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明珠 第十九章

作者 ︰ 金吉

數天後,明珠到達千夜坊。仇余鳳終究還是耍了些小手段,給明珠的都是些俗氣至極的粗布衣裳,在明珠到了雁城後,也不讓她有時間休息梳洗,一臉風霜地就去見了千夜坊主人夜合歡。

但是,仇余鳳不僅太小看夜合歡,也太小看明珠了。

先不說夜合歡一雙眼多利,好苗子壞苗子如果換了衣裳亂了頭發不抹胭脂就分辨不出,那她千夜坊豈有本事成為天朝三大妓院?

再說明珠,盡避臉色有些疲倦,身上盡是些俗氣至極的衣裳,那股沉靜的氣質姿態仍是讓人眼楮一亮,更不用說她姣好的五官,恐怕抹上泥都會讓人好奇地再瞧兩眼,想探究為什麼那樣一雙眼,那樣一張小嘴,和那樣漂亮的鼻子,竟然一臉泥污?外在條件越差,卻仍曖曖內含光,那才叫絕色無雙!

何況,夜合歡還招待明珠在千夜坊住了一晚,當她沐浴餅後,換了件素白衣裳,恐怕只有瞎了眼的才會不知道絕世美女是什麼模樣!

千夜坊,不愧是天朝三大妓院之一。坐落于雁湖畔的千夜坊,正面是三棟宮殿式大樓房,正中央規模最大,左右兩棟陪樓次之。另外還有三艘畫舫,其中兩艘是一左一右地固定在湖面上,以游廊餃接岸上左右兩棟陪樓,另一艘則隨時能在湖上悠游。

主樓頂層,是坊主夜合歡的房間,面湖的方向有一片屏風和竹簾,此刻竹簾是垂下的,但隱約可見外頭的湖光山色。整個頂樓都是一片光可鑒人的木質地板,入內必須月兌鞋,夜合歡身著霽色雲紋底繡粉月季的對襟坦領華袍,雲髻上簪了一支金鳳簪,正斜倚在一張紫檀羅漢床上抽水煙,身子底下是幾個綴著金流蘇的引枕蒲團,小幾上鋪了一條杏黃底赤紅柿蒂紋綴黃流蘇的羊毛桌毯,除了一只鎏金瑞獸香爐,一個白玉酒壺,還擱了一迭帳冊,合起的帳冊中夾了一枝藍琉璃筆管的毛筆。

「十六歲,有點晚了。」這麼好的苗子,就賣臉蛋和身子,簡直蹲蹋,偏偏花魁都是要自小訓練啊!夜合歡捧著心,簡直要嘔血了,不能把這樣的苗子訓練成色藝無雙的絕代花魁,她鴇娘生涯所有的成功都會黯然失色。天啊,為什麼讓她現在才遇到這丫頭?

「賣身青樓,不能是十六歲嗎?」明珠當然不懂這些。

「看在你資質不錯的份上,我不追究你的失言。」夜合歡故意朝她吐了一口煙,惹得明珠嗆咳了起來,她嗤笑道想賣身,最好習慣這個。「她慵懶地起身,踅到門口,對外邊的人吩咐,」叫蝶兒上來。「然後一邊走向明珠,一邊解說下等的妓女才只賣身,提供的就是一副破爛身子,讓男人蹲蹋到死。你以為那樣能讓你得到你想要的嗎?尤其……」她突然眯起眼,在明珠身上嗅了嗅,「你不是處子?!」她簡直要尖叫了。

要是在過去,明珠肯定難堪得無地自容,但經過帝都那一回,她只是鎮定地反問道「不是處子,當不了好妓女嗎?」她希望自己表現得夠誠懇好學。

夜合歡楞住了,沉吟地看著明珠,喃喃道「也是,不是傷透了心的,怎麼會答應這種事?」她哼笑,「算啦,關起燈來,男人蠢得跟豬一樣,也不是沒別的法子。重點是,出賣身子,是最淒慘又最不值的方式,如果你想要傾倒眾生,讓所有的男人都迷戀你,絕對不能出賣身體——起碼在吊足他們胃口和榨干他們荷包之前!一旦你賣了,你的價值會隨著年紀,一年貶得比一年快,因為多的是比你年輕美好的。

「而能夠在賣身前就把男人荷包榨干的女人,通常也足以成為一家妓院的花魁,只不過不僅好苗子難覓,花魁更是得自小訓練,才能才貌兼備、手腕魅力一流。大概十三四歲可以讓她們亮相,看妓院的老板有沒有良心,沒天良的大概十六歲就拍賣初夜,我朝男人不時興吃女敕草,有價值的留到十八再賣初夜也大有人要。賣了初夜,看有沒有大爺包養,你也可以從那堆火山孝子里選一個你最順眼的,讓大爺包了你。包花魁當然有公定價碼,不是普通人花得起的,有那種本事包花魁的男人,自然也值得你花時間,在那段時間里,你只須服侍他,不用周旋在不同男人之間,這也是讓花魁的身價慢些貶值的手段。要知道越多人睡過你,你就跟茅房沒兩樣了,那些男人還會希罕你嗎?

