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小二 第一章

作者 ︰ 金吉

每個英雄傳說的開始,都是像這樣的──

從前從前,有個帥到天怒人怨的美男子……

嗯,不對,這樣好像有點普通,一點神秘的fu都沒有,而且他的帥跟太陽不會從西邊升起一樣是常識跟真理,不用強調也沒關系!

那改成這樣好了──

從前從前,在世界初自渾沌中成形、神魔的對立仍讓天下大亂的時代,天選者橫空出世!

韓璇撥了撥滑下額頭的瀏海,覺得自己還挺有文學細胞的,說不定其實他該去當作家。

可惜,帥哥的宿命就是世人太需要他的美貌,他只能隱藏自己的多才多藝,免得天妒英才,那些因為得不到他關注、因愛生恨的anti們因此失控而跑來潑他王水。

anti是什麼呢?身為多才多藝的帥哥,有必要額外解釋一下。這個詞算是fans的反義,就像fans的快樂就是追隨他們的偶像,把偶像的話當聖旨,收藏著偶像的一切,相信偶像能帶來世界和平,anti也會做這些事,只是他們的出發點與目的和粉絲完全相反,換言之,他們是因為痛恨某個「偶像」而存在。

听起來雖然很瘋狂,但世界畢竟無奇不有,anti一詞從哪里傳來的不可考,因為他沒空查維基,他的助理小妹沒跟著他一起穿越所以他也沒辦法問她。不過各知名偶像幾乎都會有幾個anti,尤其是演藝圈,anti的勢力往往跟fans一樣龐大而且有組織,簡直像邪教一樣……唉,沒辦法,人帥是非多!他只有一個人,他的愛給不了全世界啊!

重點是,如果他因此受傷,那他遍布全球的粉絲可能會因為心疼而暴動,他韓大美男的fans與anti的對峙也許會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戰,導致生靈涂炭,世界動蕩,文明覆滅,人類絕種,那他就罪過了。所以為了世界和平,他只好繼續裝草包。

噯,當帥哥,粉辛苦滴!

韓璇默默嘆了一口氣,就著篝火埋頭寫著他生平的第一部冒險大作,一邊用毛毯把身體裹緊,抵御高山深夜里的寒氣。

雖然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原來的世界,不過他和他那些伙伴已經做好回不去的準備,很樂天的開始了他們五個人在這個莫名其妙世界里的大事業,雖然他的世界巡回演唱會應該因此開了天窗……韓璇想到這,又憂國憂民地支著下巴出神了起來,他的粉絲們不會因為傷心絕望而做出什麼不理智的舉動吧?

他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真不知道是誰問了碟仙那個蠢問題──碟仙果然超威的,連穿越都辦得到,還一次五個,難怪追遠街十三號會人人聞之色變。

總之,他也沒有任何辦法。但他相信他萬能的助理小妺跟經紀人一定可以想出辦法滴!他就不浪費力氣煩惱了。

沒錯,他穿越了。不過這麼沒創意的開場白,他韓大帥哥當然不屑用滴。

穿越耶!他曾經跟當大導演的好友毛遂自薦,自降片酬當他穿越大片的男主角,他怕好友出不起他的片酬而錯失了與他這個未來影帝共事的機會──超有義氣的有沒有?!

想不到,好友竟然吐嘈他說︰哪一天他想拍一部男主角完全不用演技,只靠賣臉的商業無腦片,他韓璇一定是不二人選。

那是什麼話啊!

他知道好友嫉妒他的美貌已經很久了,所以當下很有氣量地不跟他計較,甚至還阿沙力地答應替他的電影配樂──不是他要臭屁,電影配樂後來得獎無數,賣到缺貨,他可是一點也不意外,他習慣了!

拍不了穿越片,真槍實彈地來個穿越大冒險也不錯。

和四個伙伴穿越至今,冷颼颼的冬天過去了,春暖花開的春天也接近尾聲,他們幾乎沒時間去數時間的流逝,實在是因為,天天都很忙啊!

