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火女郎 第十章

作者 ︰ 陳毓華

《噴火女郎》之番外篇——

今生有約

那年。

沈野十六歲,沈潛十四、沈風十一,而沈家的老ど拾葉才剛進國小一年級。

這年的暑假,沈野剛經過高中聯考的洗禮,還沒來得及看榜單便隨父親舉家搬到了草屯。

鄉下的生活沒有大台北多彩多姿,就連夜生活都稍遜一籌,大人覺得乏味,小孩子的適應力可是好極了,他們才沒空高喊無聊、寂寞或什麼的,家里有三個正值春春期和叛逆期的男孩,沒把家里搞翻天,就夠阿彌陀佛的了。

舉家他遷後的第三天,沈野就將四處的地理環境模了個清清楚楚。

學校的運動場就是三兄弟打籃球、拚命廝殺的好地方,三個人總是不打到太陽西下不肯罷休。

這天,三個人又趕在沈母規定的時限內踏入家門,三個人嘻嘻哈哈地在互相吐舌的時候,一群年紀約五、六歲的小孩個個一臉倉皇地跑過來。

其中一個抬起濃眉大眼的小臉。

「大哥哥,請你救救小緋……」

「怎麼啦?」三個男生只剩下月兌鞋月兌到一半的沈野,沈潛和沈風早將沈母的叮嚀置之腦後,直接穿著球鞋進屋去了。

「小緋掛在樹上下不來了。」小男生的眼眶隱隱浮現著晶瑩淚光。

沈野環視他們個個髒兮兮的小臉,無可無不可地說道︰「這樣啊,大哥哥幫你們看看去。」

「謝謝大哥哥!」幾個小鬼吁了口氣後異口同聲。

幾步路,沈野看見了那棵龍眼樹。

龍眼樹就長在他們新家芳鄰空地上,枝葉茂盛,綠頂如蓋,樹齡看起來頗大。

他仔細觀望,看不出所以然,樹上什麼都沒有。

「小鬼,你們該不會來尋我開心,存心搗蛋騙我吧?」

小男生拚命搖頭,口齒不清地解釋︰「我們的風箏飛上去……下不來了,小緋說她會爬樹……可是她上去已經好久了都沒有下來,」他膽怯地瞥了眼丁宅。「我們不敢去吵丁女乃女乃,她鐵定會敲我們的頭……」