「找到了大爺,如果他高興,也許就替你贖身,又或者他厭煩了,你就再去挑下一個火山孝子,通常是越挑越差。不過你也可以選擇不被包養,那你就得天天跟不同男人應酬。總之,如果想要真正成為一樣「武器」……」夜合歡說到這兒,名喚蝶兒的女子已經上樓來,她意有所指地繼續道「只有名聞天下的花魁才夠資格,只讓人睡的女人,任何一個都行。」

「娘,您找我?」蝶兒問道。

明珠見蝶兒一襲桃色素錦底繡紫鳳蝶的坦領華袍,雲髻上左右各簪了兩大團亮晃晃的粉晶紫晶瓊花步搖,不僅貌美,身段姿態都不比一般,起碼絕不是她過去想象的,賣身青樓的那種俗艷女子,言行舉止甚至可比大家閨秀。

「雙花和四喜有一起上來嗎?叫她們替你伴奏,跳霓裳曲給這丫頭看看,什麼叫花魁。」

蝶兒一看身著素衣的明珠,也知道自己來了對手,就連她身為女人,都要贊嘆那副超凡絕俗的儀態和容貌,但她可不輕易認輸。她的兩名婢女一听見夜合歡的吩咐,立刻跪坐在一旁,拿起琵琶和簫演奏樂曲,蝶兒隨即翩翩起舞。

果然是自小鍛練,舞姿完全非尋常舞者能比擬,連明珠都看得目不轉楮。

她這輩子可沒見識過這樣的舞蹈。

「蝶兒三歲就被賣到千夜坊,我看她資質很好,從那時就開始教她,琴棋書畫要有一手,詩詞歌賦也要能專長,言語不能乏味,見識不能淺薄,要知道真正手腕高的花魁,留客人一個晚上,可以整夜喝茶下棋,談天說地,把他的錢掏出了荷包,手也沒被踫一下,這才叫高招。」

蝶兒一曲舞畢,夜合歡看向明珠,「輪到你了,讓我看看你敢向我毛遂自薦,究竟有什麼本事?應該不是以為只憑一張臉就能成為花魁吧?」雖然她那張臉確實是非常好的籌碼,不過夜合歡多多少少想給這個對青樓只懂皮毛,卻被組織派來要她訓練成花魁的丫頭下下馬威!

當花魁那麼好混嗎?哼。

「可以借我琵琶嗎?」明珠問。

在夜合歡示意下,雙花上前將琵琶借給明珠。

連琵琶都非坊間俗貨呢,千夜坊啊千夜坊,究竟多少男人在此揮金如土?

方才在雙花手上僅僅只是陪歌伴奏的琵琶,經明珠調轉琴弦,素手撥弄,淨琮之聲,竟是瞬間讓人屏息。待到明珠開口,只覺那嗓音入耳,像天堂里的靈鳥呢喃,說不出的絕妙動人,連五髒六腑和四肢百骸,都仿佛被仙境的靈泉沖刷洗滌而過,無一處不服貼暢快,房內四個女人都變了臉色。

「皚如山上雪,皎若雲間月。聞君有兩意,故來相訣絕……」

夜合歡笑了起來。她的千夜坊雖有蝶兒和香兒,但名氣卻始終較吟雪閣和飛花樓遜色一籌,因為至今天下三大花魁,吟雪黃鸝,飛花雙璧,就是沒有她千夜坊的份!她仿佛預見了,她終于能訓練出和黃鶸雙璧齊名……不!能擊敗黃鸝雙璧的天下第一花魁!

而到底是靠花魁的身分才能得到禮遇,蝶兒的臉色稱不上好看。只是,明珠這一首白頭吟唱得真好,當唱到「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時,雙花和四喜兩個不濟事的丫頭都哭了!她狠狠地瞪了兩個丫頭一眼,可惜也是鼻腔吸氣,氣勢不足啊……

明珠——如今喚作夜明珠——只有一個要求,就是不喊夜合歡「娘」,而喚她作「師父」。夜合歡也不勉強她,畢竟不是自小賣身,不想喊別人娘也無可厚非。況且,夜合歡簡直不敢相信,她真是撿到寶了!又或者該說,仇余鳳太會找人了!原來明珠本是官家千金,她的家人想必也是極用心栽培她,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沒一樣能難倒她,舉手投足間更是充滿閨秀般的氣質、仙女般的靈氣。相較之下,那些淪落青樓後才開始努力培養的,終究還是不如她這位地地道道的真正官家千金啊!

