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當作家 第十八章 較量

作者 ︰ 長樂君

收完攤,蓮生讓爺爺和小俊生先回去,她要去「晉文軒」送剛寫完的《鮫人淚》。

「小心一點兒。」爺爺不太放心的吩咐。

「誒!俊生回家要听爺爺的話,姐姐回來給你買糖吃。」蓮生告別了兩人就走了。

到了「晉文軒」蓮生掏出懷里厚厚的紙給掌櫃李富貴看,李富貴粗略的看完。高興的臉上生花。上一次的《白雪公主》在小姐太太中可受歡迎了,還加印了幾版都不夠賣。一看今天這部小說更好,相信一定會更受歡迎的。而且小說很長,自己可以分成上下兩部買。呵呵……只等著白花花的銀子往自己懷里流了。

「你哥哥這本小說寫的不遜于上一部,可以說是更精彩!這樣,10貫銀子怎麼樣?可比你上次多了8貫多了。」

「李掌櫃,5貫也太少了。我可是知道你上本書可是買的一兩銀子一本,而且還賣的很火!這部小說更長你完全可以分成上下兩部賣。一本1兩,500本就500兩;一千本就一千兩。李掌櫃賺的可是盆滿缽滿的,只是我們這些小人物就……」

李富貴沒想到這個幾歲的女娃盡然看的這麼透徹,想想以後還要靠她的小說賺錢。也就松口︰"那小姑娘你覺得該給多少合適?」

蓮生笑著說︰「既然這書賣的這麼好,掌櫃賺了那麼多銀子,想來也不會介意我從中分點羹。不要太多,100兩就夠了。」她可是知道這「晉文軒」在其他城市可是有幾家鋪子的。

100兩?!這小丫頭也真敢開口!

蓮生看著被自己的100兩嚇到的掌櫃「其實我要這100兩可是一點兒也不貴,我在這兒給掌櫃算筆賬。這100兩我可以跟掌櫃的簽的協議,就是我哥哥寫的所有小說只能在貴書店出版,不得再賣給其它書店。但是寫書的稿酬最低為100兩,每本書每賣出一本作者粉紅十分之一。協議從簽訂之日一年有效。你看怎麼樣?如果掌櫃不同意我也不強求。不過我想我把小說拿到別家去,肯定酬勞會很高。那些個太太小姐應該記得作者筆名把?不過若是掌櫃答應,我哥哥自會寫更多好看的小說報答掌櫃的。」

李富貴沒想到這丫頭不禁要價100兩還要每本書的十分之一!那還不得幾百兩銀子?不過要是不答應,她把小說拿到別處,自己不是更不得賺的?誰叫他要用她的小說呢?

李富貴咬咬牙"好吧!100兩就100兩,我現在就去寫協議。不過一年期限可不可以改成3年?」別以為他看不出蓮生大的什麼主意,不就是想一年後坐地漲價。

蓮生擺擺手「3年不行,最多2年。」

李富貴見蓮生不松口也沒法,2年就2年吧!兩人簽好協議,各執一份。蓮生問李富貴要了100亮的銀票踹到貼身的衣服夾縫里,跟掌櫃到了別就回去了。

各位親們,《我在古代當作家、。快要上架。編編說上架頭天要2萬以上。所以樂樂這幾天要存貨了。更得就沒那麼多。大家多多諒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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