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怔住了。
「去年10月份,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的世界醫學會會議上,中華醫學會和世界醫學會在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反對使用死刑犯器官進行器官移植。」老易的語速很慢,慢得足以讓我听懂每一個字!
多年來,中國醫療及科研機構獲得的人體器官供體,主要來自死刑犯,這已是醫學界不成文的公開秘密了,連我們這樣級別的醫院都具相當規模,更不用說各個實力雄厚背景強硬的大醫院,遍地開花的現象使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總量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國際上能夠開展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在中國幾乎都能夠開展。
據統計,2000年至2004年間,中國大陸累積完成器官移植34726例次,其中肝移植增長18.26倍,這還只是官方數字。
雖然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屬于國家機密,國外某些專業組織還是估計出了相對準確的數字︰2000,超過任何其他國家。
他們批評說︰「中國執行死刑的程序是完全不公開的,毫無透明度可言。因此,在移植和處置死刑犯器官的問題上根本就缺乏透明度,而現在我們知道了,死刑犯是目前中國最主要的器官捐贈來源,超過器官捐獻的65%。」
通過上面的數字,不難算出,即使將全部的死刑犯全部用來器官移植,也無法滿足受體的需求。
所以真實的數字肯定還要龐大。
但是移植總量在世界上靠前,並不意味著手術成功率很高,除了主要的幾個中心,國內移植的總體水平還不高,不少醫院尚處在人體試驗水平。
更重要的是器官移植不僅是一個單純的技術,還涉及倫理、法律、管理等多個方面。器官移植在我國快速發展並迅速普及的同時,由于管理規範滯後,加之各地醫療水平參差不齊,暴露出了一系列嚴重影響我國器官移植健康發展的問題。
比如眾所周之死刑犯的人生權利必須得到尊重,只有在他們行刑前簽名同意捐器官的情況下才能摘取器官,但誰也無法確切證明死囚犯是否確實知情並同意捐贈,這是世界性的問題,在中國更為突出,目前大陸急需移植器官的病人數量大概是2000萬,這部分人群多是沒有經濟實力,處于社會底層者,不少人在「等死」,而現實的另一面,卻是非常活躍的「器官交易」,有錢有地位的人並不愁找不到移植器官的來源。
「器官質量好,來源廣。」這是國際上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群之間廣為流傳的說法,加之手術費用低,不少境外病員選擇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旅游」,中國衛生部就曾發現有非法器官中介偽造文件協助器官買賣的案件。
一些醫院為牟取高利潤而無視法規,罔顧器官捐贈所需法律手續摘取死囚器官,醫院跟司法系統等政府部門打交道,期間就會可能出現**問題。
相對于移植技術的欠成熟,中國大陸器官來源問題一直飽受國際質疑。
幾年前,一美籍華裔學者調查了18名大陸死囚器官被采摘的情況,該書在美國出版後引起軒然大波。世界衛生組織曾多次要求大陸說明移植器官的來源,甚至有學者在國際倫理研討會上,當面指責中國大陸使用死囚器官。
因為無法說明器官的來源,中國許多領先世界水平的學術成果得不到應有的國際認可。
于是2006年上半年以來,衛生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及規範以加強管理。去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則標志著我國器官移植事業正進入一個規範發展的關鍵時期。
可是「條例」並不是「法」,缺乏權威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中國,最終的執行往往和決策的初衷背道而馳,于是現實中,條例的出台反而讓器官交易有了更多的空間!
該條例第十條規定︰**器官的接受人限于**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
>鑒于有政策傾向讓死刑在我國的逐漸取消,這條規定似乎擴大了另一方面的器官供體來源,本來應該是促進良性發展的好事,但實際操作中,卻使「合法化」的非法器官交易更加容易得逞。
比如為了規則法律達到器官移植目的的「婚姻器官」,錢可以買到一切,自然容易結成夫妻的婚姻狀態,相比之下,台灣香港的條例就規範得多︰要求配偶婚姻持續3年以上或者生兒育女,而中國大陸則沒有此規定。
還有就是像「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這樣中國特色的表達方式,根本就是概念不清,容易導致混亂,誘發刑事犯罪,影響社會穩定,使問題更為復雜。
衛生部並不是不知道其中的弊端,但鑒于特殊的國情,民眾的意識,不足的財力,無論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存在著難題。
「推進腦死亡立法,規範來源,拓展供源。」從來都是學術界公認的移植行業面臨的三大難題,國際上移植器官的主要來源,是親屬間捐贈和社會捐贈,在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除制定相關強制性法律外,「生前預囑」已被廣泛開展,並輔以配套的器官采集網絡,預囑人一旦意外死亡,醫生可在最短時間內采摘器官使用,為器官移植開闢了廣大的合法供源。
而在中國,自從2003年以來,擁有13億人口的大陸只有130人簽署了死後捐獻器官的證明。
「目前人體器官移植醫院間的競爭是一個相當混亂和無序的狀態,造成許多國際人權、倫理爭議,不利于我國移植事業的發展,所以衛生部決定對全國各家移植醫院進行資質評估,準備砍掉一大半。」易莊諧接著說。
「我們醫院難道會被淘汰?」我吃驚地問。
「評估條件要求移植醫院必須是三甲綜合醫院,光這一條我們就不符合。」
「可是不符合硬性規定的醫院又不止我們一家,許多沒有移植執照的醫院也在堂而皇之地放衛星。」
「正是如此,監督部門缺乏手術登記和備案制度,就會致使真實的年手術數量、存活率、並發癥並不得而知,極大的浪費了珍貴的醫學資源。從全國範圍來看,目前可以開展腎移植的醫院達到368家,肝移植的有200多家。而在醫學技術最發達的美國,能夠做肝移植手術的只有約100家醫院,有資格從事腎移植的不過200家;在經濟和醫療水平超過內地的香港特區,能夠從事肝、腎和心髒移植的醫院僅各一家而已。」
我說不出話了。
現狀並非不知,如此爭辯的理由只有一個私心。
我想讓楚楚到自己醫院行肝移植手術。
天時地利人和。
但是我似乎之前從來都沒有想過那些死囚的想法。
難道他們就真的該死?他們的器官真的是自願捐獻?他們因此獲得的報酬真的能如實到達他們家人的手中?
我又何曾想過死囚家屬的想法,他們難道會同意自己親人的尸體遭受支離破碎?哪怕死者是個十惡不悛的凶徒。
萬一這是個冤死的苦主呢?
我沒有想過這些,我只想讓楚楚活下去,讓可可笑起來。
但生命都是平等的,我深知這一點,如果沒有合法的約束,勢必造成變相的謀害,同類的屠殺。
如果是這樣,我情願失去天時地利人和,讓楚楚在亞洲移植中心施行手術。
「大型的移植中心,更不能使用死囚的器官,因為此刻它們代表了中國醫院的潔淨形象,監督部門倍加重視,對器官來源十分苛刻,一定要證明其合法行,目前他們都是在鼓勵親屬間的**捐肝。」易莊諧說。
這句話就像一道巨大的裂縫,將我所有的希望無情吞噬!
**捐肝!親屬間!
不行!絕不行!
我絕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我甚至不能讓可可有這個念頭!
唯一的辦法就是快速將她召回,否則那邊的醫生肯定會跟她做思想工作!
那麼誰來拯救楚楚?
「你怎麼了?臉色這麼難看?」易莊諧忽然停住說話,關心地看著我。
「陸老師此行,莫非就于此有關?」我慘然說道。
「哎——」易莊諧長長地嘆了口氣,「我是勸他不要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