要說作為一個花魁,明珠差的也只有怎麼對付男人罷了。花魁當然可以有脾氣,需要哄男人的,是那些色相才藝平平的妓女;要緊的是,她得學會跟那些豺狼獨處時別被牽著鼻子走,否則便宜都被佔盡了,還賣什麼?

至于年紀……夜合歡思量著,經過這一年下來,看得出明珠是天生麗質,容貌不易老,只要將實際歲數一直保密便是了。

于是來年春天,「十五歲」的夜明珠,終于要以千夜坊新花魁的身分,第一次登上舞台——

溫柔的女人傷了心,會冷酷決斷;那麼高傲卻靈魂有著缺陷的男人呢?

天知道,他那顆生來就扭曲的心幾乎快要被彌補安撫了。他幾乎快以為自己是完整的,多麼幸運,多麼開心,多麼恨不得時光飛逝。他交差了事地應付著帝都里的一切,即便好像全天下所有人突然都開始跟他作對,拖延他回鵲城的時間,但因為想著能見到明珠,他忍了。

那麼難挨,那麼難熬,他也終于體會到她的相思成癲呵!

但,那年夏天,他捧著要哄她開心的禮物回到鵲城,才知道她走了,什麼也沒留下,什麼也沒帶走,離開了他的羽翼之下……

她怎麼忍心?怎麼能夠?他以為那是個玩笑,幾乎要把金風園給翻過來,然後雲嬤嬤跪了下來求他原諒,因為姑娘早在數個月前就離開了,但她怕他怪罪,才遲遲不敢說。

陽差點失手殺了他的女乃娘,幸而西河擋了下來。

她為何要走?為何什麼都不留給他?至少告訴他為什麼;告訴他,她會往哪里去?

她沒有帶走任何一件他給的東西,唯獨帶走了她父母的牌位,就是因為她父母的牌位不見了,才更加確定她是自己離開的,好像他完全不值得留戀似地離開。

不值嗎?不值嗎?她真的沒有一點舍不得他嗎?她不愛他嗎?那些眼淚,那些纏綿,那些依依不舍,都是演出來的嗎?她知不知道他的心曾經為了那一切好雀躍,好像擁有了天下的一切?

他發瘋似地找了她一年,幾乎沒回家,每天和西河四處尋覓,幽魂般漫無目標地游蕩,遇到背影神似她的,嗓音神似她的,甚至只是笑臉神似她的,他就像個瘋子般沖上前去擒住那個陌生女子。

幸好有西河在,也幸好他身分尊貴,再怎麼樣都沒人拿他有法子。

他的反常,讓一向醉生夢死的養父也隱約察覺到不對勁,但那一年他在家的時間極少,養父無從問出什麼。

他瘦了許多,衣袍寬大有風,而且正值春春年少,身子又抽長了,更加地形銷骨立,滿臉的鬅碴,只有偶爾回家時會應付地修一下,表面上的他,以前是個愛笑的年輕人,現在他卻連表演地笑一下都懶了。

他開始明白,養父為何總在酗酒,鎮日喝得醉醺醺的,對任何事都譏誚不屑。因為有時候,他醉到連現實和夢境都分不清了,好像就能回到過去……

回到那時,她站在紅梅樹下,一顆眼淚都能讓他心碎。她也果真如他當時所害怕的那般,消失了!

而造就這一切的仇余鳳,心里也是掙扎著。這一年來,她總會到千夜坊去看明珠,替她解決不少花魁準花魁之間的明爭暗斗——真是一群蠢女人,明珠和她們是不一樣的,她將會是她對付皇帝的秘密武器!只懂得為自己的好日子爭個你死我活的蠢女人,跟她的大業相比,簡直像蟲子一樣可笑,她忍著沒捏死她們就算不錯了!

然而,不管再怎麼氣夜合歡答應訓練明珠,這些終究是她一手造成的,她也不想眼睜睜看著明珠到了拍賣初夜那天,任由男人蹲蹋——雖然明珠已非處子,但夜合歡的方法多著。

于是,在明珠初次登台的前一天,仇余鳳將陽帶到了雁城。她當然也可以當明珠的金主,但是她其實有了別的計劃,而陽的另一個身分,將會是很完美的棋子。

夜合歡將有關夜明珠的一切保密到家,只讓畫匠畫了幾幅美人圖,半年前開始就掛在千夜坊的顯眼處,以及和千夜坊有交情的酒樓茶樓里,畫像上只有一句落款——千夜明珠。

世間真有如此美人?看到圖的都不信,但偏偏又有些客人偶爾隔著紗簾或竹簾,或者在畫舫上遠遠一瞥,好似真看見千夜坊有個天仙下凡似的美人。于是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到了夜明珠終于要亮相的那一天,千夜坊的門檻都要被踏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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