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發光?」萬紅冷笑道︰「你挺出名的嘛,啊?軍訓的時候就听說過你了!」
我們都低頭不吭聲。
「嗯,這件事明天再處理,」雷光大繼續慢條斯理地說︰「這麼晚了先回去休息吧。」
有生以來第一次翻牆(哦不,是鑽牆洞)就這麼狼狽地被抓了,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抱怨太倒霉。還不知道那對狗男女要怎麼處理我和吳發光呢,如果這件事害我被處分那多劃不來?吳發光那麼膽小怕事,如果他也被處分那我心里更加覺得難辭其咎。
結果我和吳發光被罰每人寫一份檢討,雷光大還要求我們內容必須寫得深刻。這是我讀這麼多年書第一次寫檢討,想起雷光大那副凶神惡煞的樣子我就心生害怕。為了討好雷光大以免被處分我一絲不苟地寫了一篇檢討,我自認為內容完整字跡工整。
檢討書
尊敬的學校領導︰
您好!
昨天晚上我忘帶出入牌,但我沒有及時找班主任和領導簽出門條,而是擅自翻圍牆出校,我深知這種行為是不對的。這不僅嚴重違犯了《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有關規定,還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管理。翻牆還存在很多很多不安全因素,的確危害很大。
從今往後我做一切事情都要以學校的利益為先,這樣的事一定下不為例。
檢討人︰劉澈
2000年12月7日
除了檢討以外我和吳發光每人還被罰款20元,當時雷光大還一本正經頭頭是道地說︰「那牆洞壞了幾天,一直沒有抓到是誰破壞的。既然抓到了你們,那麼……‘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你們應該是很清楚的,買磚要錢,請泥土工人修補也要錢,這材料費加人工費大概也就40塊錢,你們倆一人承擔20,」厚顏無恥地說完這番話後雷光大看著我們問了一句︰「有沒有意見?」
「沒有,沒有。」吳發光連忙說。
狗日的,那個牆洞又不是我掏的,憑什麼叫我出錢?真他媽的黑!我心里這樣嘀咕嘴上卻也說「沒有意見」。
第二天我和吳發光都乖乖地把20元連同檢討一起交給了雷光大,我騙我姐說那錢是用來買輔導書籍的。雷光大把錢裝進褲包里,然後隨手翻了翻我們倆的檢討,估計也沒具體看寫的是什麼,只「嗯」了一聲說「下不為例啊」就叫我們離開了政治處。
出政教處後我低聲罵道︰「狗日的雜種,20元給你買藥吃!老子費心費神寫的檢討連看都不看,真他媽浪費表情!」吳發光什麼也不說,只是往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仿佛那地面就是雷光大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