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收覆水之孩子他爸要重來 第四章 事態變

作者 ︰ 金甜

第四章事態變

那時的我,可以說是無畏的,我有錢,大不了就是帶著兒子從頭再來。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事情的發展急轉直下。

賀嫂不知道從哪里听說了我是未婚生子,就找人把我的種種「劣行」寫成大字報,貼在了旅游區的入口,及我住的小區大門口,最可氣的,她居然還貼到我兒子幼兒園的門上。

真是,有時真是怕什麼來什麼,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可以坦然的面對所有人的指責,不是我恬不知恥,不是我放蕩不羈,只是,只有我知道,孩子是婚姻的產物,愛情的結晶,是在合法的,合理的情況下產生的,即使他的出生在大多數人眼里違背了常理道德。

可是,我不能承受的是,我可愛的兒子,他才這麼小,就要體驗這個社會賦予他這樣的孩子的人情冷暖。

我不是因為被丈夫拋棄,才任性的生下孩子,更不是為了擁有孩子,才接受了離婚。

也許,我是自私的。

自私的不想永遠附上利用孩子保住婚姻的標簽,自私的不想永遠背負謀殺親子的心靈束縛,自私的剝奪了兒子享受父愛的權利,自私的為了自己可憐的自尊毫無顧忌的逃離。

我也曾經憧憬,孩子的父親,為了孩子的降臨,而歡欣雀躍的樣子,可是他連讓我告知的機會都沒有給予;我也曾經幻想,我愛的男人,因為孩子的孕育,而小心翼翼的保護自己的樣子,可是我連等待的權利都沒有。

我害怕,我彷徨,我痛哭,我嚎叫,都不會有人理睬。

我是那麼的孤獨,我想汲取,汲取一絲絲的溫暖,汲取一絲絲的關注,孩子的到來,是我今後人生所有的希望。

所以,我冒著被那個孩子的父親怨恨,被周圍人不屑,被長輩嘆息的風險,生下了可能終究會不理解我的孩子。

我做了最壞的打算,我讓自己變得鋼筋鐵骨,可是,我仍然怕,怕我的孩子受到傷害,他是那麼的無辜,他是我的命,誰也不能傷他一絲一毫。

于是我做了人生中第一件「女子雖弱,為母則剛」的事。

至今我都無法回憶起當時我無所顧忌的莽夫之勇來自何方,只記得那煩悶的天氣,周圍人的指指點點,我氣憤的掀了那些惱人的,惡毒的字報,心中燃起的心火比頭頂的太陽還要火辣。

「豁出去了」,我對自己說,「大不了帶著兒子去死算了」,今天再想起當時的想法真是幼稚,甚至有些莽撞傻氣,自己千辛萬苦生下的孩子怎麼能用來冒險,怎麼可以不顧他的生死感受。

回頭想來,可能當時的我,那麼個女人沒有事業,保不住婚姻,孩子成了我生命中的僅有,我可以忍受委屈,大概我知道是自己自作自受的結果,卻容忍不了非議我的孩子,不是在于事實是否失真,而是孤身生下注定沒有爸爸的孩子,始終是我的心結,纏繞在心頭,越纏越緊,越纏越疼,解不開,剪不斷。我需要宣泄,需要一個借口釋放,甚至是失去理智。

我沒命的跑到那個地方,那里緊緊關著漆黑的門,神秘,安靜,有些嚇人的寂靜,可能因為還是大白天,那個通常都是黑夜精靈出沒的地方。氣喘吁吁的我用盡全身的力量推開那厚重的門,毫不猶豫的踏了進去。

里面的人大概被刺耳的大門劃過地面的聲音打擾到,顯然都面色不善,盯著我,沒有人開口,可以肯定都等著看笑話,是啊,這個地方誰能私自闖入,沒有門神把守不是說可以隨便進,而是眾所周知這是某人的駐點,不想死的快誰會自己送上門呢。

我沒太多注意旁人的表情,只是開口說出想說的話。

「我找旗哥。」

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我一開始以為人家和自己五百年前是一家,哪知人家大名叫何旗,旗哥是道上的人給他的敬稱罷了。

突然間,一陣哄笑,是輕蔑的,不屑的,這時的我終于明白為什麼有人說,你如果認識從前的我,也許你會原諒現在的我,以前的我真是軟弱的惹人眼。

沒有給自己考慮的時間,我順手拿起身邊桌子上的酒瓶,高高的舉起,重重地扔在身前的地板上。這輩子我還沒做過任何一件讓空間瞬間靜止的事情,可是真的做了,我體驗的不是驕傲,而是淒涼,前所未有的冷漠,凍得我自己渾身僵硬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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