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過婚,有個孩子也不是多大的事。
現在這樣的人太多了,會遇到的幾率也很大的。
「我承認我當時愛他,可是我還沒愛到眼楮瞎了。我可對當後媽一點興趣都沒有。最重要的是,他一開始隱瞞了我。這男人太不老實了,我絕對不能接受。況且我感覺我還可以找到一手好男人,沒必要弄個二手貨,還是帶著拖油瓶的。」汪傲晴雙手抱胸,眼神很堅決。
自己沒嫁過的,新鮮得很,還是年輕貌美的,憑什麼要去做後媽?
「既然分手了,那你還煩什麼啊?」凌雲听著也沒覺得有什麼好煩的。不想要,換一個就是了,還有什麼好煩的。
「雲,有你想的那麼簡單就好了。」汪傲晴無奈地笑了一聲。「你都不知道現在的男人有多恐怖。我跟李立分手了,可他居然還像個冤鬼一樣纏著我。白天到我的公司堵我,晚上到我家騷擾我。害得我工作也辭了,有家也歸不得,成了沒錢沒家的窮乞丐。」汪傲晴說著說著,想起了李立發瘋時的樣子,也不禁打了個寒顫。
要是不躲著李立,汪傲晴感覺自己性命堪憂啊。現在經常報道這樣的新聞,某男被女友甩掉以後,大受刺激,然後把前女友殺死,她怕自己以後會成為這樣的新聞女主角,所以趕緊跑了,不讓他找到自己。
听起來,凌雲覺得那個李立好像真的是太過分了。「他現在還有騷擾你?」
汪傲晴點了點頭。「是啊,不然我就不用那麼煩了,現在還要到處躲避,像個通緝犯。我有時會偷偷的回我家看看。听鄰居們說,李立經常三更半夜的就來我家找我,見沒人應門,就大喊大叫的,還踢門。」
「那他有沒有傷害過你?」凌雲听到汪傲晴這麼說,擔憂地看著她。李立的精神狀體不太好,傲晴的人身安全的確很沒有保障。
「還好吧,目前為止還沒做什麼傷害我生命安全的事。只是這件事,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解決了,我好煩啊。」汪傲晴越說越覺得煩,差點都要哭出來了。
自己當初怎麼會瞎眼了呢?
要是當初擦亮雙眼,看清楚一點,今天就不用弄得那麼狼狽了。
「哎,本來我還打算今晚到你那里住的,現在看來是不行了。」凌雲今天找汪傲晴,是打算跟她說,先到她那里住一段時間的,等忙完了手上的那個方案,然後找房子搬出去。
現在汪傲晴遇到了麻煩,看來是不行了。
汪傲晴也沒料到凌雲會跟彭越弄成這樣的,自己身為她最好的朋友,是應該幫幫她的,可是現在自己都自身難保了。
「雲,對不起了。」汪傲晴誠懇地道歉了。
凌雲微笑著搖了搖頭。「現在你也不好過,我怎麼會怪你呢。我就在彭越那里多住幾天吧。反正那里也有客房,而且我的東西也需要打包一下,我和他的事也需要走個法律程序的,總不能說走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