真不知道是誰提議要賣土窯雞……呃,雖然他當時也是舉雙手贊成啦,還很樂天地跟兄弟們保證,為了準備世界巡回演唱會,他每天都嘛上健身房做體能訓練,當個賣笑的店小二而已,小意思!

香噴噴的土窯雞,也就是叫化雞,丟到土里燒一燒就能吃,光想到就流口水,能吃又能賣,真是天才好主意。因為他們剛好穿越到無人的山寨里,所以就想了個很酷的名字──山寨雞!

怎知道,山寨雞開張第一天他就後悔了。雖然他大多數時間都在店里耍帥──當然其實他不用耍就很帥──不過總要應顧客要求,唱首歌、耍個特技什麼的,一天下來,光是應付那些快要踏破他們山寨大門的顧客,晚上打烊後吃個飯洗個澡,躺下來時連躲在棉被里懷念一下廿一世紀的家鄉都沒時間,就累得睡死了!

有一天,他拿著從廿一世紀帶過來的鏡子端詳自己的帥臉,發現臉上竟然出現了黑眼圈!哦買尬!他立刻呼喚兄弟們前來圍觀──

世界上最帥的熊貓出現了!

言歸正傳,總之大家忙了幾個月之後,終于看開了。人生在世,錢夠花就好,青春帥氣的臉皮可是一去不復返啊!五個人開了個有開跟沒開一樣的小組會議,決定他們的山寨雞即日起暫停營業,以後只在春節開張,一年只忙大年初一到十五!于是他們公告山下和五香鎮的所有鄉親父老,明年春節再會啦!

噯,當時啊,五香鎮那些少女少婦因為舍不得他們而流下的淚水,簡直比尼加拉瓜大瀑布還壯觀,他們差點要游泳出城啊!

暫停營業,該去享受人生啦。韓璇決定該是展開他的英雄大冒險的時候,他還打算把一路上的所見所聞編成一部曠世巨作,如果他能回到原來的世界,這本書一定會引起轟動;就算回不去,這世界好像還不流行穿越小說,那他就成為這世界穿越小說的開山祖師爺!看他多聰明啊哈哈哈……

翻開這本超厚空白筆記本,前幾頁還有一些他打算用在歌詞里的注記,還有幾頁已經畫上一條條五線譜和豆芽菜。這本筆記和筆記用的太空筆跟其他喬裝工具一起放在他的包包里。

跟這個大冒險有關的第一行字是這樣的──

二○一三年二月十三日,抓鬼研究社年度活動。地點,追遠街十三號。

韓璇還真沒想到他的大冒險是這麼開始的,當時只是隨手注記在本子上。

參加抓鬼研究社,是他不為人知的小秘密。每當他參加社團活動時,狗仔們伺機而動,總是猜他是不是又換了某個情人,誰知道他會面的對象其實是四個大男人,而他們的共同目標其實是阿飄!

偶像天王怎麼能參加這種阿里不達的社團呢?他的經紀公司曾經阻止他好幾次,最後總敵不過他各種天才各種牛逼各種無所不用其極的反抗手段,正所謂風雨生信心,路遙知馬力!越強烈的阻擾,就越讓他堅強地證明他對抓鬼研究社的熱愛!

後來公司妥協了,還安撫似地幫他接了一部鬼片──超刺激的!雖然有很多嫉妒他美貌的記者跟據說很專業但也不知道專業在哪、大概會寫很多字就叫「專業」的專業影評人,長篇大論地抨擊他完全沒演技,還不如回去唱歌。他們尤其看不慣在戲里一片驚悚絕望的氛圍下,導演還是把他拍得帥氣逼人,還說從來沒有一部鬼片,男主角的特寫鏡頭竟然比女主角跟鬼加起來還要多──嘖,不是他要說,導演不過是把他十分之一的帥氣拍出來,那些「專業」影評人就如此難以適應,要是把他真實的帥氣百分百呈現給大眾,他們不是要心髒麻痹暈死一百次了?帥哥真的很為難有沒有?總之那部片票房還是嚇嚇叫,他宣傳的特寫海報天天有人偷撕,影城老板還要派人加強巡邏哩。

