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英雄之闖蕩三國 地獄天堂

作者 ︰ 雪山巔

(七)

農夫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對我說︰小兄弟,我們這里民風淳樸,助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從不索求回報。哈我問他︰這是哪里?現在是什麼年代?他大惑不解地望著我,說不出所以然,我忽然想起了什麼,問道︰我還沒有請教恩公的尊姓大名?他捋了一下須髯,開口說︰名字無非是個區分符號,我叫文石,一介鄉野村夫。我和他攀談起來,經過一番交流,我終于弄清大致的時間,我回到了幾千年前的中國古代。我跟文石混熟了,他吐露實情,他在荒僻山麓撿來一只碩大的鳥蛋。

一只類似大鵬的巨鳥,見有人路經此處,拍打著翅膀騰空而起,朝遠方飛去。文石是本地的耕種者,兼做獵人,時常去山腳下捕獲小動物。這次他意外發現一只巨卵,是他從來沒有遇見過的奇事,所以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巨卵確實與眾不同,直徑超過一尺,遠遠大于平時常見的雞蛋鴨蛋。文石把這只特大號的鳥蛋帶回家,進了柴門,他就後悔了。天氣忽變,看情形不是一般的氣候變化,電閃雷鳴,大雨滂沱,來的十分迅猛,霎時就轉換了陰晴,絲毫沒有預兆和必要的過渡階段。

文石恍然明白了,原來是巨卵惹的禍,觸犯神靈,肯定要降臨禍端,古代人單純無瑕,對自然災害的感知異常靈敏。文石守著這枚大鳥蛋,開始犯難了,留著必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而拋于村外荒嶺,也未必能逃月兌得了天神的懲罰。夜里,文石做了個奇異的夢,天庭信使傳達聖帝口諭︰大鵬遺落在人間的是聖子之卵,此番肩負開天闢地的重任,命你協助完成這項使命。此後,文石才知道,閃電和暴雨是為了創造條件,讓聖子盡快月兌殼而出,可他的夢境極為模糊,似有若無,隨後像幻影消逝無蹤。

在文石的悉心照看下,整整七七四十九天之後,我突破堅硬的壁壘,從悶熱的密封間掙扎出來。起初,我處于昏迷沉睡中,文石寸步不離,守候在我的跟前,衣不解帶,還要喂食我米湯。不出一個月,我便長成現在這樣,骨骼鈣化很快,智力是與生俱來的,不需要漫長的學習過程。文石對我恩重如山,我把他比作再造的父母,也不為過,他卻極力阻止我對他感恩戴德,雖然他也知曉我是聖子身份,但是不會做出謙卑的舉動。我每天跟在他身後,學會了耕種農田,上山打獵。

我們也有休閑活動,不是那種勞民傷財的高爾夫球,而是釣魚游泳,簡單易行,就地取材,均屬順其自然的運動。此時是什麼年代?我無從考證,只能憑借主觀臆測,大約是距今五千年以前。我穿越時空,返回遠古時代,是觀光旅游,還是因某種任務而來,我自己並不知情。最早的人類,大腦純淨如水,後來的哲人普遍認為善良是人的初始狀態。就連老子也推崇近似于嬰兒那樣潔淨無瑕的本性,古人達到自給自足,沒有可供比照的參考標志,更為合乎人倫天理,行動語言思想高度一致。

天人合一,說的正是這種理想化的境界,人類對自然界的威力敬畏尊崇,彼此調和同步。天災都是物質積累到極限量級,產生的瞬間釋放,非人力所能阻擋,由于古人對自然的破壞很少,這種突發的災難微乎其微。我輕松悠閑度日,沒有憂煩,我猛然頓悟了,人性與獸性的分水嶺,來自于物質需求的豐沛和匱乏。當人類還沒有走出深山密林時,為生計發愁,食不果月復,尚無基本生活保證,何談高雅的情趣,閃爍鑽石光芒的人性呢?吃飯問題,是所有物種亟待解決的首要難關。

