我自然知道。」

正在這個時候,衙門口,徐婆大叫一聲︰「既然謝秀才有資格配劍,既然這倭刀也是寶劍,那麼,謝相公是無罪的,請青天大老爺釋放謝秀才!」、

今日來圍觀的都是扶風縣的好事者,而且,這個謝自然平日間為人也不錯,很多窮人都是受過他恩惠的。

頓時,所有的人都大叫起來︰「請青天大老爺判謝秀才無罪!」

這光景,驚得衙役們連聲大喝︰「肅靜,肅靜!」

好不容易才恢復了秩序。

辛知縣本有心放謝自然一馬,其實,這也不是什麼不得了的大案,就朝年教授看了一眼。

年老夫子緩緩地點了點頭,說︰「梅氏所言,在道理和法紀上也說得通。」

辛知縣︰「法律不外人情。」

他一拍驚堂木︰「既然有這麼一種說法,按照我朝《大明律》有功名的書生可帶劍行走天下,那麼,謝自然無罪。不過,身為堂堂讀書種子,與販夫走卒與市井間斗毆,卻有失體統。本官判決如下,罰謝自然小米一萬斤,于六月底解送至寧夏衛前線。」

然後,就將一只火簽扔在了地上。

這件案到這里,算是了結了。

外面旁听的百姓听到謝自然無罪,都松了一口氣。

不過,判他出三萬斤糧食,還得送去寧夏衛,心中都是嘆息。

三萬斤小米價值白銀好幾百兩,從這里到寧夏衛千里迢迢,一路人吃馬嚼,家上腳力的工錢,上千兩出去了。

今次,謝秀才可是大大地破財了。

黃東雖然沒看到謝自然倒霉,可一想到他要大大地出血,心中雖然不甘,卻也不再說什麼︰「如此也好,他不是有錢嗎,就叫他破財好了。」

謝自然忙拜了一拜︰「學生遵命。」

「至于你,民女梅之華。」辛知縣道︰「報上你的的原籍和父母姓名,本官發個急遞過去,叫你家人來領。所需的急遞費用,一概由謝自然承擔。」

謝自然︰「大人有命,學生自然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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