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昨日卷——亂世桃花 第二章 第十八節 消失的姑娘

作者 ︰ 森海宇

人跟丟了?希拉在塔哈放出信鴿後的一天便收到了這個讓她震驚的消息。大從信中可以確定的是此次擄人的家伙來自亞述,並且是個身份高貴的亞述人,至于目的,探子尚未能查清楚。但整個事件中的主角,現在卻不知去向了。有些惱怒地將紙草撕碎,她心中充滿郁悶,想當初費盡心思地說服公主才獲得了這次親自出來的機會,她要的絕不是這樣一個結果。她由白城ヾ一路而來,不眠不休為的是什麼,她可不是為了公主那所謂的「尼羅河新娘計劃」,她要的是可以在執政王身邊站穩腳跟的機遇。這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無奈地搖了搖頭長嘆一口氣。現在該如何是好呢?一番考慮過後,希拉決定仍照原計劃前往阿瓦里斯與薩布里匯合,然後在商討下一步的計劃。她心里非常清楚薩布里是會不惜一切代價,就算挖地三尺也要將這個消失了的姑娘找到的。正所謂活要見人,死要見尸,只有這樣他才會放心,但她不會讓他有機會殺了那姑娘的。

「所有的人都給我听好了。」淡淡掃視了一行人,「把你們的眼楮都給我放亮些,這路上只要是有異常美麗的女子一定要給我攔下來審問,只要是從阿瓦里斯方向過來的一個都不要給我放過了。大」

「放心了,這個我們最在行。」一竿人听是要尋美艷女子時,個個無不神采奕奕,心花怒放。

冷哼一聲,希拉對他們這些意料之中的舉止置之不理,鳳眼一飛,啞聲道,「別把些庸之俗粉給攔了來,污了我的眼。」

「就交給我們去辦吧。」一個瘦高個大大咧咧地笑道,「看女人的眼光,男人永遠都要比女人在行。」

「就是,希拉小姐,您就好好享受一下這臨近三角洲處的諾姆ゝ所特有陽光吧。」

有些無措地嘆了口氣,希拉在心中默默感嘆,除了知道這個女人異常美麗之外,她似乎根本就不了解她。目前為止見過她的人除了薩布里、塔哈、攝政王子外,恐怕就只要那已經登船遠去的亞述人了。究竟是如何美艷的女子,竟能讓那亞述人不惜冒著暴露身份、行蹤的危險強行帶其離開埃及,又是什麼原因讓她月兌離了塔哈的跟蹤。這真讓人費解啊。

示意屬下各自散開成網狀前行,希拉暗自得意一笑,不論她是什麼樣的女人,她都將成為她和哥哥的墊腳石,常言道人美心眼少,她就不相信這個消失的姑娘會同時擁有阿蒙神賜予的雙禮——智慧與美貌。大

艾姆爾一言不發地看了眼身邊這個臉上泛著得意之色的女人,先前瘦高個加法爾離開時曾特意交代讓他寸步不離地跟著他的心上人,這個從拉軍團抽調出來的步兵隊長結果就真的老老實實地跟在別人的心上人身邊,一絲不苟地保護著她。

大綠海上,離港的船行使在碧海藍天之間。

風伴著淺淡的咸味縈繞于鼻間,拉瑪特一身素色長袍靠著船舷向遠處眺望,他知道她就在那片漸漸遠離的土地上,只可惜他此次沒有機會再去尋找了。如果當初他一直將她鎖在身邊,就不會弄出這樣的鬧劇,所幸她不過是個意外,即使沒有她,與希泰的結盟也是必然,只不過加上她這樣一個美麗不可方物的尤物後,此次結盟將更加的水到渠成。

一拳錘向船舷,拉瑪特只覺一股鑽心的痛由手到心,那遠處天邊的雲仿佛幻化出她的身影,淡淡的,不偏不倚正好投在他的心波里,深深吸了一口氣,是海的味道,卻泛著一股若有若無的甜香氣,就像她身上的味道,好似那開壇的好酒,透著股讓人迷醉的味道,使人無法自拔。

他還會見到她麼?只要她還活著……,想到此處,他不由一抖,大聲將正在受罰的提拉格由船艙叫上甲板來,冷著一張臉,他冷聲質問︰「她還活著麼?」

「主人,您就忘了她吧。」害怕主子做出什麼荒謬的決定,提拉格答非所問。

「跪下。」怒斥著貼身侍衛,拉瑪特正為女孩失蹤一事苦與無處發泄怨忿,此時見這個喜歡擅作主張的家伙竟仍不知悔改,頓時氣得七竅生煙,瞠目怒吼「你殺了她?」

「小的不敢。」低頭跪在他面前,提拉格雖心中不服,卻仍有絲膽怯,雖然見慣了主人的脾氣,卻從沒想過他會為個女人而發火。

「還有什麼是你不敢的?看來我平時太放縱你了。」揚手狠狠抽了跪在地上的人一鞭子,只听他悶哼一聲,隨即拉瑪特怒斥道,「好好給我反省下。」

緊接著又是重重的一鞭打在提拉格的脊背上,血透過他的外袍滲了出來,斑駁如影散在那薄青色的衣料上,泛著刺眼的光芒。

「我讓你自作主張,我讓你目無家主,我讓你……」邊罵邊使勁揮著鞭子,拉瑪特似有將所有怨氣一並發泄到這個男人身上一般。看見他既不喊痛,也不求饒,拉瑪特更是氣不打一處來,真不知道父親怎麼會讓這麼一個冥頑不靈的家伙跟在自己的身邊,頹然地將皮鞭甩在甲板上,他心事重重地走入船艙。

甲板上只留提拉格那魁梧的身影,他默默問著自己,錯了麼,可他找不到答案。還在他很小的時候,拉瑪特的父親就將他帶到還是嬰兒的拉瑪特身邊說,「看,這就是你的主人,你要用你的生命和鮮血去護衛他,讓他遠離各種危險。」

這麼些年來他一直都在履行他保護主人的諾言,而那姑娘正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他必須除掉她。但這里是埃及,所以他放她一條生路,假如有一天她出現在亞述的土地上,他定會毫不留情地將她殺掉……

ヾ、 白城︰早期孟菲斯的稱呼,後來有部分人仍喜歡這麼稱呼,純屬個人習慣而已。拉美西斯時期,該城已經開始被稱為孟菲斯了。

ゝ、 諾姆︰早期是國家的意思後有城邦,州的意思。新王國時期地方上仍是以諾姆為主要單位。估計相當于現在的城市或城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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