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散文精选 第四章

作者 : 王小波

第三章一只**特行的猪1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只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上,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释:

1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第四章《我的精神家园》序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的一员。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己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但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是年轻人,觉得能洁身自好,不去害别人就可以了。现在我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因为这个原故,我开始写杂文。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转每个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己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这是我最近的体会;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动机。假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暧昧,不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马上我就要说到,这些傻子也不见得是真的傻,但喊出来的都是傻话。久而久之,对中国人的名声也有很大的损害。前些时见到个外国人,他说: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在说“不”?这简直是把我们都当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气地答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认识的中国人都说“不”,但我不认识这样的人。这倒不是唬外国人,我认识很多明理的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但我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傻有时能成为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儿子,既不会讲理,有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所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我也可以写装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写过的——“文革”里谁没写过批判稿呢。但装傻是要不得的,装开了头就不好收拾,只好装到底,最后弄假成真。我知道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某人“文革”里装傻写批判稿,原本是想搞点小好处,谁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成了风云人物。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了。再以后就被人整成了“三种人”。到了这个地步,就只好装下去了,真傻犯错误处理还能轻些呀。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都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发现,是萧伯纳告诉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个假痴不癫的杜特立尔先生。息教授问:你是恶棍还是傻瓜?这就是问: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两样都有点,先生,凡人两样都得有点呀。在我身上,后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讨厌装傻,渴望变聪明。所以我才会写这本书。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在这个领域里发议论的人总是在说:这个不宜提倡,那个不宜提倡。仿佛人活着就是为了被提倡。要真是这样,就不如不活。罗素先生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们,让我们睁开眼睛往周围看看,所谓的参差多态,它在哪里呢。

在萧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谢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话都编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权争胜负,无人有权论是非。这话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实际上,人只要争得了论是非的权力,他已经不战而胜了。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为此也要去论是非,否则道理不给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让你遇到。我开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么,但我总得申明我的态度,所以就有了这本书——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数。

王小波

199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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