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說是許菲做飯,眾美女紛紛起床,就連一向愛睡懶覺的葉君瑤也穿著那件紫色的睡衣起來湊熱鬧。她那s型的身體在寬松的睡衣了晃來晃去,坐著的時候,也在忽隱忽現。弄得高遠一頓飯都沒敢抬頭。現在雖然已經塊11月份了,但是南京的天氣還不冷,高遠穿的褲子不是很厚,如果在餐桌上出了洋相,那可就丟死人了。
教室里沸沸揚揚,高遠那纏滿繃帶的胳膊又一次成了大家關注的重點,這小子也忒能鼓搗了吧,剛開始上課就頭上打個補丁,上了兩天課又住院了,這邊剛出院胳膊上又開了個口子,嘿嘿。高遠沒搭理那些開玩笑的哥們,打開課本這才發現里面不知什麼時候放了張紙條,他納悶地打開紙條,上面寫著一行娟秀的小字︰高遠,你好。還記得我把,我就是那天坐在你身後上自習的女孩子,我早就注意到你了。你長的好帥氣哦!我們做個朋友吧,我的手機號是13724698527,我們宿舍的電話是3567719.
看到這些,高遠哭笑不得,不會吧?早就注意到我了,不是因為我鬧出那麼多事情把!想了想還是沒把紙條撕掉,仍然夾在了課本里,並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公元2006年10月29號,也就是高遠解救美女後的第二個周日,高遠收到警局的同志送來的一筆‘見義勇為’基金一萬元,雖然不是很多,但是對這個家庭條件很差的學生高遠來說,已經是不小的一筆財富了。這些幾乎相當于兩年的學費了,高遠很高興,但是也有一個問題擺在了面前,自己有錢了,身體也好多了,那些美女還能容忍自己住在別墅嗎?畢竟那里是一個只有美眉公寓,有個男人很不方便。高遠心里很為難,作為一個男人,高遠從來不否認自己,作為一個男人說自己不那根本就是自命清高,或則是有其他變態的傾向(同性戀者勿怪!本觀點屬于主人公思想,不屬于作者)。對美色的喜愛高遠不比任何人低,所以他根本不想離開這個地方。但畢竟自己不是隨便的人(雖然隨便起來不是人),如果那些美女們趕自己走,自己也不好意思不走。
高遠想來想去,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以不變應萬變,自己不主動提出,只要你們不趕我,我就不走高遠暗暗地下定決心。學校里周六周日都沒課,高遠現在身體好了,不好意思整天泡在別墅了,就跑到學校里上自習,下午打打球。因為這次住院,學校里的籃球選拔他沒趕上,以他的水平進校隊應該沒問題,但是現在連系隊都沒辦法加入,確實蠻郁悶的。
正玩的爽呢,許盈不知道從哪里跑了過來,喊住了他,高遠找了個人代替自己的位置,邊擦汗邊走了過來。
「高遠,林嬌姐姐叫你趕緊回家去,說有急事,你快點回去吧!」許盈焦急的說。
「急事?林嬌說什麼事情了嗎?」
「沒有,她說手機里說不清楚,你趕緊回去吧!還有,你現在也有了點錢了,趕緊買個手機,省的每次都是我跑那麼遠過來找你,累死我了?」
「呵呵,麻煩你了,手機的事情改天再說吧,我先回去了。你回去不?」
「不了,我還上自習呢,你抓緊走吧。」說完就離開的籃球場。
高遠給幾個哥們打了個招呼,就匆匆地回去了。
葉君瑤上班去了,她在自己哥哥的酒吧里做調酒師,雖然比較自由,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但是畢竟總是呆在別墅里也很無聊,所以一般沒別的事情而且心情也很好的話,她就會去上班。趙倩和白雪都在家,白雪睡午覺還沒起來,趙倩坐在沙發上捧著個筆記本在那里不知道在干什麼,許菲在看電視,林嬌則是在屋里不安的走來走去,好不容易停了下來又沖到許菲面前︰「菲姐,你說這辦法行嗎?我媽媽會相信他嗎?」
「哎呀我的好妹妹,這是我能想出來的最好的方法了。再說你也不虧啦,辦了個結婚證拿到兩千多萬,換了任何人都會答應的,我猜啊,你就是給你媽媽的說實話,她也會原諒的,畢竟你也沒什麼損失不是?你非得騙你媽媽?唉!換了我求之不得呢。」
