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仙 第二百六十三章 強力調查

作者 ︰ 陳風笑

古的動作很快,拿了照片之後,他只用了一天時間,就落實了那失了雙臂的漢子下落。

那是一具無名尸體,被發現的地點在太平巷,死者的頭部、胸部和腿部曾受過大力撞擊,應是自殺。

太平巷發現尸體的地方,牆上和地下有大量呈噴射狀的血液,應該就是自殺現場了。

這事听起來,很有點匪夷所思是吧?一個人自殺,居然會撞了頭的同時還撞了胸和腿,毫無疑問,這是一個超高難度的自殺動作,難度系數絕對不會低于3.2,身體若是能有這種協調性和柔韌性,就算人,也完全可以去殘奧會上拼搏一下的。

可是古心里非常清楚,對于無主尸體,這樣處理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如果不是那種非常明顯的他殺,通常都會被認定為自殺或者意外。

就像這個無臂漢子,身上沒有明顯的他殺痕跡,就算不是撞牆自殺的,難道不能是失血過多而死嗎?

這就是所謂的「民不舉官不究」,尸體的背後沒有苦主聒噪的話,這種情況通常都認定是自殺,尤其是死狀可疑,有點說不清死因的,火化得會越發地快點——慢了的話,萬一出個意外,被人抖出是他殺,那不是沒得給自己找麻煩嗎?

這倒不是大家責任心不強,實在是這年頭,警察也不好做,提高破案率是個指標,降低發案率它也是指標啊。無主尸體一旦處理不當,兩個指標都會受到影響,簡直是有加成的效果的。誰會願意多事?

所以,這具尸體已經火化了。

古當然能理解分局和義井派出所處理此事的手段,不過,經過他地實地考察,證實了岑書記給他的照片,正是太平巷發現尸體的現場拍攝地!

有內幕,絕對有內幕!到了這一步,是個人就能品出里面的不對勁,更何況是古這種老干警?

從照片上分析,張曉幻和王志強比旁人更早地發現了這個死人……或者說將死的人。但是,義井派出所那里,卻沒有兩人的任何筆錄。

發現尸體並報警的,是一個家住太平巷的中年婦女!

這兩人是警察,是人民警察啊.一般人不報警可能是怕事,可他們為什麼不報警?就算不是他們的轄區,但是遇到這種事。絕對沒有袖手的理由!

更何況,照片上的張曉幻和王志強,還是一副小心而警惕的樣子?

這就說明,這個無臂漢子,很有可能就是死在這倆警察手里地,就算退一萬步講,這漢子不是傷在他倆手里,而且當時也未曾死去,那麼……一個見死不救的罪名,他倆也是背定了!

不過。警察分析案情,是要講證據的,古心里明白。按邏輯推斷,他有九成的把握。這漢子估計就是被這倆痛毆致死的。

但是,古所長很苦惱,他沒有證據!邏輯只是一種推斷,你心里認定他犯罪了,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證據才最重要地!

還好,這玩意兒難不住古,沒有證據,那就創造證據唄,他在第一時間,就聯系上了王宏偉,「王局長,我最近發現了一個重大案件,有點比較駭人听聞,不過,它……它涉及到我的親密戰友,我很為難,想麻煩您幫忙參謀一下……」

此時的王宏偉已經因為心髒「不規律早搏及疑似心瓣膜間歇性閉合不全」開始休養了,接到古地電話,就知道那話兒來了,忙不迭地推掉了,「我現在住院呢,小古,你有什麼情況,可以向劉副局長反應嘛。」

