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仙 第一章苦哈哈

作者 : 凉井水

最近这些天,天上的太阳离得地面格外近。

虽是冬季,正午的阳光却热烈的堪比夏天。大地上的寒霜,草叶上的露珠,玻璃上的寒冰窗花,纷纷在炽热的阳光下融化。

有人说这是妖孽作乱,天降灾祸的征兆。各地异教纷起,蛊惑民众,yu要推翻大唐王朝的统治。

……

占星台上禀太宗,称此为子午一线星象,乃是星球轨迹偏转的结果。三千年一次,每当这时,恒星会离这个世界非常的近。乃是吉兆!

不管各地动乱多大,当大唐十万重甲军开始出陇右后,天下各方蛰伏。山东豪门,世族商贾,再也不敢闹腾。也只有那些不怕死的小教会,才有这个胆子瞎胡闹。因为他们清楚,这点动静还惊动不了天听。

然,底层信仰的动乱虽然惊动不了朝廷,可是却惊动了神殿。

神殿是大唐的国教,在儒家、佛家、道家等等一切玄门之上。他们信仰的是哪冥冥之中的唯一神,这也是大唐的国教。之所以这样,无非是神殿的拳头够大,就算强大的唐王朝也不得不妥协,颁旨册封那不知在哪的唯一神。

王朝更替,神殿却不会更换,自很久之前就遗留下来。是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感悟综合体。人们总要找个信仰,这样心灵才会有归宿。而宗教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存在。

神殿的光辉骑士军团带着神殿牧师开始行走天下,遇到那些小教会,直接铲除,首脑绑在火刑柱上烧死。

……

……

不管天下有什么变动,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总是困苦的。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一个苦字道尽了生活的真谛。

褚沙抬头看着那**太阳像是压在头顶上,伸手就可触模,脏兮兮的小脸上有一丝害怕。

他今年四岁了,是个孤儿,被一位好心的拾荒老人捡到,用捡来的白菜叶子,米粒,长得别扭的大红枣子熬成一锅烂糊糊,把他养大。并找人给他取了一个文艺范的名字。

褚沙没有喝过nai,无论是母ru还是羊nai,他都没有尝试过那种甘甜的滋味。从小到大所吃的只有那一种从来都不变的糊糊。也是因为从小吃苦,爷爷总是说,这孩子好养活。

周围一片积雪,这是一片荒地。

不远处就是一个简陋的小木屋,背靠着一座小山,一条水深不过膝的小河流过,直到再远处的褚州城。

小河里有鱼虾,非常鲜美。可是爷爷老了,褚沙有太小,逮捕住那些灵活的小鱼,所以啊,只能靠着拾荒为生。

四岁的他已经明白很多事情。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以每当爷爷出去拾荒的时候,小小的他就会步履蹒跚的在周围的城镇晃荡。

他所去的地方无外乎菜市场。

小小的娃两只稚女敕的小手抄着农民抄,蹲在那里,小眼睛贼亮,碰到那些小贩摘掉有些脏的菜叶子,他就一个箭步冲过去,抢先把菜叶子塞到口袋里,免得这好东西被人踩进泥浆中。

……

……

菜叶子一部分用来吃,一部分喂养两只小兔子。等到小兔子长大,就可以卖掉,一部分钱买柴米油盐,一部分钱再买一条最大的兔子腿,爷爷吃一半,自己吃一半。

他人小,吃的却不少。

每当爷爷用指甲里满是泥土的手撕下一丝丝的肉丝,塞到他的小嘴里,他就非常高兴。

夏天雨后可以捡一些野生蘑菇,木耳,晒干后卖掉。

那些上私塾的孩子们下课后也会吃糖果,那些包裹糖果的糖纸也是他捡的对象。

一张张的糖纸压平了,放在一个生锈的铜盒子中,每当积攒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去卖糖果的小贩那换两颗甜甜的糖。

……

……

今天早晨醒来,推了推爷爷,拾荒拾了一辈子的老人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早起拾荒,爷爷深深地睡着了。