但是他仍是和經紀公司約法三章,這種被他們認為有點低級的興趣,只能在他們做了萬全的掩護下進行,經紀公司還到處放煙霧彈,他們抓鬼研究社聚會的附近,總會有公司最近力捧或合作公司的女星「正好」低調地快閃,低調的程度還正好能讓狗仔拍張照作為明日娛樂版的頭條,那想當然耳成為掩護他興趣的最好煙霧彈。

這次也是因為巡演在即,公司特別讓他在開唱前抒解一下壓力,才答應讓他參加的。

為什麼喜歡靈異事件呢?大概是因為神秘跟刺激吧!而且他相信,就算是靈界的好兄弟,也絕對舍不得對花容月貌的他下毒手,所以向來他都是有名的大膽跟敢沖,遇到鬼屋一定第一個沖進去。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好兄弟們太害羞了,他們對他的美貌太過敬愛太過崇拜,他這麼愛往陰森森的地方跑,從小到大卻從來沒見過鬼。

可惜啊,他多想對好兄弟們說,想跟他要簽名,不要客氣啊!他對粉絲最大方的,粉絲無國界,靈界天界人間界都不是問題,要燒給他們都可以唷!

筆記之後除了一些不相干的注記,翻到下頁,就是他穿越到這里來後的第一篇紀錄了──

黑抹抹的鬼地方,晚餐是烤地瓜,床有點臭而且實在不好睡,真想念我的感溫床。

接下來就沒了,這還是他穿越到這里來的第一天晚上,太無聊,隨手寫下的。他原本就有記錄一些瑣事的習慣,有時可以當作創作材料,不過山寨雞開張後,他就連一棵豆芽菜也畫不出來了。

昨天離開山寨後,他又開始動筆記錄一些有的沒的。

身為英雄,總是會有不平凡的遭遇,這一定是老天爺給我的啟示,于是我揮別兄弟們下山,決定開始英雄的冒險旅程。阿樂建議我帶把武器出門,遇到危險好防身。我早就懷疑他暗戀我很久了,那麼在意我的貞操……可惜他跑去當整形醫師,偶像明星怎麼可以跟整形醫師扯上關系?我們這輩子是不可能了,斷背山他就自己爬吧。山寨里剛好有幾件武器,本來我覺得長劍比較帥氣,大俠都嘛背長劍,但是天闊建議我拿匕首……好吧,匕首就匕首,反正那把劍也太佔空間了。

以上,就是我的新手裝備。

第一天,半只怪也沒遇到,難道是因為我還在新手村的關系?我決定往荒野走,但是我忘了買張地圖,差點在荒郊野地里迷路,而且野外還冷得要死。幸好,身為英雄傳說里的男主角,是沒那麼容易死滴!一隊商隊正巧路過,他們收留了我,讓我跟他們一起旅行。

剩下來的內容都是他怎麼給商隊里每一個人取綽號,畢竟要記住他們每一個的名字,對他而言實在有困難。

這個商隊大約十來個人,以一個看起來正氣凜然的老頭為首,韓璇偷偷叫他林天師,因為他長得有點像他小時候的偶像,專門演殭尸片里,威風殺爆殭尸的天師道長林正英!身為靈異愛好者,林大師的殭尸片怎麼可能會錯過呢,而且這位領隊老兄剛好也姓林,真是太巧了,就是不知道跟著他們一起旅行的話會不會也遇到殭尸?一想到就覺得超刺激的!

听他們說,他們打算翻越這座什麼奈什麼山的,到鄰國去做生意。他一想,有人當他的向導是最好了,他本來就打算到處流浪,于是他也決定跟著他們到鄰國去。

由于前一晚在郊外的教訓,韓璇一到達上山前最後補給的城市里,就開始盤算怎麼用他包包里一些應該用不上的東西換一些御寒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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