(八)

人類運用靈活的頭腦,成功地完成賴以生存的溫飽任務,然而,人性的蛻變和異化,不可避免地降臨了,我雖貴為聖子,對這類變故也無能為力。為了種族繁衍,人類已經在各大陸定居,而且形成龐大的規模,組建部落氏族,家庭和國家的雛形業已具備。我不可能變成三頭六臂的神仙,即便是真神,也無法插手干預星羅棋布種族的內政。再說,我徒有聖子的虛名,在山野村莊再次降生,但已經失卻光環作用,充其量只是個冒名頂替的假聖子。其實,我心里最清楚了,自己是什麼變的。

我的前生是個只剩下錢的民營企業家,丟棄思考的習慣,終日在肉林酒池中放縱生命,與回到遠古的我簡直判若兩人。而縱觀世界各部落間的爭斗,打殺和野蠻的吞並,如決堤之勢,一發而不可收拾。我是天國的特使,幾千年來,人類對此有很深的誤解,虛構出地獄天堂,其實也真正存在。但是,並不像人類所想象的那樣,美妙之極或者充滿恐怖,那都是人類胡思亂想,編造出來的。我從天堂路過,了解內情,可以稍微透露一點兒。如果相信我的話,就洗耳恭听,不信也沒有關系,盡管拂袖而去。

大千世界,比我描述精彩的事情有很多,最好只當是無聊的笑談,萬一當真,後果自負。天堂也好,地獄也罷,真切有之,我再次聲明,並沒有信口開河,那我為何要說這些?不知者不怪,所謂的天堂地獄是地球以外的星球,跟人類一樣,良莠不齊,好壞兼具。治理好的外星球,就成為天堂,搞得亂七八糟的地方,是散發血腥味的地獄,這下明白了吧。天堂地獄也不是人類憑空捏造的,有事實根據,只不過人類的文明程度還不太發達,一直是以訛傳訛,長期以來也沒有揭開真相。

我是從藍星地球漫游到浩瀚宇際,那里有好心的物種,收留了我,此後我不適應外星的環境,我新結識的朋友又特地造了一個大蛋殼,將我遣返地球。我自己都坦白交代了,千萬不要把我當作間諜,我猜想自己只是外星人的試驗品。人在江湖走,容易犯糊涂,而置身物外,心里跟明鏡似的,我自己就是最好的明證。我雖然躍身為富貴階層,其實我與黃娟並不合拍,她最終背叛了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想想原來我只是個泥腿子,生活封閉又無趣,而黃娟卻恰恰跟我正相反。

黃娟是追求新潮的時尚女人,如果不是我進城闖天下,根本沒有可能與這樣的女人扯上關系。黃娟眉如彎月,後來我才知道是描畫出來的,她的嘴唇總是泛著光亮,應歸功于涂抹口紅的效果,特別是她的一雙星眸,震撼人心,是眼影睫毛膏襯映凸現的奇效。我最為欣賞的,是她黑色瀑布一般的秀發,那是美發師修整造型的杰作。總之,經過細致包裝的黃娟,和演藝界的明星差不多,她應該在燈光輝煌的舞台上展示自己的美貌,而卸裝以後的黃娟,頓失光彩,重返平凡人的行列。

我久居江濱市,也逐漸吸收了新鮮元素,身穿名牌服裝,什麼耐克,阿迪達斯,班尼路一類的品牌,我來者不拒,照單全收。可是在黃娟面前,我又被打回原形,盡顯土老帽的本色。我所知道的品名,原來都是大路貨,黃娟提起過的怪異洋名字,我聞所未聞。黃娟手袋里的錢總不夠她消費,我是耬錢的 子,她卻不是存錢的匣子,花錢如流水,我再能掙錢,也供不上她這麼折騰。黃娟的優點,是嘴甜,一口一個親愛的,我听著特別舒服,她就是為了掏我的腰包,以供她滿足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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