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從小就有個習慣,如果要出門去買什麼東西的話,一定要先在本子上記下來,然後再開始去買。
這樣的話,買東西的時候就能夠知道要買什麼就買什麼。而不是看到什麼想買的東西就全都買回家,記在本子上是為了記清家里缺少什麼然後就可以買什麼。而不用多花錢.亂花錢。
在本子上搗鼓了半天,小雨終于寫好了采購單,這才出門去買菜。
幸好金正宇出門時把鑰匙放在了客廳的桌子上,不然等一下出門去買菜,把門關了就進不來了。其實金正宇這個人還是滿細心的,還知道給自己留下鑰匙。
等小雨大包小包的買了菜回來,而且也做好了一桌子就等著金正宇來享用時,金正宇卻一直都沒有出現。
「咚」這是小雨第22次打瞌睡頭撞到桌子上。話說那金正宇出門也太久了吧!從早上一直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天了,小雨已經把飯菜來來回回不知熱了多少次。如果再熱下去,不知道還能不能吃。
小雨在等的期間又把整個屋子打掃了一下,雖說只是做飯的保姆,但是一直就這樣沒做什麼事情而領工資的話,小雨的心里會感覺到良心不安的。因為金正宇說了不能隨便亂走,所以小雨就只是隨便的打掃了一樓跟二樓的房間而已。至于打掃的時候發現二樓之上還有個小閣樓的事情,小雨沒有去多猜想,有錢人家有什麼都不會奇怪,更何況就一個小小的閣樓呢!不過那里好象有點陰森森的,小雨便隨便打掃了一下就下樓了。
「可是,老板為什麼還沒有回來啊!」小雨抬頭都著天花板哀嘆︰他不餓,可以不吃飯。可是,我餓啊!
「叮咚.叮咚」門鈴剛剛好響了起來。
「啊!一定是老板,因為他的鑰匙放在了家里沒帶。」小雨一下子瞌睡蟲全跑了,整個人清醒起來連忙跑到門口去開門。
「老板。你」話沒說完小雨便住了口,原以為會是金正宇,卻沒想到會是個不認識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