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少爷 第三十二章 庄凝的日记

作者 : 看穿

安在天怪怪的眼神看得赵雅一颗芳心“砰砰砰”的乱跳,她感觉脸颊烫烫的,刚才的举动是那么的小女儿态,好像也就是在高中时期她才会那样没心没肺的和她的姐妹打闹,后来步入大学,也就等同于进入半个社会,周围的人变得市侩起来,人和人之间相处,往往离不开一个钱字。♀当别人在迪吧、舞厅肆意的挥霍青春时,在她的手里,则捧着一本厚厚的人际关系学。

我是怎么啦,怎么会对这个纨绔子弟作出那样的举动?想到以前的种种,大腿处的抓痕又仿佛开始隐隐作痛起来,赵雅的心跳回归平静,淡然的问,“我刚才只是谢谢你帮我找回手机,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

安在天放下抚模脸颊的手,手上似乎还残留着赵雅那勾魂小嘴的余香,他感觉到赵雅一下子对他的疏远,把目光从赵雅脸上移开,“华海市有四大公子,这四个人分别是华建军、杜锋、我、还有你刚才见过的周勇,我知道,别人当面一口一个的叫我二少爷,其实背地里他们是在骂我是二世祖、败家子,赵雅、我现在想知道,你口口声声的叫我二少爷,是真心的,还是在讽刺?”

安在天的目光重新移到了赵雅脸上,赵雅在他的眼神中竟然找到了孤独,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又开始跳了跳,鬼使神差的、轻声道,“是真心的。”

安在天笑了,又问,“那我们算不算朋友,那种挺要好的、可以交心的朋友?”

这家伙,还真会得寸进尺,朋友也就算了,还要是那种挺要好的、可以交心的,这不是在把自己往红粉知己那条路上引吗?

赵雅银牙暗咬,脸上却露出了灿然的笑容,然而与她笑容不匹配的是她摇了摇头,斩钉截铁的道,“不是,你是富家贵公子,我只不过是你家里一打工的,怎么配做你的朋友呢?”

“那我说你配,你肯做我的朋友吗?”安在天不死心的看着赵雅。

赵雅还是笑盈盈的摇头,心里说,脸皮真够厚的。

安在天停下脚步,自嘲的笑了笑,轻声道,“我死心了,像我这种人,能够交到的,也就只有像周勇那样的好兄弟,医院到了,外面有点冷,你快进去吧。”

赵雅低头快步从安在天的身边走过,她竟然连一声再见都吝啬的不肯说,安在天落寞的转身,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赵雅的声音,“朋友,你这样随随便便交异性朋友,小心你家里的庄凝会吃醋哦。”

安在天愕然的回过头,看到的是赵雅巧笑倩兮的脸蛋,随后她俏皮的朝安在天眨了眨眼睛,窈窕的身影消失在了医院门口。

庄凝她会吃醋?两人至今还分房睡,对于他的早出晚归,庄凝更是不管不问,这样的女子如果为了他吃醋,除非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二少爷,出来这么久,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赵飞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的提醒。

“赵飞,如果你回家晚了,你老婆会不会问你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

赵飞一愣,然后他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以前我家那位倒是问过,不过后来我关起门揍了她一顿,她就老实了,男人嘛,在外面哪个不拈花惹草的,天天对着一张脸,就算是再漂亮,也会腻味的。虽然我们不能像二少爷那样随意的出入人间天堂,不过偶尔去一次,经济上还是可以的,嘿嘿嘿。”

安在天无语,你个不知所谓的二货。

杜天忠千方百计想破坏他与庄凝的婚姻,目的无非是想让张、庄两家的联姻破裂,没有了庄书记这棵大树,张家在华海市的影响力起码会损失一半,所以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庄凝这个老婆他都得牢牢地抓在手心,而想俘虏庄凝的心,首先要做的是什么呢?

安在天皱着眉头在原地转了个圈,再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眉头舒展开来,对赵飞等人道,“我们去天元街购物。”

繁华的天元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这里原本是一片荒地,不过自从庄书记当上了市里的一把手,就大力引进外资,推动城市建设,随着一个个更加开放、更加利民的政策出台,华海市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直到今天,往日的荒地、变成了今日世界品牌争先恐后的驻扎地。

安在天的身影出现在伊尔雅斯品牌的专卖店里,这里是女人的天堂,各种款式新颖、做工考究、质量上乘的服饰静静的摆在防尘的玻璃柜后,安在天看得眼花缭乱,一时不知道买什么好,总之他觉得每件都挺贵的,最便宜的一件好像也在3000以上。

女人的橱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某个著名的意大利服装设计师如是说,安在天就是因为想起了这句话,才起意给庄凝买衣服的,然而到了这儿,他才发现自己对庄凝了解的太少了,比如她确切的身高、喜欢的颜色等等。