「姐你不知道,我爸爸是校長,我媽媽是老師,對我要求真的好嚴格,他們要是知道我出去吊凱子,會打死我的,他們從小就教育我——咱們不要羨慕那些發了大財的人,錢夠花就可以了。作為一個女孩子,找個可靠的人結婚,安安穩穩地過一輩子就是給父母們最大的安慰。我也不願意父母生氣啊?唉!還有那個高遠不知道會不會幫這個忙呢?」林嬌皺著眉頭道。
趙倩抬起頭,看著林嬌不屑地道︰「他?他啊巴不得呢,你想想你可是個大美女哦!那小子還不得高興的晚上睡不著覺啊!對了你們要是住在一起,你可要注意啊!」
「你去死,誰要和他住在一起了。便宜死他了!」
「誒!林嬌姐姐,你可別忘了剛才許菲姐姐是怎麼給你說的。你總得做的叫你媽相信啊!」
正說著,高遠從外面走了進來,把書放在條幾上問道︰「林嬌姐,你那麼著急的喊我來有什麼事啊?」
林嬌耐著性子把事情說了一遍。事情還得從那胡志強之死開始說起,當初為了得到胡志強的財產,林嬌遵從鄭律師的意見,給家里要來了戶口本辦理了結婚登記,為了早點得到戶口本,林嬌給家里的理由是自己的一個朋友準備出國了,急需用錢,想把手底下的一套房子便宜地處理掉,她覺得價格非常合適,就準備把房子買下來。所以希望家里能夠把戶口本早點寄過來,辦理了過戶手續,林嬌的父母得到這個消息很高興,快速地把戶口本給郵遞了過來。
但是事情沒有林嬌想的那麼簡單,南京這邊因為有關系,結婚證辦理的很簡單,但是辦結婚證而且繼承遺產,沈局長就把林嬌的戶口給遷了過來,遷戶口是要經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批準的,可是當地的公安部門根本就沒見到當事人,只好給林嬌家里聯系,讓她的家人來代辦手續。
林嬌的媽媽很驚奇,說買個房子怎麼還要我這當媽的出面,等到了公安局才知道,原來自己女兒的戶口已經遷出去了,而且上面還多寫了幾個字,‘已婚’。林母當時就氣壞了,但是為了探求真相,她隱忍不發,準備把學校里的事情處理好了,然後就偷偷地到南京來,調查事情的真相。本來林嬌的爸爸也要來的,但是林母不同意,就只好做罷了。不過心疼女兒的父親還是背地里偷偷地給林嬌打了電話,說這幾天你媽媽就要過去了,你把自己身邊的事情處理好。
林嬌得到消息真是焦急萬分,實在是不知道該用什麼辦法來處理這事了,她媽媽要是知道她為了錢給個死人結婚還不得氣的背過氣去。最後許菲給她出了個主意找個人當男朋友就是了,反正就是幾天,等你媽回去了,你們再‘離婚’不就是了。這個方法是不錯,但是還有點問題,林母來了不可能不看看結婚證,結婚證上胡志強41歲,可是現在去哪里找個41歲的男人做老公,而且就算是找到了40多歲的男人,就是不知道老媽會不會氣死過去。總之一團亂麻。
還是趙倩聰明,又給她出了個餿主意,——這不是又現成的嗎?高遠啊,你現在馬上去和他照個結婚照,然後再去辦個假身份證,假結婚證。不就什麼都有了嗎?等你老媽回去了,找個分手的理由不就得了。
林嬌又不干了,我媽媽最反對我離婚的。趙倩說,這不是應急嗎?你還是先走一步說一步吧。林驕很無奈,只好把高遠緊急招了回來。
听到這些話,高遠像個被的姑娘一樣站在那里不置可否,其實心里並不反對,也還是蠻願意的,但是讓自己改姓這顯然不好,雖然只有幾天,但是萬一露餡了怎麼辦,那林嬌還不得把自己給吃了。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客廳里的幾個美女哈哈大笑。既然結婚證都是假的了,那改個名字算什麼,只有堅持不讓林母看到戶口本就可以了。
林嬌也是哭笑不得,拉著他就上了奔馳車(胡志強的奔馳被她當做‘遺產’繼承後,林嬌的別克被閑置了。)兩個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辦理了假的身份證、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