只要是個人,肯定都是有一點好奇心的,由于職業性質的緣故,警察比一般人的好奇心只強不弱,王宏偉也非常想知道,陳太忠到底擺出了什麼樣的陣勢來。

可是,這種事拿到官場上來說,好奇心根本不是害死貓的問題,對不該好奇的東西好奇了,很可能產生「株連九族」的後果,王局長既然打算低調了,自是不好再插話詢問。

當然,適當的表態或者表白立場的話,局長大人是少不了地,「我會支持你的一切正義舉動的!」

古一听王局長不管了,就有點頭大,不過再听說局長地意思要他找劉局長,心里登時又是一喜。

劉東凱管什麼的

管紀律糾風地,而且,劉頭兒被陳太忠吃得死死的,買賬的。

想通這一點,古也懶得打電話了,直接跑到市局找到了劉東凱,將照片和所了解的情況,一一匯報給了劉副局長。

劉東凱對這件事,卻是持了審慎的態度,「古所長啊,這個照片……你說是岑書記給你的,你知道不知道,是什麼人通過什麼方式遞到岑書記那里的?」

「不知道,岑書記沒跟我說,」古老老實實地搖頭,說實話,岑廣圖還真沒告訴他,是陳太忠干的這事兒。

岑書記不是不想告訴他,而是認為︰此人若是知道,那麼早就該知道了,若是不知道,那陳太忠自然有其不說的原因,我說出來做什麼?

混官場,這分寸把握之道,最是重要,也最是難學,不過,像這種檔次的錯誤,岑廣圖自然不可能犯。

嘖,劉東凱翻翻照片,心里卻是不住地琢磨著,這事兒說大可以大到無限大,說小倒是也能稀里糊涂地糊弄過去,這個岑廣圖,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猛然間,他發現照片的質量,似乎有點不夠清晰,心里猛地警覺了起來,「老古,這個照片,拍攝效果,似乎……它有點問題吧?」

「這是我翻拍的,」古看著劉東凱,坦然承認了這一點,兩人可以說是恩怨全消了,不過,官場上的恩怨,延續幾代都正常,所以,他也不怕劉東凱知道自己留了一手。

事實上,他還有保護自己的絕活兒,「岑書記告訴我了,說他給我的照片也是翻拍的,所以我想,把照片給岑書記的人,肯定是說過點什麼吧?」

劉東凱咂一下嘴巴,腦中登時出現了一個瘟神的名字,不過,現在大家既然都留了一手,他再計較似乎也沒什麼必要了。

更重要的是,他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似乎是行不通了,是的,他現在有必要把這件事認真地辦一下了。

既然劉副局長很配合,于是,案子就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在市局監察科加九處重案組的那些老手面前,面對那些確鑿無疑的照片,臨時被傳喚來的王志強很快地就心理崩潰了。

他泣不成聲地交待了發生在太平巷的事情,而且,他執意強調,自己只是想調查一下,這個明顯是盲流的家伙是不是偷了什麼東西在被失主追趕。

「我只是伸腿輕輕地絆了他一下,非常輕的,咱們做警察的,見了這種異常現象,總不能不聞不問吧?」

「絆了一下,人家的血就噴成了噴泉?」審訊者冷笑,「那為什麼不送他去醫院?你是在工作,難道手重一點很難解釋嗎?」

「我是想送他去醫院啊,」到了這個境地,王志強也顧不得維護張曉幻了,若是把張曉幻換成王宏偉,他倒是敢一口將責任承擔下來,哪怕是因此進了監獄,也在所不辭,因為,他出來的時候,自然會得到相應的回饋。

可張曉幻只是一個副所長,這種條件下,還指望王志強維護自己的領導,那實在是太不現實了,「可張副所長說,不用理他了,當時那人呼吸順暢,我也沒以為他會死啊。」

這個節骨眼上,王志強絕對不會承認當時那人已經沒了脈搏,過失傷人和過失殺人,一字之差,可是天壤之別啊!

不出陳太忠所料,王志強果然將張曉幻拉到了水下,事實上,當時王志強確實也想救助那漢子來的,只是被張曉幻攔下了,現在東窗事發,導致了如此嚴重的後果,若說他不恨副所長,那怎麼可能?

那就只能接著傳喚張曉幻了。

張副所長卻是一口咬定,照片是合成的,根本不承認他在現場,等到別人拿出王志強的證詞,他才頹然搖頭,「我有錯,當時我看到小王打死人了,為了愛護他,才喊他趕快走的,他在說謊,當時那個流浪漢已經死了!」

可惜,他這個認錯,實在太晚了點,人治就是這樣,你要早交待,起碼容易博得一些同情心,眼下看著躲不過去了,就想把責任都推到手下頭上?你也太小看我們監察科的智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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