“先生,需要我为你服务吗?”漂亮的导购员彬彬有礼的问,安在天刚进来,一身华贵的衣服就引起了她的注意。

安在天看了一眼导购员,眼睛一亮,貌似庄凝的身高和她差不多,“我想买件衣服给我的老婆,身高嘛和你差不多,你挑一件你认为是最好最合适的,穿给我看看。”

漂亮的导购员愣了下,如果不是安在天相貌讨女孩子欢心,又穿的是一身名牌,她几乎要怀疑安在天在吃她豆腐了。

破天荒的,导购员答应了他的要求,拿了一件皮草进了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漂亮的导购员身上凭空多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安在天看了暗自点头,人靠衣装马靠鞍,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也是要包装的。

痛快的付了钱,双方皆大欢喜,导购员是因为有了提成,那件皮草价值一万多呢,而安在天是因为买衣服这么复杂的事被他轻松简单的搞定了。

临出门之际,两个人迎面朝安在天走来,那是一男一女,男的大概在50岁左右,略微秃顶,又矮又胖,长得有点丑,而他身边的女人,则青春靓丽,身材高挑,两人的姿态十分亲密,男的搂着女孩的腰,女孩的脑袋靠在男人的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打死安在天也不相信,这两人是父女的关系。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与对方擦肩而过时,安在天特意看了那女孩一眼,恰巧那个女孩也在看他,两人的目光碰在一起时,女孩眼中露出惊讶的表情,或许她在吃惊于以安在天的年轻,怎么会逛得起这样高档的服饰店。

“晓月,怎么啦?”女孩的头离开了男人肩膀,引起了男人的注意。

“没什么,就是腰有点酸了。”女孩扭了一下,很自然的回答。

“嗯,我的腰最近也感觉有点酸。”

听到身后男人的回答,安在天几乎想笑出声,暗道大叔,你年纪那么大了,夜里还要操劳,当然会腰酸了。

“二少爷,刚才那个女孩在经过你身边时,好像塞了一样东西在你口袋里。”赵飞几个就守在门外,由于距离有点远,赵飞看得并不怎么真切。

安在天掏了一下口袋,拿出了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串电话号码,下面是一行字,帅哥、有空请联系我,我叫刘晓月。

字迹歪歪扭扭,写的十分潦草,显然是那个女孩在仓促的情况下写的。安在天忍不住回头看那女孩,那个女孩还在小幅度的扭腰,黑色的包臀裙下两条长腿丰满白皙,浑圆的臀部因为摇摆的关系一颤一颤的,迷人之极。

视线从女孩的臀部上移开,安在天在赵飞等人吃惊、痛惜的目光中,轻轻撕掉了那张纸条,随手就把它扔进了街边摆放的垃圾桶里。

庄凝做完节目回家的时间一般是在晚上8点左右,安在天7点就悄悄的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放皮草的纸袋,打量了一下四周,放在床上,好像有点突兀,不能达到给庄凝惊喜的目的。

放在橱柜里,似乎也不妥,只怕到时没有喜、只有惊,万一庄凝误会他在她的房间里乱翻东西那就糟了。左思右想,安在天觉得放在哪儿也不合适。

颓然的叹了口气,安在天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完全是因为他和庄凝之间彼此太陌生了,陌生到他内心深处甚至有点怕庄凝,安在天讨厌这种感觉。”市委书记的女儿就了不起啊,你再高贵不凡,始终还是我老婆。再说了,没有华贵衣服的衬托,你就和街边那个买衣服的导购员没什么区别。”安在天嘴里嘀咕了一句,说完之后,他的脑海里幻化出庄凝的样子,好像、好像庄凝穿什么衣服都挺好看、挺高贵的,包括普普通通的一件家居服,穿在她身上,也能显示出其不凡的气质来。

安在天拍了一下自己的头,苦涩的笑了笑,他认输了,无论嘴上再怎么贬低庄凝,也不能打消他内心对庄凝的敬畏,以前那个对着电视机发呆、视庄凝为女神的愣小子,又岂会因为身份的转变,而没有了那份敬畏呢?

随手将纸袋放在了床上,安在天决定了,一切听天由命,反正送人家礼物是不会错的,没听说过送礼的会让收礼物的人生气。正要离开庄凝的卧室,安在天无意中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本日记本,那里会不会记录着庄凝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恐惧来源于无知,只要打开日记本,了解庄凝平时的生活、还有她的喜怒哀乐,没有了那层神秘的外纱,将庄凝请下神坛的日子还会远吗?

咽了口口水,安在天看了一下时间,7点26分,离庄凝回家还早,半个小时足够他把日记看完,拿起笔记本,安在天手指哆嗦的打开了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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