褚沙以为爷爷饿了,就用黑乎乎的锅把昨晚剩下的半锅糊糊温热,用瓷勺送到爷爷嘴里。无论他怎么喂,爷爷都吃不下。老人满是皱纹的脸颊有了淡淡的斑点。

他一直守着爷爷,小脸满是期望。或许一觉醒来后,爷爷就站在自己面前模他的小脑袋……

过了几天,爷爷发臭了。

周围村子里的人们几天没有看见这个勤快的拾荒老人,都有些不自在。自家门口放的垃圾好几天没人清理了。也是出于一份可怜,当他们来到这个臭烘烘的小屋,看到老人躺在床上睡觉,顿时笑了笑。

“真臭啊,也不知道清理清理~~”

“这臭味好像有些不对!”

一个中年汉子嗅了嗅鼻孔,他家是做棺材的,自然闻过尸臭。他捏着鼻子走进看了看,顿时仰头大叫:“我的妈呀,死了,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天了,尸体已经生蛆,怎么还没埋掉……”

凉席一卷,几个好心人就在小屋后面挖了个坑,立了个坟。

最后就是这个孩子的事情了。

这年代,虽然称之为贞观盛世,可是底层民众的ri子还是不好过。而且没人愿意带一个拖油瓶,不是自己亲生的子,谁也不愿养活。

最后商量来商量去,也没有个法子,只能先晾着。幸亏小娃能拾荒,拾点饭吃。再加上周围乡亲的救济,也能活下来。

吃百家饭,穿百衲衣。

再过四年,褚沙八岁,已经成了大孩子,能自己养活自己,再也不用乡亲们的救济了。

……

……

在爷爷的坟前磕了三个头,准备离开这里。

脑海中一直回响着爷爷的话,这也是让他离开的原因。

“娃啊,拾荒是没有出息的,拾一辈子也是个要饭的,被人看不起。要想出人头地,只能读书,识字。能识字的都是大老爷,不愁吃穿,所以你以后要多认字……”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爷爷每次拾荒都会特意捡一些碎纸片,都是那些孩子们扔着玩的。

一张张展开,压平,指着纸片上的那些字,用细木枝在地面上画着。虽然歪歪扭扭,也不清楚这些字的意思,读法,可是写的多了就大体明白它的意思。

褚沙的记忆很好,能记住脑子的字绝对不会忘记。到如今,他已经会写三百七十六个大字,其中就有他的名字还有爷爷的名字,褚遂良。

“要读书~~”

他对自己说,小脸硬着火红的朝阳,干净的双眼有一种叫做希翼的东西。

ri出照样红似火啊。

回头看了一下熟悉的村落,嗅了一下熟悉的牛粪气息。

那些人都很好。

有时候自己找不到吃的,他就会去村子里。那些熟悉的人看到他眼巴巴的出现,就会把正吃着的掺了野菜的糠饼掰下一块给他。

……

……

临行前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一身满是补丁的衣服。这衣服不知加长了多少次。从婴儿时一直续到这。

两双小布鞋,一双合脚,一双略大。

大的一双是爷爷以前捡的一双,看那崭新的鞋面,估计鞋的主人没穿几天就嫌不合脚扔了。

这也是爷爷为了他以后上学而准备的鞋,去了私塾总是会攀比的,总不能穿着漏脚趾头的鞋去。为了娃上学,爷爷一直很努力的攒钱。

早晨很早就起来,大冬天的从温暖的被窝里钻出来,穿上那因为脏兮兮而很难受的衣服,出去忙碌。而这时候的他还在又臭又暖和的小窝里睡觉觉。

他去的是褚州城,在幼小的心中,那里是最大的城池。

……

风吹过,清晨的风有些凉。

……

……

ps:小时候与小伙伴们捡过破烂,捉过鱼,掏过鸟蛋,放过火,偷过西瓜。有很多回忆,最让我回忆的还是捡破烂这件事,当时好像还卖了两毛钱呢,那时候足够买一只雪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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