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心 第二章

作者 : 书彦兵刃

第二章

《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宪法规定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但是,我们国家人口众多,由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需要,人数不可能过多,所以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一定要服兵役,所以形成了自愿参军。通过国家鼓励,和个人爱好等参军方式。

还是因为军队适应现代化需要,所以有一定的要求,不如说年龄的问题,文化程度的;还有在参军的年龄好多人都在上学。所以参军尽管有人喜欢但是也许会放弃,喜欢是一定的,放弃是一种遗憾,没有经历也是一种遗憾,但是从没有人会强制谁必须参军!

可是有的人,即使放弃了,错过了还是回想着的!一但有机会,也许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因为军队不光代表着奉献,军队的含义很多。他就像是仙境一般的存在,对于有的人,天生就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它是一座大学,但是比世界上任何一座大学要优越;它是一方土壤,比任何一片土地肥沃,因为它带给的收获要比任何一片土壤丰盛;它是一片天地,拥有其它任何天地都没有的纯情。

在我看来,天下最帅的莫过于军中男儿;天下最靓的莫过于军中女儿!

人不是脸可以决定你美丑靓帅,而是一种气质!这种气质不是先天就拥有的,而是后天的环境赐予的。军队就是典型的后天环境,他赐予的是男儿的刚毅,女儿的坚强真柔情!就是这种气质,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不光是做事的风格,还有人生上展现出来的魅力,这种魅力是你在军营中磨练出来的,他就像是陈年老酒一般,随着岁月的增加,你的魅力越发的醇厚。

莎士比亚曾说过:“在规矩中,方能令我大显身手!”规矩不是限制,而是一种规则,有规则才有乐趣,因为其中乐趣彰显的是一种智慧,你的智慧,大家的智慧。

军中就有这种规矩,也可以说是规矩圈成的天地。他磨练的是你的棱角,还你的是好习惯,是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散发的是人xìng的光芒!

哥萨克说过:“好男儿生来就是当兵的!”

自古有:“巾帼不让须眉!”

军队中拼的是命,换来的是兄弟之情、姐妹之情、国家的安定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他是神圣的,超越一切的。

超越生命的东西,有什么又可以比拟呢?

可见走进军队实现的是个人魅力。而个人魅力又因为你对国家和民族的奉献!

我就喜欢兵哥哥的帅气,我就是喜兵姐姐的靓丽!我向往军营,但是军营却与被我失之交臂。

羡慕!只有羡慕!

当有一天有人告诉我,让我服兵役!

尽管告诉我的人我很郁闷!但是我依然好不犹豫的答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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