說穿了是怕挨揍。

看著那麼多張哀求的小臉,沈野怎麼也硬不下心腸甩頭走人。

他沉思地目測了龍眼樹的高度,才往上爬。

炎夏盛暑,雖然已近黃昏,夏蟬還是叫囂得厲害,沈野穿過幾枝分歧的樹干,在叢叢的綠葉遮蔭下見到了一雙圓胖小腿。

他抓住一根看來粗大的樹枝,朝著那雙小腿喊︰「喂!下來。我接你下去!」

那孩子無動于衷,甚至把小腳收起來,整個身子縮在樹干與樹干的交錯點上。

「喂!你有沒有听到我的話?」他大聲嚷嚷。

這一嚷,整棵樹的蟬鳴立刻為之一斷。

「不……要!」細細小小的童音傳進沈野耳朵。

他沒有不耐煩,不過輕蹙了一下眉。「你不下來我可要走了喔!」

看準她沒能耐下去,他出語要挾。

這次,卻連聲音都不見了。

見鬼的!沈野翻了翻白眼,想起樹底下那群小鬼哀求的眼光,認命地又把腳攀高,他終于看見那個自告奮勇又沒本事的禍首了。

「小……緋。」他想起她的名字。

她一只手死命地抱著一只風箏,倔強的小臉在看到沈野之後,眼圈一紅,小鼻子一皺,珍珠般大的眼淚便斷線似的跌掉下來。

沈野在夕陽余暉中只有看清她一雙水靈靈的眼珠子,正心悸那雙美麗的眼楮之余冷不防見她滑下一串眼淚,一顆心竟莫名其妙的一痛。

「別怕,把手交給我!」他用著好柔好柔的聲音輕道。

小丁緋看了一眼他那只大手,淚水一收,慢慢地伸出她的小手。

沈野僅用一只手便承住她全身的重量。

他感覺得到這小女生對他的信任,幾分鐘後他順利地滑下龍眼樹。

小男生歡欣鼓舞,把他當成救美的英雄。

「好了,沒事嘍!」他故作輕快。

小丁緋依舊把小臉依偎在他的懷中,雙手捉緊他的衣服,仿佛生怕一放手他便要消失了似的。

沈野有些慌亂,眼看一時半刻是沒辦法擺月兌掉這小女生,只好先解散一堆睜著大眼楮看他如何是好的小男生們。

小男孩們看著丁緋,有些猶豫不決。

趴在沈野肩上的她點了點頭。「我沒事,你們走吧!」口氣頗有大將之風,像女王在斥退嘍羅一般。

沈野不覺莞爾。

小女王下令,小嘍羅們一哄,全作鳥獸散了。

眼看地平線只剩一抹殘紅,涼風徐來,沈野暗忖︰他可不能一直傻不隆咚地待在這里。

「這樣吧!我送你回家。」

說什麼也得先將這顆燙手山芋扔掉才是。

「嗯。」

這算什麼回答,現在的小鬼愈來愈不懂得要「敬老尊賢」了!

「小緋,你家在哪里,告訴大哥哥,我好送你回家。」

「你站的地方就是我家呀!」她閃爍著一雙朝氣蓬勃的眼珠笑道。

他長到這一把年紀,竟然栽在一個小鬼頭的手上,沈野不由得面有菜色。

「大哥哥,我要你抱我進屋子去。」她軟言軟語地要求。

當你面對的是一張天使臉孔時,相信什麼拒絕的話都會化為無形立即吞回肚子里,現在的沈野面臨的便是這種進退兩難的局面。

再瞄了眼沒絲毫放松他衣服意願的小鬼,就當送佛送上西天,好人做到底吧!

他認命地舉步向前。

這一年,沈野初次邂逅丁緋。

沈野十六歲。

丁緋八足歲。

「爬樹事件」是沈野幫丁緋收拾爛攤子的頭一件值得紀念性事件,爾後,也注定了沈野多災多難卻甘之如飴的一輩子。

「沈媽媽,我找沈野大哥哥!」

清晨,沈母才準備好早點,便听見敲門聲,門外居然是個小不點的女生。(沒辦法,誰叫她人小個矮夠不著門鈴。)

她第一眼就喜歡上這留短發,皮膚白里透紅,身穿吊帶褲,可愛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你——找阿野?」

她可不曉得自己兒子什麼時候認識了這麼個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

「你可以告訴我他睡哪間房,我自己去找他。」小丁緋可乖巧得很,她不想麻煩別人。

「呃——」沈母愣了愣,將門開大了些。「他還沒起床呢!」

「沒關系,我會讓他起來的。」丁緋的小臉滿是篤定,完全一副「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的模樣;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說的一切。

「好——吧!」她關上門。

丁緋跑了兩步,驀然又轉頭。「沈媽媽,我叫丁緋,以後你就叫我小緋好了。」好一副老氣橫秋。

沈母無言以對,只有猛點頭的份。

丁緋報以沈母一朵極致的笑容,隨即一溜煙地上了樓。

她依照沈母的指示,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間。

門沒鎖,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進去。

至于她是用什麼手段將沈野挖起來的,沈母無從得知,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緋泡在沈家度過的,而且形影不離地跟著沈野。吃飯也有她一份,理所當然地霸在他身邊。

大男生打球,她也插一腳,小丁緋香汗淋灕地邁著短腿幫沈野撿球,摔得一身烏漆抹黑,看得沈野不忍心,自動棄甲投降,背叛兩位老弟隨她而去。

為貫徹「物盡其用」的真理和「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鐵律,她自然招來她那票嘍羅大玩起官兵捉強盜的游戲。不用想也知道,那個可憐的「強盜」當然非沈野莫屬。

一場游戲下來,當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腦袋中生了根,當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無處可逃吧!?

以此類推,沈野心想睡眠時間可躲得過丁緋的「魔掌」了吧?那可不!小丁緋體貼得緊,她頗具先見之明地畫了張「自畫像」,強迫沈野貼在他一睜開眼就見得著的天花板上,強力放送她的形象,他想不看她都難!

更不幸的是,從此以後的漫長兩個月暑假,小丁緋完全將沈家視為自己的第二個家,將沈野視為自己的「囊中之物」,除了她之外「生人勿動」!

一場「官兵抓強盜」玩下來,因為沈野的「吞吞慢」和配合度奇差,小丁緋遂把「小烏龜」的綽號送給了他,這一叫叫到兩個人都變為成人後依舊不改。

這便是「小烏龜」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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